當前位置:首頁 » 國債投資 » 第章投資內地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第章投資內地

發布時間: 2021-04-27 08:41:48

① 河北中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河北中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2015-04-29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槐安路中苑商務大廈D座703。

河北中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301003360055424,企業法人劉莉靜,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河北中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以自有資金對國家非限制或非禁止的項目投資,並對所投資的項目進行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河北中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通過愛企查查看河北中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② 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的第三章

第二十一條外國投資者股權並購的,投資者應根據並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企業類型及所從事的行業,依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具有相應審批許可權的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被並購境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一致同意外國投資者股權並購的決議,或被並購境內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國投資者股權並購的股東大會決議;
(二)被並購境內公司依法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書;
(三)並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
(四)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公司股東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的協議;
(五)被並購境內公司上一財務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六)經公證和依法認證的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或注冊登記證明及資信證明文件;
(七)被並購境內公司所投資企業的情況說明;
(八)被並購境內公司及其所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
(九)被並購境內公司職工安置計劃;
(十)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要求報送的文件。
並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范圍、規模、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等,涉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許可的,有關的許可文件應一並報送。
第二十二條股權購買協議、境內公司增資協議應適用中國法律,並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協議各方的狀況,包括名稱(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國籍等;
(二)購買股權或認購增資的份額和價款;
(三)協議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四)協議各方的權利、義務;
(五)違約責任、爭議解決;
(六)協議簽署的時間、地點。
第二十三條外國投資者資產並購的,投資者應根據擬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企業類型及所從事的行業,依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具有相應審批許可權的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境內企業產權持有人或權力機構同意出售資產的決議;
(二)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申請書;
(三)擬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章程;
(四)擬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內企業簽署的資產購買協議,或外國投資者與境內企業簽署的資產購買協議;
(五)被並購境內企業的章程、營業執照(副本);
(六)被並購境內企業通知、公告債權人的證明以及債權人是否提出異議的說明;
(七)經公證和依法認證的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或開業證明、有關資信證明文件;
(八)被並購境內企業職工安置計劃;
(九)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要求報送的文件。
依照前款的規定購買並運營境內企業的資產,涉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許可的,有關的許可文件應一並報送。
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並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在外商投資企業成立之前,不得以該資產開展經營活動。
第二十四條資產購買協議應適用中國法律,並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協議各方的狀況,包括名稱(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國籍等;
(二)擬購買資產的清單、價格;
(三)協議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四)協議各方的權利、義務;
(五)違約責任、爭議解決;
(六)協議簽署的時間、地點。
第二十五條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除本規定另有規定外,審批機關應自收到規定報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內,依法決定批准或不批准。決定批準的,由審批機關頒發批准證書。
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公司股東股權,審批機關決定批準的,應同時將有關批准文件分別抄送股權轉讓方、境內公司所在地外匯管理機關。股權轉讓方所在地外匯管理機關為其辦理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並出具相關證明,轉股收匯外資外匯登記證明是證明外方已繳付的股權收購對價已到位的有效文件。
第二十六條外國投資者資產並購的,投資者應自收到批准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設立登記,領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外國投資者股權並購的,被並購境內公司應依照本規定向原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原登記管理機關沒有登記管轄權的,應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10日內轉送有管轄權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同時附送該境內公司的登記檔案。被並購境內公司在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以下文件,並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一)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公司股東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的協議;
(三)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和依法需要提交的外商投資企業合同;
(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五)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六)修改後的董事會名單,記載新增董事姓名、住所的文件和新增董事的任職文件;
(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和證件。
投資者自收到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海關、土地管理和外匯管理等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③ 香港公司對內地投資的公司怎麼查

現在很多地方爆出有人利用香港皮包公司到內地省市進行投資詐騙,香港公司不需要實繳注冊資本金,也沒有企查查之類查看股東關聯性,查起來的確很費勁,其實查詢香港公司和內地公司差不多,把握三樣,第一是香港用於內地的公證,第二是審計報告,第三是資信證明。這三樣是對任何國家任何公司最好的背景調查,現在在國內注冊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合資公司都需要提供這些。

④ 香港公司投資內地公司,如投資款來源不明 被投資公司有何風險-去百度知道提問

香港公司投資類的公司,如果投資款來源不明,配被投資公司有風險的話可以去。起訴他。

⑤ 境外投資流程我國境內企業到境外投資時有什麼投資流程

一、商委審批
1、境外設立公司基本概況
①公司名稱 ②設立方式 ③注冊資金 ④經營范圍 ⑤注冊地址
註:以香港為例:提供注冊證、登記證
2、投資方基本信息
①公司名稱 ②法定代表人 ③企業性質 ④經營范圍 ⑤注冊地址
⑥注冊資金 ⑦財務狀況(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註:自貿區企業不需要財務報表
3、投資企業經營情況
4、投資方相關實力和優勢分析
5、投資資金來源
6、投資具體內容
①項目簡況 ②項目意義
7、境外投資材料
①《境外投資申請表》,企業應當通過「境外投資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列印,並加蓋印章;
②境內投資主體股東會決議;
③境內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並購協議(新設境外公司不需要);
⑤企業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二、發改委審批
三、外匯管理局審批

一般我們負責商委和發改委的審批。辦理周期一般在15個工作日。

⑥ 香港人在內地投資開的公司性質是什麼

外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

依照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和資產中所佔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徵的不同,可將外商投資企業分為四種類型:

1、合資經營

由中外合營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並按照投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為股權式合營。

2、合作經營

中外合作各方通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3、外資企業

其主要法律特徵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為外商出資和擁有。不包括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

4、外商投資合夥

其主要的,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

(6)第章投資內地擴展閱讀

特徵

1.外資企業的全部資本是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相應地,企業的全部利潤歸外國投資者,風險和虧損也由外國投資者獨立承擔。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這是它與合營企業、合作企業的明顯不同,後者的資本是由中外合營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資的。

2.外資企業是外國投資者根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盡管外資企業的全部資本均來自於外國投資者,但它是根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是具有中國國籍的企業。這是外資企業與外國企業的根本不同。

3.外資企業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一般情況下,外資企業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外國投資者對其債務不承擔無限責任。

這是外資企業與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的根本不同,外國企業的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其進行經營活動由外國企業承擔民事責任。除非外資企業設立時已登記為無限責任的獨資或合夥企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商投資企業

⑦ 中國境內自然人能否到境外投資

中國境內自然人能到境外投資。央行發布《人民幣國際化報告(2015年)》報告提出,打通個人跨境投資渠道,考慮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QDII2能讓個人投資者直接獲得投資額度,再自行決定投資,不需要經過投資機構。

此前推出的QDII制度,是指在資本賬項未完全開放的國家(地區),讓當地投資者投資海外的機制。投資者可以使用外匯或人民幣,並通過銀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設立的基金,進行境外固定收益類、權益類等金融投資,這樣便於監管資金流向及規模。根據發行機構不同,QDII產品分為銀行系和基金系兩大類型,銀行系QDII較豐富,除了直接投資的准基金型產品外,還有結構型理財產品等。

不同於QDII中,個人投資者只能通過銀行和基金間接投資海外,QDII2能讓個人投資者直接獲得投資額度,再自行決定投資,不需要經過投資機構,投資范圍和投資限額也將逐步放開,這樣將加快資本流動的速度,促使市場交易更加活躍。

(7)第章投資內地擴展閱讀:

符合條件的個人只要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居住證、金融凈資產不低於100萬人民幣的核定材料;簽署開戶申請書、境外投資資金合法性承諾函和投資風險自擔承諾函等材料通過銀行審核後,就可以開通境外直投專戶,含1個人民幣專戶和1個外匯專戶,用於辦理境外投資資金收付、結售匯業務。

值得一提的是,100萬人民幣的准入門檻是金融凈資產概念,也即投資人在所有金融機構中的資產與其在所有金融機構中的負債之間的差額,且投資人負有舉證義務。

⑧ 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的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促進和規范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利用外資的水平,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保證就業、維護公平競爭和國家經濟安全,依據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系指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稱「境內公司」)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以下稱「股權並購」);或者,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並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且運營該資產,或,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並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運營該資產(以下稱「資產並購」)。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應遵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理、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造成過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競爭,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第四條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應符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投資者資格的要求及產業、土地、環保等政策。
依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不允許外國投資者獨資經營的產業,並購不得導致外國投資者持有企業的全部股權;需由中方控股或相對控股的產業,該產業的企業被並購後,仍應由中方在企業中占控股或相對控股地位;禁止外國投資者經營的產業,外國投資者不得並購從事該產業的企業。
被並購境內企業原有所投資企業的經營范圍應符合有關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應進行調整。
第五條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涉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事宜的,應當遵守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依照本規定經審批機關批准,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設立登記。
如果被並購企業為境內上市公司,還應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所涉及的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中國稅法規定納稅,接受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八條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所涉及的各方當事人應遵守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及時向外匯管理機關辦理各項外匯核准、登記、備案及變更手續。

⑨ 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和便利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活動,規范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促進我國國際收支基本平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境外直接投資是指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准,通過設立(獨資、合資、合作)、並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既有企業或項目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第三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對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的外匯收支、外匯登記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境內機構可以使用自有外匯資金、符合規定的國內外匯貸款、人民幣購匯或實物、無形資產及經外匯局核準的其他外匯資產來源等進行境外直接投資。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利潤也可留存境外用於其境外直接投資。
上款所稱自有外匯資金包括: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等賬戶內的外匯資金。
第五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可以根據我國國際收支形勢和境外直接投資情況,對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資金來源范圍、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利潤留存境外的相關政策進行調整。

⑩ 大陸投資app投資騙局,大陸投資公司有什麼回應轉賬公司廣西章冉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有什麼回應

沒回應,你被騙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