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宏觀經濟學:擠出效應
理解都對啊
第一句擠出」效應說商品價格上漲然後居民收入和消費減少
商品價格上漲也就相當與那時利率上升了.抑制投資.國民收入和消費減少了.
第二句物價上升快時公眾希望盡快把貨幣花費出去,即公眾願意增加消費
同樣是在利率很高的情況下,首先你要知道凱恩斯貨幣需求理論的第3種需求是 投機需求 即貨幣需求量和利率成反相關.這個問題是對國民進行投資而言的.
當利率很高時候 說明此時債券價格很低 人們認為他不會再低了會漲的.
所以都不願把貨幣留在手中而是去進行投資了.這個增加的消費是對於投資貨幣需求而言. 對與實體經濟沒什麼影響.不要誤會了.
你看的是什麼書呢.寫的蠻偏的.建議你看 宏觀經濟學..當然上面都是自己理解所得 錯的請見諒了.
Ⅱ 國債發行過多會出現什麼影響
國家債券過多,是一個國家過量支出的表現,一個國家支出的越多說明這個國家正在過分的發展,過分的發展會導致兩個結果:
一、因為運用得當而導致國家變得富強;
二、如果運用的不得當會使得一個國家的發展變得緩慢,甚至停滯。
國債: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2)國債發行的擠出效應漫畫擴展閱讀: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只能是一個一般的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的角度來看:債務法律關系,改變和消除更多的反映國家單方面的意願,盡管與其他金融法律關系相比,債券型法律關系是法律關系,但與普通債權債務關系,它反映了一定的從屬地位,在內部法律關系,更加明顯。
Ⅲ 國債發行的規律
國債發行的原則[1](一)需要原則
首先是財政運行對國債的需求,即一國財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對國債籌資的需求就越大。不難發現,國債連年發行和財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對如影隨形的經濟現象。其次是社會(企業和居民)對國債的需求。政府應據此來設計債券種類、期限和規模。
(二)負擔限額原則
即從法律上規定發行額度,使國債發行被限定在國民經濟可承受的范圍之內。
(三)低成本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採用低費用的發行方式。
(四)穩定經濟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熨平」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並有利於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
[編輯]國債發行的方式[1]
國債發行的核心環節是確定國債發行的方式或方法。主要有公募法、包銷法、公賣法和攤派法四種。
(一)公募法
公募法又稱直接發行法,指由財政部門或其委託其他部門(如銀行、郵局)向社會公眾直接公開募集國債的方法。其優點是發行面較廣,可廣泛吸引社會閑散資金;缺點是發行時間較長,發行成本較高,而且,在某些情況下還會出現因認購人不積極而推銷不出去的可能。
(二)包銷法
包銷法又稱承受法或間接發行法,指政府按一定條件與金融機構協商並由其先全部承購,再轉向社會推銷的方法。在包銷法下,若金融機構不能將全部國債銷售出去,則其差額部分由金融機構自己承擔。其優點是手續簡便,發行時間縮短,有利政府迅速籌集資金;其缺點是易於產生大量投機行為。在一定意義上講,包銷法是政府將國債發行權和發行風險向金融機構轉讓的一種方式。
(三)公賣法
公賣法又稱銷售發行法,是指政府將國債委託證券市場代銷的發行方式。此方式類似於公募法,但兩者的區別在於:公募法下的債券價格由政府事先確定並固定;公賣法下的債券價格由證券市場的資金供求關系決定,並且不斷波動變化。公賣法的優點是政府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到證券市場推銷債券和募集資金,且可以通過國債的買賣來調節資金供求和貨幣流通。其缺點亦很明顯:容易為證券投機者利用,國債收入受證券行市的影響而不很穩定。
(四)攤派法
指政府根據情況通過行政性力量來分配國債認購任務指標的一種強制性發行方式。其優點是能夠保證既定收入和有計劃地調度社會資金;其缺點是損害國債信譽,帶來長期發行困難,與信用的自願原則不相符。
Ⅳ 國債發行原則
(一)需要原則 首先是財政運行對國債的需求,即一國財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對國債籌資的需求就越大。不難發現,國債連年發行和財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對如影隨形的經濟現象。其次是社會(企業和居民)對國債的需求。政府應據此來設計債券種類、期限和規模。 (二)負擔限額原則 即從法律上規定發行額度,使國債發行被限定在國民經濟可承受的范圍之內。 (三)低成本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採用低費用的發行方式。 (四)穩定經濟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熨平」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並有利於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
Ⅳ 國債發行過多會怎樣
貨幣緊縮!防止通貨膨脹。
Ⅵ 政府發行國債後,其「擠出效應」使私人部門的投資( )。 A.規模縮小 B.規模擴大 C.效益提高 D.效益降低
答案:A
說明:擠出效應是指ZF支出增加所引起的私人消費或投資降低的效果。
Ⅶ 什麼是「國債的擠出效應」啊。。。
亂說,所謂擠出效應是指政府指出增加所引起的私人消費或投資降低的作用。 即當政府支出增加時,或稅收減少時...利率會上升,私人部門(廠商)的投資會受到抑制,產生政府支出擠走私人投資的現象,這就是「擠出效應」。
簡單的說,國債的擠出效應也就是說國債的信用風險很小,在市場上很受歡迎,很多投資者喜好這種投資工具,因而大量購買,導致資金用於非生產而導致企業用於非生產的資金減少,造成企業與政府爭資金的情況。如果政府將用國債所湊集的資金用於彌補財政赤字,那麼這種國債的擠出效應就非常明顯,是有有害於生產的,所以,基於這個原因,很多古典經濟學家提出國債有害論。
當國債所籌集的資金完全是游余資金,即處於游離狀態的資金,並且用於國家項目投資而不是用於彌補財政赤字(即用於社會生產的話),這種擠出效應的不利之出便被減到最小。
樓上答的不完全,那各8級魔法師的答的有太多,把人搞糊塗了。
Ⅷ 國債發行的方式
國債的發行可通過為掛牌分銷和合同分銷兩種方式。
Ⅸ 國債發行有哪些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的定向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①繳款期招標。繳款器招標,是指在國債的票面利率和發行價格已經確定的條件下,按照承銷機構向財政部繳款的先後順序獲得中標權利,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②價格招標。價格招標主要用於貼現國債的發行,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的順序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如果中標規則為「荷蘭式」,那麼中標的承銷機構都以相同價格(所有中標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來認購中標的國債數額;而如果中標規則為「美國式」,那麼承銷機構分別以其各自出價來認購中標數額。舉例來說,當面值為100元、總額為200億元的貼現國債招標發行時,若有a、b、c三個投標人,他們的出價和申請額如表5-1所示,那麼,a、b、c三者的中標額分別為90億元、60億元和50億元,在「荷蘭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都為75元,而在「美國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分別是自己的投標價,即等於85元、80元和75元。由上可見,「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而「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我國目前短期貼現國債主要運用「荷蘭式」價格招標方式予以發行。③收益率招標。收益率招標主要用於付息國債的發行,它同樣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形式,原理與上述價格招標相似。招標發行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過程,從而能反映出承銷商對利率走勢的預期和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推動了國債發行利率及整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進程。此外,招標發行還有利於縮短發行時間,促進國債一、二級市場之間的銜接。基於這些優點,招標發行已成為我國國債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