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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國貿易與投資

發布時間: 2021-04-25 20:46:50

A. 中國貿易格局的最大問題是什麼

隨著美國次貸危機演變為全球金融危機,世界經濟增長可能繼續減緩,今年後幾個月中國外貿發展的外部環境將進一步趨緊。根據目前情況預計,2008年全年中國商品進出口總額將達到2.6萬億美元,增長20%左右。

一、中國對外貿易所存在的問題

(一)中國的對外貿易存在著非市場化的問題

1.國內企業要出口產品必須得到政府的批准,大多數生產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出口產品。

雖然我國對傳統的貿易體制不斷進行改革,如賦予若干生產企業 進出口 自營權,但是,獲得進出口自營權的僅僅只是少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包括少數科研機構),而且其進出口自營權仍然受到很久的約束,經營范圍受到嚴格的限制,擁有進出口自營權的生產企業實際上並不能真正完全自主地經營進出口業務。此外,雖然我國也允許私營企業獲得進出口自營權,但進入門檻很高,數量極其有限。總之,我國的外貿經營權仍然是由國家控制的,(註:政府對外貿經營權的管制實際上是一種非關稅壁壘。)只有少數生產企業有權可以直接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大多數企業並不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出口產品。這些沒有進出口自營權的企業要出口產品,就只能通過國有外貿公司代理。這意味著,對於大多數沒有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來說,它們並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自由地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因而同國際市場之間實際上仍然存在著「隔層」。(註: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國政府曾提出了「工貿結合」的改革思路,但是,由於我國的國有外貿公司和國有生產企業都沒有獨立的財產,因此,我國外貿公司同生產企業之間的「工貿結合」大多是在政府的策劃下採取行政合並的方法進行的,而不是通過產權交易組合而成的,這不但起不到優勢互補的作用,反而導致企業內部管理及協調成本過高,形成邊際成本高於平均成本的「規模不經濟」局面。總之,我國生產企業同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問題並沒有真正徹底地解決。)

由於外貿經營權由政府行政審批,哪些生產企業能進入國際市場完全由政府指定,因此,在缺乏市場競爭和篩選、淘汰機制的情況下,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並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率的企業,這樣就必然會造成對外貿易的低效率。同時,由於國內大多數生產企業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自由地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因此,國內許多生產企業就不可能完全自由靈活地根據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及時生產出完全符合國際市場需求的產品,從而最大限度地擴大我國的出口,這就人為地壓抑了我國的出口供給彈性。

更重要的是,由於我國的私營企業(註:「私營企業」是我國的一種特殊提法,事實上,企業只存在因其所承擔的財產責任或民事責任的不同(既有限責任或無限責任)而出現企業組織形態不同的問題,而不存在因所有者身份不同而導致企業性質不同的問題。)在沒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下並不能自由地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因此,這就不利於使我國持續涌現出更多的完全自負盈虧,因而真正具有內在動力和壓力在比較優勢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出口的市場主體,從而極大地阻礙了中國人均出口額的不斷增長。(註:目前中國雖然躋身於世界第七大貿易實體,但與我國龐大的人口數量相比則顯得人均貿易額或出口額並不高,如人口只有五千多萬的英國和法國1999年卻分別佔世界進出口總額的第四和第五位。)可見,對私營企業的出口限制實際上是對中國出口擴張能力的人為限制。

此外,雖然我國的外貿公司在政府的保護下壟斷了我國的進出口,但我國的國有外貿公司卻因規模小而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而且,由於這些國有外貿企業並不承擔經營虧損的最終財產責任,因此,各國有外貿企業為了擴大出口,而往往不負責任地對內抬價收購、對外低價競銷。國有外貿企業相互之間這種沒有內在約束的無序競爭,不但造成出口秩序混亂、而且增加了我國的出口換匯成本,降低了我國的貿易利得(Gains)。

2.我國在進口方面存在著事實上的政府管制,進口的市場化或自由化程度更低

雖然我國自1992年以來不斷降低關稅,但我國降低關稅的 政策 意圖實際上是側重在緩解我國過大的國際收支順差,同時擴大資本品或技術設備的進口(中國進口中的80%以上是資本品),以提高國內企業的生產率,而並不是著眼於通過實現進口的自由化,以引入國際市場的競爭機制。而且,雖然我國不斷削減非關稅壁壘,但實際上我國對一些已經取消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口商品仍然存在著不同名目的數量限制,一些需要進口品的投資項目需要事先得到政府的立項批准或政府部門的 政策 性指導。同時,中國在進口的程序上也存在著一些事實上的管制(如需要若干個政府部門的蓋章認可,進口手續過於繁瑣等)。此外,在政府對進口進行嚴格管制的同時,我國對許多產品(如原油、成品油、農產品等)的進口仍實行國家壟斷,這種進口壟斷實際上也是一種非關稅壁壘。

我國對進口進行管制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國內某些行業或企業(特別是保護了國有企業),但卻因減弱了進口產品的競爭壓力,同時使國內企業得不到低成本的生產投入品,從而降低了國內企業的生產效率。

(二)中國在對外貿易中缺乏規模經濟的內在動力

按照新貿易理論中的基本觀點,企業參與國際貿易是為了通過進入國際市場,以擴大產品的市場銷售,使企業能在擴大市場份額的基礎上生產更多的產品,從而降低產品的平均生產成本,從而有利於降低產品的價格,這樣就能大大提高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競爭力,以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但我國的絕大多數企業並沒有真正實現規模經濟,許多企業完全只是為了出口而出口,為了創匯而出口,而並不一定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或創造利潤而出口。由於我國企業(包括外貿企業)的規模普遍偏小,因此,我國企業的生產成本普遍較高,生產率普遍較低,這樣,我國出口產品的換匯成本也就自然很高。

(三)我國的出口結構仍存在著技術檔次及附加價值低的問題

中國出口競爭力強的工業產品主要是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其中 紡織 、 服裝 、鞋帽、玩具及日用消費品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占很大比重),這些產品的產品鏈條短,附加價值低。目前,中國出口量最大的10類產品中有9類是勞動力密集型製造業產品(如鞋、玩具和運動用品,以及布料和 服裝 等)。

目前,我國的機電產品出口增長雖快,但主要依靠 加工貿易 和外商投資企業,而且我國機電產品一般檔次較低,技術含量和附加價值不高,缺乏有後勁的支柱產品,支柱產業的出口能力尚未形成規模。同時,我國高新技術產品(特別是已擁有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占出口總額的比例很小,只有15%(世界十大出口國平均為40%左右),且多數還是由外資企業實現的。此外,中國的服務貿易(包括銀行、保險、電信、法律、會計、資訊行業等)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十分薄弱,出口創匯能力不強。

還必須指出的是,我國出口商品結構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 加工貿易 的發展。在加工貿易中,只要加工產品本身是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型產品,那麼,反映在統計中就是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但實際上國內大量加工過程比較短暫,附加價值並不高。可見,建立在加工貿易基礎上的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增長還不能說明我國的出口結構已真正實現了高級化。

二、中國對外貿易中的產權問題

根據產權經濟學的觀點,市場交易的實質是產權的交易。如果將這一觀點引進到國際貿易理論之中,則我們就可得出這樣一個新理論觀點:國際貿易的實質實際上是產權在國際間的交易。既然如此,本文就從產權這個角度來剖析中國的對外貿易問題,以便進行理論上的創新,並為中國的對外貿易提供正確的發展思路。

(一)中國貿易非市場化的根源是傳統的國有產權 制度

既然國際貿易的實質實際上是產權在國際間的交易,因此,國際貿易市場化或自由化的實質則是產權在國際間的自由交易。這意味著,一國要真正實現對外貿易的自由化,最根本的是本國的微觀經濟主體不但完全有權在國內外獨立地獲得或擁有財產,而且還能在國內外自由地進行產權交易。可見, 貿易自由化 的 制度 前提是財產權分散化的產權制度。

而我國目前的產權制度特徵是:(1)絕大多數生產要素(包括土地、資本及企業家才能等)的產權仍然掌握在國家手中,且國家的財產權利是凌駕在其他一切財產權利之上的特殊的財產權利。(2)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外貿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即對企業的凈資產沒有所有權)。(3)私營企業的財產權沒有真正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護。

在傳統的產權制度中,由於國家(事實上是政府)仍然掌握著大部分生產要素的產權,且國家的財產權利是凌駕於其他一切財產權利之上的特殊的財產權利,因此,政府就自然仍是最主要的經濟決策者或經濟活動組織者,在這種情況下,進出口經營權也就自然控制在政府手中,這意味著,在傳統的產權制度中,微觀經濟主體是很難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的。

事實上,在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外貿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因而無法真正獨立地承擔經營虧損(包括進出口虧損)財產責任的情況下,也不能讓國有企業掌握完全的進出口自營權。因為,如果讓這些不承擔進出口虧損責任,因而沒有內在的自我約束機制的企業都可以完全自由地從事對外貿易,則有可能導致不計成本的對外惡性競爭現象,從而既會導致我國對外貿易秩序的混亂,同時又會大大降低我國的貿易利得。顯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政府也不得不對外貿經營權實行審批制。

此外,由於在傳統的產權制度中,私營企業的財產權沒有真正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護,因此,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就很難被視為是私營企業的一項天賦權利或自然權利。私營企業要獲得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的權利,就只能由政府批准賦予。

(二)傳統的產權制度人為地限制了我國企業規模的擴張

在傳統的產權制度中,由於國家為保護自己對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及控制權,並不鼓勵其他財產所有者對國有企業投資入股,而且,由於國有企業的經理人員和職工對企業凈財產並沒有所有權,因此,國有企業的經理人員和職工也沒有內在的動力不斷擴充企業的凈資產,這就導致國有企業缺乏內在的規模擴張機制。同時,由於國有企業並不是擁有獨立財產的產權主體或市場主體,國有企業對其所佔用的財產並不享有所有權,因此,國有企業之間不可能進行真正的會發生所有權轉移(所有權永遠掌握在國家手中)的兼並或收購活動,這又使得我國的國有企業缺乏外在的規模擴張機制。此外,由於私營企業的財產沒有得到社會的普遍尊重和法律的平等保護,因此,私營業主對其財產所有權的長期歸屬也缺乏信心,這樣,我國的私營業主也沒有內在的動力不斷擴大企業的規模,等等。總之,由於我國的企業缺乏內在和外在的規模擴張機制,因此,這就根本上 決定 了中國在對外貿易活動中缺乏規模經濟的內在動力。

(三)中國出口品技術檔次低下的根源是制度的限制

由於在傳統的國有產權制度中,國有企業之間不可能有真正激烈的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且國有企業因沒有獨立的財產而不可能真正承擔經營風險或虧損的財產責任,同時國有企業的經理人員及職工對採用先進技術所形成的企業財產並不擁有所有權,技術並不能通過企業的剩餘索取權變成有回報的投資(楊小凱,1998),因此導致國有企業既沒有外在的壓力,同時又沒有內在的動力和壓力不斷地開發和採用更先進的技術。這一切都從根本上 決定 了國有企業缺乏技術創新的能力、動力及壓力,從而自然會導致我國出口品的技術檔次低下。

(四)在本國企業競爭力低下的情況下,政府也難以完全實現進口的自由化。

由於傳統的產權制度導致國內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競爭力低下,產品生產成本過高且質量較差,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實現進口貿易的自由化,則國內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就有可能因無法同國外企業競爭而面臨破產倒閉的命運。這樣,政府就不得不對進口實行事實上的管制政策,以保護國內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可見,中國對進口進行管制的實質是為了保護國內的國有企業,保護傳統的產權制度。

總之,以上分析充分證明:阻礙中國對外 貿易自由化 及真正成為世界貿易強國的根本原因是傳統產權制度的限制。

三、產權改革與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

根據以上分析,為真正實現中國對外貿易的自由化並使中國真正成為世界貿易強國,我們應進行實現財產權分散化的制度改革,從而使我國的微觀經濟主體都成為真正擁有獨立財產的所有者或產權主體,並 規定 各所有者的財產權利一律平等。

進行這種實現財產權分散化,並 規定 各所有者財產權利一律平等的制度改革,將會自然創造出眾多真正擁有完全財產權利(包括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和對外投資活動的財產權利)及經濟決策權的市場主體或企業,(註:在產權改革的基礎上,企業組織形式將不再按所有者身份或性質的不同而劃分為國有企業或私營企業,而只按所有者對企業經管所承擔的財產責任的不同而劃分為獨資,合夥企業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且所有的企業都將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自由競爭。在這個基礎上,就不會再存在什麼「私營企業」的特殊問題。)這樣,我國的所有企業都完全能夠在全球范圍內按照自己的意願或自己所認為的合適方式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自由投資。(註:這意味著,我國的企業是否應成為集科研開發、生產、投資、貿易、 金融 為一身的綜合商社或大型企業集團應完全由企業根據國內外市場狀況由自己決定,政府不應人為地代替市場主體設計企業發展模式。)同時,由於產權改革將創造所有市場主體的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制度環境,因此,以保護人們的財產權不受侵犯為基本職責的政府未經法律授權就不能對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隨意進行人為的干預,否則就是侵犯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利。這意味著,在產權改革的基礎上,政府將不能再運用行政權力直接組織或壟斷經濟活動(包括進出口貿易活動)。可見,進行財產權分散化的產權改革將會自然實現我國對外貿易的市場化或自由化,並實現國內貿易與對外貿易的一體化經營(即國內企業可以同時自由地從事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

實現對外貿易的自由化,使我國的所有企業都可以自由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這就意味著將自動撤除國內生產企業同國際市場之間的「隔層」,從而使我國的所有企業都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以便靈敏地根據國際市場的供求狀況,及時生產出完全符合國際市場需求的產品。而且,由於我國的所有企業都是完全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我國的企業既必須完全獨立地承擔出口虧損的財產責任,同時又可以完全獨立地獲得出口盈利所帶來的好處,顯然,這種完全自負盈虧的企業將真正具有內在的自我激勵和自我約束機制,在生產及進出口貿易活動中力求做出最佳的生產經營或進出口決策,以便根據國內外市場狀況和自己的比較優勢出口機會成本最低的產品,而進口機會成本最高的產品,即為發揮本國的比較優勢而出口,為利用別國的比較優勢而進口,從而在全球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實現成本最小化和利潤最大化。而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國的企業會真正具有內在的動力和壓力完全根據國內外價格體系的差異以及國際市場價格的波動,不斷地比較產品的生產成本及國際市場上的消費者願意支付或能夠支付的價格,並根據比較優勢原則盡力以最低的機會成本生產國際市場最需要,因而價格及質量最高的產品,從而使我國的產品真正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

可見,產權改革基礎上的貿易自由化,不但不會出現能在國際市場上盈利的產品難以出口,而不盈利或虧損的產品又大量出口,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的企業相互之間因進行沒有成本約束的無序競爭,導致出口秩序混亂和出口換匯成本不斷上升等「一放就亂」的現象,反而會通過市場的篩選、競爭及淘汰機制最終使得只有那些真正最有效率,成本最低,產品真正有競爭力的企業才能大量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而那些低效率的,產品根本沒有競爭力的企業就自然被市場所淘汰,這樣就能根本消除出口秩序混亂和出口換匯成本不斷上升等「一放就亂」的現象,從而大大地提高我國的出口創匯能力及對外貿易的效率。而且,由於產權改革將不斷創造出更多的完全在自負盈虧的基礎上根據國際市場的需求不斷擴大出口的高效率的企業,因此,這就能極大地推動我國人均出口額的不斷增長。

同時,在合理的產權制度中,由於企業成立的首要前提是擁有獨立的財產,因此,這就將從根本上奠定企業規模擴張的市場機制。而且,由於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財產擁有真正的永久性所有權,因此,企業的所有者及經理人員也會有真正的內在動力和壓力為獲得更多的所有者權益而不斷擴充企業的凈資產,以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及抵禦經營風險的能力,這就自然形成企業規模的內在擴張機制。另一方面,由於我國的企業對其凈資產享有所有權,因此,企業之間就真正發生為爭奪所有權而進行的市場兼並或收購活動,從而真正形成企業規模的外在擴張機制。可見,產權改革將真正有利於使規模經濟成為推動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市場動力。

此外,由於產權改革將使我國的所有企業必須真正由自己承擔虧損的財產責任,這樣,我國的所有企業就會有真正的內在壓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經營成本,以避免虧損。另一方面,由於產權改革將創造出眾多相互公平競爭的企業,這樣,我國的企業就自然有外在的市場壓力通過不斷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以通過降低產品的價格來擴大市場份額,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而且,在產權改革的基礎上,人們對開發技術所形成的財產擁有所有權,這樣,人們也會有真正的內在動力為積累財富而不斷地開發和採用更先進的技術。在這個基礎上,我國的技術就自然會不斷進步,這樣,我國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產品出口就自然會不斷增長,從而將根本改變我國出口品的技術檔次較低的問題。

最後,由於產權改革將使我國微觀經濟主體的國際競爭實力不斷提高,因此,這就為我國真正實現進口自由化奠定基礎。而進口的自由化將有利於直接引進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機制,打破壟斷,同時這還有利於直接引進能反映國際供求關系的國際市物價格,使國際市物價格信號成為國內資源配置的指示器,從而改善國內的資源配置效率。

總之,只有產權改革才能真正實現中國對外貿易的自由化,才能使中國人均出口額得到最大限度的增長,並真正提高中國出口品的技術檔次,從而最終真正使中國成為世界貿易及經濟強國

B. 中國的貿易發展史!

以下是1949年之後的中國的貿易發展史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堅持獨立自主、自力更生,逐步開展對外經濟貿易交流,但受到當時國際政治環境和國內計劃經濟體制等因素制約,對外貿易發展相對緩慢。

1978年,中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期。大力發展對外貿易,成為中國加快現代化建設、改變落後面貌、促進經濟發展和提高綜合國力的重要途徑。

30多年來,中國利用世界經濟較長時期繁榮、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機遇,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利用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國內產業,在全面參與國際分工和競爭中,實現了對外貿易的跨越式發展。貨物貿易總量躋身世界前列。

1978年,中國貨物進出口總額只有206億美元,在世界貨物貿易中排名第32位,所佔比重不足1%。2010年,中國貨物進出口總額達到29740億美元,比1978年增長了143倍,年均增長16.8%。其中,出口總額15778億美元,年均增長17.2%;進口總額13962億美元,年均增長16.4%。

中國出口商品結構在20世紀80年代實現了由初級產品為主向工業製成品為主的轉變,到90年代實現了由輕紡產品為主向機電產品為主的轉變,進入新世紀以來,以電子和信息技術為代表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不斷擴大。

20世紀80年代至本世紀初,中國加工貿易蓬勃發展,成為外貿的半壁江山。在中國外貿發展中,外商投資企業和加工貿易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和多元化進出口市場格局。

改革開放後,中國全方位發展對外貿易,與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建立了貿易關系。貿易夥伴已經由1978年的幾十個國家和地區發展到目前的231個國家和地區。歐盟、美國、東盟、日本、金磚國家等成為中國主要貿易夥伴。

2005年至2010年,中國與東盟貨物貿易佔中國貨物貿易比重由9.2%提高到9.8%,與其他金磚國家貨物貿易所佔比重由4.9%提高到6.9%,與拉丁美洲和非洲貨物貿易所佔比重分別由3.5%和2.8%提高到6.2%和4.3%。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不斷增強。

2001年至2010年,中國服務貿易總額(不含政府服務)從719億美元增加到3624億美元,增長了4倍多。

中國服務貿易出口在世界服務貿易出口中的比重從2.4%提高到4.6%,2010年達1702億美元,從世界第12位上升到第4位;服務貿易進口比重從2.6%提高到5.5%,2010年達1922億美元,從世界第10位上升到第3位。

對外貿易發展有力推動了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中國成長為一個開放的經濟體。參與國際分工與競爭,引進先進技術、設備和管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極大促進了中國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提高了企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加工貿易迅速發展壯大使中國勞動力充裕的比較優勢得以發揮,加快了中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對外貿易直接帶動就業人口超過8000萬,其中60%以上來自農村,就業者的收入和生活得到顯著改善。對外貿易與國內投資、消費一起,成為中國經濟增長的三大引擎。

中國對外貿易的歷史性進步是與國際國內形勢的發展變化緊密聯系在一起的。20世紀80年代前後,和平與發展成為時代主題。隨著經濟全球化不斷推進,資金、技術、產品、市場、資源、勞動力等要素在世界范圍內的流動和配置更加活躍。

中國政府順應時代潮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改革開放,發展與世界各國的經濟技術合作,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充分發揮比較優勢,促進了國際產業鏈分工的深化,為對外貿易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這個進程中,外國企業尤其是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在中國獲得大量投資機會,其擁有的資本、技術、管理經驗和銷售渠道等要素實現增值,分享了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成果。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得益於改革開放,得益於經濟全球化,得益於堅持走互利合作共贏道路。

中國的發展離不開世界,世界的繁榮穩定也離不開中國。

(2)中國貿易與投資擴展閱讀:

1、努力培育外貿發展的綜合競爭優勢。

面對近年來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資源和能源等生產要素價格大幅上漲、出口產業傳統的低成本優勢大大弱化的新情況,中國政府提出了外貿由粗放型發展向集約型發展轉變的戰略目標。

繼續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推動服務外包發展,努力擴大新興服務出口。財政稅收、金融保險、外匯管理、海關通關、檢驗檢疫、物流和運輸等領域都將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加快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努力推動對外貿易的穩定健康發展。

2、加快推進外貿發展中的節能減排。

早在1994年,中國政府就制定並發表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將節能減排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都把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作為約束性指標。

大部分達到一定規模的進出口生產企業都已經獲得ISO14000等與環保有關的標准認證。中國將努力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加快先進節能環保技術的應用,促進對外貿易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更加協調發展。

3、加強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2008年,中國制定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把保護知識產權提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加以推進。2006年至2011年,中國連續6年頒布《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實施了包括立法、執法、教育培訓、文化宣傳和對外交流等多個領域的1000多項具體措施。

當前,加強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挑戰,加強對話與合作成為世界知識產權保護的潮流。中國政府將在有關國際公約和各自法律框架下,與世界各國和地區加強知識產權交流與合作,共同推進知識產權事業的健康發展。

C. 中國對外貿易現狀和前景

國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外經貿部外資司副司長 孫鵬

各位來賓,

女士們、先生們:

很榮幸能夠藉此機會向各位介紹一下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對外開放伊始,中國服務業的部分領域即開始引入外資。中美合資的建國飯店,即是我國首批批准設立的3家外商投資企業之一。此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領域日益擴大。目前,中國服務業的絕大多數領域,外國投資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投資。截至2001年底,以服務業為中心的第三產業累計合同外資額2680億美元,佔全國合同外資總額的35.97%。2001年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額外金額114.11億美元,佔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24.35%。正是由於中國政府積極、合理、有序地引導外商進入中國服務業市場,才促進了中國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下面,我著重介紹一下中國銀行、保險、電信、商業零售以及旅遊等領域吸收外資的一些基本情況及政策。

一、銀行

中國從1982年開始銀行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工作。1995年,經國務院批准,銀行吸收外資試點城市由原來的13個擴大到24個,1999年又擴大到全國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國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所有城市開設營業性金融機構,投資形式包括:外資銀行分行、獨資或合資銀行,獨資或合資財務公司、合資投資銀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保險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商投資財務公司7家,代表處233家。1996年12月我國開始允許外資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截至2000年底,經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達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國務院頒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主要修改內容是:允許外資銀行不受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全面開展外匯業務;取消現行人民幣業務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設定的業務規模數量指標要求;不再要求合資銀行或財務公司中方合營者必須是金融機構;對人民幣業務將按入世承諾的時間和地域逐步放開,直至5年內將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

二、保險

1992年,中國開始有條件地開放保險市場,允許外國保險機構在上海試點舉辦保險分公司和合資保險公司。1995年又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廣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44家營業性機構。最近,加拿大的合資保險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分別在天津和北京正式開業。外資保險機構在我國主要開展境內外商投資企業財產保險及與此相關的信用險和責任險、外國個人付費人身保險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等業務。去年底,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外商向保險業投資的資格條件、設立程序、業務范圍、法律責任。保險業的進一步開放,將嚴格按照中國在入世服務貿易減讓表中的承諾在入世2-3年內逐步實施。

三、電信

加入WTO前,電信經營業務屬於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入世後,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電信業開始有步驟、有限制地向外國投資者開放,並在入世後的5年內逐步放寬地域、外資比例和業務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為此,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信息產業部和外經貿部聯合頒布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外商投資設立電信企業的條件、程序,並在2002年4月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取消了外商投資於電信運營業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國AT&T公司和上海市電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我國第一家電信運營企業--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開業。相信中國的電業將在外資的推動下獲得更大的發展。

四、商業零售

1992年國務院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連、廣州、青島及5個經濟特區各試辦1-2家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之後又決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試辦2家合資連鎖商業企業,在內地試辦幾家與台商合資的商業零售企業。1999年年6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下發了《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將試點地域擴大到了所有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並對中外方資格條件、中外方股權比例等予以了明確規定,同時國家正式開始了外商投資於批發業的試點。

目前為止,經國家批準的合營商業零售企業共計49家,商業批發企業1家。上述49家企業共設立分店482家,項目總投資29.38億美元,累計注冊資本總額6.03億美元,其中外方累計注冊資本總額5.14億美元。歐美著名的跨國連鎖企業,如沃爾瑪、麥德龍、歐尚、百安居等均已在華投資設店,開展連鎖經營,其中美國沃爾瑪已在華設立了13家分店,德國麥德龍設立了15家分店,法國歐尚設立了4家分店,英國百安居設立了12家分店。

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依法對地方自行批準的277家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進行清理、整頓。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業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為進一步促進國內商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國內市場建設,按照我國的入世承諾和商業領域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有關部門正著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不久即將公布。新辦法擬將商業領域利用外資工作由試點轉為正常開放,並將進一步放寬外資准入條件。

五、外貿

中國政府規定,外商可以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深圳福田、沙頭角、汕頭、廈門、海口、大連、天津、青島、張家港、外高橋、寧波、福州、廣州等保稅區內成立貿易企業,在保稅區內從事轉口貿易和為保稅區內企業代理生產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進口及產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經貿部頒布了《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允許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經濟特區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經營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進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從而開始了我國外貿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

目前,經批准可以從事外貿進出口業務和部分外貿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外商投資外貿公司

共計批准設立了5家合資外貿公司。近期外經貿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資設立外貿公司的試點辦法,擬放寬設立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有關修改方案現已上報國務院。

2、外商投資性公司

根據外經貿部1995年頒布的《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及1999年和2001年頒布的兩個補充規定,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經銷的方式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並可以在境內收購不涉及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許投資性公司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後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允許其在國內外采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但所購買的系統集成配套產品的價值不應超過系統集成所需全部產品價值的50%。同時,在投資性公司所投資企業投產前或所投資企業新產品投產前,為進行產品市場開發,經批准,可允許投資性公司從其母公司進口少量與所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非進口配額管理的產品在國內試銷。

3、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

根據外經貿部2001年下發的《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經批准可以從事非配額許可證管理、非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業務,並可以參加自產產品的出口配額招標。據統計,目前,出口額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073家,出口總金額為857.82億美元,占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1332.35億美元)的64.4%。

此外,根據現行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也可以從事國內產品的采購出口和自營商品的進出口業務;根據《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可以為進行其研發產品的市場測試進口並銷售少量其母公司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

六、旅遊

1998年以前,中國只允許在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內設立中外合資的旅行社。按此規定,中國政府批准設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資旅行社---雲南力天旅遊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經貿部與國家旅遊局聯合頒布了《中外合資旅行社試點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旅行社的對外開放,改變了過去外商只能在12個國家級旅遊度假區設立合資旅行社的狀況。2002年1月,國務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進一步降低了合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金標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400萬元),取消了一家外國投資者只能設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雙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條件,即可申請設立合資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國內旅遊業務。與此同時外經貿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准備提前在部分地區試點,允許外資設立獨資旅行社。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資旅行社。

七、運輸及國際貨運代理

在道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700多家中外合營道路運輸企業。外經貿部與交通部與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公司(客運與貨運)的設立條件,審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確規定。

在水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了60多家從事國內沿海和內河運輸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60多家從事國際海運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國務院於2002年底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對外商投資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業務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在航空運輸領域,日前國家公布了《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暫行規定》,進一步放寬了外資從事民用航空業的條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業投資累計達4.2億美元,共設立企業64家。

在國際貨運代理領域,2001年底,外經貿部公布了《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按此規定,外商可在中國境內設立合營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並按入世承諾三年內允許設立獨資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目前,我國已批准設立了約300多家外商投資國際貨代企業,這些企業在國內其它城市設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會計服務

為促進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發展,縮小我國會計、審計行業與國際同行的差距,從1992年起,我國開始有條件地允許國際知名的會計公司與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舉辦會計師事務所。目前,我國已經批准設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可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為國內外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此外,我國還允許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投資設立了6家成員所,4家發展聯系所。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允許獲得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外籍會計師與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設立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並准備制定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規定,明確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審批程序,規范此領域的外商投資。我們將積極引進國外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入我國會計服務市場,以促進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與國外的接軌。

九、法律服務

目前中國尚不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律師事務所,但經批准,外國和香港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國內設立代表處,開展不包括中國法律事務的相關業務。此類代表處現已設立110家。

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務院於2001年頒布了《外國律師事物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按入世承諾取消了原有代表處設立的地域限制和數量限制,允許外國律師事物所在境內設立多個代表機構。

除上述服務領域以外,資產評估、出版、印刷、建築、房地產及物業管理、音像製品、餐飲及娛樂、維修、咨詢、廣告、醫療、教育、租賃、商檢、工程設計等領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開放,而且凡是對外資准入有限制的領域均已制定相應法規,中國已建立起服務業外資准入的法規體系。由此可見,中國服務業的對外開放已由過去的個別領域、少數部門發展到了多領域、多部門,基本形成了整體開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間,我們將按照「發展現代服務業,改組改造傳統服務業」的原則,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繼續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服務業的整體對外開放。要把吸收外資與我國服務業的結構調整相結合;要鼓勵並正確引導外商投資從事現代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積極推進旅遊業的對外開放;放寬外商投資會計、法律、管理咨詢、工程咨詢等中介服務的限制;探索並試行吸收外資發展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審慎推進金融、保險、電信、證券的對外開放。開放中,我們將進一步完善服務領域外資市場准入的法規體系,使服務業的開放公開、公正地健康發展.

中國的投市場日益受到世界各國和地區投資者的廣泛關注,未來的幾年裡,中國服務業更將成為投資者的聚焦點,我們相信,致力於中國服務業的外國投資者必將與中國的服務業獲得共同發展。

這篇文章應該對你有幫助,我是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網站上。

D. 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

改革開放30年以來,中國外貿行業行業憑借優越的人口紅利,以低成本優勢完成了跨越式發展,特別是在上世紀末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和虛擬經濟盛行時代,中國外貿行業更是在全球引領風騷。然而,30年的好時光過去之後,人口紅利基本釋放,虛擬經濟的泡沫擠破,過去那種宏觀無限的日子已不復存在了。有兩個方面的現象值得關注,一個就是大家在前幾年就熟知的製造業從中國沿海向內地遷移,逐步向東南亞、印度等地遷移,這說明我們的成本優勢不復存在,資本追逐利潤的特性引導產業在地域上開始轉移,一個就是美國最近提出的再工業化政策,製造業被重新收到美國政府的重視。這兩個方面(當然還有更多方面)對我國作為製造大國的繼續生存帶來了重大挑戰。至於說要成為創造大國,在有限的時間內恐怕只有三歲小孩才信。因此,整個外貿行業的生存會因製造產業的競爭劣勢收到牽連,發展前景不可與十年前、五年前同日而語。
但是,從經濟的全球化格局趨於穩定和趨勢更強的前提下,全球分工協作是不可逆的,而且對整個經濟系統的影響日趨加強,外貿行業的發展也會相應得到強化。所以,外貿企業的發展機會還是相當多的。
總之,我國外貿公司的發展前景,將因製造產業的競爭劣勢和全球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各國經濟政策的調整,發展空間和行業利潤都將受到擠壓,發展的壓力將會增加。在這樣的形勢下,要做好外貿公司的業務,必須在產品質量、服務水平和物流配送等多個方面下功夫,特別是,通過積累行業經驗,找到業務藍海,才能找到光明的發展前景。

E. 中國貿易的現狀和前景

外經貿部外資司副司長 孫鵬

很榮幸能夠藉此機會向各位介紹一下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對外開放伊始,中國服務業的部分領域即開始引入外資。中美合資的建國飯店,即是我國首批批准設立的3家外商投資企業之一。此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領域日益擴大。目前,中國服務業的絕大多數領域,外國投資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投資。截至2001年底,以服務業為中心的第三產業累計合同外資額2680億美元,佔全國合同外資總額的35.97%。2001年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額外金額114.11億美元,佔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24.35%。正是由於中國政府積極、合理、有序地引導外商進入中國服務業市場,才促進了中國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下面,我著重介紹一下中國銀行、保險、電信、商業零售以及旅遊等領域吸收外資的一些基本情況及政策。

一、銀行

中國從1982年開始銀行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工作。1995年,經國務院批准,銀行吸收外資試點城市由原來的13個擴大到24個,1999年又擴大到全國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國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所有城市開設營業性金融機構,投資形式包括:外資銀行分行、獨資或合資銀行,獨資或合資財務公司、合資投資銀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保險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商投資財務公司7家,代表處233家。1996年12月我國開始允許外資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截至2000年底,經人民銀行批准可以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達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國務院頒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主要修改內容是:允許外資銀行不受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全面開展外匯業務;取消現行人民幣業務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設定的業務規模數量指標要求;不再要求合資銀行或財務公司中方合營者必須是金融機構;對人民幣業務將按入世承諾的時間和地域逐步放開,直至5年內將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

二、保險

1992年,中國開始有條件地開放保險市場,允許外國保險機構在上海試點舉辦保險分公司和合資保險公司。1995年又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廣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44家營業性機構。最近,加拿大的合資保險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分別在天津和北京正式開業。外資保險機構在我國主要開展境內外商投資企業財產保險及與此相關的信用險和責任險、外國個人付費人身保險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等業務。去年底,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於今年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外商向保險業投資的資格條件、設立程序、業務范圍、法律責任。保險業的進一步開放,將嚴格按照中國在入世服務貿易減讓表中的承諾在入世2-3年內逐步實施。

三、電信

加入WTO前,電信經營業務屬於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入世後,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電信業開始有步驟、有限制地向外國投資者開放,並在入世後的5年內逐步放寬地域、外資比例和業務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為此,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信息產業部和外經貿部聯合頒布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外商投資設立電信企業的條件、程序,並在2002年4月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取消了外商投資於電信運營業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國AT&T公司和上海市電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我國第一家電信運營企業--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開業。相信中國的電業將在外資的推動下獲得更大的發展。

四、商業零售

1992年國務院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連、廣州、青島及5個經濟特區各試辦1-2家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之後又決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試辦2家合資連鎖商業企業,在內地試辦幾家與台商合資的商業零售企業。1999年年6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下發了《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將試點地域擴大到了所有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並對中外方資格條件、中外方股權比例等予以了明確規定,同時國家正式開始了外商投資於批發業的試點。

目前為止,經國家批準的合營商業零售企業共計49家,商業批發企業1家。上述49家企業共設立分店482家,項目總投資29.38億美元,累計注冊資本總額6.03億美元,其中外方累計注冊資本總額5.14億美元。歐美著名的跨國連鎖企業,如沃爾瑪、麥德龍、歐尚、百安居等均已在華投資設店,開展連鎖經營,其中美國沃爾瑪已在華設立了13家分店,德國麥德龍設立了15家分店,法國歐尚設立了4家分店,英國百安居設立了12家分店。

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依法對地方自行批準的277家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進行清理、整頓。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業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為進一步促進國內商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國內市場建設,按照我國的入世承諾和商業領域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有關部門正著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不久即將公布。新辦法擬將商業領域利用外資工作由試點轉為正常開放,並將進一步放寬外資准入條件。

五、外貿

中國政府規定,外商可以在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深圳福田、沙頭角、汕頭、廈門、海口、大連、天津、青島、張家港、外高橋、寧波、福州、廣州等保稅區內成立貿易企業,在保稅區內從事轉口貿易和為保稅區內企業代理生產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進口及產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經貿部頒布了《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允許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經濟特區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經營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進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從而開始了我國外貿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

目前,經批准可以從事外貿進出口業務和部分外貿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外商投資外貿公司

共計批准設立了5家合資外貿公司。近期外經貿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資設立外貿公司的試點辦法,擬放寬設立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有關修改方案現已上報國務院。

2、外商投資性公司

根據外經貿部1995年頒布的《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及1999年和2001年頒布的兩個補充規定,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經銷的方式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並可以在境內收購不涉及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許投資性公司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後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允許其在國內外采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但所購買的系統集成配套產品的價值不應超過系統集成所需全部產品價值的50%。同時,在投資性公司所投資企業投產前或所投資企業新產品投產前,為進行產品市場開發,經批准,可允許投資性公司從其母公司進口少量與所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非進口配額管理的產品在國內試銷。

3、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

根據外經貿部2001年下發的《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經批准可以從事非配額許可證管理、非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業務,並可以參加自產產品的出口配額招標。據統計,目前,出口額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073家,出口總金額為857.82億美元,占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1332.35億美元)的64.4%。

此外,根據現行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也可以從事國內產品的采購出口和自營商品的進出口業務;根據《關於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可以為進行其研發產品的市場測試進口並銷售少量其母公司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

六、旅遊

1998年以前,中國只允許在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內設立中外合資的旅行社。按此規定,中國政府批准設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資旅行社---雲南力天旅遊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經貿部與國家旅遊局聯合頒布了《中外合資旅行社試點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旅行社的對外開放,改變了過去外商只能在12個國家級旅遊度假區設立合資旅行社的狀況。2002年1月,國務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進一步降低了合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金標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400萬元),取消了一家外國投資者只能設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雙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條件,即可申請設立合資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國內旅遊業務。與此同時外經貿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准備提前在部分地區試點,允許外資設立獨資旅行社。到目前為止,我國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資旅行社。

七、運輸及國際貨運代理

在道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700多家中外合營道路運輸企業。外經貿部與交通部與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公司(客運與貨運)的設立條件,審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確規定。

在水路運輸方面,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了60多家從事國內沿海和內河運輸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60多家從事國際海運的中外合營航運企業。國務院於2002年底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對外商投資國際海上運輸及其輔助業務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在航空運輸領域,日前國家公布了《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暫行規定》,進一步放寬了外資從事民用航空業的條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業投資累計達4.2億美元,共設立企業64家。

在國際貨運代理領域,2001年底,外經貿部公布了《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按此規定,外商可在中國境內設立合營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並按入世承諾三年內允許設立獨資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目前,我國已批准設立了約300多家外商投資國際貨代企業,這些企業在國內其它城市設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會計服務

為促進我國注冊會計師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發展,縮小我國會計、審計行業與國際同行的差距,從1992年起,我國開始有條件地允許國際知名的會計公司與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作舉辦會計師事務所。目前,我國已經批准設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這些會計師事務所可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為國內外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此外,我國還允許外國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投資設立了6家成員所,4家發展聯系所。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允許獲得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的外籍會計師與我國執業注冊會計師設立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並准備制定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規定,明確外商投資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審批程序,規范此領域的外商投資。我們將積極引進國外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入我國會計服務市場,以促進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與國外的接軌。

九、法律服務

目前中國尚不允許外商投資設立律師事務所,但經批准,外國和香港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國內設立代表處,開展不包括中國法律事務的相關業務。此類代表處現已設立110家。

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務院於2001年頒布了《外國律師事物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按入世承諾取消了原有代表處設立的地域限制和數量限制,允許外國律師事物所在境內設立多個代表機構。

除上述服務領域以外,資產評估、出版、印刷、建築、房地產及物業管理、音像製品、餐飲及娛樂、維修、咨詢、廣告、醫療、教育、租賃、商檢、工程設計等領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開放,而且凡是對外資准入有限制的領域均已制定相應法規,中國已建立起服務業外資准入的法規體系。由此可見,中國服務業的對外開放已由過去的個別領域、少數部門發展到了多領域、多部門,基本形成了整體開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間,我們將按照「發展現代服務業,改組改造傳統服務業」的原則,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繼續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服務業的整體對外開放。要把吸收外資與我國服務業的結構調整相結合;要鼓勵並正確引導外商投資從事現代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積極推進旅遊業的對外開放;放寬外商投資會計、法律、管理咨詢、工程咨詢等中介服務的限制;探索並試行吸收外資發展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審慎推進金融、保險、電信、證券的對外開放。開放中,我們將進一步完善服務領域外資市場准入的法規體系,使服務業的開放公開、公正地健康發展.

中國的投市場日益受到世界各國和地區投資者的廣泛關注,未來的幾年裡,中國服務業更將成為投資者的聚焦點,我們相信,致力於中國服務業的外國投資者必將與中國的服務業獲得共同發展。

這篇文章應該對你有幫助,我是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網站上。

F. 除了傳統的貿易和投資方式,你認為還有哪些(創新)國際商務經營方式在中國(或本

除了傳統的毛衣和投資的方式你以為還有哪些是一個敬業

G. 外商直接投資對中國對外貿易的影響

淺析外國直接投資對我國外貿收益的影響
發布處室:外商投資促進處 信息來源:《商業時代》2009年第24期 發布日期:2009-10-20 點擊數: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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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國際直接投資是一國融入全球化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企業國際化經營的一種重要模式。從理論角度來看,國際直接投資的貿易效應主要有替代效應和互補效應,即國際直接投資可能減少(替代)貿易,也可能增加(互補)貿易。擴大出口,促進貿易增長,是我國吸引外國直接投資的主要政策目標之一。本文分析了外國直接投資對我國外貿收益的影響效應,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外國直接投資,外貿收益,影響效應

國際直接投資分為外國直接投資(Inward FDI)和對外直接投資(Outward FDI),它對一國的外貿收益有著重要影響。隨著全球化的加速和跨國公司一體化國際生產體系的形成與發展,國際貿易與國際直接投資相互促進發展,國際直接投資的貿易效應成為國際貿易理論的研究重點之一。20世紀50年代,蒙代爾、弗農和小島清等人對此問題進行了初步研究;馬庫斯、斯文森和鄧寧等在20世紀80年代初做了更為深入的分析,並對傳統的國際直接投資的貿易效應理論進行了綜合;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Bhagwati和Dinopoulos等經濟學家又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對國際直接投資的貿易效應進行了研究。而後又有研究將縱向一體化、橫向一體化對外直接投資納入國際貿易理論體系,探討了不同類型國家之間貿易與投資的相互關系。研究表明,外國直接投資對一國或地區對外貿易的影響並不是孤立的,對外貿易規模發展越快,對外資的吸引力也就越大,而外資對東道國的出口增長也能起到明顯的帶動作用。本文就外國直接投資對我國外貿收益的影響進行分析。

外國直接投資對我國外貿收益的影響效應分析

近年來,中國經濟高速發展,對外開放的程度不斷提高,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出口導向型政策,再加上我國有豐富的、較廉價的勞動力資源,所以連續十多年一直是發展中國家吸收國際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統計,在過去十多年裡,中國吸引外資約佔全部發展中國家總額的1/5, 2004年中國吸引FDI突破500億美元,超過美國成為世界FDI最大的受資國。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產總量不斷增加,為中國對外貿易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對中國的出口增長起到了很強的促進作用。

(一)數量效應:增加我國外貿總額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貿易保持著較高的增長速度,外國直接投資對促進我國出口貿易發展,增加我國的外貿總額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的出口額從1991年的120.47億美元增長到2005年的4442億美元,增長了36.87倍,年平均增長率達193.62%,增長速度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並且呈現加速的形勢。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出口額佔全國出口總額的比重自1991年的16.75%開始逐年遞增,1995年時突破30%,1997年則突破40%,2001年達到50%,至2005年已經上升到58.29%,之後年份小有波動,仍呈上升態勢。從出口增加額的角度看,盡管因為受世界經濟形勢的影響有過較大波動(如1994年外商直接投資企業的出口增加額佔全國出口增加額的比重只有32.38%,而在1996年則高達637.20%),但總體上外商直接投資的出口增加額占據了全國出口增加額的主要份額。

2007年,中國出口額佔世界出口總額的比重提高到8.8%,躍居世界第二位。中國佔世界貿易總額的比重由1978年的不到1%提高到2007年的近8%,成為名副其實的貿易大國,其中外國直接投資具有重要作用。外國直接投資有著極強的外向拓展力,沒有外資企業的出口績效,我國就難以實現對外貿易的平穩快速增長,也就是說,在華的外國直接投資的貿易效應尤其是貿易創造和市場擴張效應是極其明顯的,外國直接投資的大量進入和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對外貿易的發展推動了中國對外貿易迅猛發展,促進外貿總額的增加。

(二)結構效應:促進貿易結構優化

外國直接投資對我國貿易結構的優化調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一方面,外國直接投資對貿易結構的轉變有直接效應,自上世紀80年代末以來,我國出口結構與外貿企業增長發生著相隨的變化,在外資企業迅猛增長的同時,外商投資企業的出口商品結構進一步優化,我國出口結構也基本實現了從以初級產品為主向以製成品為主的根本性轉變。目前我國製成品出口的比重達到85%以上,機電產品、服裝紡織、皮革、家用電器、文體用品、塑料及金屬製品和電子通訊設備等外資進入比較密集,且外資出口比重高、增長快、貢獻率大的行業的迅速增長在我國貿易結構轉變中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外國直接投資有間接貿易效應,即經由生產技術和營銷知識的外溢、市場網路的轉移和示範效應等,帶來國內製成品企業出口狀況的改善,從而帶動中國企業出口的發展。外國直接投資內含的人力資本、研發投入和先進生產力等要素通過各種渠道非自願擴散, 為我國帶來了國外先進的技術設備以及科學的管理經驗與管理模式等,實現了技術知識的外溢,帶動和加快了我國產業與產品結構的調整和升級。這有利於擴大我國企業產品的出口競爭能力,增強了國內企業的競爭意識,促進我國生產率增長和貿易結構優化,在我國經濟建設的轉軌時期,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框架的建立以及市場機制的完善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外國直接投資在帶給我國收益的同時,也帶來一些問題。首先,從整體上看,外商對華直接投資在我國三次產業之間的分布格局是:第一產業和第三產業中外商直接投資的比重很小,投向第二產業的資金占據主導地位,外國直接投資對我國出口結構的深層次優化,即在促進技術密集型產品出口方面的作用有待提高。其次,外資企業進口增長過快,以及進入成熟期的外資企業利潤匯出的逐步增加,給國際收支平衡造成壓力。再者,部分外國直接投資落戶中國後憑借其技術、規模、資金等方面的優勢擠占我國市場並形成壟斷, 尤其在新興產業和高科技領域,部分外國企業已佔據絕對優勢,對我國產業安全構成威脅。

提高外國直接投資外貿效益的政策建議

目前,我國外貿發展呈現進出口增長速度雙雙回落,貿易順差明顯縮小的特點。在國際市場受金融危機影響的形勢下,外商投資企業出口依然保持了13.4%的增長率,所以當前我國在進一步擴大內需、拉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繼續強化外國直接投資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政策建議如下:

利用我國勞動力和資源等比較優勢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推動我國的對外貿易發展。對外資企業出口實施更為有效的管理,保持其貿易高速、穩定的增長。各種旨在提高外商直接投資貿易效應的努力,都應以促進結構優化為核心。

優化宏觀環境,進行稅制、外貿體制改革,促進國內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之間的聯合與競爭。加速金融體制改革與創新,加速銀行商業化進程,健全資本市場,增加金融產品種類,拓寬儲蓄轉化投資渠道,增強市場活力。建立健全法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為外國直接投資創造良好環境。

制定科學的外商投資企業行業規劃,配合以有效的產業政策指導。重點引進技術先進型產業的外商投資,嚴格控制技術傳統型產業的投資,適當引進外國金融產業資本進行有效的產業政策指導,完善外商投資的外貿效益檢測評估工作。

改變傳統的以比較優勢為基礎,在出口導向戰略條件下引進外國直接投資的政策,以競爭優勢為導向,將比較優勢與新技術優勢發展模式結合起來,在充分發揮現有比較優勢的基礎上,通過吸收發達國家的技術、制度、管理,支持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結構創新,從而實現出口產業國際競爭力的提高。

H. 中國貿易

1、轉型:由低價勞動密集型產業向高科技含量的產業轉型。
2、增大內需。
但是,第一條國內企業很難做到,第二條,管理層不提供機會。

I. 為什麼要研究中國對外貿易和投資

「研究」,才能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不只是「外貿和投資」經濟方面,許多事情都是如此。偉人曾經說過:人類總是不斷的總結經驗,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