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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持有至到期國債

發布時間: 2021-04-21 12:32:47

① 持有至到期債券投資收益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債券至到期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12×100×5%×2+(12×100-1062)=258(萬元)
注意:12×100-1062=138,為初始購入時計入利息調整的金額,根據期末計提利息的分錄:
借:應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貸:投資收益
可以得知,累計確認的投資收益=兩年確認的應收利息金額+初始購入時確認的利息調整金額(持有至到期時利息調整的金額攤銷完畢),故本題無需自己計算實際利率。

② 為什麼持有至到期證劵只針對債券

融資產一般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四類。從會計的計量方法角度,金融資產可以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和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獲得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該類主要是以公允價值計價。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企業購入的到期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國債和企業債卷等各種債卷。持有的債卷一般都是很長一段時間的,目的不是賺取差價。都叫持有至到期了嗎。所以只能是持有一定時間才到期的債卷,但國庫券都是上市可以隨時交易的,且有公開的價格。所以國庫券一般都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入賬。

③ 持有至到期(債券)的收益計算

債券到期收益率是指買入債券後持有至期滿得到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和資本損益與買入債券的實際價格之比率。這個收益率是指按復利計算的收益率,它是能使未來現金流入現值等於債券買入價格的貼現率。近階段受國有股減持、查違規資金、銀廣廈等事件的影響,股票市場處於極端底迷狀態。很多投資者逐漸將目光轉向債市,國債雖然相對於「牛市」收益比較低,但在「熊市」中,其「金邊債券」的優勢就凸現出來。正因如此,多個國債品種走勢強勁,不斷創出新高,更令市場歡欣鼓舞,堅定了投資者進入債券市場的信心。國債投資的主要參考指標是市場利率和債券的到期收益率。然而債券的到期收益率的計算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投資者從不同的信息渠道得到的收益率可能不同,有時甚至相差很大。債券到期收益率的特殊情況說明:如果債券每年付息多次時,按照流入現值和流出現值計算出的收益率為期間利率。如期間為半年,得出的結果為5%,則該債券的名義到期收益率為10%。如無特殊要求,可以計算名義到期收益率,如果有明確要求計算實際到期收益率,則需要按照換算公式進行。

④ 持有至到期債券投資怎麼說怎麼處理啊

1、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包括企業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
2、持有至到期投資有三個明細科目:「成本」、「利息調整」、「應計利息」。「成本」明細科目僅反映債券的面值,「應計利息」明細科目在核算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時才用。
(一)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倒擠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注意:交易費用計入「利息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
具體會計分錄: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票面利率×面值)
或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票面利率×面值)
貸:投資收益(實際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可能在借方)
注意:
1.利息調整攤銷金額一般是通過投資收益與應收利息(或應計利息)倒擠得到的。
2.如果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與面值計算的利息計入應計利息,在計算期末攤余成本時,不需要減去計入應計利息的金額。因為應計利息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明細科目,在持有期間不產生現金流量。
期末攤余成本的一般計算公式如下: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期末攤余成本 ×實際利率=債券面值 ×票面利率
(三)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利息調整明細科目余額)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⑤ 持有的一年期國債會計科目是什麼

如果是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國債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是長期的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資。

⑥ 購買債券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何記賬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主要應解決該金融資產實際利率的計算、攤余成本的確定、持有期間的收益確認以及將其處置時損益的處理。
新准則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同時,在持有期間應當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例:某公司2007年1月3日購入新鋼股份公司2007年1月1日發行的五年期債券,票面利率12%,債券面值100元,某公司按105元的價格購入800張,該債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後一年還本金並付最後一次利息。
會計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3日購入債券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80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4000
貸:銀行存款84000
2.2007年12月31日計算利息並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溢價
實際利率法在計算實際利率時,如為分期收取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最後一期利息的,應當根據「債券面值+債券溢價(或減去債券折價)=債券到期應收本金的貼現值+各期收取的債券利息的貼現值」,並採用內插值法計算得出。
根據上述公式,先按10%的利率測試:80000×0.620921+9600×3.790787=86065>84000
再按11%的利率測試:80000×0.593451+9600×3.695897=82957<84000
根據內插值法計算實際利率=10%+(11%-10%)×(86065-84000)÷(86065-82957)=10.66%,具體每年末計算利息攤銷溢價金額見債券溢折價攤銷表。
2007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攤銷溢價為:
借:應收利息 9600
貸:投資收益 8954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646
2008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攤銷溢價核算方法同上。
3.最後一年償還本金並付最後一次利息
借:銀行存款 896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 80000
應收利息 9600
按照新所得稅法規定,企業進行長期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納稅只考慮按照債券票面金額、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不考慮折溢價因素,因此也不存在攤銷問題,如果是投資國債則利息收入免稅;因此在債券折溢價攤銷、在中途轉讓以及到期收回投資時因為折溢價原因會涉及會計與稅法的差異。結合本案例,公司2007年12月31日確認的投資收益是8954,但是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是利息收入為9600,因此需要納稅調增646元,其他年份同理。到期收回投資時還需要進行4000元溢價的納稅調減。

⑦ 持有至到期投資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持有至到期投資定義:指企業打算並且能夠持有到期的債權證券

企業從二級市場上購入的固定利率國債、浮動利率公司債券等,都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通常具有長期性質,但期限較短(一年以內)的債券投資,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資條件的,也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企業不能將下列非衍生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1)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2)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定義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如果企業管理層決定將某項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則在該金融資產未到期前,不能隨意地改變其「最初意圖」。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取得投資時意圖就應當是明確的。



(7)持有至到期國債擴展閱讀:

舉例:2007年1月3日,甲企業購入乙企業2007年1月1日發行的5年期債券,票面利率為12%,債券面值1000元,企業按1050元的價格購入80張,沒有發生其他費用。該債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後一年還本金並付最後一次利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

成本:80000

利息調整: 4000

貸:銀行存款:84000

在實際利率法下,債券投資的每期應計利息收入等於債券的每期期初賬面價值乘以實際利率。由於債券的賬面價值隨著債券溢折價的分攤而減少或增加,因此,所計算的應計利息收入隨之逐漸減少或增加。每期利息收入和按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收入的差額,即為每期溢折價的攤銷數。

採用實際利率法在計算實際利率時,如為分期付息債券,應當根據「債券面值+債券溢價(或減債券折價)=債券到期應收本金的貼現值+各期收取的債券利息的貼現值」,並採用「插入法」計算得出。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持有至到期投資

⑧ 持有至到期投資(債券)初始計量以公允價值計價,公允價值、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的關系

持有至到期投資初始計量是以公允價值計量,這里的公允價值一般是指的按照市場的規律公平交易的價格,入賬價值即是在其交易價格的基礎上加上在交易發生時的各種費用及稅費的總和構成了持有到期投資的入賬價值。
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這個科目一般是持有至到期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時,其最初取得時的成本,包括其成交價格與交易費用稅費而組成的。
債券的面值一般不是公允價格的,這個是有區別的,一般面值都是比其公允價格要低。

⑨ 持有至到期的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如果將國債作為持有至到期的有什麼不同。看書迷惑了

簡單的說,持有至到期投資,不管是不是國債,不管是不是免稅,記住這條:計稅基礎= 帳面價值 = 期末攤余成本 (不考慮減值的情況)。

對於國債來說,利息收入免稅,當期的利息免稅,以後的利息免稅,所以,稅法和會計對於這一部分利潤的認定,會有一個差異,但是這個差異不是暫時性差異 (因為永遠也不用交稅),因為 帳面價值和計稅基礎的差額 等於暫時性差異(可抵扣 或 應納稅)。

(9)持有至到期國債擴展閱讀: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

借:應收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或借記)

此時,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金)-[現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已發生的資產減值損失,這里可以將期初攤余成本理解為本金,而每期的現金流入可以理解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其中「現金流入-實際利息」可以理解為本期收回的本金。

⑩ 持有至到期投資只能是債券嗎,怎麼不能是股票

股票是沒有固定的到期日的,因此持有至到期只可以是債券。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包括企業持有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公開報價的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
不能將下列非衍生金融資產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1)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2)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定義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如果企業管理層決定將某項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則在該金融資產未到期前,不能隨意地改變其「最初意圖」。也就是說,投資者在取得投資時意圖就應當是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