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夥投資怎樣分配
這個要看你們股東之間的約定了,那章程里可以約定出來,比如是以技術出資或者以資金出資。又或者是以房產出資。
B. 合夥投資需要注意什麼
您好!合夥投資,需要在合夥前、合夥中、解散清算等多個方面進行考慮,需要藉助協議來進行規范,為了避免以後出現紛爭。
1、在合夥前,要明確每個人的出資形式,不同的出資形式會有不同的規定,並且明確自己的賬目;
2、合夥時,要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應該包括如下內容:對利潤如何進行分配以及合夥人的權利義務進行明確規定;並且說明分享利潤和分擔損失方式,具體事務的分擔,每個合夥人每月的開支限制等等。各合夥人根據出資比例享有決策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這僅僅解決合夥人對外承擔責任的問題,而對於合夥人內部責任的劃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明確規定。
3、訂立會計制度。對會計准則達成協議或讓可靠的會計人員從事這一工作是極其重要的事情。
4、合夥關系終止時,首先要進行審計清算,對合夥財產進行處理,有書面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沒有協議且協商不成的,按照出資數額進行處理,並照顧出資數額多的人的合夥人的利益。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C. 合夥投資需要注意些什麼
合夥投資需注意:
雙方在行為上一定要規范,否則極有可能帶來諸多糾紛,使合夥雙方都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為避免合夥經營過程中有不良現象發生,合夥人雙方在合夥經營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要簽訂書面的合夥經營協議。對雙方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出資份額、利潤和債務的分配方式,以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都有必要在協議中寫明。即便日後有了糾紛,也可以按協議進行處理。
二是在財務方面要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合夥經營企業離不開嚴謹的財務制度,可以避免賬目混亂、收支不清等問題。
三是要注意合夥人的不法行為。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合夥經營的企業散夥時,雙方都要進行清算,在將合夥人所佔有的財產清理後,才能分得利潤;對於虧損部分或債務的清償也應及時清算。這就要求合夥人各方對於合夥人都要加以留意,在有合夥人經營受挫要退出時搶占合夥財產,才能保證自己的財產不被其他合夥人惡意侵佔。
D. 兩方合夥怎樣投資
如果是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話,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佔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這個沒有什麼比較好的說法,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注冊普通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有關公司的每個人的權力和義務,例如股權比例,個人職責,如何分紅等等,還有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和認繳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
根據數額來算 甲乙雙方投入同樣金額,但要首先約定30萬元的意義,問題中30萬元並沒有交代清楚甲借給乙用途,是普通借款、還是借乙投資、如果是借乙投資 收益與甲有沒有關系。乙的80萬含不含這30萬............
E. 合夥投資要如何做到分工明確
合夥創業,不僅可以在技能和知識上互補,而且可以在對方迷茫迷惑時,甚至退縮的時候,給予其他人不能代替的支持和安慰。
但是在另一方面,合夥人之間也是比較容易產生矛盾的:比如出資的多少、崗位的分工,股權的佔比,分紅的比例等等。這些問題一旦約定不好,大家就會產生矛盾,而這種矛盾,往往會給公司發展帶來致命打擊,也是大多數合夥制公司,創業失敗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以,處理好合夥人之間的關系,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在合夥制公司裡面就顯得格外重要。
一位成功創業者就說過:「一份行權協議是必不可少的,要把所有的利益和責任在前期做好約定,避免後期不必要的爭執。另外,前期每個合夥人該出多少錢要,要事先講清楚。還要根據每個人的興趣特點、能力大小來安排合適的崗位,只有這樣才能讓每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得心應手,充分釋放自己的潛能,不會出現消極怠工的狀態。」
雖然話雖如此,但是這個出資多少、崗位分工究竟怎麼來約定、怎麼來做呢?
我認為,對於合夥創業者來說,出資及分工要做到以下這5點:
1、預設一個出資總額,盡量湊齊這個數
零起步的創業公司,一般都需要一定的資金作為運作基礎,這就涉及到出資總額的問題。也就是說,在開公司的時候,先要大概估算一下,把公司開起來需要多少資金?50萬也好,80萬也罷,你得有個預設的數額。
然後根據總額找幾個合夥人,每人大概能出資多少?如果出資總額超過預設數額,那當然是最好的,不然也要盡量湊夠預設數額,因為那是創業的保證金。
2、每人出資多少,大家遵從自願原則
有了預設的出資總額,一般的理解就要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則,要求每個人都出資一樣。但是,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我們要考慮合夥人的經濟實力和個人意願,因此,每個人出資多少需要商量決定,要遵從自願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