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債發行有哪幾種方式
固定收益出售法(在金融市場上按預先定的發行條件發行國債的方式,具有認購期限短、改造條件固定、改造機構不限和主要適用於可轉讓的中長期債券四個特點);2.公募拍賣方式(也稱競價投標方式,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發行,有三個特點:發行條件通過投標決定、以財政部門或中央銀行為發行機構、主要適用於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主要適用於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發行的國債發行方式是公募法。3.連續經銷方式(亦稱出賣發行法,指發行機構受託在金融市場上設專門櫃台經銷的一種較為靈活的發行方式,特點:經銷期限不定、發行條件不定、主要通過金融機構中央銀行證券經紀人經銷、適用於不可轉讓債券,特別是儲蓄債券);4.承受發行法(又叫直接推銷方式,由財政部門直接與認購者舉行一對一談判出售國債的發行方式,特點:發行機構只限於財政部門、認購者主要限於機構投資者、發行條件通過直接談判確定、主要運用於某些特殊類型的政府債券的推銷),適用於金融市場利率較穩定國家的國債發行方式是承受法。
Ⅱ 國債按發行方式分有幾種
國債的發行方式
國債的發行指國債售出或被個人和企業認購的過程,其核心是確定國債售出的方式即國債發行的方式。國債的發行主要有固定收益出售方式、公募拍賣方式、直接推銷方式等。
1.固定收益出售方式
這是一種在金融市場上按預先確定的發行條件發行國債的方式。
2.公募拍賣方式
公募拍賣方式,這是一種在金融市場上通過公開招標發行國債的方式
3.直接推銷方式
也稱承受發行法。它是一種由財政部門直接與認購者舉行一對一談判出售國債的發行方式。
Ⅲ 國債發行的方式
國債的發行可通過為掛牌分銷和合同分銷兩種方式。
Ⅳ 債券的三種發行方式
(1)平價發行,即淡券發行價格與票面名義價值相同.(2)溢價發行,即發行價格高於債券的名義價值.(3)折價發行,即發行價格低於債券的票面面值.
Ⅳ 國債發行採取什麼方式
我國國債發行的方式:公開招標方式、承銷包銷方式。目前,憑證式國債發行完全採用承購報銷方式,記賬式國債發行完全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Ⅵ 記賬式國債可採取混合式和美國式招標的發行方式 1年以上的國債採用美國式招標方式發行
該句話錯誤的是在與:「1年以上的國債採用美國式招標方式發行」,因為我國1年以上的國債招標方式並非只有美國式招標一種方式。
具體如下:
根據《2011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目前記賬式國債發行釆用荷蘭式、美國式、混合式招標方式,招標標的為利率、利差、價格或數量。目前我國記賬式國債中貼現債為美國式招標,
招標標的為價格;1-10年的附息國債為混合式招標,招標標的為利率;部分10年以上超長債為荷蘭式招標,招標標的為利率。
荷蘭式招標方式。
標的為利率或利差時,全場最高中標利率或利差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或基本利差,各中標國債承銷團成員均按面值承銷;標的為價格時,全場最低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各中標機構均按發行價格承銷。
美國式招標方式。
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中標機構按各自中標標位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標的為價格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中標機構按各自中標標位的價格承銷。標的為利率時,高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標的為價格時,低於 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背離全場加權平均投標利率或價格一定數量的標位為無效投標,全部落標,不參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或價格的計算。
混合式招標方式。
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低於或等於票面利率的標位,按面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一定數量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標位的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標的為價格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為當期國債發行價格,高於或等於發行價格的標位,按發行價格承銷;低於發行價格一定數量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標位的價格承銷,低於發行價格一定數量以上的標位,全部落標。背離全場加權平均投標利率或價格一定數量的標位為無效投標,全部落標,不參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或價格的計算。
Ⅶ 國債發行有哪些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的定向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①繳款期招標。繳款器招標,是指在國債的票面利率和發行價格已經確定的條件下,按照承銷機構向財政部繳款的先後順序獲得中標權利,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②價格招標。價格招標主要用於貼現國債的發行,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的順序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如果中標規則為「荷蘭式」,那麼中標的承銷機構都以相同價格(所有中標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來認購中標的國債數額;而如果中標規則為「美國式」,那麼承銷機構分別以其各自出價來認購中標數額。舉例來說,當面值為100元、總額為200億元的貼現國債招標發行時,若有a、b、c三個投標人,他們的出價和申請額如表5-1所示,那麼,a、b、c三者的中標額分別為90億元、60億元和50億元,在「荷蘭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都為75元,而在「美國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分別是自己的投標價,即等於85元、80元和75元。由上可見,「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而「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我國目前短期貼現國債主要運用「荷蘭式」價格招標方式予以發行。③收益率招標。收益率招標主要用於付息國債的發行,它同樣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形式,原理與上述價格招標相似。招標發行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過程,從而能反映出承銷商對利率走勢的預期和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推動了國債發行利率及整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進程。此外,招標發行還有利於縮短發行時間,促進國債一、二級市場之間的銜接。基於這些優點,招標發行已成為我國國債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Ⅷ 國債的發行方式有哪些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固定收益出售法
固定收益出售法是指在金融市場上按預先定的發行條件發行國債的方式,具有認購期限短、改造條件固定、改造機構不限和主要適用於可轉讓的中長期債券四個特點。
公募拍賣方式
公募拍賣方式也稱競價投標方式,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發行,發行條件通過投標決定,以財政部門或中央銀行為發行機構,主要適用於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發行的國債發行方式是公募法。
連續經銷方式
連續經銷方式亦稱出賣發行法,指發行機構受託在金融市場上設專門櫃台經銷的一種較為靈活的發行方式,特點是經銷期限不定、發行條件不定,主要通過金融機構中央銀行證券經紀人經銷,適用於不可轉讓債券,特別是儲蓄債券。
承受發行法
承受發行法又叫直接推銷方式,由財政部門直接與認購者舉行一對一談判出售國債的發行方式,發行機構只限於財政部門,認購者主要限於機構投資者,發行條件通過直接談判確定,主要運用於某些特殊類型的政府債券的推銷,適用於金融市場利率較穩定國家的國債發行方式是承受法。
Ⅸ 什麼是國債混合式招標
混合式招標標的為利率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當期國債票面利率。投標機構中標利率低於或等於票面利率的標位,按票面利率購買當期國債;高於票面利率一定價位以內,按各自中標利率購買當期國債;高於票面利率一定價位以上標位,全部落標。
標的為價格時,以各標位中標數量為權重計算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投標機構中標價格高於或等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的標位,按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購買當期國債;投標機構中標價格低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一定價位以內的標位,按各中標價格購買當期國債;低於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價格一定價位以下的則全部落標。
下面舉出一個以利率為標的進行招標的例子,對這個概念進行闡述。
假設:某期國債競爭性招標量為250億,採用混合式招標方式進行招標。在實際招標過程中,全部承銷商最低競投標位是3%,最高競投標位是4%。
按照混合式招標的規則,財政部將從3%開始的標位競投數量進行累計,假設到3.6%時,競投數量累計為250億元。由此,這3%到3.6%的利率區間就是計算混合式招標時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的計算區間,具體計算方法是:將3%到3.6%之間所有標位按照競投數量進行加權平均,即可得出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我們假設這個利率是3.4%,而我們將3.6%命名為最優中標標位。
這樣,就出現了兩個利率區間段:3%~3.4%及3.41%~3.6%。
所有在3%到3.4%的標位之間進行競投的承銷商,都將按照3.4%的利率進行承銷。所有在3.41%至3.6%之間進行競投的承銷商,都將按照各自投標利率進行承銷。
因此,如果某承銷商幸運地選擇了在3.41%至3.6%之間進行競投,那麼相對於那些按照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進行承銷的承銷商而言,就擁有了一定的利差優勢。
仍以上述債券為例,介紹一下券商從中賺取利差的模式:
如果客戶在承銷商處下的訂單是,在3.35%處認購3個億,但承銷商將該部分投標量的標位篡改為3.56%。
根據中標結果,由於客戶的訂單是選擇在3.35%的標位進行競投,客戶必然認為自己中標的利率就是3.40%;另一方面,承銷商則是以3.56%所對應的價格取得的債券。因此,承銷商不需要動用自己一分一毫資金,而只因操縱客戶標位就能輕松賺得3.40%~3.56%間的差價。
如果客戶下的訂單是在3.35%處認購3億元,但是承銷商將原來客戶訂單改在3.62%,鑒於最優中標標位是3.60%,承銷商此次在3.62%標位上的3億元投標量就沒有中標。客戶本應得到的3億元債券也就此落空。這樣承銷商將不得不向別的承銷商征詢是否有足夠數量的債券。
假設承銷商將客戶在3.62%的標位競投3億元篡改為在3.60%的標位上投注3億元。按照中標結果:客戶原定的標位並未中標,並不需要為此劃付資金,但實際上承銷商由於篡改了客戶的標位而中標3億元,這樣承銷商或者尋找其他買家墊付這筆資金,或者用自有資金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