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
美國EB-5投資移民申請要求:
1、投資人必須達到法定年齡有民事行為能力(一般為18周歲),投資人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時申請移民;
2、投資人無任何商業背景、學歷及語言能力的條件限制;
3、投資人必須擁有資金的合法來源證明(不一定是投資人個人積累所得,其它如贈與、繼承、中獎、貸款等方式也可以,但必須是來自正當合法的途徑);
4、投資人必須在移民申請時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
Ⅱ 投資移民美國需要什麼條件
投資美國移民一般是指,EB-5和EB-1C;
EB-5投資移民申請條件
1、年齡:主申請人必須年滿21歲;
2、家庭:主申請人配偶以及未滿21歲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辦;
3、背景:申請人無任何語言能力、教育程度和商業背景要求;
4、聲譽: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5、資產:投資50萬美金,須證明資金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EB-1C高管投資移民申請條件
1、國內母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並持續經營至今;
2、母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達到500萬人民幣以上;
3、母公司員工人數在20人或以上;
4、擔任至少一年以上高級管理人員職位。
Ⅲ 如何投資移民美國
美國EB-5 投資移民項目於1990年起實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此類簽證每年有10000個名額。根據此方案,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創設有利於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並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工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二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二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而成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資額為美金100萬元。如果投資標的是位於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則投資額可降為50萬美金。美國投資移民EB-5
申請條件
EB-5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制定得相當寬松,投資人無須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以及語言能力的條件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資金不要求要通過自己經營企業所得,也可以是繼承或者贈與。此移民類別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資人、其配偶和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時申請移民。
(1)投資人必須年滿 21 歲
(2)投資人不必有任何學歷,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3)投資人必須擁有50萬美金的資產證明(不須由申請人本身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4)投資人必須已經或正積極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
(5)投資人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Ⅳ 美國投資移民都有什麼條件啊
你好!
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申請條件
1. 申請人必須年滿21歲;
2. 申請人不必有任何學歷、語言、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3. 申請人必須擁有100萬美元的資產(不須由申請人本身能力所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4. 投資:申請人應投資50萬美元 (380萬人民幣)於美國政府核准之地區中心(Regional Center),該投資應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
希望可以幫到你!
Ⅳ 美國投資移民的流程有哪些
美國投資移民的流程如下:
1、准備全套申請文件,交由美國律師審核。
2、匯出投資款至監管賬戶。
申請人先遞交移民申請(I-526),在獲得美國移民局的審核通過前,投資人的資金都存放在監督銀行,資金安全度較高。若(I-526)未通過,投資資金將全部退回。
3、向美國移民局遞交全套申請文件。
只要申請人申請的項目得到移民局的認可,申請材料准備齊全,通常都能通過,申請周期大約4至6個月以內不等。
4、等待美國移民局審核獲批。
美國移民簽證申請獲批後,收到移民局寄出的文件包,並完成填寫。等待美國使館的通知,前往使館進行面談。等待過程一般4至6個月不等。
5、美國駐中國大使館進行面談,並領取全家赴美簽證。
美國駐中國大使館的美國移民簽證處在確定簽證面談日期後,會將面談通知書及有關面談信息的文件袋郵寄給申請人。面談後,美國使館發給有條件綠卡,拿到綠卡後需在180天內入境美國報到。
6、向移民局提交取消綠卡條件的申請。
拿到有條件綠卡21個月後,向美國移民局提出I-829申請,解除條件限制。
7、申請成為美國公民身份。
Ⅵ 美國投資移民,國內外哪家機構合適
1、必須在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連續在美國居住5年。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5年之中,不能連續超過半年的時間離開美國,如果超過半年以上,必須提供無意放棄美國住所的證明。
2、與美國公民結婚的外籍公民必須在保持兩年的婚姻生活之後,才能夫妻雙方一同向移民部門提出入籍的申請。
3、 在提出入籍申請時,必須是在美國已連續居住5年的最後半年裡,並且是已在當地的州或城市裡至少居留了6個月的時間,可以在美國工作,對於移民是更加有利的,例如翻譯漢教等。
4、必須在美國5年的居留時間里表現良好。美國移民法案規定,與他人有通姦行為或重婚行為,或不盡撫養義務,以及有酗酒等,都屬於品行不良,不能入籍。
Ⅶ 美國投資移民最新項目
美國投資移民EB-5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國基於就業的移民類別第五類。此類簽證從1991 年起實行,美國政府並於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規中特別增設了一種「區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將移民申請條件中對「須直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規定放寬為「直接或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使EB-5 成為美國所有美國移民類別中,申請核准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通道。
EB-5簡介
EB-5是美國移民局USCIS的投資移民項目,由議會在1990年創立,旨在通過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和就業職位的創造
刺激美國經濟的發展。在兩年試行之後到1992年,被升格為長期法案。同時,區域中心由USCIS基於促進經濟增長的建議而設計出來的可獲取EB-5移民簽證的臨時法案!
由美國國會1993年推出,目的是為以靈活和變通的方式使EB5可以吸引更多外國人為美國經濟做貢獻而設置的臨時性組織。區域中心的所有相關內容到04年才基本完善並開始接受申請。上一期的區域中心臨時法案在2012年10月30號到期,在2012年9月份獲得三年延期。
原文:
Visa Description:USCIS administers the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also known as 「EB-5,」 created by Congress in 1990 to stimulate the U.S. economy through job creation and capital investment by foreign investors. Under a pilot immigration program first enacted in 1992 and regularly reauthorized since, certain EB-5 visas also are set aside for investors in Regional Centers designated by USCIS based on proposalsfor promoting economic growth
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於1990年起實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此類簽證每年有10000個名額。根據此方案,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創設有利於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並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工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二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二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而成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資額為美金100萬元。如果投資標的是位於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則投資額可降為50萬美金。
申請條件
EB-5對申請人的要求相當寬松,沒有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及語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為合法取得(包括個人累積所得、贈與、繼承等多種途徑)。一人申請,全家(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同時獲得綠卡。申請成功後可自由選擇美國任何城市居住,或繼續留在中國工作和生活。
美國移民項目大都為「區域中心」項目(俗稱EB-5項目),有多個地區可供選擇,例如南達科他州、賓州、費城、密西西比等投資移民項目。雖然這些項目普遍投資金額較少,可以減輕投資人的負擔,但是在具體運作上,由於國人對美國的法律、經商環境、語言、經營成本等並不了解,政府也不提供擔保,因此在申請前的風險評估、項目選擇上要非常謹慎
EB5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制定得相當寬松,投資人無須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以及語言能力的條件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資金不要求要通過自己經營企業所得,也可以是繼承或者贈與。此移民類別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資人、其配偶和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時申請移民。
(1)投資人的年齡無明確限制
(2)投資人不必有任何學歷,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3)投資人必須擁有50萬美金的資產證明(不須由申請人本身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4)投資人必須已經或正積極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
(5)投資人無重大傳染病,無犯罪記錄
申請步驟
美國EB5項目對申請人有以下要求:普通類,投資100萬美元;目標就業區(高失業率或鄉村地區)。無論是在美國的高失業率地區或鄉村地區的最低合格投資額為50萬美元。
目標就業區是指鄉村地區或失業率為全國平均水品的150%的地區。
鄉村地區是指大城市統計區域外的地區(例如由管理和預算辦公室指定的地區),或者是城鎮邊界以外的,根據人口統計擁有20,000人口或超過的地區。
要求申請人必須年滿21周歲;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辦;不要求申請人任何商業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語語言能力;申請人的資產不一定由申請人本身能力累積所得,贈與、繼承等方式都可。
EB5申請7步走
據悉,無論是哪個區域中心的投資項目,只要是通過美國EB-5法令獲取的移民簽證,都必須遵循EB-5的法律條文。具體申請一般以下7個步驟:
1.申請人選定區域中心投資項目,並將投資款匯入項目指定的監管銀行;
2.搜集所有材料提交I526申請;
3.I526批准,轉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4.國家簽證中心通知繳納簽證費,填寫DS230表格,轉廣州領事館;
5.廣州領事館面談取簽證;
6.全家登陸美國獲取有條件綠卡;
7.登陸之日起21個月提交I829申請,獲取無條件綠卡。介於申請人數驟增,從提交申請至可以獲得移民簽證大致需要1年至1年半時間。
條件式綠卡為期2年
通過EB-5投資所獲得的首先是一個為期2年的條件式綠卡。兩年期滿只要投資款沒有撤回,創造了10個直接或間接就業機會,即可轉為無條件綠卡。條件式綠卡與無條件綠卡主要是卡面有效期的區別,在享受的權利和義務方面完全一致,包括子女教育、在美投資生活、醫療養老等。
申請材料
1、主申請人及其隨行家屬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2、以前申請過美國簽證(包括申請旅遊、商務、工作和學生簽證)的申請表復印件
3、美國項目收到投資人匯款的銀行證明或託管帳號證明
4、個人賬戶結單證明投資資金的轉讓
5、主申請人及其隨行家屬的出生公證
6、結婚公證,如果適用
7、離婚證明,如果適用
8、主申請人及其16歲以上的家屬的無犯罪記錄公證[5]
投資優勢
美國EB-5投資移民相對與其他移民條件的要求所具備的優勢:
1、面試成功率高, 最短時間內取得美國移民簽證(整個申請審核周期一般為8—12個月);
2、投資方案有官方背景,資金安全可靠;
3、申請人無學歷、語言、年齡、商業背景的限制;
4、資產來源途徑廣泛,除常見的公司經營所得以外,還包括贈予、股票變現、房產變現、彩票中獎等;
5、一人申請,全家綠卡:申請人及其配偶與21歲以下的子女均可同時獲得移民身份;
6、無需自己創業,無需實際僱用工人, 無實際居住要求(移民監), 可自由進出美國,但有離開美國不能持續183天的規定。
7、投資人不必居住在項目所在地,可自行選擇美國任何地區定居。
8、可享受如當地居民同樣的福利,子女可直接就讀美國3700所高校, 享受先進教育。公立學校學費只是國外留學生的1/3至1/5;
9、五年後可取得公民身份。
10、EB-5簽證的另一特色是投資人在持有條件式綠卡期間,不但可以自由進出美國,且沒有移民監的困擾。如果投資人在原居住國繼續經營事業,可選擇不長居美國而不影響投資人的移民身份。美國政府每年授予EB-5簽證的名額有10,000名,其中有5,000個名額保留給選擇投資於「經濟特區」內的投資人。
Ⅷ 如何申請美國投資移民
美國投資移民
美國投資移民是指具有一定資產,並且符合其他一些限制性條件的投資者將資金投資到美國國政府批準的投資基金或合適的商業項目的一種行為。美國作為經濟十分發達的世界第一強國,一直都是我國投資移民的首選國家。
基本概況
2010年是「美國年」,2009年美國投資移民就已快速升溫,中國人投資移民美國申請人數量較2008年翻了好幾倍。以往一個投資專案在中國需要花好幾個月才能售完,一個200多名額的項目,兩到三個月便被搶光。越來越多的投資移民人士將美國作為上選目的地。
由聯邦移民局批準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其中包含直接與間接投資,特色是申請人不需參與經營,也不必在區域中心所在地定居,投資額50萬元。
1990年美國國會為尋求進入美國投資的外籍投資人創建了EB-5投資移民項目,目的在於促進美國經濟,創造就業機會。所需的投資數額是100萬美元,投資區域中心的數額為50萬美元。EB-5類別的移民,每年大約有10,000 個綠卡名額,其中3000個名額預留給投資在區域中心的投資人。也就是說這3000個名額是區域中心的投資人專用的。
從歷史數據來看,每年只有約1000外籍投資人通過EB-5投資移民美國。近些年來,隨著EB-5區域中心數量的增多,這一數字已有所增長。據美國移民局統計,百分之九十以上的EB - 5投資者選擇通過區域中心的投資,而不是建立自己的公司。區域中心已經成為一種大規模資本商業經濟發展和創造就業的投資的重要工具,成為外籍投資人的首選。
區域中心的發展狀況 美國現有400多個移民局批準的區域中心,另外還有超過40個左右的區域中心申請有待移民局審理。由此可見,投資移民熱潮帶來了區域中心的迅猛發展,同時也引起了有關人士對「美國移民局對區域中心的審批標准,以及對已批準的區域中心的監管」等問題的關注。美國移民局在2009年6月發出的關於EB-5相關問題的備忘錄中雖然提到了這一問題,但並沒具體的解釋與實施方案。相信移民局將會針對這一問題作出更加具體的說明。
2014年4月23日,美國移民局(USCIS)舉行電話會議,收集各方利益相關者對EB-5投資移民項目改革措施及方向的建議。新上任不久的移民局EB-5項目主任尼古拉斯·克魯茨(Nicholas Colucci)等官員參與了此次會議,並表示開宗明義提到「清晰、安全、透明、效率、可預測」是投資移民項目改革要達到的首要目標。
2015年4月13日,美國國務院移民簽證控制與報告處處長查爾斯·奧本海姆宣布,自5月1日起,中國大陸投資移民申請人將面臨兩年排期。
申請費用
1、投資款這是美國投資移民申請門檻,為50萬美元或100萬美元,一般投資5年後返還。
2、移民中介服務費在決定要做美國投資移民後,首先就是要選擇一家專業的移民中介。一般中介的服務費用在4-8萬元人民幣(6.1397, -0.0026, -0.04%)。蓋威提醒投資人,中介的服務一般都包含到您個人I-526的獲批,也就是說若您I-526被拒,服務費用將退還。另外,建議投資人千萬不能貪圖小便宜,有些中介雖然服務費收取很低,但相對的服務及專業度完全跟不上。
3、律師費您還須准備一筆律師費,這筆費用主要支付給移民律師。移民律師將負責按照移民局的審案要求,對投資人的資金來源及打款路徑進行審核,務必保證您的個人文件符合USCIS的審核要求。一般的遞件律師費在1.5-2.5萬美元之間。
4、其他材料翻譯、公證、房產評估等費用這部分費用主要用於您遞交移民局的文案製作。一般在1-1.5萬人民幣之間。
5、銀行匯款費用在選擇好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後,您需要將50萬美元投資款、項目發行費等費用匯款到境外賬戶。這筆手續費一般在幾百人民幣不等。
6、其他政府官方收取費用標准·I-526申請費用-1,500美金·I-485 申請費用-1,070美金/人(只有在美轉化身份才需要)·DS-260廣領館面試費用-405美金/人·面試通過後移民費用-165美金/人·I-829申請費用3,750美金·打指紋費用85美金/人這樣加起來,辦好美國投資移民費用一般需要340萬人民幣左右。以上信息供投資人參考。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年滿21周歲,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辦;
2、申請者具備50萬美金以上的個人資產;
3、 證明申請人上述的個人資產是由合法途徑取得;
4、投資不少於US$500,000在合格項目合格項目最少在未來兩年內能直接或間接製造不少於每年10個就業機會。
申請材料
A.個人資料
1.全家的有效護照,身份證,戶口薄
2.全家出生公證
3.結婚公證或離婚公證
4.申請人及配偶的學歷證書
5.申請人及配偶簡歷
B.財產資料
1.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主證
2.賣房資料:賣買合同,賣房發票,完稅證明,銀行進帳記錄
3.薪金所得:過去5年個人所得稅稅單
股票基金
1.開戶證明:開戶文件,託管協議
2.賬單:股票帳戶對賬單,資金帳單
3.買賣證明
C.企業資料
1.商業登記文件:開業驗資報告(如有歷次增減資驗資報告),營業執照,各條登記證
2.過去5年的財務報表(年度)
3.過去5年企業所得稅稅單
4.過去5年企業分紅文字決議
5.公司宣傳冊
辦理流程
1、申請人選定投資項目,並將投資款匯入項目指定的監管銀行;
2、搜集所有材料提交I-526申請;
3、I-526批准,轉國家簽證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4、國家簽證中心通知繳納簽證費,填寫DS230表格,轉廣州領事館;
5、廣州領事館面談獲取簽證;
6、全家登陸美國獲取有條件綠卡;
7、登陸之日起21個月提交I-829申請,獲取無條件綠卡。
通過EB-5投資所獲得的首先是一個為期2年的條件式綠卡。兩年期滿只要投資款沒有撤回,直接或間接創造了10個就業機會,即可轉為無條件綠卡。條件式綠卡與無條件綠卡主要是卡面有效期的區別,在享受的權利和義務方面完全一致,包括子女教育、在美投資生活、醫療養老等。
申請誤區
誤區一:美國投資移民的風險很大
有些投資者們認為美國投資移民的資金風險很大,擔心投資50萬美元最終會不會綠卡和還款兩空?蓋威移民專家解釋到,這種情況幾乎不可能。眾所周知,美國投資移民風險主要體現在綠卡和還款兩個方面。事實證明,近年來美國投資移民綠卡申請通過率越來越高,美國移民局官網上截止至2014財務年度(即上年的10月1日至這一年的9月30日)第三季度審批數據顯示,I-526審批通過率高達90%;I-829審批通過率更是高達98%!而就還款方面而言,目前蓋威移民全額還款項目已達12批。蓋威專家表示,美國投資移民風險大不大首先取決於投資人首先所挑選的EB5項目以及所服務的移民機構。
誤區二: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完全沒有風險
有些投資者們誤認為美國投資移民的風險很大,相對的,也有些投資者們被一些移民中介宣傳的美國投資移民項目百分百沒有風險,蓋威移民專家提醒各位,美國EB-5法案的宗旨是需要投資者們承擔投資風險,如果一個投資移民項目完全沒有風險,那麼美國移民局是不允許批準的,投資者們會被拒簽。
誤區三:有政府支持的項目肯定安全
有些項目在推出時會宣傳,有政府資金或政府背景支持,投資者們往往會以為,有了美國政府的支持,項目肯定是安全的,不會存在風險。蓋威移民專家表示這是一個很常見的誤區。凡是投資移民項目都是得到政府批准和支持的,有些地方政府可能會為了開發大型的EB-5美國投資移民項目,贊助開發基金或者給予項目一些政策支持,但是美國政府不會為任何一個項目提供擔保,因為所有的美國投資移民項目都是負責項目運作的公司自主運營的。
誤區四: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已經被美國移民局核准
投資者們在選擇美國投資移民項目時,往往會被不良中介推薦的過度包裝的項目所吸引,不良中介在介紹項目時會宣稱該項目已經被美國移民局核准。其實這個概念是錯誤的,區域中心是個地理概念,即美國移民局批準的是在某個區域內可以開發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幾乎所有的美國投資移民項目都有這個區域中心的批文,區域中心的批文並不等同於美國移民局已經正式批准該區域中心內某個具體投資移民項目的所有文件。
誤區五:投資移民的資金在項目中佔有的比例越小越安全
在一些項目的宣傳中,往往會突出該項目中,投資移民的資金只佔總投資比例很小的一部分,如20%甚至更少。這使得投資者們認為,無論是否有投資移民資金的加入,該項目都會照常進行,安全系數很高。其實,在美國投資移民時,能創造多少就業率是美國移民局很重視的一點。而在一個項目中,除了移民投資人,其他投資者可能根本就不關心該項目能創造多少就業率,移民投資者不能控股很可能就意味著喪失了對申請移民所需創造就業的主動權。
最新項目
2015年
紐約第五大道萬事達卡大廈項目
舊金山獵人角新城組6項目
好萊塢星光大道精品酒店3期項目
2014年
1、凱樂木業擴建項目二期
2、紐約市食品加工及配送中心建設項目
優勢福利
一、健全完善的社會福利
美國的社會福利制度相當完善,雖然不像歐洲某些國家的全民福利,但對國民及移民方方面面的照顧已十分周全,這里有工作保險、生活補助、醫療補助、購房補貼和退休福利等,使得大家的基本生活有保障,人人都有安定的感覺。
二、高質多樣的教育體系
在美國每個孩子都可以上大學,只要他想上。普通大學的錄取標准非常低,簡直不可能把任何人拒之門外,只有私立大學和外國學生的學費比較貴。如果讀州內大學的話,每個人都可以讀得起,而且有各種名目的學生貸款、經濟資助。而哈佛、耶魯等很多名校,對成績優異及有特長的貧困學生更是提供每年多達數萬元的獎助學金,以招攬人才。在美國,只有不想上大學的人,沒有上不起大學的人。
三、良好完備的保障體系
美國有良好的安全保障體系,每個人的安全、生命、財產都有保障——汽車保險、房屋保險、人身保險、火災、水災保險等,很多都是受益人必須投保的險種,這些可以避免個人意外破產,也可保障意外中受害人的利益。此外,北美的保險體系是長期建立起來的,層層設保。以房屋保險為例, 新屋由建築商承保, 但每個建築商不但要為自己買保險, 而且還得為每個客戶買保險, 萬一建築商破產, 由保險公司取代建築商賠償。
四、民主平等的法制社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美國最偉大的法律創新。美國憲法是保護人民自由之法,憲政是限制政府權力之政。不管是總統或億萬富翁,權力再大,錢再多,也不可能一手遮天。你可以在法律的范圍內自由地做任何事情,不必擔心受到誣陷和冤獄;可以自由地思想,不必擔心受到禁止和壓制;可以自由地獲取各種知識和信息,不必擔心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見不必擔心受到威脅;可以自由地進行創造,不必擔心受到約束;可以自由地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不必擔心家園受到入侵和破壞;而且,在這一切受到威脅的時候,可以請求法律的保護。
五、優越的自然環境
美國是大自然賜予美國人的一個恩典。兩個大洋夾著一個大陸,地大物博,得天獨厚,太平洋與大西洋成為美國領土安全的天然屏障。美國自然環境保護得極好,人少、地大,天災及人禍少,破壞性的戰爭更少。美國人對自然與生命的尊重,環保意識強,環保工作好,切實做到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使得美國真正真正成為適宜創業發展和生活居住的地方。
六、自由往來150國 免受簽證苦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護照享有的全球最高禮遇——免簽證前往世界150多個國家。華人有旅遊、探親、商務需要的國家基本上都在美國護照免簽證國家和地區名單附上。與此相反的是,持中國護照前往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甚至包括歸屬於中國的特區香港和澳門等地,都要申請簽證或入境許可。在世界各國交往越來越頻密、地球已經小到像一個村落的21世紀,誰不希望持有一本自由往來、免受簽證阻礙的護照呢?
常見問題
一.美國投資移民有沒有名額限制?多少名額?會不會出現排隊的情形?
答:投資移民共有一萬個移民名額。其中三千名額指定給五十萬區域中心投資項目。不過,如果五十萬區域中心投資項目的三千名額不夠用,可以用還沒有用完的。就目前來說,美國投資移民暫時應該不會出現因名額不夠排隊的現象。但是,2014年很有可能出現排隊現象,有意辦理美國投資移民的客戶需要抓緊時間辦理。
二.現在有多少個獲美國移民局批準的區域中心?
答:現在大約有250多家。
三.投資區域中心和投資移民項目是什麼關系?
答:投資移民項目一般是區域中心下屬的項目。有時一個區域中心有好幾個投資移民項目。
四.有人說投資到特定的區域才可以申請投資移民。這種說法對嗎?
答:這種說法不準確。如果說成投資到特定的區域才能申請五十萬美元的投資移民。如果投資到特定的區域之外的項目,投資款的數目就是一百萬美元,不是五十萬。
五.那什麼地方才算特定的區域?什麼人來決定哪些地方是特定的區域?
答:特定的區域的官方名稱叫目標就業地區。這些地區由投資項目所在的州長根據法律條例規定決定。 一般說來,現在的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的五十萬投資項目所在地都屬於目標就業地區。
六.投資項目所在的州長決定哪個地區是否屬於特定的區域,主要依據什麼標准?
答:主要根據該地區的就業率和平均人口居住密度。只有高失業率(就業率低)和平均人口居住密度低的地方才被定為目標就業地區。
七.對目標就業地區的認定必須在什麼時候作出?
答:必須在具體投資者開始投資之時或在提交I-526移民申請之時進行。如果投資款已被轉入銀行監管賬戶,對目標就業地區的認定在申請移民申請之時進行。
八.如果移民局不同意州政府認定的目標就業地區/高失業地區,怎麼辦?
答:移民局無權質疑或否定由州政府認定的目標就業地區/高失業地區。
Ⅸ 如何投資移民美國
投資移民 (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簡稱為EB-5)。美國為增加國內就業機會、刺激經濟發展,規定在美國境內投資達一定標准以上者可申請移民美國,依不同的投資方式及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規定,如下所示。
設立新公司
區域中心:投資金額分為90萬和180萬美元
一般地區(傳統型):投資金額分為90萬和180萬美元
投資現有公司
1.1990年11月29日後設立,或
2. 1990 年11月29日前設立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購買後進行重組;
(2) 增加公司凈值或員工人數比率達40%以上;
(3)仍須符合在區域中心投資金額美元90萬元以上,一般地區達美元180萬元以上。
除了投資達一定金額以上,另該投資項目尚須能夠直接或間接增加或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是指透過投資問題企業(亦即在進行投資前虧損二年以上,且累計虧損達其虧損前凈值的20%以上之企業)後,為該企業美國籍員工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者。符合規定者可取得有期限的臨時綠卡暫時在美國居住,二年後移民局會審核其當初的投資是否屬實且符合相關規定,若能通過審核便可將當初取得的臨時綠卡轉為一般正式的綠卡,取得永久居留權。
隨著移民美國人數逐年上升,加上投資移民項目層出不窮的投資糾紛,美國移民局可能針對EB-5投資移民項目的批准採取更嚴格的審核。這一年已經有不少投資項目無法達到規定,使得投資人無法將臨時綠卡轉換成正式綠卡,造成在美國就學的子女可能被迫休學。因此移民投資項目的選擇會影響是否可以順利取得美國身分,不可不慎。
投資移民和其它方式比較
除具備特定技能的專業人士外,一般人會採取投資移民或親屬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國,相較之下,採取投資移民美國有其優缺點。優點概述如下:
一、對申請人的條件規定較為寬松:一般而言若能證明其資金來源合法,通常不會被拒絕。尤其是在美國政府認定的區域投資移民中心的投資申請,只要能通過認定資金來源合法,很容易得到核准。
二、入境美國較為便捷:在持有臨時綠卡或正式綠卡的期間,入境美國時視為美國居民,移民審查官便不會以觀光客的審核標准來多所懷疑。
三、可全家移民:投資人及其配偶或未滿二十一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移民。
投資移民有上述好處,但是欲採取此方式移民的人士需要考慮以下條件:
一、所需資金龐大:一般可分為二類──第一類、一般地區(即傳統型EB-5)投資額為180萬美元,若為高失業地區(TEA)則是90萬美元;第二類、美國政府認定的高失業率的區域投資移民中心投資額為90萬美元,但若該區域未來發生變化,新投資人若想再投資同一區域中心,投資門坎可能會調整到180萬美元。未來投資金額門坎將根據通脹每五年調整一次,詳細金額以實際公布法令為主。
二、投資移民須符合的附加條件:直接或間接在美國創造至少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
三、投資可能虧損的風險:在美國投資的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四、投資移民所取得的是為期二年的臨時綠卡,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取得臨時綠卡後第二十一個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核准後才能取得永久綠卡。
由於以EB-5投資移民方式申請美國移民看起來最為便利,且又以投資移民項目中心最省時省力,但整個移民辦下來,除投資資金90萬美元外,可能還需項目發行費、基金管理費、申請費、律師費、房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他項費用約10萬美元,整體花費達100萬美元。而依據美國移民局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截至2019年11月
4日總共批准了 811 個區域中心,各種移民項目五花八門,移民者該如何規避投資風險,以避免綠卡拿不到,投資資金又損失,筆者認為可由下列四個方向評估:
一、EB-5投資人應仔細篩選投資移民區域中心,並確認經營專業團隊背景,包括公司負責人信用記錄、項目主導人的信用資料、公司資產研究(有無虛增資產市值)、公司背景調查以及犯罪記錄等,並確認有無EB-5項目的成功案例。
二、投資人本身應了解美國EB-5的基本法律要求,不可盲目聽從區域中心及移民中介公司的宣傳數據,若稱已取得與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的所謂「特許經營協議」,或稱取得「項目開工建設的批准和許可」應追根究柢,了解文件真實性;又有所謂「政府保證」、「政府支持」、「政府參與」通常可能性非常低。
三、直接到美國移民局的官網上公布的區域中心進行確認是否有該移民項目的存在。
四、必要時委託有經驗的美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
KEDP安致勤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