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美國1986年稅制改革發限制抵押稅收和免稅債券的發行為多少
1986年的稅制改革法限制抵押稅收和免稅債券的發行為( M)
a. 每個州1 500億美元
b. 平均每人5 0美元或每個州1 500億美元
c. 1980年未到期的數額
d. 20年或更短的期限
e. 上述各項均不準確
Ⅱ 2010年以來國務院發改委、財政部出台的財政政策金融政策
從2005年起,我國連續實施7年的積極財政政策正式被穩健的財政政策所取代。 2005年末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做出了2006年繼續實施穩健財政政策的決定。所謂穩健財政政策,就是中性財政政策,指財政政策對總需求既不擴張也不收縮的情形,是介於擴張性和緊縮性財政政策之間的一種中間狀態,是在經濟總量基本平衡、物價比較穩定、結構性問題相對突出情況下,實行的一種財政政策。從近年來我國實施穩健財政政策的實踐看,穩健財政政策是相對於我國過去實行的適度從緊財政政策和積極財政政策而言的,財政部門落實穩健財政政策的核心內容是,「控制赤字、調整結構、推進改革、增收節支」。控制赤字,反映了財政政策「松緊適度」的增量平衡取向,主要措施是適當減少財政赤字和長期建設國債。調整結構,反映了財政支出結構「有保有控」的結構優化取向,這輪宏觀調控呈現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既要防止通脹的苗頭繼續擴大,又要避免通縮的陰影卷土重來;既要間接控制投資需求膨脹,又要努力擴大消費需求;既要控制部分行業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又要著力支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薄弱環節。推進改革,反映了財政政策促進「制度創新」、完善市場機制的取向,就是要轉變以往主要依靠財政支出拉動經濟增長的方式,通過財政自身的改革以及有利於改革的財政收支安排,實現推進整體改革的目的。增收節支是指財政部門要通過加強稅收征管、努力增加財政收入,同時要嚴格控制財政支出的過快增長,提升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2006年,財政支出政策的基本特點是調整支出結構,在壓縮一般性開支的同時,保障公共支出需要。財政支出重點投向農業、教育、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的薄弱環節。其中,加大財政支農力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本年度財政支出政策的重要內容。為了配合全面取消農業稅政策,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安排了1030億元轉移支付資金。與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農民減負約1250億元,人均減負140元。「三補貼」政策(糧食直補、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共發放補貼資金188.7億元。從2006年春季學期開始,西部地區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繼續執行「兩免一補」政策中規定的免教科書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其中部分專項資金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直達學校,受益學生達到4880萬人,平均每個小學生減負140元,初中生減負180元。中部地區每個省選擇一個縣於秋季學期開始試點,東部地區大部分省份也主動實施了改革試點。2006年中央政府的財政投資重點用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比例達到48%左右,比2005年提高了3個多百分點。1994年,分稅財政體制改革初步確定了中央與省級單位之間的財政體制,但並沒有確定統一的省以下財政體制,而是由各省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近年來,基層財政運行中的矛盾日益突出,縣鄉財政困難、地區間財力不均衡等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了解決地方財政運行中的問題,近年來,各地根據自身情況對省以下分稅體制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調整,其中「鄉財縣管」和「省直管縣」是涉及到財政級次改革的重大措施。 2006年,全國28個省份推行了鄉財縣管改革,18個省份推行了省直管縣改革。但是,在改革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重要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的分析和研究。2006年,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的重要進展。其中,在總結2005年政府收支科目分類改革模擬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完成了政府收支科目分類改革的各項准備工作,2007年的預算將採用新的收支科目進行編制。此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國債余額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各領域的改革,均有不同程度的進展。相對於1994年的稅制改革,通常將目前正在推進的稅制改革稱為「新一輪稅制改革」,其基本原則可以概括為「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12個字。 2006年在稅制改革領域取得的主要進展包括全面取消農業稅,調整消費稅稅目與稅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並草案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制度出台,資源稅政策調整,調整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等。近年來,我國財政政策的基本走勢,可以概括為以公共化為取向,以均等化為目標,以規范化為原則,加快完善公共財政制度,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政策實施:1 2005年,我國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在許多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和調整,內容涉及增值稅及其出口退稅政策的大量調整、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的系統化、企業減免稅政策的規范化、房地產稅收政策的大幅調整、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及配套政策等等,稅收政策的變化,2加快建設一批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礎設施項目,推動一批重點工業和高科技項目的建設。第二,加大對裝備製造業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研究設立裝備製造業發展專項基金。依託國家重點工程,提高鐵路、地鐵車輛,造船基礎設施和重點船用配套設備,重大電力、石化、大型施工機械等重大技術裝備的系統設計、製造和成套能力。第三,採用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企業加快技術進步,推動產業升級3財政地區導向投入:中央財政貫徹落實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中央財政增加預算內經常性建設投資,向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傾斜,支持西部大開發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國家發改委下達了2005年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和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專項(第一批)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投資計劃。在下達的63個項目中,東北地區佔40項目,其中遼寧省19項,吉林省8項,黑龍江省9項,大連市3項,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1項。63個項目總投資規模達68.97億元,國債資金5.8億元,其中東北地區投資規模44.07億元,占總投資的63.9%;安排國債資金 4.29億元,占國債資金總額的73.8%。4.出口退稅:2005年我國出口退稅3374.66億元,由此測算每美元出口商品綜合退稅為0.4429元。比2004年全國實際退稅2196億元增長了53.7%退稅比例調整:減輕地方財政負擔:2005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中央與地方出口退稅分擔比例,國務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稅基數不變,超基數部分中央與地方分擔的比例由75:25改為92.5:7.5。5農業財政投入:2005年,全國28個省份已全部免徵農業稅,還有3個省也將農業稅稅率降至2%以下。「十一五」規劃開局的2006年,我國將全部取消農業稅,農民將徹底告別幾千年來的「皇糧國稅」。農業基礎設施投入: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重大水利項目建設,支持糧食生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二是加大對基礎教育、公共衛生體系、公檢法司設施、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投入全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達到2975億元,比上年增加349億元。農業生態生態建設:中央財政支持林業生態建設。2005年中央財政天然林保護工程經費支出74.87億元,支持保護了14.3億畝天然林;退耕還林支出290.31億元,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支出46.83億元,累計支持完成退耕還林1.35億畝,荒山荒地造林1.84億畝,封山育林0.19億畝;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支出 20億元,支持保護重點公益林試點面積4億畝。 2005年用於污染治理資金支出99.84億元,重點用於「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西部地區中心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等。6財政對就業投入:加大財政對擴大就業的支持力度,一是擴大投資要與擴大就業相結合,對就業促進很小的投資項目需嚴格控制土地、稅收、金融等優惠政策。加大對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就業增長點的扶持力度,如對新增就業數量較多的企業,可採取適當力度和適當期限的稅收減免、財政貼息政策。二是加強減稅和補貼等政策,扶持失業人員創辦"微型企業",鼓勵大學生及其他社會高層次的人才獨立創業,給予適當期限的金融、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要加快發展第三產業。三是鼓勵各種非盈利、非政府組織發展,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四是擴大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能和人力配置,加強就業和再就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的就業和創業能力。加大對就業再就業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2005年中央財政安排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補助、再就業補助209億元,比上年增加29 億元。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高校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等就業工作。中央財政還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福利社會保障制度財政投入: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明顯提高,中央財政安排優撫事業費74.6億元,比上年增長90%。 28個省(區、市)、2300個縣(市)已初步建立社會救助體系的基本框架。救災和扶貧工作力度加大。全年中央財政用於抗災救災的資金89億元,救助受災群眾9000多萬人次。 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抉貧資金162億元,農村貧困人口比上年減少245萬人。7財政支出:政府采購:財政部日前發布的《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分析》顯示,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達到2927.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7.1%。
Ⅲ 財政政策中的稅收政策.
財政政策可以分為兩類:1、調整政府支出規模和收支平衡狀況;2、調整稅收政策
如果要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從調整稅收政策角度來考慮,可以採取降低稅率、減稅和免稅、停徵某些稅種的措施。對個人和家庭,主要體現在個人所得稅上,由於交納稅收減少,可支配收入增加,出去儲蓄後,用於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增加了,從而刺激生產必需品的企業加大投資。對企業來說,生產稅和所得稅也會減少,從而增加了稅後利潤,可以繼續投資和增加職工的收入,從而擴大社會總需求,對企業來說是一種激勵。
如果要採取緊縮性財政政策,從調整稅收政策角度來考慮,可以採取提高稅率、取消減免稅、新征某些稅種。從而發生上述相反的效果。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稅收自動平衡,主要體現在採用累進的所得稅制度上。由於經濟蕭條時,適用所得稅高稅率的稅基會減少,納稅人減少所得稅會比減少的收入更多,從而可支配收入相對增加,可以減緩經濟的衰退。在經濟繁榮時,適用所得稅高稅率的稅基會增多,增加的所得稅要比收入來得更多,相對減少了可支配收入,從而可適當防止通貨膨脹的發生。
以上根據記憶所寫,希望能幫到你。
Ⅳ 2000年中國實施的財政政策具體內容及背景
2000年積極財政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發行1000億元長期國債,重點投向基礎設施建設和企業技術改造,並向中西部地區傾斜,60%以上的國債投資用於中西部地區;
二是繼續貫徹落實1999年出台的調整收入分配的各項政策措施,保障城鎮居民的收入穩定增長;
三是進一步應用稅收等手段,鼓勵投資、促進消費、增加出口。根據中央的精神,在2001年繼續實行積極財政政策,主要的政策措施包括繼續追加現有國債資金項目的投資,加大西部地區開發力度,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等。
2000年實行積極財政政策背景:
在2000年,我國國民經濟運行中出現的通貨緊縮跡象尚未消除。所謂通貨緊縮、是指價格總水平普遍、持續性地下降。從1997年10月到1999年12月我國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已連續下降27個月,而且在今後一定時期內商品價格將繼續保持較低水平,有效需求不足仍然是制約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問題。
(4)國債稅制改革擴展閱讀:
2000年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政策的作用效果同我們的預期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反差,這說明積極財政政策在其決策及實施過程中客觀上仍面臨著一定的風險。導致政策風險的原因主要有:
1、就積極財政政策的目標而言,集中在拉動經濟的年度增長上,對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關注不夠。
2、在分析經濟增長速度連年下滑的原因時,認為是內需不足造成的,因而拉動經濟增長的政策著力點只是放在擴大內需上,而對社會供給方面存在的問題缺乏充分的認識和應有的重視。
3、在政策工具的選擇方面,主要是通過增發國債、擴大財政支出規模來擴大內需,帶動經濟增長,其他政策工具很少使用,不同的財政政策工具之間缺乏有機配合。
4、在2000年經濟增長速度已經開始回升的情況下,我國財政政策的重點仍然放在擴大需求上,而沒有適時地進行戰略上的轉移,財政政策顯得嚴重滯後。
5、在處理財政政策作用和市場機製作用的關系方面,片面強調前者的作用,而忽視後者的作用,沒有擺正財政政策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致使財政政策的力度偏大,財政風險尤其是國債風險進一步加大。
6、積極財政政策沒有體現其應有的公平性,而是過於向國有經濟傾斜,對其他所有制經濟存在明顯的歧視,尤其是在財政投入方面。這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不利於經濟增長目標的實現。第七,由於層層截留、挪用,據估計,約有20%的國債資金不能到位,致使通過國債投資項目拉動經濟增長大打折扣。
Ⅳ 稅制結構對稅收負擔的影響,急用!!
一、目前宏觀稅負與稅制結構對經濟增長的消極影響
(一)據預算內財政收入口徑計算的宏觀稅負水平低,不能滿足政府支出的需要
政府提供公共產品和實現宏觀經濟目標,必須以一定的支出為前提。就我國的財政支出與財政收入比較來看,如表1所示,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幾乎年年存在財政赤字。尤其是1998年以來,為擴大總需求,發揮財政支出乘數效應,有賴於政府支出的擴張。然而,由於我國宏觀稅負低從而財政收入有限,只能依靠擴大國債發行來為政府支出融資。這使我國的債務依存度特別是中央政府債務依存度迅速提高。當然,國債的還本付息最終只能靠稅收。因此,為了滿足政府支出的需要,實現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以及在我國市場化程度提高的前提下,提供公共產品和引入社會福利目標,都要求我國宏觀稅負水平有所提高。當然,宏觀稅負的提高應以促進經濟發展為前提,不能使宏觀稅負提高造成的效率損失大於政府支出帶來的效率利益。
①無論與轉軌國家還是與低收入國家、下中等收入國家相比,我國各項指標均較低。一國政府的收入水平是否適度,最終取決於一國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之間資源配置的對比狀況,並沒有一個統一或絕對的標准,且由於統計口徑的不同,數據可比性可能較低,但是通過國際橫向比較,還是能夠表現我國政府收入水平相對較低的狀況。從我國歷年財政收支的平衡狀況更能表現出當前較低的實際稅負水平不能滿足政府支出的需要。
(二) 政府收入形式不規范對經濟發展的消極影響日益明顯
這可以從政府收入內部結構和稅收內部結構兩方面分析。首先,從政府收入內部結構來看,2001年我國政府預算內收入為16386.04億元,佔GDP的比重為16.7%;除此之外,我國預算外收入為3826.43億元,佔GDP的比重為3.93%,其中中央級預算外收入占預算外總收入的5.3%,地方佔94.7%.此外,我國還存在數量龐大、總額難以估計、使用方向難以控制的制度外收入。在預算內收入中,稅收收入所佔比重為93.79%,表面看來收入形式十分規范,但是如果考慮預算外和制度外收入後,政府收入形式就變得相當不規范了。不規范的收入形式會使收入規模和使用方向超出中央政府的控制,造成公共部門資源配置不當,侵蝕稅基,政府總收入可能超過納稅人的負擔能力,而且各種不規范收入具有不確定性,不同地區負擔者負擔不均,也可能扭曲私人部門的資源配置,從而對經濟發展造成消極影響。
③因此,經濟發展的需要和政府支出的需要要求對稅費進行綜合改革,規范政府收入形式,提高政府支出的稅收依存度和客觀稅負水平。
④ (三) 目前稅制是漸進經濟改革和稅制改革的產物,存在對經濟發展的扭曲效應,隨著市場化程度和開放程度的提高,其扭曲效應越來越大
1998年出現通貨緊縮以來,稅制對經濟增長的消極影響尤為明顯。我國目前稅制是1994年稅制改革時確立的,其原則是「統一稅法、公平稅負、簡化稅制、合理分權」。在當時通貨膨脹的宏觀經濟形勢下,稅制改革體現的宏觀政策取向:一是要保證政府稅收收入至少不下降,以滿足政府支出的需要;二是要抑制通貨膨脹,其中重在抑制投資,因此,稅制設計對投資課以重稅。1998年以來,為促進經濟增長和經濟結構調整,我國稅制已有所調整,如暫停徵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對符合產業政策的技改項目的國產設備投資按40%抵免所得稅,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6%的增值稅,提高內資企業的計稅工資標准等。但調整後的稅制對經濟增長仍有消極影響。
首先,我國稅制結構無法實現自動穩定器的作用機制。1994年稅制改革後,我國形成以間接稅為主體稅種的稅制結構,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不足20%,個人所得稅僅佔6%~7%,所得稅特別是個人所得稅比重偏低削弱了稅制的自動穩定器作用,當經濟總量失衡時,只能更多地依賴相機抉擇的財政支出。較低的宏觀稅負水平和不完善的個人轉移支付制度使政府缺乏財力基礎和制度基礎向低收入者轉移支付。傳統的社會福利制度解體而市場經濟中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強化了居民收入預期的不確定性,居民會增加預防性儲蓄,降低即期邊際消費傾向,從而降低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導致經濟增速下滑。
⑤資本密集度高的行業,增值稅稅負重,這不但抑制了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而且阻礙了技術進步,不利於資本替代勞動。若實行消費型增值稅,並普遍徵收,則不但會增強增值稅的中性,而且會對投資產生正效應,提高私人部門投資支出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
再次,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有違效率與公平原則。1994年稅制改革未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為吸引外資,外資企業所得稅保留了名目繁多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是否有效值得進一步測算。然而明顯的政策效應是,這些政策造成內外資企業處於不公平的稅收環境中,特別是國有企業稅負過重,「假合資」成為「合法」避稅的方式之一,從而扭曲了資源配置,這既不公平又沒有效率。
總之,通過我國財政收支平衡狀況的縱向比較以及與轉軌國家、發展中國家宏觀稅負的橫向比較來看,我國宏觀稅負水平較低,不能滿足財政支出的需要。我國政府收入的內部結構表明我國政府收入形式不規范,政府支出的稅收依存度和宏觀稅負水平有待提高;稅收收入的內部結構表明我國稅制有待改革。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我國稅制本身的轉軌性日益明顯,其承擔改革成本造成的扭曲效應日益增大。以上各點都表明,我國宏觀稅負水平與稅制結構都或直接或間接地對經濟發展造成了消極影響。
二、合理確定宏觀稅負水平,優化稅制結構,促進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依據政府支出需要決定因素,我國宏觀稅負水平需要提高。稅收的改革效應要求我國規范政府收入形式和收入規模,以適應改革的進程。稅收的純經濟效應也要求我國稅負分配和稅制結構適應國內公平與效率的替代。我國已成為世貿組織成員國,這也要求我國宏觀稅負與稅制結構適當考慮國際稅收競爭與國內公平的替代。總之,我國低收入國家和轉軌國家的國情決定了我國宏觀稅負與稅制結構主要受制於經濟發展水平,這就要求建立以效率為中心的宏觀稅負水平與稅制結構,促進我國經濟的長期增長和經濟的持續發展。
(一)既要適度減稅,又要適當提高稅收收入佔GDP的水平
減稅已經成為世界稅制改革的一種趨勢。在中國,一方面由於稅費之和佔到財政收入的25%左右甚至更高,超過了發展中國家的水平,因而存在著一定的減稅必要性和空間;另一方面,即使在經歷了稅收收入的連續多年超常增長的情況下,稅收收入佔GDP的比重也不過16%左右,比發展中國家或同等人均GDP國家的宏觀稅負要低,因此又存在著適當提高稅收收入佔GDP水平的必要性。如何處理這一對矛盾呢?
顯而易見,過高的稅負會加大企業或居民的負擔,妨礙經濟效率的提高,不利於經濟持續增長;而過低的稅收水平則使政府無法履行其正常職能,特別是在經濟轉軌期間難以承擔起改革的巨額成本。因而,當前如何在適度減稅的情況下適當提高稅收收入佔GDP的水平,就是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可選擇的措施主要有:優化稅制結構,提高稅制彈性;加強預算管理,清費立稅,減輕企業和農民的稅外負擔;強化征管,減少稅收流失等。具體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點:
1.規范政府收入形式是提高宏觀稅負水平的首要選擇。對現行的稅外收費進行科學分類,取消不合理收費;對符合收費性質的收入予以保留並納入預算內管理;對具有符合稅收性質的收入應將其納入稅收制度,由稅務部門依法徵收。可見,宏觀稅負的提高是將部分「費負」轉化為「稅負」,而不是新增私人部門負擔。
2.適應經濟發展狀況進行稅制改革,實行結構性增稅與減稅改革,以發揮稅收的改革效應、純經濟效應和潛在競爭效應,這將在下面具體分析。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稅基擴大,政府征管能力提高,宏觀稅負水平也將提高,從而使經濟發展水平對宏觀稅負與稅制結構的最終決定作用通過稅制改革得以發揮。
(二) 提高稅制適應市場化及對外開放程度提高的要求,進行稅制結構改革,通過改革效應促進純經濟效應和潛在競爭效應的提高
1. 適當提高所得稅比重
考慮到促進我國經濟長期增長的目標,在國內效率與公平的替代方面,在保持流轉稅的主體地位的同時,適當提高所得稅比重,並力求在條件成熟時構建起雙主體稅種。
人們通常所說的積極財稅政策下的減稅手段,是在所得稅佔主導地位條件下才有可能產生的效果。因為,減稅即減少所得稅收,使廠商的利潤和個人的收入增加,由此達到刺激消費和鼓勵投資的功效。為此,我國的積極財稅政策要想獲取更大的效用,必須及早轉換稅制結構模式,從流轉稅為主體模式先轉向流轉稅和所得稅雙主體模式,待條件成熟時再轉向所得稅為主體模式。目前,我國的生產力水平已為第一步的模式轉換提供了堅實的經濟基礎。從國外經驗看,一國稅制結構從流轉稅為主體模式轉向流轉稅和所得稅雙主體模式,其經濟條件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700美元左右。如日本轉換時的水平為789美元,美國815美元、英國717美元。我國目前的人均GDP已達1000美元。這還是根據市場匯率計算出來的,如果根據購買力平價理論,我國的經濟實力遠超出該水平。所以,我國稅制結構模式的轉換,既有必要,也具備了基本的經濟條件。
2.流轉稅的改革
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構成我國稅收收入的主體。以流轉稅為主體有利於實現效率目標,但這三稅中許多規定卻違背了效率原則,應進行改革。增值稅是流轉稅的核心,應擴大其徵收范圍,將與生產聯系密切的交通運輸業、建築安裝業納入增值稅徵收范圍,並在適當條件下,實現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過渡。
3.企業所得稅的改革
⑥此外,在我國企業所得稅法中應加強對跨國納稅人的轉讓定價和國際稅收抵免的有關規定,以適應稅收的潛在競爭。
4.適應WTO自身框架不斷完善的需要,培育新的稅源,開辟新的稅種
WTO自身框架的不斷完善,已將知識產權保護、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問題及貿易與環境問題納入其管理框架之中,以迎合人員、資本和技術跨國流動性日益提高和全球環境問題日益嚴峻的趨勢。加入WTO,意味著知識與技術的跨國流動的增加。這種流動性的增加必將導致:與其有關的知識產權交易和技術轉讓、許可交易的增加;人員與服務的跨國流動速度加快,會使居民個人跨國收入和非居民個人本國所得都相應增加;與貿易有關的資本跨國流動增加,則會使金融資產和直接投資的跨國所得增加等等。稅源的變化及貿易的變化必然要求我們開辟新的稅源,調整稅種結構。例如,基於金融資產交易不斷增加的考慮,可設立金融資產所得類稅種。
(三)為了增強增長的可持續性,應適時開征環境保護稅
生態環境保護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增長中面臨的瓶頸問題。雖然政府也採用了一些經濟手段如環保收費、環保投資、綜合利用稅收優惠等,但其力度和系統性遠遠不夠,不足以形成對能源生產消費以及大氣污染控制的影響。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套完整的生態環境稅收保護體系。我國傳統的稅收理論研究,基本也不涉及稅收的生態職能。因而當前我們應密切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總結國際上已有的先進成果,加快這一領域的研究步伐。充分發揮稅收在保護資源和環境方面的作用,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Ⅵ 關於中國稅制的題會的進來看看.
6的答案:免徵營業稅: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5.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6.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除以上規定外,營業稅的免費、減稅項目按國務院規定。
Ⅶ 總結2005年我國的財政政策實施背景、具體措施和效果分析
財政實施背景
1.2004年.國內經濟背景: 在2004經濟增長9.5%全年各項稅收收入30866億元(不包括關稅和農業稅),比上年增加5148億元,增長20.0%。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14362億元,末國家外匯儲備達到6099億美元。
2.國內大體趨勢:農業基礎還不穩固,保持糧食增產、農民增收的難度加大;在建和新開工項目較多,投資盲目擴張的沖動仍較強;能源、原材料價格上漲幅度較高;煤電油運供求關系緊張的矛盾仍然很突出;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問題還比較嚴重;部分居民生活仍較困難。
3 國內問題
為了應對加入世貿組織(WTO)時達成的金融業開放時間表,中國正在加快銀行業的改革。
貿易環境:.貿易摩擦加大,人民幣升值壓力大。
.股權改革,股權分置改革迫在眉睫,加大資本流動。
4. 外部經濟環境:
美國日本,歐洲經濟疲軟。
國際初級產品價格穩中趨升,石油價格的居高不下。
5 .財政狀況:
2004年全國財政收入達到26396.47億元(不含債務收入),比上年增長21.6%,完成預算的112%,2004年全國財政收支相抵,支出大於收入2090.42億元,赤字3191.77億元,財政赤字佔GDP的2.7%
政策實施:
1 2005年,我國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在許多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和調整,內容涉及增值稅及其出口退稅政策的大量調整、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的系統化、企業減免稅政策的規范化、房地產稅收政策的大幅調整、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及配套政策等等,稅收政策的變化
,2加快建設一批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礎設施項目,推動一批重點工業和高科技項目的建設。第二,加大對裝備製造業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研究設立裝備製造業發展專項基金。依託國家重點工程,提高鐵路、地鐵車輛,造船基礎設施和重點船用配套設備,重大電力、石化、大型施工機械等重大技術裝備的系統設計、製造和成套能力。第三,採用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企業加快技術進步,推動產業升級
3財政地區導向投入:中央財政貫徹落實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中央財政增加預算內經常性建設投資,向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傾斜,支持西部大開發和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國家發改委下達了2005年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和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專項(第一批)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投資計劃。在下達的63個項目中,東北地區佔40項目,其中遼寧省19項,吉林省8項,黑龍江省9項,大連市3項,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1項。63個項目總投資規模達68.97億元,國債資金5.8億元,其中東北地區投資規模44.07億元,占總投資的63.9%;安排國債資金4.29億元,占國債資金總額的73.8%。
4.出口退稅:2005年我國出口退稅3374.66億元,由此測算每美元出口商品綜合退稅為0.4429元。比2004年全國實際退稅2196億元增長了53.7%
退稅比例調整:減輕地方財政負擔:2005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中央與地方出口退稅分擔比例,國務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稅基數不變,超基數部分中央與地方分擔的比例由75:25改為92.5:7.5。
5農業財政投入:2005年,全國28個省份已全部免徵農業稅,還有3個省也將農業稅稅率降至2%以下。「十一五」規劃開局的2006年,我國將全部取消農業稅,農民將徹底告別幾千年來的「皇糧國稅」。
農業基礎設施投入: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和重大水利項目建設,支持糧食生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二是加大對基礎教育、公共衛生體系、公檢法司設施、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投入全年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達到2975億元,比上年增加349億元。
農業生態生態建設: 中央財政支持林業生態建設。2005年中央財政天然林保護工程經費支出74.87億元,支持保護了14.3億畝天然林;退耕還林支出290.31億元,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支出46.83億元,累計支持完成退耕還林1.35億畝,荒山荒地造林1.84億畝,封山育林0.19億畝;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支出20億元,支持保護重點公益林試點面積4億畝。 2005年用於污染治理資金支出99.84億元,重點用於「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西部地區中心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等。
6財政對就業投入:加大財政對擴大就業的支持力度,一是擴大投資要與擴大就業相結合,對就業促進很小的投資項目需嚴格控制土地、稅收、金融等優惠政策。加大對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就業增長點的扶持力度,如對新增就業數量較多的企業,可採取適當力度和適當期限的稅收減免、財政貼息政策。二是加強減稅和補貼等政策,扶持失業人員創辦"微型企業",鼓勵大學生及其他社會高層次的人才獨立創業,給予適當期限的金融、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要加快發展第三產業。三是鼓勵各種非盈利、非政府組織發展,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四是擴大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能和人力配置,加強就業和再就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的就業和創業能力。
加大對就業再就業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2005年中央財政安排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補助、再就業補助209億元,比上年增加29億元。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高校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等就業工作。中央財政還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
福利社會保障制度財政投入: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明顯提高,中央財政安排優撫事業費74.6億元,比上年增長90%。 28個省(區、市)、2300個縣(市)已初步建立社會救助體系的基本框架。救災和扶貧工作力度加大。全年中央財政用於抗災救災的資金89億元,救助受災群眾9000多萬人次。 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抉貧資金162億元,農村貧困人口比上年減少245萬人。
7財政支出:政府采購:財政部日前發布的《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分析》顯示,2005年全國政府采購規模達到2927.6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7.1%。
財政政策成果:
1深化財稅管理體制改革,推進依法理財,推動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方面,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實施了以「控制赤字、調整結構、推進改革、增收節支」為主要內容的穩健財政政策,促進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財政經濟狀況進一步改善。2005財政收入達到31649.29億元。
2先是使固定資產投資過快增長的勢頭受到明顯抑制。國家採取了嚴格控制信貸規模,整頓亂拆借、亂集資等一系列措施,使固定資產投資增幅逐年回落。其次是財政收入增長較快,財政支出有所控制,財政赤字逐年縮小,全國銀行工資性支出的增幅也逐年回降。過旺的總需求得到有效控制。對抑制通貨膨脹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3財政收入變化: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從財政政策來看,財政赤字開始下降,2005全國財政赤字2080億,財政赤字佔GDP的比重將由2004年的2.5%減少到2005年的2%;根據國際通行的標准,赤字率3%是一條財政風險警戒線。2005年,全國財政收入完成31628億元,超過預算2372億元。
4退稅產生影響:退稅比例調整後,地方擁有自主更多的財政資金緩解了部分地方財政緊張的局面。調動了企業出口積極性,優化了出口商品結構,促進了外貿出口快速增長。但是,新機制在運行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主要是地方負擔不均衡,部分地區負擔較重,個別地方甚至限制外購產品出口、限制引進出口型外資項目等。次國家還對出口退稅退庫方式進行了改革,採取由中央統一退庫、地方負擔部分年終專項上解的方式,大大提高了企業辦理和兌現出口退稅的效率。地方財政有更多資金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福利保障的建設資金,改善地方投資環境。
5農業政策的實施產生影響:取消農業稅,對於我們這樣一個處於轉型期、貧富差距、城鄉差距日益擴大的國家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義和經濟意義,對農村將產生深刻和深遠的影響。取消農業稅促進了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各項農業產品產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農業稅取消後,農民可自行支配用非農收入交稅的那部分資金了,農民的生活也無疑會得到一定改善,更重要的是這種精神解放的意義很大,可再次調動農民積極性,農民可以更自由、自主地選擇和從事他們的增收行為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3255元,扣除價格上漲因素,比上年實際增長6.2%。農業稅取消後的作用現在還不明顯,影響是深遠的。
6產業結構得到優化:三次產業之間不協調的問題開始出現解決的跡象,第一、第二和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為12.4%、47.3%和40.3%。第三產業對經濟貢獻明顯增強,第三產業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為29.0%。三次產業之間不協調的問題開始出現解決的跡象。具體表現為農業基礎加強,第三產業保持穩定發展。在幾個重點調控領域中,房地產投資增幅明顯回落,並呈逐月遞減趨勢;汽車產量增長速度也開始放緩,回歸到較為正常的狀態。受其影響,一些相關行業的調控成效明顯。
7控制了相對低的失業率:促進了就業崗位的持續性,城鎮新增就業970萬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493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255元,扣除價格因素,分別增長9.6%和6.2%。
8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低收入的人得到保障,衛生事業得到很大發展。衛生投入大幅增加,基礎設施明顯改善。
9生態環境明顯改善,退耕還林,水污染治理,沙漠化處理都有很大的提高
10高耗能企業一很大一批被淘汰,綠色經濟概念逐步產生效益。
lz你自己去整理吧,我只能幫你做到這個地步了。祝你好運 我那個號的答案被網路刪除了,現
Ⅷ 我國當前實行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前提和基礎是
根據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的決定,為了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更好地發揮國家財政的職能作用,增強中央的宏觀調控能力,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國務院決定,從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改革現行地方財政包干體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 一、分稅制改革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 改革財政管理體制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現行財政包干體制,在過去的經濟發展中起過積極的作用,但隨著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斷擴大,其弊端日益明顯,主要表現在:稅收調節功能弱化,影響統一市場的形成和產業結構優化;國家財力偏於分散,制約財政收入合理增長,特別是中央財政收入比重不斷下降,弱化了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財政分配體制類型過多,不夠規范。從總體上看,現行財政體制已經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必須盡快改革。 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並借鑒國外的成功做法,要理順中央與地方的分配關系,必須進行分稅制改革。分稅制改革的原則和主要內容是:按照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事權劃分,合理確定各級財政的支出范圍;根據事權與財權相結合原則,將稅種統一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並建立中央稅收和地方稅收體系,分設中央與地方兩套稅務機構分別征管;科學核定地方收支數額,逐步實行比較規范的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級預算制度,硬化各級預算約束。 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 (一)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分配關系,調動兩個積極性,促進國家財政收入合理增長。既要考慮地方利益,調動地方發展經濟、增收節支的積極性,又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收入的比重,適當增加中央財力,增強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為此,中央要從今後財政收入的增量中適當多得一些,以保證中央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 (二)合理調節地區之間財力分配。既要有利於經濟發達地區繼續保持較快的發展勢頭,又要通過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扶持經濟不發達地區的發展和老工業基地的改造。同時,促使地方加強對財政支出的約束。 (三)堅持統一政策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劃分稅種不僅要考慮中央與地方的收入分配,還必須考慮稅收對經濟發展和社會分配的調節作用。中央稅、共享稅以及地方稅的立法權都要集中在中央,以保證中央政令統一,維護全國統一市場和企業平等競爭。稅收實行分級征管,中央稅和共享稅由中央稅務機構負責徵收,共享稅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中央稅務機構直接劃入地方金庫,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構負責徵收。 (四)堅持整體設計與逐步推進相結合的原則。分稅制改革既要借鑒國外經驗,又要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在明確改革目標的基礎上,辦法力求規范化,但必須抓住重點,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當前,要針對收入流失比較嚴重的狀況,通過劃分稅種和分別征管堵塞漏洞,保證財政收入的合理增長;要先把主要稅種劃分好,其他收入的劃分逐步規范;作為過渡辦法,現行的補助、上解和有些結算事項繼續按原體制運轉;中央財政收入佔全部財政收入的比例要逐步提高,對地方利益格局的調整也宜逐步進行。總之,通過漸進式改革先把分稅制的基本框架建立起來,在實施中逐步完善。 三、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具體內容。 (一)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的劃分。 根據現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事權的劃分,中央財政主要承擔國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國家機關運轉所需經費,調整國民經濟結構、協調地區發展、實施宏觀調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業發展支出。具體包括:國防費,武警經費,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級行政管理費,中央統管的基本建設投資,中央直屬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新產品試制費,地質勘探費,由中央財政安排的支農支出,由中央負擔的國內外債務的還本付息支出,以及中央本級負擔的公檢法支出和文化、教育、衛生、科學等各項事業費支出。 地方財政主要承擔本地區政權機關運轉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區經濟、事業發展所需支出。具體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費,公檢法支出,部分武警經費,民兵事業費,地方統籌的基本建設投資,地方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新產品試制經費,支農支出,城市維護和建設經費,地方文化、教育、衛生等各項事業費,價格補貼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二)中央與地方收入的劃分。 根據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的收入。將維護國家權益、實施宏觀調控所必需的稅種劃為中央稅;將同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的主要稅種劃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將適合地方征管的稅種劃為地方稅,並充實地方稅稅種,增加地方稅收入。具體劃分如下: 中央固定收入包括:關稅,海關代征消費稅和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等集中交納的收入(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央企業上交利潤等。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除一九九三年地方已經負擔的百分之二十部分列入地方上交中央基數外,以後發生的出口退稅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 地方固定收入包括:營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營業稅),地方企業所得稅(不含上述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地方企業上交利潤,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部分),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屠宰稅,農牧業稅,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的農業稅(簡稱農業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遺產和贈予稅,土地增值稅,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等。 中央與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稅、資源稅、證券交易稅。增值稅中央分享百分之七十五,地方分享百分之二十五。資源稅按不同的資源品種劃分,大部分資源稅作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資源稅作為中央收入。證券交易稅,中央與地方各分享百分之五十。 (三)中央財政對地方稅收返還數額的確定。 為了保持現有地方既得利益格局,逐步達到改革的目標,中央財政對地方稅收返還數額以一九九三年為基期年核定。按照一九九三年地方實際收入以及稅制改革和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情況,核定一九九三年中央從地方凈上劃的收入數額(即消費稅加百分之七十五的增值稅減中央下劃收入)。一九九三年中央凈上劃收入,全額返還地方,保證現有地方既得財力,並以此作為以後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基數。一九九四年以後,稅收返還額在一九九三年基數上逐年遞增,遞增率按全國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平均增長率的一比○點三系數確定,即上述兩稅全國平均每增長百分之一,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增長百分之○點三。如若一九九四年以後中央凈上劃收入達不到一九九三年基數,則相應扣減稅收返還數額。 (四)原體制中央補助、地方上解以及有關結算事項的處理。 為順利推行分稅制改革,一九九四年實行分稅制以後,原體制的分配格局暫時不變,過渡一段時間再逐步規范化。原體制中央對地方的補助繼續按規定補助。原體制地方上解仍按不同體制類型執行:實行遞增上解的地區,按原規定繼續遞增上解;實行定額上解的地區,按原確定的上解額,繼續定額上解;實行總額分成的地區和原分稅制試點地區,暫按遞增上解辦法,即按一九九三年實際上解數,並核定一個遞增率,每年遞增上解。 原來中央撥給地方的各項專款,該下撥的繼續下撥。地方一九九三年承擔的百分之二十部分出口退稅以及其他年度結算的上解和補助項目相抵後,確定一個數額,作為一般上解或一般補助處理,以後年度按此定額結算。 四、配套改革和其他政策措施。 (一)改革國有企業利潤分配製度。根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結合稅制改革和實施《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准則》,合理調整和規范國家與企業的利潤分配關系。從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國有企業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百分之三十三稅率交納所得稅,取消各種包稅的做法。考慮到部分企業利潤上交水平較低的現狀,作為過渡辦法,增設百分之二十七和百分之十八兩檔照顧稅率。企業固定資產貸款的利息列入成本,本金一律用企業留用資金歸還。取消對國有企業徵收的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逐步建立國有資產投資收益按股分紅、按資分利或稅後利潤上交的分配製度。作為過渡措施,近期可根據具體情況,對一九九三年以前注冊的多數國有全資老企業實行稅後利潤不上交的辦法,同時,微利企業交納的所得稅也不退庫。 (二)同步進行稅收管理體制改革。建立以增值稅為主體的流轉稅體系,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從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在現有稅務機構基礎上,分設中央稅務機構和地方稅務機構。在機構分設過程中,要穩定現有稅務隊伍,保持稅收工作的連續性,保證及時足額收稅。 (三)改進預算編制辦法,硬化預算約束。實行分稅制之後,中央財政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列中央預算支出,地方相應列收入;地方財政對中央的上解列地方預算支出,中央相應列收入。中央與地方財政之間都不得互相擠占收入。改變目前中央代編地方預算的做法,每年由國務院提前向地方提出編制預算的要求。地方編制預算後,報財政部匯總成國家預算。 (四)建立適應分稅制需要的國庫體系和稅收返還制度。根據分稅制財政體制的要求,原則上一級政府一級財政,同時,相應要有一級金庫。在執行國家統一政策的前提下,中央金庫與地方金庫分別向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責。實行分稅制以後,地方財政支出有一部分要靠中央財政稅收返還來安排。為此,要建立中央財政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制度,並且逐步規范化,以保證地方財政支出的資金需要。 (五)建立並規范國債市場。為了保證財稅改革方案的順利出台,一九九四年國債發行規模要適當增加。為此,中央銀行要開展國債市場業務,允許國有商業銀行進入國債市場,允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國債向中央銀行貼現融資。國債發行經常化,國債利率市場化,國債二級市場由有關部門協調管理。 (六)妥善處理原由省級政府批準的減免稅政策問題。考慮到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已經對一些項目和企業作了減免稅的決定,為了使這些企業有一個過渡,在制止和取締越權減免稅的同時,對於一九九三年六月三十日前,經省級政府批准實施的未到期地方減免稅項目或減免稅企業,重新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審查、確認後,從一九九四年起,對這些沒有到期的減免稅項目和企業實行先征稅後退還的辦法。這部分稅收中屬中央收入部分,由中央財政統一返還給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連同地方收入部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按政策規定統籌返還給企業,用於發展生產。這項政策執行到一九九五年。 (七)各地區要進行分稅制配套改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決定製定對所屬市、縣的財政管理體制。凡屬中央的收入,不得以任何方式納入地方收入范圍。在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各地區要注意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出現的問題,為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