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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國債巡查工作意見

發布時間: 2021-04-04 23:14:09

㈠ 省巡視組如何做好政府巡視工作,提幾點建議

1·巡視工作期間,各級幹部和相關人員要按照要求提供相關的文字材料,參加巡視組安排的各種會議,在個別談話、座談、問卷等各種形式的巡視中要積極配合。
2·各被巡視的部門和單位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嚴守組織紀律,堅決服從巡視組巡視檢查的安排,確保巡視工作順利開展。
3·各級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要本著對黨負責、對黨的事業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同志負責、對自己高度負責的態度,帶頭認真落實巡視組的要求和部署,向巡視組實事求是地匯報工作、客觀公正地反映情況,確保巡視組了解真實情況,真正發現問題,使接受巡視監督的過程成為尋找差距、改進工作的過程。
4·要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以誠懇的態度自覺接受巡視監督,把自覺接受巡視監督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
5·要把支持巡視組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的要求,堅持「幫忙不添亂、服務不越位、熱情不過度」的原則,盡最大努力搞好各項服務工作,盡一切努力保證巡視工作的正常、順利開展。
6·要切實暢通巡視組同幹部群眾的聯系渠道,認真協助巡視組及時公布巡視活動的情況,讓廣大幹部群眾更好地熟悉和掌握巡視的各項要求。

㈡ 對公立醫院巡查工作的意見或建議

縣付屬小5層3,4棟設備都是進口的,用葯都是進口的醫生都是關系的!縣上的我的我怕怕的不說的巡不出的

㈢ 如何增強巡查工作發現問題的能力

(一)要增強發現問題的責任意識。堅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開展巡查,將巡查重心由「相對全面」轉變為發現和反映違紀違法線索,重點在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上下功夫。在巡查對象上,要強化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在巡查內容上,要著力發現貪污腐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等問題。巡查組要著力提高巡查工作質量,把發現問題作為巡查工作的核心和關鍵。巡查幹部要時刻綳緊監督這根弦,強化問題意識,始終把發現問題作為主線,從對黨的事業和建設負責、對一個單位長遠發展和穩定負責、對黨員領導幹部成長進步負責的高度,著力發現問題。

(二)要加強巡查幹部隊伍建設,破解隊伍結構單一、能力不強的問題。科學選配巡查幹部,組建一支年輕化、專業化的巡查工作幹部隊伍,切實提高巡查幹部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巡查幹部要具備敢講問題的黨性原則。排除私心雜念,公正看待問題,客觀反映問題。既要同幹部群眾廣泛交流,聽取意見,又不能喪失原則性;既要體諒基層單位同志所做的工作和困難,又不能礙於情面對存在問題視而不見、見而不講。必須自身過硬,牢記職責,牢記囑托,牢記身份,嚴格遵守紀律要求,樹立巡查幹部黨性堅強、公道正派、作風務實、廉潔自律的良好形象。

(三)要創新巡查方式方法,拓寬信息渠道,破解發現問題辦法不多、效果不佳的問題。一是注重「廣」,拓寬收集問題的渠道途徑。通過紀檢監察、組織人事、信訪、審計等機關和部門,利用實地檢查、座談、訪談、測評,了解掌握對被巡查單位領導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和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舉報,做到帶著問題巡查,注重問題導向。二是抓住「細」,提升以小見大發現問題的分析能力。要善於從細節、具體工作環節中查找問題漏洞,在正常中發現不正常。要抓住「三重一大」等決策過程進行重點關注;對問題反映集中的人和事進行重點巡查。要深入問題集中、矛盾尖銳的地方,暢通群眾監督訴求渠道,認真了解民情民意,發現和捕捉有價值的信息和線索。要在發現隱情上下功夫。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努力發現隱藏的深層次問題。

(四)要完善建立巡查工作長效機制。一要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明確巡查幹部的職能職責、工作程序、紀律責任等,防止「權力尋租」和失職瀆職。二要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對巡查組年度任務以及每項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作為評先評優以及組織選拔任用幹部的依據。三要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定期與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檢察、信訪、審計等部門溝通信息,實現資源共享。四要建立教育培訓機制。結合巡查工作重點以及被巡查單位業務工作的不同,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巡查幹部接受教育培訓,提升巡查隊伍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五)要努力營造和諧的巡查監督氛圍,促使黨員幹部自覺接受監督,幹部群眾敢於監督。要通過不同形式,加大對巡查工作重要意義的宣傳,教育廣大黨員幹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始終在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下行使權力,自覺接受黨紀國法的約束。要鼓勵和引導廣大幹部群眾消除患得患失心理,增強監督意識,掌握監督本領,敢於和善於開展監督。要及時揭露和處理打擊報復行為,保障黨員和群眾的監督權利。

㈣ 鄉鎮站所長對黨巡視巡查工作有什麼意見和建議

一,實踐證明,巡視制度和巡視監督工作在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工作中發揮了有效的監督作用。但由於巡視監督工作開展時間相對集中,且不是常駐,巡視組很難真正了解到被巡視單位的真實情況,在巡視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巡視的手段和方法還不夠成熟,相關的配套制度還不健全,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巡視制度的進一步發展。要使巡視組真正了解到被巡視單位的真實情況,巡視制度一定要打破以往巡視方式,建立具有持久效力的監督制度。
二,目前巡視人員大多是一些已經離開領導崗位但又尚未退休的幹部。但就長遠發展來看,這種方式可能演化為專對接近退休年齡的幹部設置的一種消極安置方式,且由於他們年紀較大,受體力、精力限制,不能適應長期出差的巡視工作。建立專業化的巡視隊伍,嚴格做好巡視組成員的選拔工作,證巡視隊伍的專業性和穩定性。
三,巡視工作的手段和方式是依據《巡視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的聽匯報、搞測評、查資料、個別談話、抽查幹部個人報告事項,缺乏具有實際性、有效性。像抽查幹部個人報告事項,巡視官員需採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或者定期巡視與不定期巡視相結合的方法。
四,巡視監督對各級黨委和部門的「一把手」進行監督。但對「一把手」有效監督的重點針對性不足,作為巡視的手段主要也以單一的「談話」為主,這就降低了巡視工作的實效性,使得巡視監督工作在一定范圍內和程度上流於形式。巡視工作需要緊緊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抓好抓實,真正做到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權力運行進行有效地巡視監督。
五,巡視制度要處理好與其他監督制度的關系,建構起自身的制度特色的同時,需要處理好巡視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關系,形成監督合力。因為,「巡視制度畢竟是一種少數人監督多數人的制度,要想達到更好的效果,需與橫向監督以及自下而上的監督有機配合」。建構完善巡視工作制度體系,使巡視監督工作制度與其他監督制度的有效結合,巡視組與紀檢、信訪、審計等部門有效配合,真正發揮好巡視監督工作的統一性、協調性,切實發揮好巡視監督工作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