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名詞解釋:國債管理
近年來,國債管理與國債市場發展已成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關注的課題。根據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定義,國債管理是制定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策略的過程,以滿足政府籌資需要,達到成本和風險管理目標,同時實現其他政府債務管理的目標,例如建立和發展高效、高流動性的國債市場。
國債管理的內涵與意義
目前,國債管理與國債市場發展已成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關注的課題,從20世紀80年代的拉美債務危機到90年代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充分說明,合理的國債管理目標和制度框架將有助於政府積極面對經濟和金融風險的沖擊。根據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定義,國債管理是制定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策略的過程,以滿足政府籌資需要,達到成本和風險管理目標,同時實現其他政府債務管理的目標,例如建立和發展高效、高流動性的國債市場。應該說,在考慮債務管理目標時,每一個政府都面臨著側重點的選擇——是以最低成本滿足財政需要,還是更傾向於風險承受度以及建立有深度的、流動性的國債市場。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以市場化的方式融資來彌補預算赤字已經成為全球主權債券市場迅速發展的主要因素。大量的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國債管理的市場化原則從而促進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發展。而且,對於新興市場的債務管理者而言,仿效發達市場的先進做法已成為一種潮流,包括以市場化的工具融資、基準債券的發行、流動性、發達的清算和結算體系、現代的監管框架等。目前,大多數OECD國家已經發展了固定收益債券市場,而國債已在固定收益市場上占優勢。國債市場的流動性也為私營部門的債券發行提供了有利條件,原因在於國債的收益率曲線為公司債券的合理定價提供了重要依據。在許多國家,更多的公司也採用發行債券或短期商業票據的方式來融資。新興市場國家的這些關鍵性的公司和中央及地方政府一道,已成為國際債券市場的重要發行體。
但是我們也看到,近年來爆發的金融危機,從20世紀80年代拉美債務危機、1994—1996年墨西哥金融危機到1997—1998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和1998年俄羅斯金融危機,無一例外地表現為債務危機。國際經驗表明,發展中國家幾乎每次較大的債務支付危機都伴隨著巨大的財政赤字。而發展中國家經歷的幾次金融危機,暴露出的政府決策重大的失誤就在於在其依靠高負債發展模式的同時,沒有對債務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管。尤其在本國金融市場逐步開放,而金融體系還不健全的情況下,發展中國家薄弱的金融和貨幣體系很容易受到國際資本流動沖擊。因此,當我們反思發展中國家經歷的金融危機,質疑這些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同時,不能不關注政府債務政策,將其提升到發展戰略的高度予以思考,在實踐中充分運用政府債務政策來化解和消除金融風險。
近年來,我國政府決策層和主管部門對包括國債市場在內的債券市場發展給予了高度重視。我國政府在「十五」規劃中指出,要建立統一、安全、高效、開放的國債市場,疏通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渠道,積極穩妥地發展多種融資方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完善以間接調控為主的央行調控體系,積極穩妥地發展貨幣市場,擴大公開市場業務,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這些都離不開國債市場的發展。
Ⅱ 國債的名詞解釋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券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主要特點編輯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券
國債券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從債務人角度來看
國債具有自願性、有償性、靈活性等特點。
從債權人角度
國債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等特點。
Ⅲ 「國債」名詞解釋是什麼意思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Ⅳ 國債是什麼
國債是債券的一種,由國家政府發行,即國家政府以國家信用的名義向社會機構、企業和個人借錢的憑據。
看國債的價格趨勢的話,如果買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記賬式國債,可以下載大智慧、錢龍、同花順等交易軟體,查看債券分類。也可以通過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網站下載行情和交易軟體。
如果通過銀行買賣銀行交易的記賬式國債,直接登錄該銀行的網站,進入自己的賬戶,選擇理財——債券等即可。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復制粘貼請註明出處 。
Ⅳ 國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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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概述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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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的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的性質
財政發行國債不同於銀行吸收儲蓄,中國的國債發行一開始就帶有強烈的行政色彩,並且廣而告之的是其政治意義,而不是經濟方面的作用與效益。同時,在發行宣傳中,將國債與銀行儲蓄相提並論,使人搞不清楚國債與銀行儲蓄的區別。事實上,國債也一直是類同於銀行儲蓄發行的,發行方面並不想區別於銀行儲蓄。因此,多年來,人們所知道的國債與銀行儲蓄的不同,僅是指承擔者不同,即一個是銀行,另一個是財政;再就是國債的發行利率始終高於銀行儲蓄。也就是說,財政的職能不同於銀行的職能,財政信用不同於銀行信用,所以,財政發行國債決不能等同於銀行吸收儲蓄。
財政既不能像銀行那樣為廣大民眾提供儲蓄服務,也不能同銀行爭奪有限的社會儲蓄金。如果說,在國債剛剛產生的年代,即在發達的現代市場經濟之中,財政信用與銀行信用混同的情況是不允許存在的,即財政發行國債的機理及意義決不能與銀行吸收儲蓄沒有原則上的區別。從理論上界定國債與銀行儲蓄的性質不同,是規范國債發行的認識基礎,是完善國債市場及充分發揮這一市場作用的必要的前提條件。
1、發行國債可起到彌補國民經濟運行中投資小於儲蓄的缺口的特殊作用,而銀行儲蓄僅僅是為了吸收社會民眾手中暫時不用的資金。
銀行儲蓄可起到將儲蓄資金轉換為投資基金的作用,也可以起到轉移實現的消費能力的作用,將一部分人延期消費的資金轉給另一些人用作現實的消費。這是銀行信用所起到的作用。相比之下,財政信用是不應同銀行信用起同一作用的,財政發行國債實質上應避免與銀行儲蓄雷同,因為只要將國債的發行等同於銀行儲蓄,那麼財政發行國債就不如直接去銀行透支。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國民經濟運行的基本要求是,生產等於消費,投資等於儲蓄,即如果消費量小於生產量,社會再生產就會萎縮,如果投資量小於儲蓄量,社會的消費量就會小於生產量,造成社會資金及生產成果的一部分閑置。
因而,財政發行國債與銀行吸收儲蓄不同,其機理就在於國債可以起到平衡投資與儲蓄的作用,可彌補投資缺口。這是由於在現行的金融體制下,銀行吸收儲蓄之後,除了轉移現實的消費能力之外,不能將全部的儲蓄資金轉移成投資基金,必須將其中的一部分留作準備金,而實際上這部分准備金的存在就形成了一種社會資金在投資與儲蓄之間不平衡的缺口。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財政發行國債主要是針對這一缺口的,即是針對銀行准備金發行的。由於國債具有最好的信譽和可以最靈便地變現,所以是能夠起到這一特殊作用的。財政像銀行一樣通過發行國債去吸收儲蓄,不僅是對本身的特殊作用的丟失,而且也侵害了銀行信用應有社會融資功能。
2、發行國債是行使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而銀行儲蓄只表現為一種金融信用關系的存在。
國家從事的經濟建設不同於一般的市場經濟活動。在傳統體制下,中國實行大一統的集權控制,即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控制在國家,這是改革的對象。現在,建立並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國家負責的經濟建設僅限於基礎設施和其他非競爭性領域項目,一般不涉及競爭性領域的內容,這是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的運用。
發行國債就是為了發揮國家的這一經濟管理職能的作用。國家通過國債投資,可以達到有效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的目的。相對而言,國債的功能是銀行儲蓄不可比擬的。過去,在中國,號召人民儲蓄,也是一種政治動員式的,並是經濟集權體制的具體表現,永遠強調的都是用儲蓄支援國家經濟建設。現在,轉入新的經濟體制之後,傳統的觀念早已改變了,銀行儲蓄已經回落到一般的市場經濟行為之上,只是體現個人與銀行之間的信用關系,並不具有直接投入國家經濟建設的意義。
3、國債利率應是資本市場的基準利率,而銀行儲蓄是無法起到這種信用工具作用的。
國債是由中央財政發行的,是以國家信譽為擔保的,所以有金邊債券之美稱,相對而言,這是一種具有高度安全性、融資規模可以巨大且變現靈便的信用工具,或者說,國債與國家發行的貨幣相比,是僅次於貨幣的一種信用憑證,幾乎能夠起到准貨幣的作用。由於國債的變現能力最強和最靈便,在所有的信用工具之中,國債的利率只能是最低的。因而,國債的利率客觀上要起到基準利率的的作用。在資本市場中,規范的市場運作應保持國債利率的基準利率地位,凡不能使國債利率成為基準利率的市場信用關系,必定是不規范的。同樣,國債的這一信用功能也是銀行儲蓄所不具備的。在有國債存在的前提下,銀行儲蓄的利率不應該也不允許成為基準利率,除非金融市場的信用關系是扭曲的。這也就是說,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國債利率高於銀行儲蓄利率的情況,是不正常的,是國債的發行不符合現代資本市場基本運作模式要求的一種明顯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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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的發行
1、國債的發行價格
平價發行。即發行價格等於其票面金額。債券到期時,國家應依據此價格還本付息。
折價發行。即發行價格低於債券票面金額。債券到期時國家需按票面價格還本付息。它不同於貼現發行。
溢價發行。即發行價格高於債券票面金額。債券到期時,國家只按債券票面價格還本付息。
2、國債的發行方式
公募法。即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的方式發行國債。
國債發行的公募招標方式按招標標的物分繳款期、價格和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按確定中標規則分單一價格招標(荷蘭式)和多種價格招標(美國式)。
承受法。即由金融機構承購全部國債,然後轉向社會銷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機構自身承擔。
出賣法。即政府委託推銷機構利用金融市場直接出售國債。
支付發行法。即政府對應支付現金的支出改為國債代付。
強制攤派法。即國家利用政治權力強迫國民購買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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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的償還
1、國債償還的方式
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國債規定幾個還本期,直到國債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
抽簽輪次償還法。即通過定期按國債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國債,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皆中簽償清時為止。
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國債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
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從證券市場上買回國債,以至期滿時,該種國債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國債來兌換到期的舊國債。
2、國債償還的資金來源
通過預算列支。政府將每年的國債償還數額作為財政支出的一個項目列入當年支出預算,由正常的財政收入保證國債的償還。
動用財政盈餘。在預算執行結果有盈餘時,動用這種盈餘來償付當年到期國債的本息。
設立償債基金。政府預算設置專項基金用於償還國債,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撥付專款設立基金,專門用於償還國債。
借新債還舊債。政府通過發行新債券,作為還舊債的資金來源。實質是債務期限的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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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債發行的轉變
在國債的非市場化發行時期,每年國家發行國債,都要層層進行政治動員,甚至還要使用行政攤派的手段。在國債的發行完全市場化之後,人們看到的情況又是,每年的國債發行都引起銀行儲蓄大搬家,有相當多的人是拿著銀行儲蓄存單去買國債的。這種現象直接地表明了中國的國債發行是不規范的,是不符合國債性質的。因此,在准確地界定國債的信用功能的基礎上,今後中國的國債發行實現如下轉變。
1、由主要面向居民發行轉為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
國債的發行要起到彌補投資缺口的作用,就必須是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長期以來,由於中國的國債是主要面向居民發行的,國債投資的特殊功能作用幾乎是被丟棄的,國債的發行基本上是類同於銀行吸收儲蓄,而且,為了吸引居民購買國債,國債的利率又始終是高於銀行儲蓄利率的,相應也使國債的利率失去基準利率的地位。所以,規范國債市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須改變發行對象,由主要面向居民個人發行,改為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特別是要向主要的商業銀行發行。這種改變意味著銀行不再是賣國債的機構,而是買國債的主要力量。就此而言,中止商業銀行向居民出售國債,應是中國國債市場走向規范的一個明顯的標志
2、由發行與銀行儲蓄同樣品種的債券轉為發行與銀行儲蓄品種不同的債券。
現在的國債發行品種基本上是與銀行儲蓄沒有差異的,1年期國債、2年期國債、3年期國債、5年期國債,對應的就是銀行1年、2年、3年、5年期的定期儲蓄。而隨著發行對象的轉換,國債的發行品種也必須隨之轉變。根據開展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的需要,針對商業銀行准備金發行國債,應是1年期以內的短期國債,即應是4周、8周、3個月、6個月等期限的國債。如果發行對象轉變了,由向居民個人為主轉為了向金融機構為主,而發行的品種不變,那發行的對象的轉變也是缺失意義的。或者說,發行品種的轉變與發行對象的轉變是相關聯的,是此變彼亦變的關系。就國債市場講,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發行品種全都必須規范到位,缺一不可。發行品種的確定是根據發行對象的需要而設定的。具體說就是,商業銀行用准備金購買的國債只能是短期國債。美國是國債管理體制比較成熟和完善的國家,其面向金融機構發行的國債均為短期國債。中國的國債市場走向並不是特立獨行的,而要遵守國際慣例,轉向發行短期債券為主,應是市場規范的重要內容之一。
另外,國債並非只可向金融機構發行,在主要發行對象鎖定在金融機構之後,即由商業銀行來承擔購買國債的主要任務之時,並不排斥財政部門可直接向居民個人發行少量特殊品種的國債。這些特殊品種的國債期限一般是10年以上的,最長的期限可達30年。這是銀行儲蓄品種中沒有的,是國債發行有別於銀行儲蓄的品種。在一些國債發行已有較長歷史的國家,大多是面向居民個人發行這種長期債券的,而與銀行儲蓄期限相同的國債是迴避的。這種國債可減免利息稅,居民個人主要是買來用作子女的教育費用或個人的資產儲備的,對於穩定居民生活是很有好處的。中國國債發行品種的改變,在取消與銀行儲蓄品種相同的債券的前提下,除了要增發面向金融機構的短期國債,還應當開發新的面向居民個人發行的長期國債。
3、由委託銀行向居民個人發行轉為財政部門自設國債發行機構。
由於長期以來中國的國債主要是向居民個人發行的1年期至5年期債券,財政部門不得不委託銀行系統代為發行,同時支付高昂的代理發行費用。各大商業銀行也是沖著這筆巨額的代理費,而不惜搞儲蓄大搬家的。人們從銀行取錢買國債,是因為國債利率高於銀行儲蓄利率,並且國債的利息收入不用納稅;銀行賣國債,是因為有固定的發行費可入賬;在買方與賣方都是有利可圖的,只是就社會而言,是付出了不必要的籌資成本的,因為這些用於買國債的錢原本就好好地呆在銀行,是社會可集中使用的資金,實在是沒有必要再空轉一圈,徒增利息和發行費用。因此,改變發行對象之後,國債並不主要面向居民個人發行,那種銀行儲蓄大搬家的情況就不會再出現,銀行發行國債的歷史就將結束了。在這種前提下,財政部門必須自己常設發行機構。這種國債發行機構既不同於行政攤派時期的國債管理部門,也不同於作為代理發行商的銀行營業機構,而是直接隸屬政府財政部門的具體辦事機構,其本身不是經營機構,只是起到發行國債的作用。這一機構發行的短期債券面向的是金融機構,發行的長期債券面向的是居民個人,即並不是只面向金融機構,也不是只面向居民個人,但其主要是面向金融機構的,面向居民個人的國債還可委託發行。時至今日,中國的財政部門還只是設立了國債管理機構,並未設立專門的國債發行機構。而中國的國債市場要走向完善,要改變發行對象和發行品種,走世界上各個市場經濟國家發展國債市場的共同道路,就必須盡快設立財政部門的專門發行國債的機構,以此作為規范國債發行的基本組織保障。試看中國國債市場的未來,國債的規范發行和國債發行機構的規范設立必將在其完善之中起到重要的基礎條件作用。
Ⅵ 有關國債的論文
國債是國家公債的簡稱,是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以人民幣支付的國家公債。它是國家為維持其存在和滿足其履行公共職能的需要,在有償條件下籌集財政資金時形成的國家債務。
從財政=稅收+費用+利用+債務+其他收入這一等式中可以看出,在收支的總體平衡中,是由支出來決定收入的。因為有了支出的需要,才有了對足以支撐這些支出的收入的要求,因而才產生了財政。這是現代國家「以支定收」的基本財政理念。同時,也可以看出 ,收入是隨著支出的變動而變動的。在支出一定的情況下,各種收入之間則存在著此增彼減的關系。一個人在自身收入足以滿足生產、生活支出的情況下是不需要去借債的,一個國家也是如此,只有當以稅收為主的其他收入不足以滿足國家預算的情況下,才需要發行國債。從這里就可以看出債在財政收入中扮演著一種補充性的角色。所以從根本上說,國債只是赤字的伴生物。因此,只有當稅收、利潤和費用等既定的收入形式不能滿足政府的支出需要時,國債才能作為某種調節器在靈活性上使財政收支的公式得以平衡。由此可以得出國債的基本功能就是彌補財政赤字。
在市場經濟下,政府需要滿足市場所不能提供的公共需要。如此種類繁多、項目龐雜而經濟效益又非常隱性的公共物品決定了政府用來滿足這類支出的財政收入就必須具有穩定可靠、數額龐大等特徵。與國債相比,稅收恰好具有這一特性。稅收憑借其強制性、固定性與無償性這三大特性穩居財政收入的第一位,相形之下,國債的特徵則是自願性、有償性和靈活性。自願性是建立在群眾自願承受的基礎上的。所以其收入的量不是很穩定可靠。有償性是任何債務本身都具有的一大特徵,借債就必須償還。靈活性則是指國債的確立是以財政收支之間的差額為依據的,既不具有發行時間的連續性,也不具有發行數額的固定性。
國債在財政收入中所承擔的角色就決定了國債應有的規模。從理論上講,一國在每一特定時期的特定條件下,必然客觀地存在著某種適度債務規模的數量規定性,也就是說,在這一規模上,國債功能可以得到最充分的發揮,對經濟生活的正面積極影響作用最大,相對而言負面的不利作用最小。在現實生活中,決定或影響適度債務規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經濟發展水平和金融深化程度,政府管理水平和市場健全程度,國債的結構狀況、籌資成本與所籌資金的使用效益等等。這些因素都直接或間接影響著對國債總量的把握。
因此,國債的法律制度的根本任務就在於如何通過實體、程序上的各種規定以保證、維持國債的發行最大程度上促進經濟發展。
熊比特在1918年發表的《稅收國家的危機》一文中,最早提出了稅收國家危機的理論,其基本理念即在於由於國家職權的過度擴張,導致國家的支出大量擴充,無法由常規的稅收收入來支應,最終將導致國家過度舉債。如何避免這種危機是國債法的根本任務所在。
國債法是調整在國債發行、使用、償還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從新中國建立之初,國家就十分重視通過發行國債來彌補政府財政收入和調控經濟,先後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規定,但至今,我國並沒有統一的國債立法,有關國債的法律規定,基本上是發行一次國債,就對此進行一次的國債立法,在效力層面上也主要集中在法規和規章的層面上。
1949年12月,新中國成立後不久,中央政府就決定於1950年發行一批人民勝利折實公債,通過《關於發行人民勝利建設公債的決定》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債發行的國債立法的開始。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從1958年開始發行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制定《1954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條例》。後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國成為一個「既無內在,又無外債」的國家,相應的國債立法也就停頓下來。1981年1月,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決定從當年起恢復發行國債。隨後從1982年—1991年,國務院先後又發布了當年的國庫券條例,在此期間國務院、財政部又先後發布對已發行的國庫券進行償還、付息等的法律規定,以及特種國債等其他國債方面的法律規定。1992年3月,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從這次的條例規定中,不再象以往那樣是針對某一年發行國庫券的規定,而是對國庫券的有關內容作出了較為統一的規范。
自1994,我國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就已經超過了50%,而且一直呈攀升之勢。,在1997年我國整個國家財政有1/4以上的支出、中央財政有近3/5的支出需要靠發行國債來維持。如果說26.8%的國家財政的債務依存度還沒有高到無法承受的地步的話,那麼55.6%的中央財政債務依存度則無論從哪方面講都大大超出了國際公認的安全線(15-20%)。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為主要目標的中央財政支出,其資金來源的一半以上要依賴於發行國債,這不僅與政府活動本身的性質不符,而且照此發展下去,其潛在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
調控這種風險,我認為主要的手段應該運用法律進行。法律的完善也就意味著這種風險在社會中可期待地被降低。
通過法律對發行國債的程序的規定以防止國債發行權的濫用。從根本上說說,國債的發行應納入國家預算的范圍之內,由權力機關進行,不應該隨意下放。同時完善法律法規,盡量杜絕在各個方面的漏洞,以保證國債的正常運行並被用於正當的用途。國債,作為財政信用,它以國家為後盾,而國家必須通過法律的形式,才能把這種信用制度強制地、穩定地建立起來,使其來源更具有可靠性,才能使國債的購買和轉讓者更增強信賴感。建立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重要的是創造一個法律環境,要在國債方面形成一個完整、配套的國家信用法律制度。只有通過對國債法的制定才能增強國債市場的透明度,才能預防和解決國債發行和轉讓中的矛盾和糾紛,促進國債市場的順利發展,為國債市場的順利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
希望採納
Ⅶ 政府文件主題詞
0⒈綜合經濟(102個)
01A 計劃
規劃 統計 指標 分配
統配調撥平衡規模
01B 經濟管理
經濟 管理 調整 調控
控制結構制度 所有制
股份制 責任制 流通 產業
行業改革改造競爭
兼並開放開發協作
資源土地資產資料
產權物價價格投資
招標經營生產轉產
項目產品質量承包
租賃 合同 包干 國有
國營私營集體個體
企業公司集團合作社
普查工商商標注冊
廣告監督增產效益
節約浪費破產虧損
特區開發區保稅區展銷
展覽機制發展龍頭企業
變更評估統籌普查
集資 優化 產量 扭虧
資本第三產業生產資料國有
收費 宏觀 微觀 統籌
重組招商經濟體制市場化
市場經濟商品化產業化基地
經濟結構產業結構
02.工交、能源、郵電(79個)
02A 工業
冶金 鋼鐵 地礦 機械
汽車電子電器儀器
儀表化工航天航空
核工船舶兵器軍工
輕工 有色金屬 鹽業 食品
印刷包裝手工業紡織
服裝絲綢設備原料
材料加工
02B 交通
鐵路公路橋梁民航
機場 航線 航道 空中管制
飛機港口碼頭口岸
車站車輛運輸旅客
公交貨運客運空運
路政 高速公路 水運 運費
航權交通管理卡計程車海運
粵海鐵路
02C 能源
石油 煤炭 電力 燃料
天然氣煤氣沼氣風力
太陽能 汽油 柴油
02D 郵電
通信電信郵政網路
數據無線電通訊光纜
03.旅遊、城鄉建設、環保(66個)
03A 旅遊
景觀 旅行社 風景區 導游
導游黃金周名勝景點
度假村遊客民族文化村
03B 服務業
飲食業賓館飯店
03C 城鄉建設
城市鄉鎮基建建設
建築建材勘察測繪
設計市政公用事業監理
環衛征地工程房地產
房屋住宅裝修設施
出讓轉讓園林島嶼
區域市容拆遷國土
沿海道路街道
03D 環保
保護區 植物 動物 污染
生態生物水質垃圾
治理油污排污環境
地質生態省污水廢氣
排放
04.農業、漁業、林業、水務、氣象(124個)
04A 農業
農村農民農民負擔農場
農墾 糧食 棉花 油料
生豬蔬菜糖料煙草
水產漁業水果經濟作物
農副產品 副業 畜牧業 鄉鎮企業
農膜種子化肥農葯
飼料 災害 扶貧 菜籃子
家禽田間管理村鎮農機
基地綜合開發多種經營土特產
小麥農田胡椒橡膠
水稻甘蔗三農 熱帶作物
熱帶農業綠色食品
04B 漁業
海洋 海域 水產 養殖
種苗捕撈漁船漁具
休漁海水養殖淡水養殖水產加工
北部灣瓊州海峽
04C 林業
綠化 木材 森林 草原
防沙治沙平原荒山山區
果樹 椰子 檳榔 菠蘿
香蕉荔枝龍眼芒果
造林綠地護林森林公園
退耕還林封山育林
04D 水務
河流 湖泊 灘塗 水庫
水渠水利旱災水災
災情水域流域水土保持
節水防汛抗旱水
移民灌溉人畜飲水水源
自來水供水排水水利
水災旱災災情洪澇
04E 氣象
氣候預報預測天氣
人工增雨 氣溫 熱帶風景 台風
降雨
05.財政、金融(76個)
05A 財政
預算決算核算收支
財務會計稅務稅率
審計債務積累經費
集資 收費 資金 基金
租金撥款利潤補貼
折舊費附加費固定資產養路費
增收節支征管減免
稅收掛帳罰沒賬戶
05B 金融
銀行貨幣黃金白銀
存款 貸款 信貸 貼現
通貨膨脹交易期貨利率
利息貼息外匯外幣
匯率 債券 證券 股票
彩票信託保險賠償
信用社 融資 拆借 代理
擔保費用抵押國債
現金 流動資金 儲蓄 折舊率
風險私彩信用信用卡
智能卡索賠
06. 貿易(59個)
06A 商業
商品 物資 收購 定購
購置市場集貿酒類
副食品日用品銷售消費
批發供應零售拍賣
專賣訂貨營業倉庫
儲備儲運貨物供銷
交易會貿易網點食油
壟斷 經貿 食品 商場
質量公平誠信消費者
超市
06B 外貿
對外援助軍貿進口出口
引進海關緝私仲裁
商檢 外商 外資 合資
合作關貿許可證駐外企業
外經貿 勞務輸出 走私 通關
世貿組織
07. 外事(47個)
07A 外交
對外政策 對外關系 領土 領空
領海外交人員建交公辦
大使領事條約協定
協議議定書備忘錄照會
國際涉外事務抗議
07B 外事
國際會議國際組織對外宣傳出訪
出國出入境簽證護照
邀請來訪談判會談
會見 接見 招待會 宴會
外國人外賓對外友協外國專家
定居公派留學生涉外
落地簽證博鰲亞洲論壇
08.公安、司法、監察(78個)
08A 公安
警察 武警 警銜 治安
非法組織安全保衛禁毒
消防防火檢查掃黃
案件處罰戶口證件
事件 危險品 遊行 海防
緝私邊防邊界邊境
綜合治理非法牌照身份證
偵查
08B 政法
立法 政法 法制 法律
司法法院律師檢察
程序公證勞改勞教
監獄訴訟復議法規
規章仲裁販毒戒毒
迴避法治法律顧問知識產權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檢察
起訴抗訴裁判犯罪
08C 監察
廉政建設 審查 紀檢 執法
行賄受賄貪污處分
目標 監督 偵破 問責
責任瀆職
09.民政、勞動人事(113個)
09A 民政
基層政權 選舉 行政區劃 地名
人口雙擁工作社會保障社團
救災救濟募捐婚姻
移民撫恤慰問調解
老齡問題烈士糾紛殘疾人
墓地殯葬社區服務軍屬
追認保障村委會救助
喪葬擁軍優屬安置居委會
09B 機構
駐外機構體制職能編制
精簡更名撤銷合並
領導小組臨時機構協調小組聯席會議
09C 人事
行政人員 幹部 公務員 考核
錄用職工家屬子女
知識分子 專家 參事 院士
文史館員履歷聘任任免
辭退 開除 退職 職稱
待遇離休退休交流
安置調配模範表彰
獎勵 評比 先進 人才
表揚工勤人員
09D 勞動
就業 失業 招聘 合同制
工人保護勞務第二職業
事故競賽再就業安全
下崗 簡歷 工傷 養老保險
失業保險養老金醫療保險公積金
打工勞務輸出兼職社會保障
09E 工資
津貼 獎金 福利 收入
補助獎懲
10.科、教、文、衛、體(134個)
10A 科技
科學技術科普科研
鑒定標准計量專利
發明實驗情報計算機
自動化 信息 衛星 地震
評審高科技名牌專利
電腦 信息化 航天 發射
多媒體
10B 教育
學校教師招生學生
培訓畢業學位留學
教材校辦企業進修掃盲
督導義務教育函授院校
助學貸款兩基學歷學力
勤工儉學培訓素質教育
10C 文化
文字文史文學語言
藝術古籍圖書宣傳
廣播電視電影出版
版權報刊新聞音像
文物古跡紀念物電子出版物
美術 攝影 戲劇 娛樂
網路游戲智力成果作品
文明 作者 作家 編輯
著作發行考古歌曲
創作娛樂場所文章
10D 衛生
醫院 中醫 醫療 醫葯
葯材防疫疾病計劃生育
婦幼 健康 檢驗 檢疫
保健優生優育艾滋病血液
獻血愛國衛生地方病防治
改水改廁葯檢體檢
衛生院葯品醫葯費康復
器械預防
10E 體育
運動員 教練員 運動會 比賽
健身競技裁判員運動場
潛水高爾夫球奧運會全運會
省運會
11.國防 (31個)
11A 軍事
軍隊 國防 空軍 海軍
徵兵服役轉業民兵
預備役軍銜復員文職
後勤裝備戰備作戰
訓練防空軍需武器
彈葯人武義務兵退役
西沙 南沙 南中國海 南海
海航榆林基地
12.秘書、行政(118個)
12A 文秘工作
機關國旗國徽機要
印章信訪督查保密
公文檔案會議文件
秘書電報提案議案
談話講話總結批示
匯報建議意見文書
題詞章程條例辦法
細則規定方案布告
決議命令決定指示
公告通告通知通報
報告 請示 批復 函
會議紀要名單備案綱要
記錄 批准 值班 文秘
規范草案修訂編纂
政務 轉發 制定 登記
無紙化指南要點規范性文件
報送實施督辦政務信息化
電子公文電子政務電子文檔交換
傳輸主題詞
12B 行政事務
行政 工作制度 紀念活動 慶典活動
休假節假日著裝參觀
接待 措施 調查 視察
考察禮品饋贈服務
活動落實檢查督察
審批出席名單組織
咨詢考評督導評估
減負整改清理糾風
調研 整頓 聽證 外出報告制度
評比 表彰 批評 處罰
協調突發性公共事件
⒔綜合黨團(69個)
13A 黨派團體
共產黨 民主黨派 共青團 團體
工會協會學會民間組織
文聯學聯婦女兒童
基金會 青年 婦聯 政治
領導負責人法人代表民主
13B 統戰
政協民主人士愛國人士
13C 民族
少數民族 民族事務 民俗 民族區域自治
民族關系三月三黎族自治縣
黎族苗族自治縣
13D 宗教
寺廟 信仰 教會
13E 僑務
外籍華人歸僑僑鄉
13F 港澳台
香港問題 澳門問題 台灣問題 一國兩制
13G 綜合
關系形勢社會精神文明
法人發展其它試點
處理代表情況領導
政策 人大 政府 問題
村務公開推介珠洽會冬交會
歡樂節
附表
01.中國行政區域(40個)
01A 華北地區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0lB 東北地區
遼寧吉林黑龍江
01C 華東地區
上海江蘇浙江安徽
福建江西山東
01D 中南地區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
廣西海南
01E 西南地區
四川 貴州 雲南 西藏
重慶
01F 西北地區
陝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01G 台灣
01H 香港
01I 澳門
02.世界行政區域(228個)
02A 亞洲
中國 蒙古 朝鮮
韓國日本越南
寮國柬埔寨緬甸
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
汶萊菲律賓印度尼西亞
東帝汶 尼泊爾 錫金
不丹孟加拉國印度
斯里蘭卡馬爾地夫哈薩克
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烏茲別克
土庫曼 喬治亞 亞塞拜然
亞美尼亞巴基斯坦阿富汗
伊朗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
巴林卡達阿聯酋
阿曼葉門伊拉克
敘利亞黎巴嫩約旦
巴勒斯坦以色列塞普勒斯
土耳其
02B 歐洲
冰島法羅群島丹麥
挪威 瑞典 芬蘭
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
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
摩爾多瓦 波蘭 捷克
斯洛伐克 匈牙利德國
奧地利列支敦斯登瑞士
荷蘭比利時盧森堡
英國愛爾蘭法國
摩納哥安道爾西班牙
葡萄牙義大利梵蒂岡
聖馬利諾馬爾他南斯拉夫
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波黑
馬其頓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阿爾巴尼亞希臘
02C 非洲
埃及利比亞突尼西亞
阿爾及利亞 摩洛哥 西撒哈拉
茅利塔尼亞塞內加爾甘比亞
馬裡布吉納法索維德角
幾內亞比索幾內亞獅子山
賴比瑞亞象牙海岸迦納
多哥貝南尼日
奈及利亞喀麥隆赤道幾內亞
查德中非蘇丹
衣索比亞 吉布地 索馬里
肯亞烏干達坦尚尼亞
盧安達 蒲隆地 剛果民主共和國
剛果 加彭 厄利垂亞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安哥拉
尚比亞馬拉維莫三比克
葛摩馬達加斯加 塞席爾
模里西斯 留尼汪 辛巴威
波札那納米比亞南非
史瓦濟蘭賴索托聖赫勒拿
02D 大洋洲
澳大利亞紐西蘭 巴布亞紐幾內亞
索羅門群島萬那杜新喀里多尼亞
斐濟吉里巴斯諾魯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
帛琉 北馬里亞納群島自由聯邦
關島瓦利斯群島和富圖納群島
吐瓦魯
西薩摩亞 美屬薩摩亞 紐埃
托克勞庫克群島湯加
法屬波利尼西亞 皮特凱恩群島
02E 美洲
格陵蘭 加拿大
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美國
百慕大 墨西哥 瓜地馬拉
貝里斯薩爾瓦爾宏都拉斯
尼加拉瓜 哥斯大黎加 巴拿馬
巴哈馬特可斯群島和凱科斯群島
古巴開曼群島牙買加
海地多米尼加波多黎各
美屬維爾京群島 英屬維爾京群島
安圭拉安地卡及巴布達蒙特塞拉特
瓜德羅普多米尼克馬提尼克
聖露西亞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巴貝多格瑞那達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荷屬安的列斯
阿魯巴哥倫比亞委內瑞拉
蓋亞那蘇利南法屬蓋亞那
厄瓜多秘魯巴西
玻利維亞智利阿根廷
巴拉圭烏拉圭
Ⅷ 國債問題
並非無風險,有利率風險。
如果預期利率將要下降的話其實還是可以買的。
一般國債籠統分為兩種,一年以內的稱為國庫券,可以買這個
Ⅸ 國債的名詞解釋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
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分類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記賬式國債、電子式國債三種。
簡史
我國最早是從清朝末期開始發行國內公債並大量舉借喪權辱國的外債。 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紅色政權在新民主主義時期也曾多次發行公債,如1932年江西中央革命根據地曾分2期發行總額為180萬元的「革命戰爭短期公債」。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國債發行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新中國剛剛建立的1950年,當時為了保證仍在進行的革命戰爭的供給和恢復國民經濟,發行了總價值約為302億元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第二階段是1954-1958年,為了進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分5次發行了總額為3546億元的「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第三階段是1979年以後,為了克服財政困難和籌集重點建設資金,我國從1981年起重新開始發行國債。截止到1995年,共發行了8種內債,有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債券、定向債券、保值債券、轉換債券等,累計余額達3300億元。
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希望可以幫助你!具體解釋http://ke..com/view/437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