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教公司可否可以投資設立合夥企業
可以的。但是有些例外性規定。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㈡ 合夥企業可以再投資設立一合夥企業不
可以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除了前面規定的五類主體不可以成為普通合夥人外 ,普通的公司、企業(包括合夥企業)可以成為承擔連帶責任的普通合夥人。所以,合夥企業可以再投資,與其他企業、自然人設立合夥企業。
㈢ 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嗎
1.滿足一定條件的合夥公司能成為另外一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
普通合夥人是指在合夥企業中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合夥企業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2.普通合夥人資格限制:
(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2)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需要有相應的專業資質,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夥人需要具有法律從業資格。
㈣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向合夥企業投資嗎
合夥人企業是不能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如果你覺得慢,你可以注銷合夥人企業和注冊有限責任公司一起進行。我覺得以合夥人企業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不妥,你想等你公司注冊好了,你肯定是經營公司,你還能在去經營合夥人企業,最終你還是要注銷,再說了你最終的目的是想把合夥企業變為公司。我建議你還是照我說的做。
㈤ 合夥企業可以投資其他企業嗎
合夥企業只是企業的一種,當然可以投資了,目前很多私募基金都是合夥企業方式
㈥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向合夥企業投資嗎
我試新手,意見僅供參考
民法上,合夥企業屬於非法人組織,不是完全的民事主體,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甲乙可以按照合夥協議,以共同的經濟目的成立經濟聯合體,即合夥企業。
甲公司出資300萬與乙成立合夥企業,但當企業資產不足以承擔責任時,甲乙雙方有以其全部資產共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㈦ 合夥企業能否做投資
首先,任何企業都可以做投資,無論企業的經營范圍內是否註明。
其次,合夥企業尤其可以進行投資,幾乎所有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都採用有限合夥制,其經營范圍都是投資。蘇州、天津這樣的私募股權投資中心,每年工商注冊上千家以投資為目的的合夥企業。
再次,合夥企業的錢不叫注冊資本,應該叫承諾出資。
㈧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對外投資,但是不能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同時根據合
你好,可以的,法律依據如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第十四條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㈨ 請教:能否以股權對合夥企業出資
不可以。中國是大陸法系國家,在行政管理領域,法律沒規定的就是不能實施的。 根據《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工商總局令第39號)第2條,股權出資是指投資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股權公司」)的股權作為出資,投資於境內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被投資公司」)的行為。換言之:(1) 股權公司必須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包括內資公司和外商投資公司,不包括非公司型的企業,亦不包括外國公司。因此外國投資者不可以根據本《辦法》以其持有的國外其他公司的股權作為出資投資於國內的公司。(2) 被投資公司必須是境內的公司,包括外商投資公司,但不得是其他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非公司型實體。
㈩ 公司可否通過投資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這樣是不可以。
公司不得通過投資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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