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發行債券的流程是什麼
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一般向發改委報備審批,批准後然後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後期可以通過轉託管到交易所市場。具體的 可以去今日英才網校聽下有關課程,講述的很仔細全面
㈡ 發債券和上市都要個什麼樣的程序呢!
如果以審批速度和復雜程度來比較,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方便點。
發行股票要經過證監會,條件較多,程序復雜,信息披露較多,監管嚴格。普通公司發行債券則有三個途徑,1、通過交易商協會發行短融和中票;2、通過國家發改委發行企業債券;3、通過證監會發行公司債券。幾種方式相對股權融資均較簡單。
股票為股權融資,費時長,手續費高,股權分散,但後期無需財務壓力。債券為債權融資,手續簡單,費用較低,不分散股權,但後期有還本付息壓力。
㈢ 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流程
單只專項債券應當以單項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為償債來源。單只專項債券可以對應單一項目發行,也可以對應多個項目集合發行。各地可以在專項債券承銷商中擇優選擇主承銷商,主承銷商為專項債券提供發行定價、登記託管、上市交易等咨詢服務。
㈣ 發行國債有什麼效果,發行國債的程序
國債有以下作用:
(1)彌補財政赤字。發行國債是一種自願、有償、靈活的方式,國債發行只涉及資金使用權的讓渡,是對社會資金和國民收入的一種臨時分配,流通中的貨幣總量沒有改變,在正常情況下不會增加需求總量,不會導致通貨膨脹,有利於供求平衡。用發行國債籌集的資金彌補財政赤字,是各個國家的通常做法。
(2)籌集建設資金。發行國債籌集建設資金、擴大建設規模是國債的主要目的。國家通過發行國債,可以有效地集中數額巨大的建設資金,加快經濟發展的速度。
(3)調控宏觀經濟運行。國家通過國債的發行,可以靈活、有效地執行不同時期的宏觀經濟政策,促使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
(4)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利用在公開市場上買賣有價證券的方法,向金融系統投入或撤走准備金,來調節信用規模、貨幣供應量和利率,以實現其金融控制和調節的活動。
公開市場業務作為中央銀行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債的主要功能是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提供理想的工具,國債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宏觀調控作用是藉助於公開市場操作而間接地發揮出來的。
有的人認為,國債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最佳連接點。近幾年,我國積極財政政策的短期拉動效應是明顯的,但財政政策本身不會改變社會的貨幣供給規模,因而從貨幣供給決定總需求這一基本角度考慮,財政政策對總需求的長期拉動效應有限。因此,我國央行應加強公開市場操作,使貨幣供給規模維持在適度的水平上,以便從根本上對總需求產生長期影響。
國債作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最佳連接點,一方面加大發行國債力度是擴張性財政政策的主要手段,是國家彌補財政赤字和籌集建設資金的直接途徑;另一方面,隨著國債余額規模的快速上升、國債期限和品種的多樣化和記賬式國債在國債余額中比例的提高,為中央銀行加大公開市場操作創造了條件。因此,今後我國政府在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過程中,如果能控制好國債的發行規模和節奏,設計好國債的品種和期限,同時加強公開市場操作,將會收到一箭雙雕的功效。
有的人認為,巨額國債有益於經濟發展。負債搞建設有利於經濟的超前發展,而不是經濟的衰退。債務規模較大不可怕,只要把借來的錢花在生產建設方面,實實在在地推動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債務就不會成為沉重的負擔
㈤ 發行債券有哪些具體步驟
發行公司債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在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2)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3)債券的利率;(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凈資產額;(7)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8)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6.公司債券存根簿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務的編號;(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的利率,債券的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債券的發行日期。
7.發行中不當行為的糾正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審批公司債券發行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尚未發行的,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的公司應當向認購人退還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㈥ 公司債券的發行程序是什麼
①制訂發行計劃和發行章程。
即對本次債券發行的目的、實施內容等進行規劃和部署。
②董事會決議。
公司債發行計劃和發行章程需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才有效。
③評定信用等級。
證券評級機構從本利支付可靠度和信用度兩個方面對發行者的債券評定等級。
④提出發行申請。
發行債券都需經國家證券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發行。
⑤簽訂委託代理協議。
公募發行債券時,發行公司選擇承銷機構幫助發行。
⑥簽訂信託合同。
在發行抵押公司債券時,發行公司必須與受託公司簽訂信託合同。
⑦發布發行公告。
發行公司應以公告形式公布發行內容。
⑧認購人應募交割。
在募集期間,應募人在規定的期間認購人繳納債券價款,發行公司則交割認購人的債券,進行錢券兩清的了結。
⑨發行總結。
㈦ 發行公司債券有哪些主要程序
發行公司債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文件,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在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2)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3)債券的利率;(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凈資產額;(7)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8)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6.公司債券存根簿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務的編號;(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的利率,債券的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債券的發行日期。 7.發行中不當行為的糾正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審批公司債券發行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尚未發行的,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的公司應當向認購人退還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