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會擇優採納的。誰能告訴我股市熔斷機制。具體游戲規則!不需要分析評論。只想知道具體的規則。復制的也
為防範市場大幅波動風險,進一步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推動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經中國證監會同意,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滬、深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
指數熔斷機制總體安排是:當滬深300指數日內漲跌幅達到一定閾值時,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暫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貨合約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時間結束後,視情況恢復交易或直接收盤。指數熔斷機制方案要點及主要考慮如下:
一、以滬深300指數作為指數熔斷的基準指數。主要考慮有:一是跨市場指數優於單市場指數。跨市場指數代表性更強,更能全面反映A股市場總體波動情況,而單市場指數主要反映特定市場的運行情況。二是在跨市場指數中首選滬深300指數。目前,A股市場投資者比較熟悉的跨市場指數包括滬深300指數(成份股以大中型市值股票為主)和中證500指數(成份股以中小型市值股票為主)。滬深300指數的市值覆蓋率、跟蹤指數產品的數量和規模都大於中證500指數。
二、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1次。主要考慮有:一是5%作為第一檔閾值可以兼顧設置冷靜期和保持正常交易的雙重需要;觸發7%的情況雖然較少,但屬於需要防範的重大異常情況,應當一並考慮。二是雙向熔斷更有利於抑制過度交易,控制市場波動。境內市場處於新興加轉軌的階段,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散戶為主,價格雙向波動較大,既出現過恐慌性下跌,也出現過過快上漲,包括因事故導致市場短期大幅上漲的情況。因此,當市場「暴漲」時,也需要熔斷機制穩定市場亢奮情緒,防範投資者對市場上漲的過度反應,使投資者擁有更多的時間來進一步確認當前的價格是否合理。
三、分檔確定指數熔斷時間。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30分鍾,熔斷結束時進行集合競價,之後繼續當日交易。14:30及之後觸發5%熔斷閾值,以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的,暫停交易至收市。熔斷至15:00收市未恢復交易的,相關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期權合約的收盤價仍按相關規則的規定執行。
四、特殊時段的安排。一是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實施熔斷;如果開盤指數點位已觸發5%的閾值,將於9:30開始實施熔斷,暫停交易30分鍾;如果開盤指數點位觸發7%的閾值,將於9:30開始實施熔斷,暫停交易至收市。二是上午熔斷時長不足的,下午開市後補足,午間休市時間不計入熔斷時長,以利於投資者調整申報。三是熔斷機制全天有效。考慮到境內A股市場尾市階段容易出現非理性大幅波動,因此A股在尾市階段仍進行熔斷。四是在股指期貨交割日僅上午實施熔斷,無論觸及5%還是7%引發的暫停交易,下午均恢復交易,以便股指期貨計算交割結算價,平穩交割。
五、指數熔斷范圍及期現聯動。觸發熔斷時,滬、深交易所暫停全市場的股票、基金、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的交易,具體熔斷的證券品種以公告為准。股指期貨所有產品同步暫停交易(包括滬深300、中證500和上證50股指期貨),但國債期貨交易正常進行。
六、指數熔斷與停牌的銜接安排。對於上市公司申請股票停牌、新股上市遭遇盤中臨時停牌後,需要復牌的,如計劃復牌的時間恰遇指數熔斷,則需延續至指數熔斷結束後方可復牌。若指數熔斷結束而相關股票的停牌時間尚未屆滿的,則需繼續停牌。
『貳』 什麼是證監會熔斷政策
證監會的熔斷政策,也叫自動停盤機制,是指當股指波幅達到規定的熔斷點時,交易所為控制風險採取的暫停交易措施。避免金融交易產品價格波動過度,給市場一定時間的冷靜期,向投資者警示風險,並為有關方面採取相關的風險控制手段和措施贏得時間和機會。
熔斷制度對股指期貨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為控制交易風險贏得思考時間和操作時間;有利於消除陳舊價格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下降;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國債期貨熔斷制度擴展閱讀:
熔斷機制的出台背景
熔斷機制最早起源於美國,美國的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曾在1982年對標普500指數期貨合約實行過日交易價格為3%的價格限制。但這一規定在1983年被廢除,直到1987年出現了股災,才使人們重新考慮實施價格限制制度。
1988年10月19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了紐約股票交易所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熔斷機制。根據美國的相關規定,當標普指數在短時間內下跌幅度達到7%時,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均將暫停15分鍾。
2015年6月份,中國股市出現了一次「股災」,股市僅用了兩個月從5178點一路下跌至2850點,下跌幅度近達45%。為抑制投資者可能產生羊群效應,降低股票市場的波動,使得信息的不對稱性與價格的不確定性有所降低,防止價格的劇烈波動。中國證監會開始醞釀出台熔斷機制。
『叄』 熔斷機制什麼時候實施
證監會負責人表示,股市漲跌有其自身運行規律,一般情況下政府不幹預,但在股市發生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及時果斷採取多種措施穩定股市。
2015年9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徵求意見通知,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
經有關部門同意,2015年12月4日正式發布指數熔斷相關規定,並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1月4日,A股遇到史上首次「熔斷」。早盤,兩市雙雙低開,隨後滬指一度跳水大跌,跌破3500點與3400點,各大板塊紛紛下挫。午後,滬深300指數在開盤之後繼續下跌,並與13點13分超過5%,引發熔斷,三家交易所暫停交易15分鍾,恢復交易之後,滬深300指數繼續下跌,並與13點34分觸及7%的關口,三個交易所暫停交易至收市。
『肆』 證監會今天凌晨暫停熔斷機制,熔斷機制是什麼啊熔斷機制對股市有什麼影響啊
熔斷」機制,就是在期貨交易中,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點數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或交易可以繼續進行,但價幅不能超過規定點數之外的一種交易制度。設置「熔 斷」機制的目的是為了控制交易風險。
2016年1月1日起熔斷機制正式實施,滬深300指數漲跌幅超過5%,將暫停交易15分鍾;滬深300漲跌幅超過7%時,交易時間將暫停至收盤。
熔斷機制是中金所借鑒國外經驗並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的制度創新成果之一。國內股票交易及商品期貨交易中都沒有引入熔斷機制。在金融期貨創新發展之初,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率先推出熔斷制度作為其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制度,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控制風險。熔斷機制的設立為市場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的作用,其實質就是在漲跌停板制度啟用前設置的一道過渡性閘門,給市場以一定時間的冷靜期,提前向投資者警示風險,並為有關方面採取相關的風險控制手段和措施贏得時間和機會。
對股市的話也只是短期的影響,
一是對市場的交易風險提供預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風險的突發性和風險發生的嚴重性;
二是為控制交易風險贏得思考時間和操作時間;
三是有利於消除陳舊價格導致期貨市場流動性下降;
四是為逐步化解交易風險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今天保險概念會走強,市場維穩制度的體現主要看保險概念股。
中國股市的投資者結構不合理,投資理性程度低,配套制度不完善是股市大起大落的根本原因。熔斷機制解決的是股市應急問題,但解決不了中國股市的根本問題。當股民的預期不好,信心下降的時候,即使採取熔斷機制也阻止不了股市下跌的趨勢。
『伍』 什麼是熔斷制度
「熔斷」制度(Circuit Breaker)——期指交易減震器 「熔斷」制度, 是1987年世界股災發生以後為了控制股票交易風險的一種交易制 度,其後,「熔斷」制度又被引入股指期貨市場, 它的設立為股指期貨交易提供了一個減震器的作用。 所謂「熔斷」制度,就是在 期貨交易 中, 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點數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 或交易可以繼續進行, 但價幅不能超過規定點數之外的一種交易制度。 由於這種情況與保險絲在過量電流通過時會熔斷而使得電器受到保護 相似,故形象地稱之為熔斷制度。例如:
『陸』 期貨中的「熔斷制度」
現在取消了 原來是股指 漲跌達到6%的時候 就會有個熔斷
熔斷指的就是 達到6%的時候 就會停止交易段時間 然後再繼續而此時漲跌幅增加到10%
容而不斷 就是交易不停止 但只能在6%點位交易 然後再繼續而此時漲跌幅增加到10%
『柒』 什麼是漲跌停板制度和熔斷制度(簡單明確)
漲跌停板就是規定了當天最大的漲幅和跌幅。達到這個幅度就不能再漲了或再跌了。也就是說交易所不接受超過漲停價的買單和低於跌停價的賣單。
熔斷是指市場變動價格觸及到某個規定幅度時,實施停止全天或者規定時間段內交易。
現在還有一種熔斷是在觸及規定價格後,類似漲跌停板那樣,在一段時間內,只接受不超過這個價格的委託。形象說是熔而不斷。
『捌』 期貨交易中的熔斷機制
為了控制風險和減少市場波動,我國在股指期貨交易中除了實行漲跌停板制度外,還新引入了價格熔斷機制。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的第三章《價格限制制度》的第八條規定,交易所實行價格限制制度。價格限制制度分為熔斷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設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調整期貨合約的熔斷與漲跌停板幅度。
第九條股指期貨合約的熔斷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6%,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最後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
第十條每日開市後,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5分鍾的,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且持續5分鍾,是指只有熔斷價格的買入(賣出)申報、沒有熔斷價格的賣出(買入)申報,或者一有賣出(買入)申報就成交、但未打開熔斷價格的情形。
(一)熔斷機制啟動後的連續5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5分鍾後,熔斷機制終止,漲跌停板幅度生效。
(二)股指期貨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未持續5分鍾,第一節交易結束的,第二節交易開始後重新進行熔斷檢查。
(三)熔斷機制啟動後不足5分鍾,第一節交易結束的,熔斷機制終止;第二節交易開始後,漲跌停板幅度生效。
(四)收市前30分鍾內,不設熔斷機制。熔斷機制已經啟動的,終止執行。
(五)每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
『玖』 期貨中的「熔斷價格」是什麼意思
熔斷價格是指在啟動熔斷機制下所確定的一個價格區間。
熔斷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為市場提供「冷靜期」,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匆忙決策,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抑製程序化交易的助漲助跌效應;為應對技術或操作風險提供應急處置時間。
熔斷機制是指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設置一個熔斷價格,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只能在這一價格範圍內交易。滬深300 指數期貨合約的熔斷價格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 6%,當市場價格觸及 6%,並持續一分鍾,熔斷機制啟動。在隨後的十分鍾內,賣買申報價格只能在 6%之內,並繼續成交。超過 6%的申報會被拒絕。十分鍾後,價格限制放大到 10%。設置熔斷機制的目的是讓投資者在價格發生突然變化的時候有一個冷靜期,防止作出過度反應。
每日開盤之後,當某一合約申報價觸及熔斷價格時且持續一分鍾,對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
( 一 ) 啟動熔斷機制後的連續十分鍾內,該合約買賣申報價格不得超過熔斷價格,繼續撮合成交。啟動熔斷機制十分鍾後,取消熔斷價格限制, 10% 的漲跌停板生效。
( 二 ) 當某合約出現在熔斷價格的申報時,開始進入熔斷檢查期。熔斷檢查期為一分鍾,在熔斷檢查期內不允許申報價格超過熔斷價格,並對超過熔斷價格的申報給出恰當提示。
( 三 ) 如果熔斷檢查期未完成就進入了非交易狀態,則熔斷檢查期自動結束。當再次進入可交易狀態時,重新開始計算熔斷檢查期。
( 四 ) 熔斷機制啟動後不到十分鍾,市場就進入了非交易狀態,則重新開始交易後,取消熔斷價格限制, 10% 的漲跌停板生效。
( 五 ) 每日收市前 30 分鍾內,不啟動熔斷機制,但如果有已經啟動的熔斷期,則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
( 六 ) 每個交易日只啟動一次熔斷機制,最後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
暫停機制
熔斷機制不是市場大跌的主因,但從近兩次實際熔斷情況看,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而熔斷機制又有一定「磁吸效應」,即在接近熔斷閾值時部分投資者提前交易,導致股指加速觸碰熔斷閾值,起了助跌的作用。權衡利弊,目前負面影響大於正面效應。因此,為維護市場穩定,證監會決定暫停熔斷機制。
『拾』 為什麼國債期貨需要設置熔斷機制
歷史上有過1995年有過3.27事件,及光大證券「烏龍指」鬧劇。雖然國債期貨最小變動價位為0.002元,並且其價格受實際利率的影響較大,如果一旦出現大資金操縱現象,同樣會引起市場的劇烈波動,進而放大其中的風險,而熔斷機制的推出,則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二是建立切實可行的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希望沖天牛的回答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