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商獨資企業稅後利潤再投資,企業的性質如何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外商投資企業雖為中國的企業法人,但其在境內投資還是比照執行《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故如需設立貿易公司需要按照外商投資的有關規定在外經委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如果投資低於25%,工商管理機關會頒發加註「外資比例低於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外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原則上不作為外資企業,不過也有例外,比如外商投資性公司的再投資。另外,即使是投資到中西部的情況下,也不是作為「外資公司」而僅僅是可以「享受外資公司」的優惠政策,這兩個還是有區別的。對於鼓勵類和允許類的再投資,不需要經過審批(與真正的外商投資不同),而僅僅備案即可。對於限制類的需要審批。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再投資設立的企業的營業范圍以及外資比例是劃分再投資企業內外資性質的標准。
再投資設立的企業的經營范圍是屬於鼓勵類或允許類領域的,則無辦理審批手續,直接到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根據該法規的第八條,工商行政部門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在企業類別欄目加註「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字樣。該法規第十五條第一款亦有類同規定。因此,該企業並不具有《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屬於外資企業。
所設立的公司經營范圍涉及限制類領域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向省級審批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然後再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其中,根據該法規第十八條的規定,被投資公司(筆者認為也應當包括再投資設立的公司)注冊資本中外資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的,審批機關向申請人下發批准文件,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加註「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字樣。因此,若外資比例達不到25%的,則為內資企業;若外資比例達到25%的,則該企業具有《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屬於外資企業。
結論:再投資設立的企業的經營范圍是屬於鼓勵類或允許類領域的,則該企業為內資公司;再投資設立的企業的經營范圍涉及限制類領域的,若外資比例達不到25%的,則為內資企業;若外資比例達到25%的,則為外資企業。
② 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的企業,在稅收這塊有哪方面的優惠政策
我國稅法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其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不匯回國內,而是再投資於本企業或新開辦的其他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40%的稅款。
再投資退稅必須符合以下具體條件:
1、必須是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利潤,從其他企業取得的利潤,不得享受退稅待遇;
2、必須是已經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用於再投資,而且還必須是直接再投資的利潤。因此,計算退稅時,外國投資者應當提供能夠確認其用於再投資利潤所屬年度的證明;
3、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應當提供審核確認部門出具的確認證明;
4、再投資退稅,必須自再投資實際投入之日起一年內,持載明其投資金額、投資期限的增資或出資證明,向原納稅地的稅務機關申請退稅,逾期不予退稅。
5、注冊資金不到位的,應先行補足其未繳足的部分,對超出應彌補的部分,方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再投資退稅優惠。
6、再投資的經營期不得少於五年,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當繳回已退的稅款。再投資舉辦、擴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起三年內沒有達到產品出口標準的,或者沒有被繼續確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應繳回已退稅款的60%。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投資者再投資退稅有關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5]989號
③ 外商獨資企業再投資企業是什麼性質
一、分2種情況:
1、如果外商獨資企業是投資性公司,則其所投資企業視為外資企業,按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許可權及審批程序另行報批。
2、如果不是投資性公司,只是普通的外商投資企業,則其所投資企業為內資企業。
二、舊公司法第十二條規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本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資後,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
此時,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第六條: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其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自身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投資後,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
但新公司法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故此,根據新公司法,原獨資公司出資額已不再有限制。可以超過其注冊資本50%,也可以超過其凈資產的50%。
④ 外商投資建立的公司再投資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第一,一般來講,根據《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206[81])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已經沒有資格審查和限制投資總額的規定了。如果《上海……》的與81號文沖突,則要適用81號文的規定。
第二,如果是WFOE再投資,另一方股東要是中方的話,新成立的公司是內資企業了,不是中外合資企業了。因為WFOE本身是一個中國法人了。
第三,新公司法沒有影響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之間的比例限制。不過,如果新設企業是內資企業的話(另一方股東是中方),而且你們的經營范圍是鼓勵類而非限制類的話,應該是不存在這個限制問題的,只需直接去新成立企業所在地工商部門登記就可以了,然後30天內在WFOE的主管商務部門備案就可以了。
第四,各個地方也許對行業會有不同的要求,而且各地的政策也可能不太一致,但是原則上是我上述所講的。你可以去咨詢一下律師和當地代理,代理便宜,律師貴些。還可以打上海外經貿政策公開咨詢電話或者上上海市工商局網站上留言(他們是實名制的,必須要登記注冊才可以提問,而且有系統核查身份證的,但是一般會在1-2個工作日內答復你的問題)。
當然,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給我留言。
⑤ 什麼叫做外商企業再投資
外商獨資企業是一家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則你公司被收購後將變成外商投資企業;
否則,該外商獨資企業是普通的外商投資企業,因其是一家境內機構,你公司被收購後仍是內資企業。
嚴格的外商企業再投資,就是指該外資企業參股別的企業,具體形式包括新設、並購(股權收購,就是你公司的情況),增資,除上述說的特殊情況外,所設立(或購買、參股)的企業仍為內資企業。
還有一種情況是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所得再投資,如外方投資者(外商)以所投資的企業產生的利潤去設立或購買一個企業,則後成立的企業和產生利潤的企業一樣,「都是外商做為股東成立的」,都是外商投資企業。
⑥ 外商投資企業的再投資將成為內資的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 外資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於法人條件的規定的,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因此可見,北京公司具有中國法人資格,它收購公司,相當於中國法人收購公司,被收購後的公司當然成為內資公司。
⑦ 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要符合什麼條件要參照哪些法規
港資企業法定比照外國投資者處理,如果你們希望通過港資企業直接增資房地產企業,獲得該企業的股權,屬於外商投資者股權並購境內企業,適用《關於外商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需要向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獲得「批准文件」,持批准文件至內地房地產企業所在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並至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登記,並應在3個月內完成增資。
⑧ 外商投資企業如何在境內再投資辦企業屬於什麼企業
屬於內資,除了一種情況
外商投資企業
是投資性公司,則其再投資的企業也為外資。
⑨ 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設立企業的性質如何認定
政策解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外經貿部〔2000〕第6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採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及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業的名義,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企業或購買其他企業(以下簡稱被投資公司)投資者股權的行為。
第六條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其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自身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投資後,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
第八條規定,公司登記機關依《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決定準予登記或不予登記。准予登記的,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在企業類別欄目加註「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字樣(以下簡稱《(加註)營業執照》)。
《外商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合營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合營者)共同舉辦合營企業。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一條規定,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促進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合作者)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作企業),特製定本法。
第二條規定,中外合作者舉辦合作企業,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業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
合作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於法人條件的規定的,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根據上述規定,該公司為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企業。該企業的投資方中沒有外國投資者,不屬於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及中外合作企業,即不屬於外資企業。該企業的類別欄目注為「外商投資企業投資」。
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其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自身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投資後,接受被投資公司以利潤轉增的資本,其增加額不包括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