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債券買入凈價和全價是什麼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
債券買賣資金採用全價法交割
買入全價=買入凈價+應計利息
賣出全價=賣出凈價+應計利息
Ⅱ 什麼是國債的買入凈價和全價
年月日財政部央行證監會聯合發布通知
明確貼現發行的零息國債實行凈價交易這樣國債的結算價格
即國債的全價
將由兩部分組成
一部分是國債價格國債的凈價反映出投資者的資本利得另一部分是應計國債利息反映投資者的國債利息收入對於貼現發行的零息國債利息額的計算方式
通知中也進行了規定
貼現國債應計利息額=(到期兌付額-發行價格)×起息日至結算日天數÷起息日至到期日天數從中不難得出這樣的公式
全價=凈價+應計利息凈價為債券目前利率情況下的市場價格減去應計利息
對於零息債券而言
就是債券面值加未來利息的貼現值
應計利息則可以通過以下公式得到
應計利息=面額×票面利率×持有期/以上就是國債全價、凈價和應計利息之間的關系和計算方法。
Ⅲ 債券報價中的"凈價報價"什麼意思
不含應計利息。
因為債券每天都有利息收益,所以每張債券在每年的付息日前每天會累積利息。全價=凈價+應計利息。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復制粘貼請註明出處。
Ⅳ 國債凈價交易的意義
1、我國推行國債凈價交易,有利於我國國債市場向國際慣例靠攏,縮小我國國債市場與發達國家國債市場的差距。實行國債凈價交易符合國際慣例,特別是附息國債實行凈價交易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是國債市場發達國家的基本經驗。
2、從長遠來看,實行凈價交易也有利於以國債為基礎工具的整個金融市場交易行為的規范。國債凈價交易下的成交價格總是圍繞著國債面值上下波動,反映了市場利率的變化對國債價格的影響。
3、凈價交易方式能清楚地勾畫國債交易中賣方的收益程度和買方的支付成本,使買賣雙方的利益比較明確。對賣方來說,其得到的收益包括買方支付的成交價格和持有期間應得的利息;對買方來說,其付出的成本也包括向賣方支付成交價格和賣方持有期間應得的利息。
4、實行凈價交易能分辯出國債交易中的資本收益和利息收益,為稅務處理提供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規定:「國債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在凈價交易方式下,將國債成交價格與應計利息分開,有利於稅收方面的財務處理。
Ⅳ 國債的百元凈價是什麼意思
因此,在凈價交易條件下,由於國債交易價格不含有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國債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
Ⅵ 國債交易中的銀行買入凈價是什麼意思
凈價是指扣除當期票息價值後的價格
Ⅶ 什麼是債券的凈價,債券的全價及凈價交易全
具體地說,凈價交易與全價交易的區別就在於「凈價交易的成交價不含有上次 付息日至成交日期間的票面利息」,這部分票面利息被稱為應計利息,是上次付息 日至結算日的天數與票面利率的乘積,凈價價格也就等於全價價格減去應計利息額 的差額。
在全價交易方式下,國債價格是含息價格,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在 不斷變化。因此,含息價格不利於投資者對當時的市場利率狀況作出及時和直接的 判斷。
在凈價交易方式下,成交價格不再含有應計利息,只反映市場對國債面值成交 價格的波動情況,應計利息只取決於持有天數,其應計利息額每天都能計算出來。 因此,不含息價格有利於真實反映國債價格的走勢,也更有利於投資者的投資判斷。
Ⅷ 債券的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什麼意思
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凈價交易條件下,由於交易價格不含有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准確地體現債券的內在價值、供求關系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
凈價交易、全價結算是指按凈價進行申報和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
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
1、應計利息額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從「起息日」當天開始計算
利息。
2、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債券是指發行票面利率;浮動利率債券是指本付息期計息利率。
3、年度天數及已計息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實際日歷天數。
4、當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時,計算機系統按每百元利息額的精度(小數點後保留8位)計算;
交割單所列「應計利息額」按「4舍5入」原則,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列示。
5、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若債券持有
到期,則應計利息額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當日)的應計利息額。
實行凈價交易時,報價系統和行情發布系統同時顯示凈價價格和應計利息額。債券凈價交易以每百元債券價格進行報價,應計利息額按每百元債券所含利息額列示。
舉例說明
假設從 10月13日開始實行凈價交易,如果A債券在 10月10日的收盤價是109.20元,那麼實行凈價交易後,應將此收盤價轉換成凈價交易的收盤價作為 10月13日開始實行凈價交易的「開盤參考價」。如果該債券 10月10日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23287元(應計利息額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後8位,根據四捨五入原則,實際顯示保留到小數點2位),則該債券 10月10日 凈價交易的收盤價= 10月10日 的收盤價-當日到期的應計利息額。所以,A債券 10月13日實行凈價交易的開盤參考價為108.60元。
在 10月13日,如果當日A債券凈價報價為108.70元,投資者買賣時就應以108.70元為參考價格來申報委託交易,交易後產生的「成交價」以凈價表示。但結算價仍是全價,即凈價加上應計利息才是實際的結算價。通常投資者的交割單上會分別列明結算價、成交凈價及應計利息額。假設 10月13日 的應計利息額為0.59593287元,則結算價為109.29593287元。
Ⅸ 記帳式國債凈價和全價有什麼區別
記帳式國債凈價和全價的區別:
凈價是指扣除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的應計利息後的債券價格。
全價等於凈價加上應計利息。
根據規定,櫃台記賬式債券交易實行凈價交易,其意義在於凈價能真實地反映債券價值的變動情況,有利於客戶分析和判斷債券走勢。因為在債券價值不變的情況下,隨著持有天數的增加,全價自然上升,若只觀察全價,則產生債券升值的錯覺。
只有凈價變動,才表明債券價值變動。本只債券從發行日至今日的賣出凈價一直為100元,沒有任何升值,但全價卻上升至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