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資人可以向被投資人轉讓股權嗎
在徵得投資人
債權轉讓
同意後,被投資人可以將債權做二次轉讓的。
2. 投資人與創始人股權分配
公司應該有章程的:不能公開身份的人必須找一個他的家裡人當股東,也就是他們兩個要贈與你一定比例的股權(10-20%),首次股東會紀要上把這些寫明你是股東,三方簽字。注冊時章程、首次股東會紀要等材料工商局要存檔的,是法律依據!!
3. 投資人取得股權的方式包括什麼
投資人取得股權的方式包括送紅股,公積金轉增和增資配股。
1送紅股就是公司把當年利潤的一部分轉為股本,按比例送給股東。送股體現的是收益的分配權。
2公積金轉增就是把公司的公積金的一部分轉化為股本,按比例給轉增給股東。體現的是收益的分配權。
3 增資配股(增發)是以公司以擴大股本、尋求資金來源的一種辦法。這種辦法不是一種分配方式,股民參與配股、增發的價格要比市價低一些,體現的是優先認股權。
4. 怎麼跟投資人劃分股權
對這種情況,法律沒有強行性的規定,一般都是當事人自己約定股權比例。
對於工資部分,經股東內部協商一致,可以以公司的名義發放職務工資。
簽訂股權協議時,最好能找專業人士,因該協議牽涉到以後的很多問題,需要嚴謹的法律文件。
5. 出資人與股權持有人的區別
出資人和投資人的區別主要是投入資金的時間不同、投入資金的目的不同、投入資金的表現形式不同、收取回報的表現不同、對公司債權人的意義不同、對資金主體的意義不同。
具體分析:
投入資金的時間不同。
「出資」在公司設立之前必須實際投入並繳足;而「投資」既可以在公司設立之前投入,也可以在公司運營過程中分期投入。
投入資金的目的不同。
「出資」的目的在於繳足注冊資本進而設立公司;而「投資」的目的則在於公司業務的開展或擴大經營。
投入資金的表現形式不同。
「出資」一般通過章程約定並由公司出具《公司法》規定的出資證明書作為投入資金的表現;而「投資」則一般通過內部投資協議,由公司出具非正式證明文件作為投入資金的表現。
收取回報的表現不同。
「出資」作為股份的表現,將通過股東分紅的方式實現回報;而「投資」則一般是通過投資協議所約定的利潤分配方式實現回報。
對公司債權人的意義不同。
出現「出資」不足時,公司清算時債權人可追究股東的補充出資責任;而「投資」不足時,公司債權人不能追究投資人的出資責任。
對資金主體的意義不同。
清算完畢後,出資人一般可以按照「出資」份額來分配公司的剩餘資產;而無論「投資」金額的多與少,只要不是入股形式的出資,都不能取得分配公司剩餘資產的資格。
6. 投資者與經營者股權分配
1、確切的說,你可能並沒有公司的股權,而是協商一致的公司收益分配權,因為如果你用技d術入股,需要進行評估後確認,哪個評估費用你們未必願意花,所以你是用你的技術或者說經營來佔有公司的收益分配權利;
2、假如說你一年後離開了,按你的敘述公司應該是解散了,而不是繼續經營,你的技術股也就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公司主要的股權人員都不在,這個公司用外人經營好象不可行(你說的兩個出資人都不參與公司營運);
3、你應該獲得股權以外的相應薪金酬勞,就象公司需要給員工開工資一樣,股權收益是指公司的贏利,你應該獲得的薪金酬勞屬於公司的經營成本;
4、這種合作關系下建立的公司有些情況是不好講的,最壞的可能就是哪個朋友以後不再是朋友了,除非他對於自己的投資根本就無所謂的態度,因為如果公司經營不良產生虧損,實際上你和你老公是一方,哪個朋友是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