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國債投資 » 沒有投資人可以上市嗎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沒有投資人可以上市嗎

發布時間: 2021-06-10 13:17:38

㈠ 上市企業如果失去投資人的青睞,對上市企業會有什麼影響

因果顛倒,不是「上市企業如果失去投資人的青睞,會怎麼樣 」,而是「上市企業怎麼樣,會失去投資人的青睞」。
出現這樣的情況,一般是企業經營差,回報低。而越是水平差的越是需要持續融資,當然結果就是融不到資金,配股、增發沒人認購,企業經營陷入惡性循環。

㈡ 公司上市可以讓不是公司的人來投資嗎

誰買它的股票,美國上市的標准很低的,但是沒有人會去買沒有業績的股票.
這樣市值就會跌到一美元以下,接著就會被清出局
我想那公司是想在美國上市,然後繼續在中國忽悠大頭進去,屬於空手套白狼,全靠一張嘴.

㈢ 本來幾個人出資開公司,過幾年後公司上市了,對原投資人有影響嗎

對原有投資人沒有影響,只有好處,因為已經上市,可以融到更多的錢,可以讓公司發展的更好

㈣ 投資人一定能等到公司上市再退出嗎投資人什麼時候退出呢

按理說投資人如果一旦投資是不能把資金退出的,但是只要你不是這個團隊裡面的核心人物,自己可以退出,但是資金還需要繼續留在項目里,然後等著每年拿分紅即可,或許也可以將你的內部股權賣給另外的人,然後自己退出,不過不能享受每年的分紅了!

㈤ 新三板企業上市需要什麼條件呢如果企業沒有上市,投資者的資金是不是退不回來了呢

你只可以出手的,如果你持有三板的股票,而該公司沒有專版你可以選著出手,或者留著等待。上市條件創業板連續兩年1000萬凈利潤,主板3000萬。

㈥ 我可以通過出資成為一家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東嗎持有股票,在該企業上市後,我的股票就是原始股嗎

是的。上市前發行的股票稱為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
一、原始股從總體上可劃分為:國有股、法人股與自然人股:
1、國有股是國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國的法律還沒有允許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業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經過轉讓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個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該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二、原始股的認購
1、對有意購買原始股的朋友來說,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三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目前一些違規的股權交易大多數是以投資咨詢公司的名義進行的,而投資咨詢機構並不具備代理買賣股權的資質。

㈦ 可以上市的集團需要哪些條件

一、證券上市的概念與意義
證券上市是指證券交易所依據一定的標准承認並接納發行人的有價證券在交易所市場上交易,進行自由公開買賣。
證券上市是連接證券發行市場與證券交易所的中間環節,對於投資者和上市公司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投資者來說,證券上市方便投資者進行證券投資,更好地進行投資決策,而且有利於減少投資風險,降低投資成本。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證券上市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的信譽和知名度,促進上市公司改善經營管理,增強上市公司的籌資能力。當然,證券上市也有利於證券管理者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以保障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證券上市條件
法律允許上市的證券種類主要有股票與債券兩大類。除政府公債等豁免證券按主管機關通知,可直接於交易所買賣外,股票與公司債券上市必須滿足法定條件,由其發行人提出申請, 經交易所審查,主管機關批准後,才能上市。
1、股票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屬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這里的股本總額包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投票和發起人認購及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股票的總和,不單指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連續盈利。投資者在投資之彰,要對所欲購股票的公司進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等情況。同時,證券管理部門也要對公司情況進行考察。這就他公司進行很長一段時間的分析,如果公司剛剛成立,這些情況也無從談起。開業時間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標准沒有規定,但須連續不間斷的計算。出於對國有資產的特殊保護,對由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或者《公司法》實施後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公司作了特別規定,只要原國有企業和作為發起人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請成為上市公司,不受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的限制。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開放性經濟組織,其目的在吸收眾多方面的社會資本,股東根據所持股票在公司總股本中的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為了防止少數大股東操縱公司,實現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權益,有必要規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構成。所以《公司法》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少於1000人。這里是股票面值達1000元,而不以股東購買股票時支付的價款為准。同時,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也有一部分由發起人認購和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發起人和特定的投資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資者更優越的地位,因此為了維護一般投資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規定兩者之間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應是具有極高信譽的企業,其生產經營依法進行,違法行為將導致公司危機,所以上市公司應無重大違法行為。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超過經營范圍、採取欺詐手段經營等行為。這些行為應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如警告、吊銷營業執照等。當然以前有違法行為,現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是投資者了解公司狀況,如虛假記載即屬重大違法行為也是對投資者的欺騙,投資者無法了解公司真實狀況,自然也就不能成為上市公司。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務院是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有權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對整個經濟的綜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規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條件。
公司在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報告書;②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③公司章程;④公司營業執照;⑤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⑥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其發行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規定的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前述規定的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後,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5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將將該文件置備於指琮場所供公眾查閱。
上市公司除公告上述規定的上市申請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
a、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b、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東名單和持股數額;
c、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終止其股票上市.

2. 股份公司上市的條件

股份公司的股票上市後,股份公司的一舉一動都和千百萬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密切相連。因此,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都對股份公司上市做出了嚴格的規定。股份公司上市一般都需經嚴格的資格審查,符合上市標准,並經批准才有資格上市。

股份公司的上市標准一般包括: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領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符合要求的業績記錄,主要是考察擬上市公司的獲利能力
如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股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償債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也有規定的數值。
(4)股權分散情況

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的流動性,以及防止股票集中在少數股東手裡可能帶來的大股東侵害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根據這些標准,一般要求,申請上市的公司需提供下列資料
①公司的業務性質與產品目錄。
②股票未上市之前的公司證券情況。
③反映過去若干年財務狀況的會計表冊。
④公司的章程副本。
⑤股權與公司債權表。在嚴格的規定下,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事實上只佔很小一部分。

在我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5%。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