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債每年發幾期
2014年度的儲蓄式國債(憑證式、電子式)從3月份開始,每個月都有發行。11月份是本年度的最後一次發行了。不確定什麼時候發行,沒有固定的日期。
國債:又稱公債,是政府舉債的債務。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
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
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
Ⅱ 請問買國債多久一次,或者說一年發行幾次
國債發行是國家按照所需發行的。所以每年發行的次數是不固定的。 今年3月發行了憑證式國債。4--6月發行電子儲蓄式國債。 目前還有6月10日左右的電子儲蓄國債沒有發行,可以關注。 提前到銀行預約或者提前准備。
Ⅲ 國債每年都發行么
現在國債有兩種:
一種是憑證式國債,主要在發行期內到銀行去買,相當於存銀行定期,期限一般是3年和5年期,免利息稅;同樣憑證式國債類似銀行存單不可以轉讓買賣,如果需要現金,可以抵押原值90%的資金給銀行,或者提前贖回,支付0.1%的手續費,且利息收入很少;既分段計息,不滿半年沒有利息,滿半年不足兩年一般是0.72%,滿兩年不滿3年的只有2%左右;一般比到期時的利率低一些,所以買憑證式適合長線投資。憑證式國債發行很少,所以不能隨時買到。
另一種是記帳式國債,記帳式國債可以隨時買賣,但是其價格跟股票一樣是上下浮動,如果你賣的時候國債價格下跌,你就會虧損;反之,價格上漲你可以賣掉賺取差價;記帳式國債到期後國家還是按100元/每張贖回;同時記帳式國債期限一般期限較長上,利率普遍沒有新發行的憑證式國債高。你可以到證券公司和試點商業銀行櫃台買賣。試點商業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國已經開通國債櫃台交易系統的分支機構。
證券公司開戶,一般是滬深股東帳戶,需要90元開戶費以及身份證;可以買賣股票、基金、記帳式國債、公司債、企業債和權證(買賣權證必須簽風險確認書)。 銀行櫃台開戶需要身份證和10元開戶費;所有開戶程序很簡單,跟辦銀行存摺一樣到窗口直接辦理。
買賣記帳式國債,跟買賣股票一樣;通過委託系統下單,很簡單,輸入要購買的國債代碼,再輸入交易數量和價格就可以了;一般開戶過後,證券公司和櫃台銀行會給操作手冊。
買憑證式國債你需要在發行期內,拿上身份證和資金到工行、中行等國有銀行大的一點網點去購買就可以了,開戶費10元。
2008年5月16日至31日發行2008年第一期儲蓄國債(電子式),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為5.74%。承辦銀行為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北京銀行,上述銀行在全國已經開通相應系統的地區和營業網點銷售本期國債。
Ⅳ 國債一年發行幾次
這個不一定的
是看央行政策怎麼樣的
如果是流動性過剩
是有可能發行國債的
如果是擴張政策
就不會發行國債
Ⅳ 國債一年發行幾次
1.一年內發行國債的次數;
2.一年內,每發行一次國債,就是一期,比如010004 20國債(4),意思就是這個國債是當年第四次發行的。
3.代碼的意思
01表示在滬市上市的國債,10表示在深市上市的國債,中間兩位表示發行年份,最後兩位表示發行期數010004,就是在滬市上市的國債,2000年發行,是當年第四期國債。
Ⅵ 一年之中國家發行國債幾次,一般在哪幾個月
國債的發行時間是由財政部根據各期國債招標繳款後決定的,且各不相同。
2015年國債發行計劃:
Ⅶ 國債一般都什麼時候發行
國債沒有固定的發行時間,銀行會有通知,國債不是每個銀行都有。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法,是指由國家制定的調整國債在發行、流通、轉讓、使用、償還和管理等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主要規范國家(政府)、國債中介機構和國債投資者涉及國債時的行為,調整國債主體在國債行為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國債關系。
與民法中的債法不同,國債法調整的是以國家為一方主體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這與財政法主體的一方始終是國家這一特徵是一致的,而且國債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其目的是滿足社會需要,實現國家職能。因此,國債法是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
但是,國債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核心是國債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即國家作為債務人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國債法與民法特別是與民法中的債法有密切的聯系,民法中有關債的理論及其具體規定常常也可適用於國債法。
國債法雖屬於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但與稅法等其他財政法的部門法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如國債法主體的平等性即明顯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盡管國債法的一方主體必須是國家,但在國債法律關系中,國家是作為債務人與其他權利主體發生權利義務關系的,其他權利主體是否與國家發生債權債務關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決定,在國債法律關系中,他們與國家處於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財政法律關系中,主體間的隸屬性則明顯區別於國債法。另外,國家取得國債收入的權利與其還本付息的義務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權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權利,也必須履行支付購買國債資金的義務。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國債法是具有公法性質的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