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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國債期貨所得稅

發布時間: 2021-06-08 23:03:55

①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收入中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是

1、經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2年。

2、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

生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徵所得稅2年;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

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二年。

3、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該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以及企業利用該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5年;

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興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4、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3年。

5、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

6、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7、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2年。

(1)國債期貨所得稅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是據以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損失以及准予扣除項目的金額。成本是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耗費和各項間接費用。

費用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損失是指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等。

除此以外,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按照稅收規定予以調整。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外,稅收有關規定中還明確了一些需按稅收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的扣除項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利息支出的扣除。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2、計稅工資的扣除。條例規定,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予以據實扣除,這意味著取消實行多年的內資企業計稅工資制度,切實減輕了內資企業的負擔。

但允許據實扣除的工資、薪金必須是「合理的」,對明顯不合理的工資、薪金,則不予扣除。今後,國家稅務總局將通過制定與《實施條例》配套的《工資扣除管理辦法》對「合理的」進行明確。

3、在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方面,實施條例繼續維持了以前的扣除標准(提取比例分別為14%、2%、2.5%),但將「計稅工資總額」調整為「工資薪金總額」,扣除額也就相應提高了。

在職工教育經費方面,為鼓勵企業加強職工教育投入,實施條例規定,除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捐贈的扣除。納稅人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會計利潤的12%以內的,允許扣除。超過12%的部分則不得扣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所得稅

② 企業投資收益要不要繳稅,繳什麼稅

投資收益繳稅要區分不同的情況,投資國債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免交所得稅的,其他的投資如股權投資等是要納稅的;對於分回的投資收益還必須確認是稅前的還是稅後的。如稅後的,一是要看被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率是否與你公司的稅率相同,相同,不用補交,不同(被投資企業稅率小於你公司的)要按差價補稅。如是稅前的,分回後並入你公司的利潤繳稅。
1、公司取得投資收益,應該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3、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如下:
(1)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的,企業應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本企業的部分,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投資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額,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2)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經調整的凈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分擔虧損份額超過長期股權投資而沖減長期權益賬面價值的,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凈利潤的,企業計算的應享有的份額,如有未確認投資損失的,應先彌補未確認的投資損失,彌補損失後仍有餘額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3)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出售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還應按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成本比例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本科目結轉後應無余額。

③ 國家稅務總局對企業所得稅的免徵條款有哪些

鼓勵高新技術
1、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以下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2、企事業單位購進軟體,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性設備,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其折舊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3年。
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享受軟體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um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軟體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8]1號)
3、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摘自財稅[2009]65號

4、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合肥、南昌、長沙、大慶、蘇州、無錫、廈門等21個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以下簡稱示範城市)實行以下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摘自財稅[2010]65號

改善民生
1、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摘自財稅[2009]70號
2、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摘自財稅[2010]84號
3、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9]34號)

創業投資企業
1、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農林牧漁
1、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葯材的種植;
(4) 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 牲畜、家禽的飼養;
(6) 林產品的採集;
(7) 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 遠洋捕撈。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2、自2010年1月1日起,對以「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生產的企業,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摘自國稅函2010年第2號)

小型微利企業
1、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1、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高新技術企業
1、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免稅收入
1、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2、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摘自財稅[2009 ]122號

公共基礎設施項目
1、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技術轉讓所得
1、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轉讓技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專用設備投資抵免
1、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
1、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8 ]1號)

民族自治地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九十四條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自治區、自治州和自治縣,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徵。自治州、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徵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對民族自治地方內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不得減征或者免徵企業所得稅。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非居民企業及外國投資者
1、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減按1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下列所得可以免徵企業所得稅:
(1)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經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所得。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資企業形成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在2008年以後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免徵企業所得稅;2008年及以後年度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利潤分配給外國投資者的,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8]1號)

兩岸海上直航
1、自2008年12月15日起,對台灣航運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業務取得的來源於大陸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自2009年6月25日起,對台灣航空公司從事海峽兩岸空中直航業務取得的來源於大陸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9]4號、財稅[2010]63號)

節能環保
1、企業從事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
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摘自《企業所得稅法》)
2、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法有關規定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10]110號)
3、對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1)CDM項目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上繳國家的部分;(2)國際金融組織贈款收入;(3)基金資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4)國內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收入。
對企業實施的將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的65%上繳給國家的HFC和PFC類CDM項目,以及將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的30%上繳給國家的N2O類CDM項目,其實施該類CDM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減排量轉讓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9]30號)
4、自2008年1月1日起,核力發電企業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款,專項用於還本付息,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8]38號)
西部大開發
1、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11]58號)
期貨
1、對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保障基金公司)根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38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取得的下列收入,不計入其應征企業所得稅收入:
(1)期貨交易所按風險准備金賬戶總額的15%和交易手續費的3%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收入;
(2)期貨公司按代理交易額的千萬分之五至十上繳的期貨保障基金收入;
(3)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
(4)期貨公司破產清算所得;
(5)捐贈所得。
2、對期貨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購買國債、中央銀行和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債券的利息收入,以及證監會和財政部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
(摘自財稅[2009]68號)

④ 公司期貨收益要都交什麼稅

公司期貨轉讓收益要交營業稅,股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

期貨公司對股票投資的股息收入暫不繳納營業稅,但轉讓股票取得的轉上收益應繳納營業稅。計算股票轉讓收益時,以其轉讓收入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買入價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八)款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4)國債期貨所得稅擴展閱讀:

種類介紹

經紀商

期貨經紀商的種類有許多,國際上常見的有期貨傭金商(FCM)、介紹經紀人(IB)、商品交易顧問(CTA)、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經紀商代理人(AP)、場內經紀人(FB)等,它們之間存在交叉關系。

傭金商

不管名稱、規模大小以及經營范圍如何,其基本職能都是代表非交易所會員的利益,代理客戶下達交易指令,征繳並管理客戶履約保證金,管理客戶頭寸,提供詳細的交易記錄和會計記錄。

傳遞市場信息,提供市場研究報告,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和對客戶進行期貨和期權交易及制訂交易策略的培訓,還可以代理客戶進行實物交割。可以僱用一些商品交易顧問、商品合資基金經理、介紹經紀人和場內經紀人為其工作。

交易顧問

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為他人提供是否進行期貨交易、如何進行交易和管理資金等方面的建議。間接性建議包括對客戶的帳戶實行交易監管或通過書面刊物或其它報刊發表建議。

合資經理

管理用集資方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這些基金進行期貨交易,以錢生錢。他們親自分析市場,制定交易策略並直接下指令。

介紹經紀

為期貨傭金商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等尋求或接受客戶交易指令,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的買賣。只收取介紹費,不收客戶保證金和傭金。

⑤ 購買國債也免徵利息稅是多少

購買國債,免徵利息稅。

現在銀行存款利息稅暫時停徵。停徵前的稅率為5%。

民間借貸滋生的利息,按照20%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間的借貸收益,按照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⑥ 公司理財收入交企業所得稅嗎

公司理財收入是否納稅,是由投資的理財產品的性質決定:

一、國債利息收入

《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規定: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投資銀行理財產品收益

保本保息理財對於投資保本產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財模式,即在此類理財模式中,企業不承擔投資風險,只收取固定利潤,這一模式應繳納營業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2]9號)第五條規定。

(6)國債期貨所得稅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2008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規定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⑦ 關於國債期貨的計算

CBOT的中長期國債期貨採用價格報價法。5、10、30年國債期貨的合約面值均為10萬美元,合約面值的1%為1個點,即1個點代表1000美元;30年期國債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32個點,即代表31.25美元/合約;此外,5年、10年期的國債最小變動價位為1/32點的1/2,即15.625美元/合約。CBOT中長期國債期貨報價格式為「XX—XX」,「—」號前面的數字代表多少個點,後面的數字代表多少個1/32點。其中,由於5年期、10年期的最小變動價位為1/32點的1/2,所以「—」後面有出現3位數的可能。因此,如果不考慮其他費用,當日盈虧=(99又2/32-98又16/32)*1000=(99.0625-98.5)*1000=562.5美元

⑧ 國債期貨計算問題

比如,93.956建空,92.622平空,1手,盈利為多少?建倉時需要保證金多少?假設保證金比例4%,最好有計算過程!
另外,比如當日持倉量2000手,則當日持倉總資金量為多少錢?計算過程~,謝謝!

盈利(93.956-92.622)*10000=13340元,實際當然還要除去傭金,傭金具體要看你開戶的公司的傭金比例了。需要保證金93.956*10000*4%=37582.4元,當然還要有交傭金的。
國債期貨是指通過有組織的交易場所預先確定買賣價格並於未來特定時間內進行錢券交割的國債派生交易方式。國債期貨屬於金融期貨的一種,是一種高級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金融市場不穩定的背景下,為滿足投資者規避利率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⑨ 投資收益是否需交企業所得稅

不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9)國債期貨所得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第八十四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組織:

(一)依法履行非營利組織登記手續;

(二)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於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於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四)財產及其孳息不用於分配;

(五)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後的剩餘財產用於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六)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

前款規定的非營利組織的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