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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朋友想投資

發布時間: 2021-06-08 19:18:17

1. 朋友非要叫我一起投資建立一個公司,我不想,怎麼拒絕啊

看要投資什麼,錢還是你的技術。如果是錢直接說家裡沒余錢,或者家裡本來有些錢可以投資,但老婆家裡有事前不久把錢全部拿他們用了。

2. 朋友想投資我的店鋪,請教一下怎麼分股份

人家投資,你只負責出力和經營事宜,按理說,應該是人家和你談股份分配,而不是你;

你們合同上可以這么定,你按月拿工資,然後年底按利潤分紅,固定資產出資因為是你朋友,那麼固定資產應該不算你的,不過如果利潤用於再擴建,那麼就會涉及到你的固定資產股份了。

所以這些都要在合同上寫清楚,避免因為生意和錢,把朋友做沒

3. 我有個朋友開了一個公司好幾年了,我想投資入股,請問要哪些手續

通過增資方式實現投資入股,這樣不僅可以實現成為股東的目的,而且投入的資金可以直接進入企業,作為資本金使用。

增資需要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2、作出增資擴股決議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3、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以貨幣方式增資的,提交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以非貨幣方式增資的,還應提交評估報告及法定驗資機構對評估結果和辦理財產轉移手續進行驗證的報告;

6、章程修正案或相應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7、投資協議(增資擴股協議書);

8、 新股東資格證明(即新股東的身份證或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朋友想投資擴展閱讀:

貨幣資金出資注意事項

1、開立銀行臨時帳戶投入資本金時須在銀行單據「用途/款項來源/摘要/備注」一欄中註明「投資款」;

2、各股東按各自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投入資金,分別提供銀行出具的進帳單原件;

3、出資人必須為章程中所規定的投資人 B以實物、無形資產(如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出資注意事項

1、用於投資的實物為投資人所有,且未做擔保或抵押;

2、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對其擁有所有權;

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擁有土地使用權。

4. 我朋友想入股做我的生意合作夥伴~我怎樣拒絕!

曾經的那段創業經歷,使我對選擇合作夥伴的感觸異常深刻,4年多的時間里,眼看著創業股東從最初的6人,逐漸變成5人,又變成4人,再變成2人,最後變成1人,我經歷了整個裂變的過程,窩里斗時刻在身邊發生,也在自己身上發生,因為我就是最後退出的那位,雖然擁有了所謂的經驗,但那真的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情,充分說明了當初創業團隊選擇時的失敗。創業就像戀愛,我們不能因為過去的失敗,就對愛情失去了信心,即使是再傷心的失戀,我們也會從中走出來,去尋找新的幸福;創業也是同樣的道理,雖然古人早雲: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明知道團隊創業存在很多潛在的問題,最初再好的團隊可能終將難逃分手的結局,但我們還是要去選擇,盡可能讓創業團隊更持久彌新,畢竟單打獨斗的時代早已經過去了。而選擇創業團隊和選擇女朋友,選擇老婆一樣難,甚至更難,因為現狀是很多人都找到了合適的老婆,但卻沒有找到合適的創業團隊,當然老婆是一定要選的,但創業這條路可以不選。要想解決團隊創業的種種問題,最好的辦法還是預防,把住入口,盡可能在最初做出更准確的選擇。我幾天前向兩位潛在的選擇對象發出邀請後,今天正式跟他第一位談了一些我的理念和想法,至少大家得在這幾個簡單的原則上達成共識,才有進一步商討合作細節的需要,特整理摘錄如下幾點,想聽取各位前輩和同行的建議:1、朋友是朋友,商業是商業:不能從朋友的角度來談商業合作,不要因為拉不下面子或者不好意思提要求和條件,合作談不妥大家還是很好的朋友。2、價值觀,個人的為人處世是否互相認同?作為一個創業團隊,價值觀和為人處世的相互認同是非常關鍵的,雖然能力互補也很重要,但如果大家的追求不一致,將是團隊快速分裂的最大潛在隱患;而且對於同一個人,我們平常和創業過程中看到的肯定會不一樣,同一個人做員工和做老闆時,他的心態和做法可能會完全不同,好在我以前做過你的老闆,你對我在兩種狀態下的行為都有所了解。3、透明原則:有什麼事情一定要事先談清楚,我不喜歡玩忽悠,關於利益和分工,即使我很精明甚至奸詐,但我會事先說明白,如果大家都認可,心甘情願想一起來干點事情,就大搞一場,創業路上的合作來不得半點勉強;我曾經就在這個事情上吃了很大一個跟斗,至於是什麼事情你也非常清楚,所以決不能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在最開始給人一個很大而不具體的希望,到中間或最後再來把這個希望刺破,造成大家極大的心理落差。4、長期打算,長期合作:既然選擇了創業,肯定就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跟打工的悠閑輕松狀態相比,肯定差很遠,如果做不了幾天就打退堂鼓的話,我想就沒必要浪費大家的時間,所以最好跟家人也交流一下,取得他們的支持很重要。5、我必須絕對控股:你負責技術,還准備引入一個負責市場的股東,股東人數控制在3人,鐵三角的結構比較合理,而且利於決策和互相監督。6、股東必須要有資金投入:我希望股東一定要根據比例投一部分錢,真正投了錢才會感覺公司是自己的,才會自覺投入激情,如果你資金存在一定困難,我想投多少和方式倒是可以商量,至於所謂的以技術入股,持有技術股份太虛,我不想搞這一套。7、自我管理:創業既漫長又辛苦,雖然我們的初衷是要出人頭地,不是要來受苦,但受苦絕對是個必經的過程,對個人的自我管理和投入,都要靠自己自覺,前期在業務量不大的情況下,我想基本上就會維持一個小團隊,不會像以前一樣大幅擴張,所以你肯定也會比較辛苦。8、公司的發展:准備走「產品運營+項目」的方式,會有比較多的外省項目,可能需要經常出差,事先要有心理准備,至於具體的公司發展思路,如果你已有濃厚的興趣要加盟,我會另找時間跟你詳細介紹。

5. 我朋友做了個生意,我現在想投資,應該怎麼分紅

  • 首先,他們已經開始最初期的運營了,這其中已經產生一定的積累和效果。而你是中途加入的新股東。

  • 其次,股份合理不合理?其實都是每一個獨立人心裡覺得,或者需要的公平。這個公平只存在於每個人心裡,所以沒有絕對的公平和平均可言。是不能以最先開始總數除於個數來平均分配的。

  • 再次,就以朋友你提到的情況來說。總體你出3萬,還出錢出力,那個人認為起碼33%左右的股份你要佔。其實還有一個方法來衡量這個公平的分配,就是你能找到現有公司總規模資產(除了股份,再加上已經具有的其他資產金額,以及現有發展可用的人際關系業務。)最後你希望占的百分比股份里,你就知道自己需要多少錢和帶來的出力效應,來取得相應的股份。

  • 總結下來,這事貌似已經不是很好商談,畢竟已經叫你出資3萬,才佔10%的股份。所以這事不好說,也許會和朋友爭得面紅耳赤也未必。建議兩種做法:一種就是你很想參與那就在他們能接受的底線下盡力爭取,A:你直接吃虧退一步答應他們的分配方案。B:損失從其他方面補足,比如你帶來的人脈業務,你占的比例要大或者其他方面你主管。一種就是笑而退之,不參與。

  • 祝好這位提問的朋友

6. 朋友開店 我想入股

給你提供一個合夥協議的參考,里邊的條款可以根據你們之間合夥的方式和性質更改。另外關於投資數以及利潤怎麼分配看你們怎麼協商了,也並不是說誰投資多就能拿大頭,主要是看綜合的貢獻,其實既然你們是朋友,這些都是好商量的,但商量的時候一定要吧朋友的關系放在一邊,從公正合理的角度來說,這些都要和你朋友們之前講清楚哦

法律這方面的事務你們可以找一個律師簡單咨詢一下,可以跟他談如果可以會聘請他做一個法律顧問,這樣他對你們的咨詢就會比較熱情啦,呵呵,如果覺得好,麻煩就採納吧 ^_^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7. 朋友要入股盈利的生意

根據樓主你的描述,我個人認為,因為本身目的一定是自己的比較要好的朋友要入股,而本不想在管什麼事情,僅僅想投點錢,入點股份而已,那麼,我覺得,這個最好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包括樓主你所做的生意大小,不然說句通俗不好聽的話,以後那天涼了,可能會影響到你們之間的關系,為什麼要取決於所做的生意呢,原因在於不同的生意,他風險類型不同,有的生意就是生意風險大,今天盈利100萬,說不定後天就全賠裡面,所以,這個問題樓主最好慎重分析,畢竟錢是身外之物,不要因為……而影響感情,希望以上建議可以帶給你一定的幫助,蟹蟹。

8. 朋友叫去投資需要注意什麼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你的朋友為什麼要選擇你,你有什麼優勢?一般合夥做生意必需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其中的一條:1、有閑錢可以用來投資;2、有能力;3、有人脈。你自己評估一下你屬於那種?現在很多做傳銷的都是說自己在哪裡做生意,很掙錢,用這種手法騙身邊的家人和朋友。你要小心。你的朋友既然說自己在香港某公司上班,那他是否有香港身份證,公司名稱是什麼?他主要是哪個部門負責哪項工作的?工作證、名片有嗎?你通過網咯網路找一找,是否真有這個公司,他是否真是這個公司的職員?他若沒香港身份證又怎麼可以被香港公司錄用,是通過那些渠道,他告訴你後你去有關部門問一下就知道了,或者你看下他去香港過關時用的證件,悄悄記住證件名稱和號碼,去發證機關一查就可以了。說真的,騙你的可能性很大。他應該是做傳銷的。

9. 朋友想要入股我的公司,股權怎樣分配

這個問題可以這樣解決,並讓所有人覺得不虧。
我直接按具體數額來舉例吧。比如你投了60萬,a投了40萬。你佔百分之六十,a佔了百分之四十。因為你們公司業績不錯,所以你覺得不可能讓一個除了給錢啥沒幫到投資者b投10萬就讓他佔比10/110。
本質上是這是一個估值的問題,也就是你的公司經過一年運營已經不是一年前的估值了。
我給個估值舉例吧,你現在年營收300萬,凈利潤率近33%,凈利潤算100萬。假如你給10倍pe,算你現在公司投後值1000萬。也就是說他要入股,可以啊,他如果想要百分之十的股份,他需要投資100萬。其中進入股本只有11.1萬,其他是資本公積。而你們當初投的100萬都是股本。
上面估值方案只是舉例僅做參考。

10. 我有個公司,剛起步,有朋友想投資,如果最簡單的算出我公司的資產值多少錢有形無形資產都要算。

如果有做企業財務報表的話就比較容易測算,根據介紹,公司現有的現金價值約在60萬元,由於你已經做了三個月,也取得了一定效益,說明項目選取正確,這是機會成本,對於未來預期收益,這要取決於對方是否認可,他已決定要投入資金參股,說明他應該是認可的,所以,公司的價值可以加上這部份收益,雖然對於你來說是尚未取得的收益(但可視為你的無型資產),但對於投資方是必須承擔的風險.而且資金投入是你原投入的十倍,是否你有一個發展規劃來更好運用這一新增資金,帶來業務的增長和收益.我的感覺是你短期內(起碼一年內)並不需要這么多的資金量,而且會涉及到股權問題.所以,我建議,按你現有的公司價值測算占公司股份的51%,然後計算對方投資額.簡單計算一下:你公司現價值評估102萬元,對方新投入資金98萬元,占公司的49%股份.這樣,引資後你仍擁有公司的控股權.當然對無形資產的確認一般由雙方進行確認就可以了.對於其餘資金,也可作為短期借款使用.也能使公司實力得到大大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