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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查閱權投資人

發布時間: 2021-06-08 04:04:35

① 如何查閱到聯交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的名單

你好,如果投資者想查詢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單,那麼分兩種情況:一是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免費查詢存放於公司股份過戶處的股東名冊了解;二是未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在向股份過戶處繳付費用後,也可以查詢該股東名冊。
對於董事名單,投資者不僅可以在上市公司的年報或最近刊登的公告或通函中查看,也可到「披露易」網站上「發行人相關資料」下的「董事名單」欄目下載,或者按照股份代號、上市公司名稱或董事名稱查找。
提示內地投資者注意的是,當您在查閱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單時,可能會發現不少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名單中有這樣一家機構: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實,這家公司並非大型公募基金或其他機構,而是香港證券市場特有的一種制度安排。目前,在香港市場,有超過七成的股票(按股數計算)均存放在香港交易所旗下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CCASS)內,這些股份都是以香港交易所集團全資附屬成員機構 —「香港中央結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義登記在冊的。因此,投資者可以在部分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看到,「香港中央結算 (代理人) 有限公司」都是其中一名大股東。
此外,投資者也可以查詢「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這名「大股東」背後的其他相關股東信息。聯交所於2008年4月28日增設了「CCASS網上股權披露服務」。投資者只要在「披露易」網站上「中央結算系統持股紀錄查詢服務」欄中輸入所查詢的上市公司股份代號及日期,即可查看過去一年內任何指定日期的每名CCASS的參與者,以及願意披露的投資者賬戶持有人所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的持股量。
持有某聯交所上市公司5%或以上股權的投資者即是大股東,而大股東無論出售或購入公司股份時,只要其股權變動時跨越了某個整數百分點(例如,某上市公司大股東原本持股佔比為5.8%,後來購入股份後使其持股佔比增加至6.2%,也就是跨越6%這個整數百分點),就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聯交所告知市場。此外,上市公司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也應當披露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權益。投資者如果想了解這方面的資料,可以查閱「披露易」網站「股權披露」欄目下的「披露權益」部分了解。

② 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有權利查看公司流水賬戶流水嗎

回答這個問題,如果你是這個投資人,你有權利查看公司的流水賬。

③ 我是公司法人代表,和我投資人可以查公司帳嗎

可以,公司法規定:
第三十四條【股東的查閱權】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④ 股權投資人可獲得哪些權益

眾籌投資出於交易成本等原因主要採用「間接持股」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眾籌投資人將投票權、選擇及監督管理權、一般決策權等權利委託給領投人行使,但會享有資本收益權、知情權和重大資本事項決策權(比如退出、增資、清算等)。
雲投匯作為盡職股權 保障我們的投資人同股同權,並和領投方擁有相同的權益。

⑤ 投資人有哪些權益

你好:你們作為合夥人之一有權要求查看公司的賬目往來及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也有權對盈利進行分配及有義務對虧損的承擔。目前你老公的哥哥是想把你擠走,自己獨吞公司。我建議:現在你們可以起訴他,要求對公司進行清算,以了解公司經營的全部情況。好了,再見。

⑥ 公司投資人之一(股東)有權查看公司會計檔案嗎

當然有權利~~股東就是有權利看的,不需要經過法人同意的·

⑦ 投資者的權利

Q:什麼是投資者權利?
A:投資者權利,在這里我們主要討論證券投資者權利。當投資者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無論多少,即為掛牌公司的股東,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的規定,依法享有知情權、表決權、提案權、質詢權、優先認購權、救濟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各項股東權利。也就是說,投資者作為掛牌公司的股東,依法享有在掛牌公司中的財產利益,並可以通過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參與掛牌公司事務,督促掛牌公司規范經營,更好地保障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一、投資者知情權
Q:什麼是投資者知情權?
A:投資者知情權,是指法律賦予投資者作為公司股東通過查閱、復制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相關資料,實現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監督公司高管人員經營活動的權利。知情權是一項獨立的權利,不依附於其他的權利而存在,而且知情權是公司投資者實現其他權利的重要基礎。
Q:投資者知情權具體都包括哪些內容?
A:投資者知情權主要體現在對信息的獲取方面,即作為公司股東有權查閱與公司有關的信息,包括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的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等。投資者查閱以上文件,尤其是財務會計報告,可以迅速了解公司的運營狀況,並可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進一步對公司的相關信息進行質詢。
Q:什麼是信息披露?
A:信息披露,在這我們主要探討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內容,根據全國股轉系統的規則要求,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掛牌前的信息披露及掛牌後持續信息披露。
掛牌公司在掛牌之前需要披露的文件包括公開轉讓說明書(申報稿)、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公司章程、主辦券商推薦報告,如有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也可一並披露。這一階段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是向投資者全面介紹擬掛牌公司的相關情況。
當公司掛牌之後,需要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這一階段的信息具有持續性的特徵,投資者根據信息可更好地判斷公司未來的發展趨勢。
Q:什麼是定期報告?
A:定期報告是指掛牌公司需要按照固定的時間周期公布的報告。掛牌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可以披露季度報告。掛牌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全國股轉公司有關規定編制並披露定期報告。披露年度報告的時間是每年的4月30日之前,披露半年報的時間是每年的8月31日之前,披露季度報告的時間是每個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掛牌公司只有年報是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
Q:什麼是臨時報告?
A:臨時報告是指掛牌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股轉公司有關規定發布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均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並由董事會發布。當發生可能對公司股權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掛牌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報送臨時報告,並予以公告,說明時間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後果。
掛牌公司應當發布臨時報告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或監事會做出決議時、簽署意向書或協議時、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控股股東發生變化;董事、監事、高管發生變動;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重組;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受到刑事追究或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處罰等。
Q:如何能夠快速准確地獲得掛牌公司信息?
A:最方便快捷獲取掛牌公司信息的渠道當屬全國股轉系統的官方網站,所有掛牌公司的依法應披露的信息,都應當在全國股轉系統的官方網站第一時間披露。投資者可以前往全國股轉系統官網的「信息披露」欄目中進行查閱。掛牌公司可在其他網站或媒體上進行信息披露,但披露的內容應當完全一致,且不得早於在全國股轉系統的官方網站披露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