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國國會通過的醫保新法案的主要內容,說明其可能對中國所持美國國債的影響!
12月24日美國國會參議院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奧巴馬支持的全民醫療改革法案。
該法案將與11月眾議院通過的醫改法案版本合並,最終達成一個妥協版本並在明年1月送呈奧巴馬簽字生效。屆時,美國將繼其他發達國家之後,健全醫療體系,實現94%國民有保險。
參議院的醫改方案內容是什麼?
在未來10年內,美國將耗資8710億美元對醫療系統進行徹底的改革,讓美國人享受內容最為廣泛的醫療保險,特別是將未享受醫療保險的3100多萬美國人納入醫療保險體系;
通過實施新法案開征新稅和進行其他一些改革,在十年時間內使美國的聯邦赤字比之前減少1320億美元;
將大幅擴展美國聯邦政府針對窮人的醫療補助計劃的覆蓋面;
同時,中、低收入者有望通過稅收補貼參與這項新出台的強制性醫療保險。
規模較大的企業如果不向員工提供應負擔的醫療保險,員工將有權利憑此項法案要求政府幫助支付醫療保險費。
這份被稱為近60年來最激進的醫療改革議案主要內容有3點:全民醫保、降低成本、削減赤字。
實事上,雖然美國亟需醫療保障改革,可是美國的社會經濟已經很難承受奧巴馬所提出的這種改革。
如果獲得了國會批准,可是卻大打折扣,成為一種根本不徹底的改革,對美國經濟的復甦的影響則是無疑的。
如果全部得到國會批准,真正取得了他在競選總統時的承諾,實現了對美國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全面改革。,則美國經濟的發展必定會受到打擊,美國政府的財政赤字必定會進一步增加,美國政府必定會進一步大規模舉債。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美國是否會出現比較嚴重的通貨膨脹,美元是否會貶值,尤其是在出現意外經濟現象(例如石油價格上漲等等)的情況下,美國經濟是否會再次出現」另一種形式的金融危機」,更是任何一個經濟學家都難以做出完全否定判斷的。而一旦出現了這種情況,中國所購買的美國國債是否安全,當然也是值得中國經濟學家和中國政府認真思考的問題。否則真的出現問題,就會再次陷入輪胎特保案的被動田地,這對中國是更為不利的——對於中國所持有的美國政府的債卷而言,輪胎出口實在是微不足道的。因為中國所持美國國債只要損失一個百分點,就是近百億美元,是輪胎特保案的數倍。
美國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與西方其它國家的醫療保障體系一樣,是由政府向現在可納稅的人士徵收稅費,再轉交給社會醫療保障體系,來對美國人實施社會醫療救濟保障。這種救濟保障有兩個本質特點:一是無需人們償還的,因此它是一個資金消耗的無底洞;二是由於納稅人口小於保障人口,同時只能對可納稅人當前的可納稅收入征稅,因此它所獲得的資金是有限的,所以只能對有限的人口提供有限的醫療救濟保障,而根本不可能提供全面的醫療救濟保障。因此即使有社會保障,也需要自己承擔一部分的醫療費用;同時這種有限的醫療救濟保障也不可能覆蓋全部美國人,使每個美國人都獲得醫療機會,在醫療面前人人平等。以美國去年社會保障的資金需要來看,美國社會的GDP約為15萬億,美國政府的全部財政收入還不足3萬億,可是據美國學者曾經估計,2007年美國社會醫療保障實際開支(包括政府和民眾在內)為2.3萬億美元 (也有學者估計為2.7萬億美元) , 平均每人為7600 美元,占國民生產總值即GDP的16.7%。當然2008年度久更高了。而在2008年度財政支出預算(29020億美元)中只有5950億美元直接用於社會醫療保障,只佔美國財政總支出的20.5%。由此可見,目前美國社會醫療保障所需要的實際資金和美國社會保障體系可以籌集到的保障資金之間的缺口就有1.7萬億到2.1萬億美元,數量非常巨大。
如所周知,美國政府目前的債務已經超過11萬億美元,而且還在不斷地急劇增長,為此美國社會驚呼,這種沉重的債務負擔將會壓垮美國經濟。為什麽美國政府要如此舉債?難道它不了解如此沉重的債務負擔對美國社會經濟的影響嗎?並非如此。實際上美國政府也在積極努力地試圖減少財政赤字,降低負債水平。可是這種努力幾乎沒有什麽效果。原因何在?其中社會保障的開支巨大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美國政府在2008年度財政支出預算(29020億美元)中,有52.61%(15270億)直接用於社會保障。為了維系如此巨大的開支,美國政府除了舉債——挖東?補西?之外,沒有任何其它更好的辦法。顯然如果社會保障的開支不是如此巨大,那麽美國政府的債台肯定不會如此之高。
還需要指出的是,自美國社會保障體系形成以來,其開支在美國政府的財政開支中就不斷上升,而且整個社會醫療保障費用的增長幅度超過了GDP的實際增長速度。美國學者估計美國社會醫療費用的支出在2045年有可能會翻一番。而據美國政府的估計,美國社會醫療保健目前實際上僅僅承擔著大約4000萬人的醫療保險,但是美國社會已經進入一個老齡化的新階段——在二次大戰後嬰兒潮中出生的人開始步入老年,這將導致政府需要承擔的醫療保障人口急劇增長,在25年後將上升到7700萬。這將導致更為巨大的資金缺口。所以美國這種社會保障,包括醫療保障在內的資金缺口,是不可能因為經濟的發展而解決的。除非是這一無底洞消失。
㈡ 美國權利法案對於美國產生了哪些影響有何意義
英國在1689年通過了《權利法案》,美國的是1787年憲法,使美國走上了資本主義道路,確立了資產階級民主共和政體,為美國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㈢ 美國國債危機是什麼
美國國債危機主要是美國現在已經觸及到了國債的上限,美國政府不能再通過國債的發行來籌集所需資金。美國政府赤字龐大,由於大量即將到期的美國國債,美國政府無力償還而導致的違約風險,就是美國國債危機了!
美國國債上限是由美國國會審議和設定的,所以如果美國政府能成功說服國會修改這個上限,那美國國債危機就會暫時渡過(如果是提高上限的話,那以後還會面臨同樣的問題)。現階段還是國會兩黨的議員們上演政治SHOW的時間,他們提出要求美國政府必須拿出有效縮減財赤的方案。但美國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如果不能即時修改上限,八月初即將到期的部分債務就將面臨違約的風險。這些議員心裡清楚如果美國出現違約會給美國帶難以想像的惡果,所以市場普遍認為國會最終會在債務到期前通過修改上限的方案。
ps 很多國家根本就沒有關於債務上限的設置。美國也完全可以放棄掉這個債務上限的約束。
㈣ 美國人權法案具體怎麼規定的
美國人權法案規定:
1、信仰、出版、集會、示威自由 。
2、攜帶武器的自由 。
3、軍隊不得進入民房 。
4、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 。
5、正當審判程序、一罪不再理、無罪推定、徵用私產需賠償 。
6、刑事案件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 。
7、民事案件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 。
8、禁止過度嚴厲的刑罰和罰款 。
9、憲法未列明的權利同樣受保護。
10、憲法未賦予政府的權利都屬於各州和人民。
㈤ 《權利法案》對美國產生了怎樣的歷史影響
權利法案是美國建國之初作為美國由邦聯制過渡到聯邦制,美國部分州特別是南部諸州懼怕聯邦制下政府侵害公民生命、財產、自由而要求作為憲法一部分加入美國憲法的,因此是一個妥協的結果,它的意義就是加速了美國聯邦的形成,加速了憲法在各州的通過,同時對於限制聯邦政府權力,保障公民權利有重要意義
㈥ 美國《權利法案》和美國《人權法案》是不是一回事
英國《權利法案》是1689年英國議會為限制王權而通過的法律文件。從法律上確立了英國君主立憲制的政治制度
美國《人權宣言》是1776年北美大陸會議公布的宣告13殖民地脫離英國控制而獨立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文告,其中提到天賦人權,自由平等,人民革命等資產階級啟蒙革命思想
㈦ 權利法案是美國的
人教版世界近現代史上冊有《權利法案》是英國的 是在英國「光榮革命」之後頒布的
美國的是在獨立戰爭之後頒布的《人權宣言》
㈧ 美國權利法案
相同點:兩者都是政治勢力妥協的產物。《權利法案》是英國資產階級、新貴族與封建勢力的妥協;美國《1787年憲法》則是大、小州之間以及蓄奴州與非蓄奴州之間的妥協。兩者都確立了資本主義政治制度,都實行資產階級議會政治。兩者都體現了資產階級革命的成果,都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人民一定的民主權利,體現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與進步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
不同點:英國確立的是君主立憲制,《權利法案》為限制王權提供了憲法保證。但反封建不夠徹底,存在一定程度的保守性。《1787年憲法》規定美國為聯邦制國家,確立了美國的共和政體。它受到啟蒙思想的影響,明顯體現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權分立」的特點。但允許奴隸制存在,不承認廣大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相等的權利。
或
相同點:
都是奠定兩國政治體制的法律性文件。
不同點:
⒈分別建立了嶄新的國家政治體制 (英國:君主立憲制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共和總統制的資本主義國家)
⒉英國國王、美國總統的產生方式以及在國家政權中地位不同 (英國:世襲制,國王權利是「統而不治」的,是無實權的。)(美國:間接選舉制,總統是有權利的,有行政權和軍事權。)
㈨ 美國權利法案是什麼 為什麼會出現在法案里
《權利法案》最著名的是英國的……是英國的資本主義憲法,確立君主立憲制……
美國那個是叫「美國憲法的第一至第十條憲法修正案」
此法案的作用,以下來自網路:「1787年美國憲法草案提交各州立法機構批准時,有些人提出了憲法無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疑慮(很多人都持懷疑態度,甚至敵視,當時問世的7條正文,沒有一條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與安全的人權條款)。對此,支持憲法草案的美國聯邦黨人向美國人民保證,將會在第一屆國會會期時在憲法中加入權利法案。同時傑弗遜等人奔走呼籲,要求在憲法中增加包括信仰自由、出版自由、陪審制度等人權條款。以保證「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之權」(獨立宣言)。」
以下內容會被和諧(不知道LZ是不是釣魚的):「權利法案包括了言論、新聞、宗教與集社等方面的自由與權利。權利法案也向美國人民保證,權利法案中所列出的權利並不是美國人民所能夠享有的全部權利,而僅僅是人民所擁有的最重要的權利。」
「
權利法案的10條修正案包括:
第一條:言論、宗教、和平集會自由; 第二條:持有與佩戴武器的權利; 第三條:免於民房被軍隊徵用; 第四條: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 第五條:正當程序(Due Process)、一罪不能兩判、禁止逼供、禁止剝奪私人財產; 第六條:未經陪審團不可定罪以及被控告方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民事案件中要求陪審團的權利; 第八條:禁止過度罰金與酷刑; 第九條:未被列入的其他權利同樣可以受到保護; 第十條:人民保留未經立法的權利
咦,敏感詞好像沒有和諧,真奇怪
」
㈩ 想了解美國權利法案內容
美國權利法案是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前十條修正案的統稱。這些修正案的提出是為了緩解那些反對批准憲法的反聯邦黨人的擔憂,其中保障了多項個人自由,限制了政府的司法和其他方面權力,並將一些權力保留給各州和公眾。起初這些修正案僅針對聯邦政府有效,不過在第十四條修正案通過後,聯邦最高法院通過一系列統稱合並原則的進程將權利法案中的大部分條款應用到了各州。
這些修正案由詹姆斯·麥迪遜在第一屆聯邦國會上作為一系列立法細則提出,先由聯邦眾議院於1789年8月21日通過,再於1789年9月25日通過國會兩院聯合決議案正式提出,1791年12月15日獲得了足夠數量州的批准而正式成為憲法的一部分並生效。
權利法案列舉了憲法正文中沒有明確表明的自由和權利,如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保留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個人財物搜查和扣押必須有合理頒發的搜查令和扣押狀的權利,只有大陪審團才能對任何人發出死刑或其它「不名譽罪行」的起訴書,保證由公正陪審團予以迅速而公開的審判,禁止雙重審判等。此外,權利法案還規定憲法中未明確授予聯邦政府、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保留給各州或人民行使。這些條款受到了喬治·梅森1776年的弗吉尼亞權利法案、英國的1689年權利法令和諸如1215年大憲章在內英國早期政治文獻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