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有企業之間無償劃撥的會計處理
企業股權會隨著企業控制權的變更發生轉移,股權變動的方式有股權收購、債轉股、重組置換、無償劃轉等多種方式。 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會出現大量的企業股權劃轉、置換的案例,新會計准則未對無償劃轉的業務性質和賬務處理進行明確規定,根據筆者的從業經驗,本文主要探討國有企業(非上市公司)股權無償劃轉的各個環節的賬務處理方式。
一、股權無償劃轉概述
股權無償劃轉是指國有股無償劃撥,國有股受讓方一定為國有獨資公司,其實質是公司控制權轉移和管理層重組,目的是調整、理順國有資本運營體系,利用優勢公司管理經驗常新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率。股權無償劃撥是我國產權重組中特殊的並購形式,是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將產權無償劃撥給並購公司的行為,是一種比較純粹的政府行為。股權無償劃轉一般由地方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實施,無償劃轉的股權只能是國有股權,股權的變動對公司的持有者沒有損失。
(一)股權無償劃轉的性質:國有企業之間的資產重組並購。
(二)股權無償劃轉的優點在於:交易成本低,簡便易行。政府直接參與,整個過程幾乎沒有阻力,而收購的成本也接近於零;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公司的融資功能及區域產業調整。
(三)股權無償劃轉的標的只能是劃出公司的國有股權,而且只能在國
2. 老師,請問長期股權投資無償劃轉應該計入哪個科目
不是的,如果是非控股股東,一般是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即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3. 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之間可以無償劃撥資產嗎
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純國有企業)之間,經相應的審批程序後,可以無償相互劃撥資產。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指企業國有產權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的無償轉移。國有獨資公司作為劃入或劃出一方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授權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國資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統稱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適用本辦法。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無償劃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投資無償劃轉擴展閱讀: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無償劃轉可行性論證報告一般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劃轉企業所處行業情況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規定;
(二)被劃轉企業主業情況及與劃入、劃出方企業主業和發展規劃的關系;
(三)被劃轉企業的財務狀況及或有負債情況;
(四)被劃轉企業的人員情況;
(五)劃入方對被劃轉企業的重組方案,包括投入計劃、資金來源、效益預測及風險對策等;
(六)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第七條 劃轉雙方應當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
劃入方(劃出方)為國有獨資企業的,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已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審議。劃入方(劃出方)為國有獨資公司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尚未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所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事項,應當經被劃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八條劃出方應當就無償劃轉事項通知本企業(單位)債權人,並制訂相應的債務處置方案。
第九條劃轉雙方應當組織被劃轉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審計或清產核資,以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或經劃出方國資監管機構批準的清產核資結果作為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依據。
4. 國有資產無償劃撥,怎樣做賬務處理
1、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收到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加上包裝費、運雜費等,作為調入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
貸:資本公積——無償調入固定資產(按調入固定資產的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按發生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2、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無償調出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按無償調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
累計折舊(按已提折舊額)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
3、根據企業會計制度(2001)的有關規定,按規定無償調入或調出固定資產的企業,應在「資本公積」科目下設置「無償調入固定資產」、「無償調出固定資產」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4)投資無償劃轉擴展閱讀:
會計准則所規定的可計入資本公積的貸項有四個內容:資本(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資產評估增值、資本折算差額。
資本溢價是公司發行權益債券價格超出所有者權益的部分,股本溢價是公司發行股票的價格超出票面價格的部分,其他資本公積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凈利潤以外的變動。
資產評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重新估價時,重估價高於資產的賬面凈值的部分(參見資產評估)。資本折算差額是外幣資本因匯率變動產生的差額。
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資本公積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轉增資本。我國有不少上市公司均有將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增發股票的實例。
資本公積從本質上講屬於投入資本的范疇,由於我國採用注冊資本制度等原因導致了資本公積的產生。《公司法》等法律規定,資本公積的用途主要是轉增資本,即增加實收資本(或股本)。
雖然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並不能導致所有者權益總額的增加,但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一方面可以改變企業投入資本結構,體現企業穩健、持續發展的潛力;
另一方面,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會增加投資者持有的股份,從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進而激活股價,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資本的流動性。
此外,對於債權人來說,實收資本是所有者權益最本質的體現,是其考慮投資風險的重要影響因素。所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不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資者的權益,也會影響到債權人的信貸決策。
5. 公司資產無償劃轉(是利好還是利空)怎摸解讀呢
公司資產無償劃轉是利好,屬資產整合、重組。
企業無權自行劃轉,無論資產評估與否,均應由產權持有機關依法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請審核:
1、必須經過資產評估程序才能進行處分的情形: 第六條 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對相關資產進行評估:
(一)整體或者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並、分立、破產、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股權比例變動;
(五)產權轉讓;
(六)資產轉讓、置換;
(七)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八)以非貨幣資產償還債務;
(九)資產涉訟;
(十)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
(十一)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出資;
(十二)接受非國有單位以非貨幣資產抵債;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事項。
2、可以不經過評估的情形: 第七條 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不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一)經各級人民政府或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對企業整體或者部分資產實施無償劃轉;
(二)國有獨資企業與其下屬獨資企業(事業單位)之間或其下屬獨資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合並、資產(產權)置換和無償劃轉。
6. 企業間無償劃轉資產的會計處理怎麼操作
對於企業間無償劃轉資產的會計處理,目前《會計准則》沒有明確規定。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
(二)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
(三)有利於優化產業結構和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劃轉雙方協商一致。
第六條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無償劃轉可行性論證報告一般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劃轉企業所處行業情況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規定;
(二)被劃轉企業主業情況及與劃入、劃出方企業主業和發展規劃的關系;
(三)被劃轉企業的財務狀況及或有負債情況;
(四)被劃轉企業的人員情況;
(五)劃入方對被劃轉企業的重組方案,包括投入計劃、資金來源、效益預測及風險對策等;
(六)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第七條 劃轉雙方應當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
劃入方(劃出方)為國有獨資企業的,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已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審議。劃入方(劃出方)為國有獨資公司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尚未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所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事項,應當經被劃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八條劃出方應當就無償劃轉事項通知本企業(單位)債權人,並制訂相應的債務處置方案。
第九條劃轉雙方應當組織被劃轉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審計或清產核資,以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或經劃出方國資監管機構批準的清產核資結果作為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依據。
(6)投資無償劃轉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其中,轉讓全部國有股權或者轉讓部分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條所出資企業投資設立的重要子企業的重大事項,需由所出資企業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
第二十五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協調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兼並破產工作,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職工安置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擬訂所出資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調控所出資企業工資分配的總體水平。
第二十八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所出資企業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進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
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對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中國家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九條被授權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應當建立和完善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並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
7. 「國有資產無償劃轉」是什麼意思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指企業國有產權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的無償轉移。無償劃轉是國有企業資產重組的一種常用手段,作為一種特殊的國有產權的流轉方式。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事業單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統稱國有一人公司),可以作為劃入方(劃出方)。
國有一人公司作為劃入方(劃出方)的,無償劃轉事項由董事會審議;不設董事會的,由股東作出書面決議,並加蓋股東印章。
國有獨資企業產權擬無償劃轉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一人公司持有的,企業應當依法改制為公司。
央企業及其子企業無償劃入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資委有關減少企業管理層次的要求,劃轉後企業管理層次原則上不超過三級。
企業國有產權在不同國資監管機構所出資企業之間無償劃轉的,依據劃轉雙方的產權歸屬關系,由所出資企業分別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准。
實施政企分開的企業,其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所出資企業或者其子企業持有的,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和主管部門分別批准。
下級政府國資監管機構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上級政府國資監管機構所出資企業或其子企業持有的,由下級政府和上級政府國資監管機構分別批准。
企業國有產權在所出資企業內部無償劃轉的,由所出資企業批准並抄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在經過批轉後,劃出方與劃入方調整產權劃轉比例或者劃轉協議有重大變化的,應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拓展資料:
不得實行無償劃轉的情況:
被劃轉企業主業不符合劃入方主業及發展規劃的。
中介機構對被劃轉企業劃轉基準日的財務報告出具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
無償劃轉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事項未經被劃轉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
被劃轉企業或有負債未有妥善解決方案的。
劃出方債務未有妥善處置方案的。
8. 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之間可以無償劃撥資產嗎
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純國有企業)之間,經相應的審批程序後,可以無償相互劃撥資產。
行政法規:《企業國有產權無償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有產權[2005]239號)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無償轉讓,是指國有資產無償轉讓。
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的企業權利。國有獨資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或者指定的當事人之一,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8)投資無償劃轉擴展閱讀:
1、相關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國務院授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各級企業(以下簡稱被投資企業)及其子企業。各級履行投資者職能(以下簡稱被投資企業)。無償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國有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企業國有產權的自由轉讓,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
(二)適應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需要;
(三)有利於企業經營。優化產業結構,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雙方協商一致轉讓。第五條轉讓企業的國有產權權屬應當明確。所有權關系不清或者權屬爭議不清的企業的國有產權不得無償轉讓。
設立擔保物權的企業的國有產權無償轉讓,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國有股轉讓,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2、審批要件
(一)無償調撥(劃轉)資產的書面申請文件(紅頭、帶文號、蓋公章);
(二)調撥(劃轉)資產的價值及權屬證明(購貨發票、記賬憑證等);
(三)因單位撤銷、合並、分立以及隸屬關系調整而移交資產的,需提供撤銷、合並、分立以及隸屬關系調整的批文、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四)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列印的國有資產處置申請單據;
(五)劃轉雙方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適用);
(六)按照「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形成的會議決議或紀要;
(七)跨市級主管部門無償調撥(劃轉)的,提交接收方主管部門同意接收無償調撥(劃轉)資產的有關文件,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無償調撥(劃轉)給區級的,應提交區級主管部門和區財政局(資產管理部門)同意接收的相關文件;
(八)審批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9. 長期股權投資無償轉讓的會計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長期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