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國債投資 » 公司投資境外公司投資者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公司投資境外公司投資者

發布時間: 2021-06-07 09:50:17

⑴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要在境內進行利潤再投資(增資或新設),有什麼規定需提供材料優惠政策

從2008年開始,沒有專門自對外國投資者的再投資退稅的概念了,只有投資特定行業,如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可以按40%退還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投資於西部地區開辦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或軟體生產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可按照80%退還。

⑵ 外資企業再投資,其身份屬於中方投資者還是外國投資者

外資企業再投資成立的子公司算外商投資企業,但稅務部門在核定你是否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是會核定你再投資成立的公司外方投資所佔的比例,如果這個比例達不到25%,盡管是外商投資企業,但不能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正常情況下,你公司出資30%當中所包含的外方投資應該達到共同出資成立這家公司總投資的25%以上,才能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這就得看這家共同出資成立公司總投資的大小了。

⑶ 一般境外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投資者是什麼意思

1.境內自然人開戶要求
自然人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時,必須由本人前往開戶代辦點填寫《自然人證券賬戶注冊申請表》,並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通常情況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為居民身份證。在《自然人證券賬戶注冊申請表》中,應准確填寫個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聯系地址、職業、學位學歷、賬戶類別等內容,並簽名。如果委託代辦,還需填寫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並需代辦人簽名。
境內居民個人從事B股交易前,根據現行有關規定,先要開立B股資金賬戶,再開立B股賬戶。即境內居民個人憑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到其原外匯存款銀行,將其可投資B股的外匯資金轉入本人慾委託買賣B股的證券公司的B股保證金賬戶,然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本人進賬憑證到該證券公司開立B股資金賬戶,最後憑B股資金賬戶開戶證明開立B股賬戶。
一般境外投資者欲進人中國證券市場進行B股交易,必須開立B股賬戶。
目前,可以買賣B股的投資者除了境內居民個人外,還包括外國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中國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及符合有關規定的境內上市外資股其他投資人。
境外從事B股交易的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B股賬戶時,必須填寫和提供其姓名、身份證或護照、國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內容和資料;境外從事B股交易的機構投資者必須填寫和提供其機構名稱、商業注冊登記證明(法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境外法人董事會、董事或主要股東授權委託書及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等內容和資料。
境外投資者申請開立B股賬戶,必須通過具有B股代理開戶資格的境內外名冊登記代理機構,向結算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投資者首先要填寫開戶登記表。名冊登記代理機構對投資者開戶登記表審核並蓋章後,將客戶填制的開戶登記表、有效證件和文件的復印件等送達結算公司,並由結算公司向投資者提供登記號,完成開戶手續。
境外投資者在辦理名冊登記時,還須選擇一家結算會員為其辦理股票結算交收。與此同時,境外投資者須在選擇的證券公司處辦理開設外匯資金賬戶一一在上海為美元賬戶,在深圳為港幣賬戶。
(2)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開戶要求
託管人首次接受合格投資者委託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批准託管人資格的批復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2).託管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預留印鑒卡(一式兩份):印鑒卡正面加蓋託管人專用章和證券賬戶業務負責人名章,反面加蓋託管人公章一枚;
(4).託管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
(5).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6).《證券賬戶注冊申請表》;
(7).合格投資者的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
(8).中國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9).國家外匯局頒發的外匯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合格投資者與境內證券公司簽訂的協議委託書原件及復印件;
(11).境內證券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12).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託管人再次受託為其他合格投資者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時,只須提供以上(6)、(7)、(8)、(9)、(10)、(11)項材料,結算公司憑預留印鑒確認其受託辦理證券賬戶業務的資格。

⑷ 我公司在境外設立公司後,再以境外公司名義向我國國內投資,是否允許

投資到境外的境內企業需要在商務部門(具體以投資額為限,商務部或省級商務廳)辦理《投資證書》。再去當地外匯管理機構辦理外匯手續。在境外的分支機構按屬地管理原則,不需要在國內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境內機構通過這些境外企業或機構對境外進行投資。這些境外企業或機構不屬於中國內地的法人機構,不受內地相關法律的制約,但境內機構通過這些境外機構向境外進行投資時,仍然需要按照國內有關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的政策規定,履行相應的核准手續。與國際慣例相同,在國內具有投資資格的自然人也可在境外投資。

(4)公司投資境外公司投資者擴展閱讀

境外投資所投入資產的形式十分廣泛,包括貨幣資金的投入,股票、債券信託憑證等金融資產的投入,各類實物資產的投入,知識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投入。由此可見,只要是向境外的資產輸出行為,無論是以什麼方式出現,都應按照境外投資項目核準的有關規定履行相應行政許可手續。

包括各類新建項目及改擴建項目的初始投資、再投資,也包括收購、合並、參股、增資擴股等權益投資活動,同時也包括對境外投資提供擔保的行為。

⑸ 外資企業或者境外投資者並購合資企業有沒有什麼限制

外資企業或者境外投資者並購合資企業,要符合《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
辦理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境內企業需要進行審核,主要的步驟如下:
第一、申請人除直接到企業登記場所提出申請外,還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第二、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請行政許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應當使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請書格式文本。
第三、申請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在提交材料的同時,提供申請人或者經申請人依法委託的代理人詳實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委託文件等。
第四、申請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許可機構提出行政許可申請的,應當是有關申請文件、證件的原件,申請文件簽字、蓋章應當真實、有效。
第五、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概念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是指外國投資者購買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簡稱「境內公司」)股東的股權或認購境內公司增資,使該境內公司變更設立為外商投資企業(簡稱「股權並購」);或者,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並通過該企業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且運營該資產,或者,外國投資者協議購買境內企業資產,並以該資產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運營該資產(簡稱「資產並購」)。

⑹ 兩個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可以算外資企業嗎

外商獨資企業,簡稱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外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外資企業依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因此不同於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外資企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不組成法人組織的外資企業,可以採取合夥和個人獨資的形式,這里的合夥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其法律依據類推適用《民法通則》關於個人合夥和企業聯營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由一個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⑺ 一般的境外投資者可以投資A、B股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呢

你好,境外個人投資者和境外機構投資者只能從事B股交易;但是,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從事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股票、債券、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交易。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並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⑻ 境內個人向境外投資公司如何辦理

1. 投資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天津中行開立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該賬戶收入范圍是: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劃入的或購匯存入的證券投資資金、境外匯回的證券投資本金及收益;支出范圍是:用於證券投資及相關費用的支出、劃入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結匯或經外匯局批準的其他支出。
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不得存取外幣現鈔。
2.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境內分支機構(以下簡稱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與天津中行簽訂合作協議後,可辦理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見證開戶及代收中銀國際證券代理賬戶開戶申請材料。
3. 投資者應在中銀國際開立證券代理賬戶。天津中行負責中銀國際證券代理賬戶開戶文件的見證,並將申請材料轉交中銀國際。中銀國際根據天津中行轉來的材料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為投資者開立證券代理賬戶。
4. 天津中行為投資者辦理證券投資項下開戶及見證開戶手續時,開戶憑證應保存至關戶後五年。天津中行應盡快完善賬戶區分管理,並設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科目。

(二) 投資資金匯入
1. 以自有外匯投資的,應將投資資金劃入本人在天津中行開立的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購匯進行投資的,應通過天津中行及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辦理,所購外匯應直接匯入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售匯銀行應憑投資者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開戶憑證辦理售匯。
天津中行應嚴格區分投資資金來源。從投資者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劃入的投資款,均視為自有外匯投資。
2. 證券投資項下購匯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售匯銀行應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購匯種類應填寫「外匯理財」,並同時在備注欄標明「境外證券投資不納入年度總額」字樣,相關材料保存5年備查

(三) 交易及清算
1. 投資者進行境外證券投資時,應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或證券代理賬戶存有相應的資金或證券。中銀國際不得向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境外資金存取及證券轉託管服務。
2. 天津中行應憑中銀國際提交的投資者證券買賣明細清單逐日辦理投資者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收付,並與中銀國際進行資金軋差交割清算。

(四)投資資金撤出及結
1. 以自有外匯投資的,其本金應劃回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如需結匯,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投資收益及購匯投資的本金可劃回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也可直接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辦理結匯。在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直接結匯的資金不納入個人結匯年度總額,個人外匯儲蓄賬戶資金結匯應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 投資者辦理投資收益及購匯投資本金結匯,其結匯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余額應不低於以自有外匯投資的本金余額。天津中行為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結匯時,應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真實、准確、完整錄入相關信息,結匯資金屬性應填寫「證券投資」,同時在備注欄標明「境外證券投資不納入年度總額」字樣,相關材料應保存5年備查。

(五)關戶
投資者申請關戶的,應先關閉在中銀國際開立的證券代理賬戶,再關閉在天津中行開立的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中的剩餘外匯資金按照本方案第(四)條規定劃入本人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或結匯。
(六)反洗錢報告
天津中行和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及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有關規定報送相關資料。
(七)國際收支統計申報
1. 通過天津中行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對境外進行證券投資所發生的跨境資金收付,申報主體為中銀國際。天津中行應按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有關規定代中銀國際辦理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
2. 天津中行應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按附表3所列格式將證券投資行為引起的存量變動進行統計並上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八)報表統計及監管要求
1. 天津中行應於每月初三個工作日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上報相關業務統計報表(表樣見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於每月初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
2. 中銀國際應及時統計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的相關信息,並通過天津中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報送大額、可疑交易情況。
3. 天津中行應在與中銀國際簽訂的業務合作協議中明確約定中銀國際應嚴格按照本方案的相關要求辦理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業務。
4.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應加強對天津中行及中國銀行境內分支機構辦理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項下業務的監管,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對違反本方案有關條款的行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風險控制
(一)堅持投資者風險自擔的原則。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應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揭示投資風險,使投資者形成風險自擔的意識。
(二)加強風險控制,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應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控制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三)確保外匯資金封閉運行。投資者證券投資跨境資金只能在天津中行和中銀國際之間收付,不得向第三方劃轉和在境外存取,防範境內外其他外匯資金混入證券投資資金跨境流動。
(四)堅持真實交易背景的原則。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應真實用於境外證券投資。證券交易資金交割清算,必須以實際買賣證券的交易清單為依據。
(五)堅持現金現券交易的原則。境內個人直接投資境外證券,必須以在資金賬戶存有的足額外匯或在證券賬戶存有的足額證券為前提,嚴格杜絕融資融券和買空賣空。
(六)嚴格匯兌管理。嚴格資金劃轉和結匯管理,防止投資者自有外匯通過此渠道規避個人結匯年度總額管理。

⑼ 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問題:外方投資者以外幣及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繳付出資

1、外國投資者,指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外方投資者的概念是一樣的

2、外國投資者可以使用下列兩種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用於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一是外國投資者通過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取得的人民幣,以及從中國境內依法取得並匯出境外的人民幣利潤和轉股、減資、清算、先行回收投資所得人民幣;二是外國投資者在境外通過合法渠道取得的人民幣(包括但不限於通過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發行人民幣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幣)。
3、後半句的意思就是外國投資者已在中國境內舉辦了外商投資企業,再舉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時,可用從該企業獲得利潤進行出資。

⑽ 國泰君安如何區分境內投資者和境外投資者

  1. 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劵投資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經中國證劵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募集資金,運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資金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境外證劵投資管理的境內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劵公司等證劵經營機構。在目前中國外匯管理體制下,參與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發起的各類理財產品,是中國境內投資者參與境外資本市場投資的合法途徑。

  2.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定義:符合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並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其他資產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