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為什麼要發行國債
就是國家向人民借錢,有利息的!
國家發行國債的原因,主要是用來調節貨幣流通量的。
國債發行一般來說有兩種用途,一是政府籌集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拉動內需.另一種用途就是政府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目的在於調節市場上的資金量,對於西方國家來說,第二種意義更大,當市場上的錢太多的時候,政府通過發行國債來收集市場上的資金以防止通貨膨脹,調節利率.
這是我國發行國債和其他國家的比較:一、我國現行的國債發行方式。(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即「是什麼」。
二、國際主要的國債發行方式。
三、我國與國際發行方式的利弊比較。即「存在什麼問題」。
四、如何改進。即「解決問題」。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日子越過越富裕,余錢剩米多了,就會想著去投資,於是有炒股的、做期貨的,集郵的,搞藝術品收藏的等等,投資方式五花八門,不一而足。而在諸種投資方式中,國債可說是一枝獨秀,倍受投資者青睞。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國家財大氣粗,政府決不會有借無還。投資國債不僅風險小,而且收益又比銀行儲蓄高。因此,國債被譽為"金邊債券"。
私人之間的借債,程序比較簡單。往往找一個公證人或擔保人,借貸雙方立個字據,一手簽字蓋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國債則復雜得多,它必須通過國債市場,才能流入投資者手中。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中央財政通過該市場,將新發行的國債銷售給資金比較雄厚的投資者。與國債發行市場對應的,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打個比方,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那些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再將手中的國債轉讓、出售給更多的中小投資者。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
在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幾經變遷。上個世紀80年代,採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攤派發行國債。到了90年代初,便改為承購包銷,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時至今日,已演變為四種發行方式並存,它們分別是: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直接發行方式,指的是財政部面向全國,直接銷售國債。這種發行方式,共包含三種情況,一是各級財政部門或代理機構銷售國債,單位和個人自行認購。第二種情況,也就是80年代的攤派方式,屬帶有強制性的認購。第三種是所謂的"私募定向方式",財政部直接對特定投資者發行國債。例如,對銀行、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基金等,定向發行特種國債、專項國債等。代銷發行與直接發行正好相反,財政部委託代銷者負責國債的銷售。我國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初期運用過這種方式。至於承購包銷,顧名思義,就是指大宗機構投資者,先承購國債,只有包銷出去以後,才能獲利。倘若銷售出了問題,那麼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承購包銷成為我國國債發行的主要方式。事實上,不僅我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這種方式。
國債發行第四種方式,是招標拍賣方式。採取這種方式,國債認購價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說了算,而是在拍賣場上投標競價確定。在這里,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通過非競爭性的招標拍賣方式發行國債,在中標價格確定上,有兩種有代表性的招標規則:"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所謂"荷蘭式"招標,指的是中標價格為單一價格,這個單一價格通常是投標人報出的最低價,所有投資者按照這個價格,分得各自的國債發行份額。而"美國式"招標,中標價格為投標方各自報出的價格。舉個例子,在一場招標中,有三個投標人A、B、C,他們投標價格分別是85元、80元、75元,那麼按照"荷蘭式"招標,中標價格為75元。倘若按照"美國式"招標,則A、B、C三者的中標價分別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國從1996年開始,將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而且從2003年起,財政部對國債發行招標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即在原來單一"荷蘭式"招標基礎上,增加"美國式"招標方式,招標的標的確定為三種,依次是利率、利差和價格。
從國債開始發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過,在不同時期,人們對規則的理解各不相同。隨著國債發行在各國實踐的深入,很多舊的原則不再適用。而有些原則,卻經過反復考驗,得到了人們的廣泛認可。以景氣發行原則為例,它是指發行國債,要根據社會經濟狀況,確保經濟的景氣,也就是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這就要求國債發行者審時度勢,相機抉擇。例如,經濟萎縮低迷,需要政府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時,短期國債就要披掛上陣,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難理解:短期國債流動性強,能在較短時間內籌集更多的資金,就如冬天裡點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於經濟快速回升。相反,經濟過熱時,長期國債就當仁不讓,挺身而出,它的比重增大,無疑將減弱貨幣的流動性,對於"發燒"的經濟,正如夏日裡的清涼飲品,消熱解渴,靜氣安神。
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人們借錢,總是事先掂量清楚,有把握償還,才好意思開口。國家向百姓借錢,發行國債,也是一樣。在對國債規模的管理上,大多數發達國家,採取的是國債余額限額管理,這意味著,國會負責審定一段較長時期的國債余額限額,只要不超過限額,國會對國債發行不予干涉,政府在限額內,可以自由行事,自主確定每一年度的發行規模。當然,如果國債余額膽敢跨越雷池一步,超出限額的話,那麼國會就出手干預。這很像巡警的風格,假如你在路上遵紀守法,你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如果你違反交通法規,或逆行,或闖紅燈,巡警就會神不知鬼不覺地出現在你面前,懲治你。
在我國,對國債發行規模,實行年度額度管理制度,即下一年度國債發行計劃,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編制,對國家財政預算收支情況的測算,是編制國債發行計劃的主要依據。這個計劃將作為國家預算的一部分上報國務院,由國務院在下一年三月的全國人大會上提請審議。一旦通過,國債發行計劃就如同法律文本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在年度內,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發生變化,需要追加或削減國債,政府無權隨意為之,必須像修改法律法規一樣,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經其審議批准後才能執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的定向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
(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
(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
(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①繳款期招標。繳款器招標,是指在國債的票面利率和發行價格已經確定的條件下,按照承銷機構向財政部繳款的先後順序獲得中標權利,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
②價格招標。價格招標主要用於貼現國債的發行,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的順序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如果中標規則為「荷蘭式」,那麼中標的承銷機構都以相同價格(所有中標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來認購中標的國債數額;而如果中標規則為「美國式」,那麼承銷機構分別以其各自出價來認購中標數額。
舉例來說,當面值為100元、總額為200億元的貼現國債招標發行時,若有A、B、C三個投標人,他們的出價和申請額如表5-1所示,那麼,A、B、C三者的中標額分別為90億元、60億元和50億元,在「荷蘭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都為75元,而在「美國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分別是自己的投標價,即等於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見,「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而「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我國目前短期貼現國債主要運用「荷蘭式」價格招標方式予以發行。
③收益率招標。收益率招標主要用於付息國債的發行,它同樣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形式,原理與上述價格招標相似。
招標發行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過程,從而能反映出承銷商對利率走勢的預期和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推動了國債發行利率及整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進程。此外,招標發行還有利於縮短發行時間,促進國債一、二級市場之間的銜接。基於這些優點,招標發行已成為我國國債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Ⅱ 中央銀行能接受貼現票據,都這么有錢了,還發行國債干什麼呢
這個問題不是幾句話能解決的。
國家發行國債並不都因為資金周轉困難,國債有一定的經濟效應和政治功能。
如果在經濟蕭條,稅收收入減少,尤其是實行累進稅制時發行國債,國債利息支付保持在一定的水平,這樣對消費需求會起維護的作用。再繁榮時期,稅收收入會比國民收入增長快,而國債的利息收入是一定的,這樣又會起到抑制消費需求的作用。
這個影響面只是國債發行中經濟效應的一個方面。
Ⅲ 國家為什麼要發行國債啊。。國家還需要錢幹嘛呢他不會自己印鈔票啊。
簡單地說
就是國家向人民借錢,有利息的!
國家發行國債的原因,主要是用來調節貨幣流通量的。
國債發行一般來說有兩種用途,一是政府籌集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拉動內需.另一種用途就是政府公開市場操作的手段,目的在於調節市場上的資金量,對於西方國家來說,第二種意義更大,當市場上的錢太多的時候,政府通過發行國債來收集市場上的資金以防止通貨膨脹,調節利率.
這是我國發行國債和其他國家的比較:一、我國現行的國債發行方式。(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即「是什麼」。
二、國際主要的國債發行方式。
三、我國與國際發行方式的利弊比較。即「存在什麼問題」。
四、如何改進。即「解決問題」。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日子越過越富裕,余錢剩米多了,就會想著去投資,於是有炒股的、做期貨的,集郵的,搞藝術品收藏的等等,投資方式五花八門,不一而足。而在諸種投資方式中,國債可說是一枝獨秀,倍受投資者青睞。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國家財大氣粗,政府決不會有借無還。投資國債不僅風險小,而且收益又比銀行儲蓄高。因此,國債被譽為"金邊債券"。
私人之間的借債,程序比較簡單。往往找一個公證人或擔保人,借貸雙方立個字據,一手簽字蓋章,一手交付借款便可告成。國債則復雜得多,它必須通過國債市場,才能流入投資者手中。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中央財政通過該市場,將新發行的國債銷售給資金比較雄厚的投資者。與國債發行市場對應的,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打個比方,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那些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再將手中的國債轉讓、出售給更多的中小投資者。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
在我國,國債的發行方式幾經變遷。上個世紀80年代,採用行政分配的方式,攤派發行國債。到了90年代初,便改為承購包銷,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時至今日,已演變為四種發行方式並存,它們分別是:直接發行、代銷發行、承購包銷發行、招標拍賣發行。直接發行方式,指的是財政部面向全國,直接銷售國債。這種發行方式,共包含三種情況,一是各級財政部門或代理機構銷售國債,單位和個人自行認購。第二種情況,也就是80年代的攤派方式,屬帶有強制性的認購。第三種是所謂的"私募定向方式",財政部直接對特定投資者發行國債。例如,對銀行、保險公司、養老保險基金等,定向發行特種國債、專項國債等。代銷發行與直接發行正好相反,財政部委託代銷者負責國債的銷售。我國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後期和90年代初期運用過這種方式。至於承購包銷,顧名思義,就是指大宗機構投資者,先承購國債,只有包銷出去以後,才能獲利。倘若銷售出了問題,那麼售不出的部分,只能自己消化。自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承購包銷成為我國國債發行的主要方式。事實上,不僅我國,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這種方式。
國債發行第四種方式,是招標拍賣方式。採取這種方式,國債認購價格或收益率等,都不是由政府自己說了算,而是在拍賣場上投標競價確定。在這里,招標有兩種具體方式,競爭性招標和非競爭性招標。前者既然冠名為競爭性,自然就暗含了排它意味,在競爭性招標條件下,投標者把認購價格和數量提交招標人,招標人據此開標。決定中標的依據,就是發行價格的高低。投標者認購價格高,招標者受益就大,所以出價高者勝出。而非競爭性招標,乍一看與競爭性招標相似,實則差異巨大。說它們相似,是因為,非競爭性招標沿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開標;說它們不同,是指結果不同。實行競爭性投標,只有出價最高的投資者獲得國債發行權。而採取非競爭性招標,卻類似於吃大鍋飯,參加投標的投資者人人有份。
通過非競爭性的招標拍賣方式發行國債,在中標價格確定上,有兩種有代表性的招標規則:"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所謂"荷蘭式"招標,指的是中標價格為單一價格,這個單一價格通常是投標人報出的最低價,所有投資者按照這個價格,分得各自的國債發行份額。而"美國式"招標,中標價格為投標方各自報出的價格。舉個例子,在一場招標中,有三個投標人A、B、C,他們投標價格分別是85元、80元、75元,那麼按照"荷蘭式"招標,中標價格為75元。倘若按照"美國式"招標,則A、B、C三者的中標價分別是85元、80元和75元。我國從1996年開始,將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而且從2003年起,財政部對國債發行招標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即在原來單一"荷蘭式"招標基礎上,增加"美國式"招標方式,招標的標的確定為三種,依次是利率、利差和價格。
從國債開始發行那刻起,它就有章可循。只不過,在不同時期,人們對規則的理解各不相同。隨著國債發行在各國實踐的深入,很多舊的原則不再適用。而有些原則,卻經過反復考驗,得到了人們的廣泛認可。以景氣發行原則為例,它是指發行國債,要根據社會經濟狀況,確保經濟的景氣,也就是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這就要求國債發行者審時度勢,相機抉擇。例如,經濟萎縮低迷,需要政府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時,短期國債就要披掛上陣,身先士卒。此中原因,不難理解:短期國債流動性強,能在較短時間內籌集更多的資金,就如冬天裡點燃的一堆堆烈火,有助於經濟快速回升。相反,經濟過熱時,長期國債就當仁不讓,挺身而出,它的比重增大,無疑將減弱貨幣的流動性,對於"發燒"的經濟,正如夏日裡的清涼飲品,消熱解渴,靜氣安神。
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人們借錢,總是事先掂量清楚,有把握償還,才好意思開口。國家向百姓借錢,發行國債,也是一樣。在對國債規模的管理上,大多數發達國家,採取的是國債余額限額管理,這意味著,國會負責審定一段較長時期的國債余額限額,只要不超過限額,國會對國債發行不予干涉,政府在限額內,可以自由行事,自主確定每一年度的發行規模。當然,如果國債余額膽敢跨越雷池一步,超出限額的話,那麼國會就出手干預。這很像巡警的風格,假如你在路上遵紀守法,你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但是如果你違反交通法規,或逆行,或闖紅燈,巡警就會神不知鬼不覺地出現在你面前,懲治你。
在我國,對國債發行規模,實行年度額度管理制度,即下一年度國債發行計劃,通常是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編制,對國家財政預算收支情況的測算,是編制國債發行計劃的主要依據。這個計劃將作為國家預算的一部分上報國務院,由國務院在下一年三月的全國人大會上提請審議。一旦通過,國債發行計劃就如同法律文本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在年度內,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發生變化,需要追加或削減國債,政府無權隨意為之,必須像修改法律法規一樣,上報全國人大常委會,經其審議批准後才能執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的定向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
(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
(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
(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①繳款期招標。繳款器招標,是指在國債的票面利率和發行價格已經確定的條件下,按照承銷機構向財政部繳款的先後順序獲得中標權利,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
②價格招標。價格招標主要用於貼現國債的發行,按照投標人所報買價自高向低的順序中標,直至滿足預定發行額為止。如果中標規則為「荷蘭式」,那麼中標的承銷機構都以相同價格(所有中標價格中的最低價格)來認購中標的國債數額;而如果中標規則為「美國式」,那麼承銷機構分別以其各自出價來認購中標數額。
舉例來說,當面值為100元、總額為200億元的貼現國債招標發行時,若有A、B、C三個投標人,他們的出價和申請額如表5-1所示,那麼,A、B、C三者的中標額分別為90億元、60億元和50億元,在「荷蘭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都為75元,而在「美國式」招標規則下,中標價分別是自己的投標價,即等於85元、80元和75元。
由上可見,「荷蘭式」招標的特點是「單一價格」,而「美國式」招標的特點是「多種價格」。我國目前短期貼現國債主要運用「荷蘭式」價格招標方式予以發行。
③收益率招標。收益率招標主要用於付息國債的發行,它同樣可分為「荷蘭式」招標和「美國式」招標兩種形式,原理與上述價格招標相似。
招標發行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國債發行過程,從而能反映出承銷商對利率走勢的預期和社會資金的供求狀況,推動了國債發行利率及整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進程。此外,招標發行還有利於縮短發行時間,促進國債一、二級市場之間的銜接。基於這些優點,招標發行已成為我國國債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Ⅳ 貼現國債
貼現國債說白了就是低於面值發行,到期後按面值贖回;例如第八期記賬式貼現國債,發行的時候你是按99.801元購買,到期後可以得到100元,兩者的差價就是你的收益,你投資10000元本金,可以購買100張,每張賺100-99.801=0.199元,100張,就是100*0.199元=19.9元,那麼91天後你可以得到19.9元,第九期的貼現國債,你273天後,你可以得到65.1元。
如果你把1萬元本金拿到銀行去存3個月定期,也是91天,大約可以得到利息收益是:42.75元。
所以,你不如存銀行,可以得到更多利息收益;記賬式國債因為利率低,可以上市交易,主要由一些機構投資者購買,並不適合個人投資者;要買國債,最好買憑證式國債和電子式儲蓄國債,這兩種國債利率比同期銀行儲蓄還高一點,就是發行少,不太好買。
下面這個網站你可以收藏。相關國債的發行信息它都會公布,在新債發行一覽表裡;裡面還有個債券課堂,你可以去學習一下。
參考資料:http://bond.hexun.com/
Ⅳ 貼現國債是什麼
貼現國債概述
貼現國債和附息國債是依國債利息的支付方式不同而劃分的。 貼現國債又稱貼息發行國債,指國債券面上不附有息票,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國債。從利息支付方式來看,貼現國債以低於面額的價格發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預付,因而又可稱為利息預付債券。貼現國債的發行價格與其面值的差額即為債券的利息。
相關政策
貼現國債一般期限較短,我國1996年推出貼現國債品種。根據財政部1997年規定,期限在一年以內(不含一年)以貼現方式發行的國債歸入貼現國債類別,期限在一年以上以貼現方式發行的國債歸入零息國債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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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什麼是國債為什麼要發行國債它國國債持有又是怎麼回事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發行國債的目的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1、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彌補財政赤字而發行赤字國債。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Ⅶ 某國政府發行了面額為1000元的貼現債券,發行價格為700元,期限5年,其復利到期收益率為多少
計算公式
編輯
F=P*(1+i)^n
F=A((1+i)^n-1)/i
P=F/(1+i)^n
P=A((1+i)^n-1)/(i(1+i)^n)
A=Fi/((1+i)^n-1)
A=P(i(1+i)^n)/((1+i)^n-1)
F:終值(Future Value),或叫未來值,即期末本利和的價值。
P:現值(Present Value),或叫期初金額。
A :年金(Annuity),或叫等額值。
i:利率或折現率
N:計息期數
根據公式F=P*(1+i)^n
1000=700*(1+i)^5 i=7.4%
Ⅷ 貼現國債與憑證式國債的區別
什麼是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採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它是以國債收款憑單的形式來作為債權證明,不可上市流通轉讓,但可以提前兌付。提前兌付時按實際持有時間分檔計付利息。我國從 1994年開始發行憑證式國債。憑證式國債具有類似儲蓄、又優於儲蓄的特點,通常被稱為儲蓄式國債,是以儲蓄為目的的個人投資者理想的投資方式。
與儲蓄相比,憑證式國債的主要特點是安全、方便、收益適中。具體說來是:1)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賬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購買憑證式國債不失為一種既安全、又靈活、收益適中的理想的投資方式,是集國債和儲蓄的優點於一體的投資品種。憑證式國債可就近到銀行各儲蓄網點購買。
什麼是記帳式國債?
記帳式國債,又稱無紙化國債,是指將投資者持有的國債登記於證券賬戶中,投資者僅取得收據或對賬單以證實其所有權的一種國債。它是指國庫券的發行不採用實物券面,而是通過記帳的方式進行交割結算,兌付時憑能證明持有國庫券的憑證辦理還本付息。我國從1994年推出記賬式國債這一品種。記賬式國債的券面特點是國債無紙化、投資者購買時並沒有得到紙券或憑證,而是在其債券賬戶上記上一筆。其整體特點是:1)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2)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3)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4)記賬式國債通過交易所電腦網路發行,從而可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5)上市後價格隨行就市,有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但同時也伴隨有一定的風險。
憑證式國債與記帳式國債購買方式有何不同?
根據不同的國債品種,投資者購買國債的方法各不同, 具體如下:
( 1) 憑證式國債的購買
憑證式國債主要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其發售和兌付是通過各大銀行的儲蓄網點、郵政儲蓄部門的網點以及財政部門的國債服務部辦理。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可在發行期間內到各網點持款填單購買。由發行點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單,其內容包括購買日期、購買人姓名、購買券種、購買金額、身份證件號碼等,填完後交購買者收妥。辦理手續和銀行定期存款辦理手續類似。憑證式國債以百元為起點整數發售,按面值購買。發行期過後,對於客戶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可由指定的經辦機構在控制指標內繼續向社會發售。投資者在發行期後購買時,銀行將重新填制憑證式國債收款憑單,投資者購買時仍按面值購買。購買日即為起息日。兌付時按實際持有天數、按相應檔次利率計付利息(利息計算到到期
時兌付期的最後一日)。
( 2) 記帳式國債的購買
記帳式國債是通過交易所交易系統以記帳的方式辦理發行。投資者購買記帳式國債必須在交易所開立證券帳戶或國債專用帳戶,並委託證券機構代理進行。因此,投資者必須擁有證券交易所的證券帳戶,並在證券經營機構開立資金帳
戶才能購買記帳式國債
什麼是零息、附息、貼現國債?
所謂「零息」,「附息」和「貼現」,主要是兌付本金通知債權登記( 債權登記日)資金清算( 資金清算日)取得本息針對國債的利息支付方式而言。
( 1) 零息國債
指只有在到期日才能領取本金和利息的債券,也可稱為到期付息債券。我國居民手中持有的絕大部分債券都是零息債券。付息特點其一是利息一次性支付, 其二是國債到期時支付。
( 2 ) 附息國債
( 3 ) 貼現國債
又稱貼息發行國債,是指券面上不含利息或不附有息票、以貼現方式發行的國債。貼現國債發行價格與票面額的差額即為所得利息。從利息支付方式來看, 貼現國債以低於面額的價格發行,可以看作是利息預付。因而又可稱為利息預付債券。
貼現國債一般期限較短,我國1996 年推出貼現國債品種。根據財政部1997 年規定,期限在一年以內(不含一年)以貼現方式發行的國債歸入貼現國債類別,期限在一年以上以貼現方式發行的國債歸入零息國債的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