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國債投資 » 應納稅所得額國債利息收入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應納稅所得額國債利息收入

發布時間: 2021-03-23 03:18:28

⑴ 會計中國債利息收入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對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是一項已執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

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1)應納稅所得額國債利息收入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的比例稅率。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是33%,另有兩檔優惠稅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10萬元的,稅率為27%,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稅率為18%;特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為15%。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稅。

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2008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規定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⑵ 請問,國債利息收入,在期末調減應納稅所得額時,會產生暫時性差異嗎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收入, 產生的是永久性差異,不是暫時性差異。

國債利息根據稅法規定是免稅的,而會計對於這部分收益需要確認投資收益。兩者產生的差異是永久性差異,不會隨著時間的變化逐漸消失。因此,不會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

收到利息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債卷投資

投資收益-(利息)

(2)應納稅所得額國債利息收入擴展閱讀:

對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是一項已執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

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對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也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

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

而且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因此,本法保留了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中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

⑶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國債利息收入是不計入還是要減去

這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講。。。
老師說的計入投資收益不計收入,這是從會計上收入確認條件來講的,國債利息不屬於收入的確認條件,所以不能計入會計上的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科目),而要計入投資收入
而你說的教程上說的計入收入,其指的是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候。這里所說的「收入」並不是會計上的收入概念,跟准確應該算作收益。在稅法上,企業取得的能夠增加利潤的,都叫做收入,它既包括會計上確認為收入的部分,還包括計入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的科目的利得收益

⑷ 國債利息收入在企業所得稅中應該扣除嗎

一、企業所得稅法第26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二、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82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業所得稅法第5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因此國債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該扣除。

⑸ 國債利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要扣除嗎

按照規定,國債利息收入是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所以在匯算清繳的時候,應該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將相應的國債利息收入金額調減應納稅所得額

⑹ 計算企業所得稅,國債利息收入5萬,在計算收入總額時,要不要先把國債利息收入先計入收入總額,然後再減掉

我的理解是:
1)利息、股息、紅利的收益是在收入實現時繳納企業所得稅。
2)從原理上講,您出售國債的所得,扣除購買成本應作為應納稅所得額。這筆所得並非國債利息所得,而是資產的增值所得(capital
gain),雖然本質上是國債利息對應的資產增值,但在形式上是資產的增值,所以無法享受國債利息免稅優惠。
3)您的下家在購買了您出售的國債後,在到期收取利息時,可以享受全額利息免稅的優惠。
4)綜上,其實您為您的下家負擔了一筆稅款,在出售國債的談判是應該考慮這部分。

⑺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問題

國債的確認利息支出的分錄
借:財務費用 2044.7*4%
應付債券-利息調整 2000*5%-2044.7*4%
貸:應付利息 2000*5%
所以如上所示,記入財務費用的是2044.7*4%,這才是真正記入損益的金額,這才是真正影響所得稅的金額,所以在進行應納所得額調整的時候,應當扣除2044.7*4%。
如果你不理解上述分錄,你可以查閱下債券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的教材。

⑻ 納稅人購買國債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對嗎

國債利息收入的扣除
國債是指國家為籌措政府資金,按照規定的方式和程序向個人、團體或外國所借的債務,包括:經財政部發行的用於平衡財政預算的國庫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不包括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等。
為鼓勵納稅人積極購買國債,支援國家建設,稅法規定,納稅人因購買國債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所得稅。
國債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⑼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為什麼要減去國債的利息收入

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國債利息收入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