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在計算利潤總額時國債利息收入屬於什麼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國債利息收入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一)國債利息收入的定義:
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相對於企業經營國債的所得,即在二級市場上買賣國債的所得而言,前者免稅,後者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國債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
1.購買國債時:
借:長期債權投資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
2.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三)國債利息收入的稅法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具體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企業從發行者直接投資購買的國債持有至到期,其從發行者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全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2.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按本公告第一條第(二)項計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四)納稅人因購買國債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❷ 企業國債利息的收入,應計入利潤總額嗎
是的,是要計入利潤總額,但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是可以剔除,他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屬於免稅收入)。
❸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嗎
由於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因此企業對購買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在會計上應計入投資收益並構成利潤總額,但計稅時應調整。
❹ 企業債卷利息收入要不要計入利潤總額交納所得稅
企業債卷利息收入要計入利潤總額交納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❺ 國債利息收入為什麼計入收入總額
國債利息收入要計入收入總額的原因是:
1、《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屬於收入總額一部分」。
2、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而且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因此,在《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中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
3、值得注意的是,《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雖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但並不意味著與國債有關的收入都可以免稅,對於國債持有者在二級市場轉讓國債獲得的收入,還是應當作為轉讓財產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❻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利潤總額嗎
國債利息收入計入營業利潤,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投資收益。
❼ 企業債券利息收入要不要計入利潤總額繳納所得稅
企業債券利息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7)國債利息收入是否計入利潤總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❽ 計算會計利潤時,國債利息收入要算在收入里嗎
樓主:我覺的你可能混淆了一個概念,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而不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收入總額概念: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
而應納稅所得額的概念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國債利息收入即為不征稅收入,當然要減除了。
因此:
計算收入總額時先加進去(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免稅收入減去。
❾ 企業對購買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在會計上應計入投資收益,所以構成利潤總額的一部分嗎
企業對購買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應計入投資收益,構成利潤總額的一部分
但是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時企業對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要調減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國債利息收入這部分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該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