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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國債交所得稅么

發布時間: 2021-06-01 18:44:42

『壹』 國債利息收入在企業所得稅中應該扣除嗎

一、企業所得稅法第26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二、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82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企業所得稅法第5條規定: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因此國債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該扣除。

『貳』 企業買賣國債回購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
一、關於國債利息收入稅務處理問題
(三)國債利息收入免稅問題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關於國債轉讓收入稅務處理問題
(三)國債轉讓收益(損失)征稅問題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國債,應作為轉讓財產,其取得的收益(損失)應作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因此,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而企業買賣國債回購所取得的轉讓收入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叄』 國債利息收入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收入嗎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收入,不交企業所得稅的,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是要扣除的。
國債轉讓收入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肆』 國債、政策性債交企業所得稅嗎

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

『伍』 企業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交不交所得稅

一、不用交企業所得稅,依據是: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章稅收優惠第十六條---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有關程序
回為屬於稅收優惠,要提供有關資料。這個項目一般按備案類處理,各地稅務機關對企業在申報所得稅時要求的有關資料可能不一致,可咨詢當地主管所得稅的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陸』 國債利息收入也免徵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購買國債所獲得的國債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 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 儲蓄存款利息,國債和國家發生的金融債券利息;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 保險賠款;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第二款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柒』 國債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個人購買國債所獲得的國債利息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1、 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 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 儲蓄存款利息,國債和國家發生的金融債券利息;
3、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 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 保險賠款;
6、 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 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優惠的第二款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捌』 國債利息收入要交所得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玖』 國債利息收入徵收企業所得稅嗎

一、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