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債收入在會計上怎麼處理
國債收入在會計上的處理:
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國債利息收入,是免交企業所得稅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在應稅收入裡面剔除。
㈡ 國債轉讓收益屬於免稅收入嗎
屬於免稅項目。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屬於收入總額一部分。
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
(2)企業轉讓國債收入擴展閱讀:
國債種類:
1、記賬式國債:通過電腦記賬的方式來記錄國家欠的錢,可以上市流通,通過股票賬戶可以買到,另外一些試點的銀行比如工、農、工、建、招行、北京銀行、南京銀行的網上銀行也可以買到。在未到期之前,不能提前支取,但可以通過股票(證券)賬戶把它買掉。
2、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 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
3、儲蓄國債:儲蓄國債(也稱電子式國債)是政府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電子儲蓄國債就是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儲蓄國債品種。
㈢ 轉讓國債收入是調增還是調減項目
首先要確定是否屬於免稅項目,如果是免稅的,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做納稅調減處理。否則就不需要做納稅調整。
相關政策規定:企業在付息日或買入國債後持有到期時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在付息日或持有國債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其成交後交割單列明的應計利息額免徵企業所得稅。
㈣ 國債轉讓收益也要納稅嗎求解答
國債收益不納稅是一個認識誤區,稅務人員提醒納稅人要分清收益的種類,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損失。據了解,購買國債是企業利用閑置資金取得穩定收益的投資方式,國債利息收入又可免繳企業所得稅。但值得注意的是,稅法雖規定國債利息不征企業所得稅,可常讓人誤以為與國債有關的收益都可免稅,其實不然。國債收益分兩種,一種為持有收益,即可以免稅的持有期間獲得的利息收入;另一種是在債券市場轉讓獲得的收益,稱為債券處置收益。按規定,後一種情況是要納稅的。
㈤ 企業國債轉讓前持有之間的利息收入歸企業嗎
轉讓前已發放的利息歸企業所有,轉讓前已計提未發放的,在轉讓時就一起轉讓給了購買方了
㈥ 國債轉讓收入的持有期間利息收入是否屬於
國債轉讓收入的持有期間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計算確定:
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免稅國債利息收入是指公司取得的公司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國債轉讓收益及非公司持有期間產生的國債利息是不免稅的。在付息日或買入國債 後持有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按其成交後交割單列明的應計利息免 征企業所得稅,不包括國債經營所得以及實行國債凈價交易的交割單上列明的應付利息以外的資本利得。
㈦ qiye國債轉讓收入計入企業所得稅嗎
轉讓國債所得扣除國債本金和應計利息後的增值部分,應計收入,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只有國債利息收入才是免稅的。
請參考
㈧ 國債轉讓收入怎樣填報納稅
企業所得稅雖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但並不意味著與國債有關的收入都可以免稅,對於國債持有者在二級市場轉讓國債獲得的收入,還是應當作為轉讓財產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㈨ 國債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收入是營業外收入嗎
因為會造成重復征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第四條: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5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前款所稱收入總額,是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在個人獨資企業繳稅時,已經交稅一次。所以,個人獨資企業在股權所得時再征稅,會造成雙重征稅。而其他公司不存在這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