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可以買基金,股票嗎
您好!公務員是可以買股票、買基金的!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⑵ 公務員購買私募基金和信託產品合法嗎
投資理財行為是屬於公務員的個人行為,因此一般情況下公務員能投資私募基金,但是公務員只能投資不能兼職公務員以外的其他崗位,也不能動用公用的資金用來投資理財,否則將會收到法律的嚴懲,而且公務員想要投資私募基金,必須達到私募基金投資的門檻才可以。
⑶ 黨員幹部可不可以投資私募股權基金
一般的黨員沒問題,但公務員不能參與或從事經商有關活動,私募股權投資是最直接的經營投資,肯定不行。你可以讓你家裡人出面參與私募股權投資,這樣是可以的。
對於股權眾籌而言,更為本質的意義在於走出了單純的線上融資服務生態圈,而是以國務院提倡的「眾創空間」的方式,走入線下,將線上的企業融資服務展示、資金眾籌與線下的創業類企業氛圍的培育,輔導和支持結合起來,一邊注重線上的投資者眾籌股權,一邊注重線下的創業企業培育。接力國家政策,騰訊的眾創空間成為常態。
⑷ 公務員能投資私募基金嗎
單位投資?以什麼名義呢?
現在政府投項目,一般都是和基金管理人合作,共同成立政府引導基金。以這種模式合作的比較多。
⑸ 公務員可以炒股票,期貨嗎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間和利用辦公室的設備進行炒股,違反者會給予紀律處分,屢教不改的會遭到辭退處分。
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第三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可以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下列行為:(六)利用工作時間、辦公設施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
第九條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的,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有違法所得的,應當予以沒收。
(5)公務員可以投資基金產品嗎擴展閱讀: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
⑹ 公務員可以炒股嗎
公務員可以炒股,但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在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當時在國家證券市場監管機制還不夠健全的歷史條件下,這一規定對於促進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保證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隨著中國證券業監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別是《證券法》的頒布實施,證券市場的監督管理越來越規范了。
為此,在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規定,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6)公務員可以投資基金產品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⑺ 公務員可以購買私募基金嗎 人民網
投資屬於個人行為,是可以的,但是不得兼職或者挪用公用資金。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三條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違反廉政紀律行為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⑻ 法律法規規定公務員不可以買基金嗎
公務員「不能投資入股「的規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第(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以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8)公務員可以投資基金產品嗎擴展閱讀
公務員向有限公司或非上市股份公司投資入股即被視為參與營利性活動。
一、公務員投資入股的合同有效的,大量法院判決對此予以了認定。
因為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第十六項的規定屬管理性禁止性規定,並不屬於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公務員若違反了該規定,應由其管理機關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等相關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但並不因此影響投資入股合同的效力。
二、公務員投資入股的合同有效,並不意味著公務員能取得股東身份。
公務員投資入股合同有效,但其不必然就能夠被登記為股東。因為公務員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禁止性規定為管理性規定,工商機關將其直接登記備案為股東將與該規定相違背,如工商行政機關知道擬登記備案的股東為公務員的應該會拒絕備案。實踐中法院也不會判決支持公務員取得工商登記的股東身份。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萬一工商行政機關疏忽將公務員登記為股東或者公司股東後來取得了公務員身份,法院不會因為其公務員身份而剝奪其股東權利。
⑼ 公務員是否可以買賣基金
基金是理財的一種方式,它不同於炒股,炒股費精力費時間,基金則是把錢交給專人打理,公務員一樣可以買基金!
⑽ 公務員可以參與投資獲利嗎
公務員可以對盈利性機構進行股權投資,但不擔任任何職務,而且有限制性規定。比如:嚴禁買賣或者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嚴禁借用本單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資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或者借用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購買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