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美國的 投資移民是必須在美國住滿一年的嗎
美國芝加哥
很多人在移民美國之前都有一個問題:想要獲得綠卡,但是由於工作或者家庭原因,還是需要長期住在國內,如果是美國投資移民,一定要在美國生活才可以嗎?
美國對於移民者有詳細的居住規定,如果移民到美國,不需要一年到頭都在美國常住,不一定非得每天都在美國生活,但是如果你想要保有綠卡,那麼一定要滿足相關的居住條件。美國投資移民一定要保證每年在美國待半年左右,如果是要從美國出去,那麼在外面不可以連續超過六個月的時間,在六個月之內回到美國,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如果超過六個月,那麼極有可能被認為沒有移民傾向,在回到美國的時候,會接受到「警告」,如果多幾次這樣的事情,那麼有可能收回綠卡。
美國投資移民如果有事要離開美國境內很長的時間(一年以上),那麼就要進行申請,也就是白皮書,需要在白皮書上面簽字之後方能離開,白皮書上面要註明回來的時間,如果超出時間,並且沒有合理的解釋,那麼就會收回綠卡。離開美國境內一年以上沒有打白皮書的,回到美國之後,會直接沒收綠卡。
以上這些是美國對於美國投資移民的要求,只要能夠遵守,一般是不會有問題的。如果說你有意向移民,但是不能完全定居美國,也是可以的,但是在這之前,一定要了解相關的政策;一般移民居住政策不會隨意更改,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或許會有一些小改變,需要隨時進行關注。
B. 投資移民必須要在美國居住嗎
首先美國投資移民者獲得綠卡而不定居,綠卡會以移民傾向不足吊銷。你有美國綠卡,每年要在美國呆夠一百八十天以上。如果有時你需要在外連續待六個月以上,請做好准備,在入境和入籍時可能會遇到不一樣的待遇。因為你需要澄清你的「移民傾向」,你也許會收到「警告」,口頭的或標識在護照上(ARC 6 mos)。如果在外居住超出一年,一定要先填 I-131 申請份白皮書(打完手印後再離境),除非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沒有白皮書護身,一年之後入境時綠卡將被收走,你需要上庭才有可能索回。即使有了白皮書做護身符,如果你在外邊呆的時間過長,也可能影響你的入境、綠卡的保持和將來的轉正。有的綠卡持有者打擦邊球,每半年回美一次做短暫停留,以為能保住綠卡。但要注意以下幾點:
(1)離境超過一年是幾乎可以肯定會失去綠卡,除非能夠在移民法官舉行的聽證會上證明確實是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
(2)停留超過6個月,但少於一年,有可能在入境時被海關警告並在護照上加註,提醒下次入境的官員注意,但第一次通常都不會導致綠卡被注銷。
(3)關鍵在於海關對於當事人是否已經放棄了在美國永久居住的感覺,有時即使在海外不到六個月,但是每次入境美國都只停留很短時間,一樣有可能導致被警告,甚至吊銷綠卡。比如有位香港女士,回去五個月回來,護照就被加註了。
C. 美國投資移民要在美國住多久
就美國投資移民條件來說,通常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方面:
1,在年齡上需要申請人年滿21周歲,還可以為自己的配偶和未婚的子女一同申請,也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全家移民;對於申請人的教育程度、語言能力等都沒有具體的要求,這也是人們熱衷於投資移民的原因之一;
2,最重要的一個約束條件就是,申請者需要至少投資50萬美金到美國的產業建設當中,5年為期限,申請者投資所用的資金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方式來獲得,並不需要申請者本人通過自己的能力里來獲得。
D. 投資移民到美國,到拿到綠卡需要多長時間
申請人與移民中介簽約到拿到I-526批准,總共大概需要6-8個月的時間。拿到臨時綠卡2年後,只要投資的項目有盈利,並且創造10個就業崗位就可以轉為永久綠卡,並在3年後拿回50萬美元資本金。
包括個人材料准備、文案處理遞交、律師確定資金來源報告需要約2個月以及移民局審核的時間。這期間移民局主要審核投資者的50萬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移民局批准I-526申請後,將會通知申請人及家屬前去廣州領事館面談申請移民簽證。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申請人在領事館面談通過後,180天內登陸美國。在申請人第一次入境時,美國政府會對申請人進行登記,獲取申請人信息,並且在2-4周之後將綠卡郵寄到申請人指定的美國地址。此過程大概需要3個月。
E. 美國投資移民條件是什麼呢
你好!美國EB-5投資項目,項目申請條件
1. 申請人必須年滿21歲;
2. 申請人不必有任何學歷、語言、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3. 申請人必須擁有100萬美元的資產(不須由申請人本身能力所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4. 投資:申請人應投資50萬美元 (380萬人民幣)於美國政府核准之地區中心(Regional Center),該投資應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
辦理流程:
1. 預選項目和准備申請材料
2. 存入投資款到監管賬戶
3. 遞交移民申請表(I-526)等全套申請材料至美國移民局
4. 若通過美國移民局的批准,監管賬戶將向美國項目發放投資基金(若申請被拒,監管銀行會將投資款退還給投資人)
5. 向使館申請面試
6. 面試通過,投資人將獲得有條件(2年期)永久居民簽證(若面試被拒,投資金額扣除相關行政手續費後,退還給投資人)
7. 獲得有條件簽證的投資人及家庭成員須在得到簽證後的180天內赴美
8. 在機場辦理入境手續並在2-3個月內得到臨時綠卡
9. 進入美國境內起2年屆滿前的90天內可申請條件解除(I-829)
條件解除,獲得無條件永久居民簽證。3年後可選擇是否加入美國國籍。
希望可以幫到你!
F. 投資移民到美國,需要投資多少錢
說到移民美國,最讓人頭痛的就是「排期」,例如需要投資90萬美金起的EB-5簽證,就算是資產頗豐的人士也無法避免其動輒幾年、十幾年的超長排期。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不少急需移民美國的人士開始選擇「E2簽證」。
根據美國國務院發布的美國移民簽證配額數據顯示,E2簽證每年的官方獲批量約4萬余份,是EB5投資移民簽證獲批量的4倍左右。而且E2 簽證的獲批率,自2014年以來一直穩定在92%-93%左右,在現今簽證申請難度整體上升的情況下,E2簽證較高的獲批率顯得尤為可貴。
E2簽證的優勢:
無名額、排期限制
E2簽證沒有名額與排期限制,可以直接到美國領事館辦理簽證,而且不需要移民局預批,面簽當天即可出結果,是快速實現移民美國的「綠色」通道!
投資額少
申請E2簽證僅需投資20萬美金以上即可,而EB-5投資移民至少要出資90萬或180萬美金以上,而且還有配額限制。
條件簡單、續簽方便
E2簽證雖然有創造就業數量與時間的限制,但常規僱傭1-2人即可(EB5需僱傭至少10人),只要企業能正常盈利,即可無限續簽E2簽證。
一人申請,全家移民
E2簽證的主申請人的合法配偶和21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可以隨同入境美國讀書生活。配偶可申請工作許可,工作行業及地點還不受限制 ,子女可免費入讀美國公立學校。
享綠卡同等福利
持有E2簽證可享受綠卡持有人同等的醫療、教育福利,而且只要在美國的生意可以維持下去,就可以無限續簽,所以E2簽證也有「小綠卡」之稱 !
無需全球征稅
持有美國E2簽證不屬於美國全球征稅的身份類別,無需全球征稅!
申請條件:通過為美國經濟注入資金(通常不低於20萬美金,但相比EB5來說投資額低很多),創造就業機會(通常是1-2個),並且能保證其正常盈利
G. 如何投資移民美國
美國EB-5 投資移民項目於1990年起實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及創造就業機會。此類簽證每年有10000個名額。根據此方案,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創設有利於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並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工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二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二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而成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資額為美金100萬元。如果投資標的是位於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則投資額可降為50萬美金。美國投資移民EB-5
申請條件
EB-5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制定得相當寬松,投資人無須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以及語言能力的條件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的來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資金不要求要通過自己經營企業所得,也可以是繼承或者贈與。此移民類別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資人、其配偶和未滿21歲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時申請移民。
(1)投資人必須年滿 21 歲
(2)投資人不必有任何學歷,經商或工作經驗的背景
(3)投資人必須擁有50萬美金的資產證明(不須由申請人本身累積取得,贈與、繼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須是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4)投資人必須已經或正積極投入規定的投資金額
(5)投資人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
H. 投資移民美國需要什麼條件
投資美國移民一般是指,EB-5和EB-1C;
EB-5投資移民申請條件
1、年齡:主申請人必須年滿21歲;
2、家庭:主申請人配偶以及未滿21歲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辦;
3、背景:申請人無任何語言能力、教育程度和商業背景要求;
4、聲譽: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5、資產:投資50萬美金,須證明資金取自合法正當的途徑。
EB-1C高管投資移民申請條件
1、國內母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並持續經營至今;
2、母公司最近一年的營業額達到500萬人民幣以上;
3、母公司員工人數在20人或以上;
4、擔任至少一年以上高級管理人員職位。
I. 如何投資移民美國
投資移民 (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簡稱為EB-5)。美國為增加國內就業機會、刺激經濟發展,規定在美國境內投資達一定標准以上者可申請移民美國,依不同的投資方式及不同的區域有不同的規定,如下所示。
設立新公司
區域中心:投資金額分為90萬和180萬美元
一般地區(傳統型):投資金額分為90萬和180萬美元
投資現有公司
1.1990年11月29日後設立,或
2. 1990 年11月29日前設立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購買後進行重組;
(2) 增加公司凈值或員工人數比率達40%以上;
(3)仍須符合在區域中心投資金額美元90萬元以上,一般地區達美元180萬元以上。
除了投資達一定金額以上,另該投資項目尚須能夠直接或間接增加或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是指透過投資問題企業(亦即在進行投資前虧損二年以上,且累計虧損達其虧損前凈值的20%以上之企業)後,為該企業美國籍員工保留達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者。符合規定者可取得有期限的臨時綠卡暫時在美國居住,二年後移民局會審核其當初的投資是否屬實且符合相關規定,若能通過審核便可將當初取得的臨時綠卡轉為一般正式的綠卡,取得永久居留權。
隨著移民美國人數逐年上升,加上投資移民項目層出不窮的投資糾紛,美國移民局可能針對EB-5投資移民項目的批准採取更嚴格的審核。這一年已經有不少投資項目無法達到規定,使得投資人無法將臨時綠卡轉換成正式綠卡,造成在美國就學的子女可能被迫休學。因此移民投資項目的選擇會影響是否可以順利取得美國身分,不可不慎。
投資移民和其它方式比較
除具備特定技能的專業人士外,一般人會採取投資移民或親屬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國,相較之下,採取投資移民美國有其優缺點。優點概述如下:
一、對申請人的條件規定較為寬松:一般而言若能證明其資金來源合法,通常不會被拒絕。尤其是在美國政府認定的區域投資移民中心的投資申請,只要能通過認定資金來源合法,很容易得到核准。
二、入境美國較為便捷:在持有臨時綠卡或正式綠卡的期間,入境美國時視為美國居民,移民審查官便不會以觀光客的審核標准來多所懷疑。
三、可全家移民:投資人及其配偶或未滿二十一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移民。
投資移民有上述好處,但是欲採取此方式移民的人士需要考慮以下條件:
一、所需資金龐大:一般可分為二類──第一類、一般地區(即傳統型EB-5)投資額為180萬美元,若為高失業地區(TEA)則是90萬美元;第二類、美國政府認定的高失業率的區域投資移民中心投資額為90萬美元,但若該區域未來發生變化,新投資人若想再投資同一區域中心,投資門坎可能會調整到180萬美元。未來投資金額門坎將根據通脹每五年調整一次,詳細金額以實際公布法令為主。
二、投資移民須符合的附加條件:直接或間接在美國創造至少十個以上的工作機會。
三、投資可能虧損的風險:在美國投資的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四、投資移民所取得的是為期二年的臨時綠卡,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取得臨時綠卡後第二十一個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核准後才能取得永久綠卡。
由於以EB-5投資移民方式申請美國移民看起來最為便利,且又以投資移民項目中心最省時省力,但整個移民辦下來,除投資資金90萬美元外,可能還需項目發行費、基金管理費、申請費、律師費、房產評估費、中介服務費等他項費用約10萬美元,整體花費達100萬美元。而依據美國移民局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截至2019年11月
4日總共批准了 811 個區域中心,各種移民項目五花八門,移民者該如何規避投資風險,以避免綠卡拿不到,投資資金又損失,筆者認為可由下列四個方向評估:
一、EB-5投資人應仔細篩選投資移民區域中心,並確認經營專業團隊背景,包括公司負責人信用記錄、項目主導人的信用資料、公司資產研究(有無虛增資產市值)、公司背景調查以及犯罪記錄等,並確認有無EB-5項目的成功案例。
二、投資人本身應了解美國EB-5的基本法律要求,不可盲目聽從區域中心及移民中介公司的宣傳數據,若稱已取得與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的所謂「特許經營協議」,或稱取得「項目開工建設的批准和許可」應追根究柢,了解文件真實性;又有所謂「政府保證」、「政府支持」、「政府參與」通常可能性非常低。
三、直接到美國移民局的官網上公布的區域中心進行確認是否有該移民項目的存在。
四、必要時委託有經驗的美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
KEDP安致勤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