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師,你好,存款利息不是免稅收入么,企業所得稅的
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包括以下內容: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5.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
Ⅱ 國債轉讓收益屬於免稅收入嗎
屬於免稅項目。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但屬於收入總額一部分。
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
(2)國債利息不屬於免稅收入擴展閱讀:
國債種類:
1、記賬式國債:通過電腦記賬的方式來記錄國家欠的錢,可以上市流通,通過股票賬戶可以買到,另外一些試點的銀行比如工、農、工、建、招行、北京銀行、南京銀行的網上銀行也可以買到。在未到期之前,不能提前支取,但可以通過股票(證券)賬戶把它買掉。
2、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 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1‰收取手續費。
3、儲蓄國債:儲蓄國債(也稱電子式國債)是政府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電子儲蓄國債就是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儲蓄國債品種。
Ⅲ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什麼意思
國債利息收入免所得稅
對國債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是一項已執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國務院令第95 號)第十二條規定,國庫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稅待遇。現行內資《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也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對國債的利息收入免稅也是一項通行的做法,這主要是由於國債的利息完全是由國家財政資金支付的,如果對其征稅,一方面相當於對國家財政支付的利息通過徵收所得稅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沒有什麼實際意義;另一方面將減少國債購買者最終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於鼓勵企業購買國債。而且企業購買國債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時基本上沒有對應的成本費用支出,因此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也不違背收入和成本費用的配比原則。因此,本法保留了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中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本法雖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但並不意味著與國債有關的收入都可以免稅,對於國債持有者在二級市場轉讓國債獲得的收入,還是應當作為轉讓財產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Ⅳ 國債利息收入不是屬於免稅收入嗎為什麼用直接法算應納所得稅額的時候不用減掉
直接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不免稅收入-稅前可抵扣支出=900萬+60萬-400萬=560萬
而國債利息收入是免稅收入,因此就根本沒有計算在內,因此不用減掉
間接演算法中會計利潤600萬=900萬+60萬+40萬-400萬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國債利息收入=600萬-40萬=560萬
Ⅳ 國債利息收入是企業所得稅的征稅收入嗎我查資料都說不是的,但是題目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這道題問的是不征稅收入。
Ⅵ 請問國債利息收入和企業債券利息收入是不是免稅的也就是說不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的
金融債券利息收入和企業債券利息收入不免稅,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只有國債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Ⅶ 哪些收入屬於免稅收入
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息收入、有指定用途的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不計入損益的補貼項目、技術轉讓收入、治理「廢渣、廢氣、廢水」收益等。下面具體闡述:
免稅收入包括:
(1)國債利息收入。
國債包括財政部發行的各種國庫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原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及各種企業債券等,不包括在國債范圍之內。為鼓勵納稅人積極購買國債,稅法規定,納稅人購買國債所得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2)有指定用途的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
稅法規定,對企業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含即征即退,先征後退等),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除此之外的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應納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並入企業當年所得徵收所得稅;對先征稅後返還和先征後退的,應並入企業實際收到退稅或返還稅款年度的所得,徵收所得稅。
(3)不計入損益的補貼項目。
稅法規定,對企業取得的國家補貼收入和其他補貼收入,凡國務院、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除此之外的補貼收入,應一律並入企業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4)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各種基金、收費。
企業收取的各種價內外基金(資金、附加、收費),屬於國務院或財政部批准收取,並按規定納入同級預算內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收取的各項收費,屬於國務院或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批准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並按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內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5)技術轉讓收入。
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
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
(6)治理「廢渣、廢氣、廢水」收益。
(7)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免稅項目。
主要包括:經財政部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事業單位從其所屬獨立核算經營單位的稅後利潤中取得的收入;
社會團體取得的各級經營單位的稅後利潤中取得的收入;社會團體取得的各級政府資助;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社會各界的捐贈收入以及經國務院明確批準的其他項目。
(8)其他免稅收入。
指上述項目之外,經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的免稅項目。
(7)國債利息不屬於免稅收入擴展閱讀
免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區別:
1、不征稅收入與免稅收入屬於不同的概念,不征稅收入不屬於稅收優惠,而免稅收入屬於稅收優惠。
2、不征稅收入是由於從根源和性質上,不屬於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是專門從事特定目的的收入,這些收入從企業所得稅原理上講應永久不列為征稅范圍的收入范疇。如政府預算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
而免稅收入是納稅人應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國家為了實現某些經濟和社會目標,在特定時期或對特定項目取得的經濟利益給予的稅收優惠照顧,而在一定時期又有可能恢復征稅的收入范圍。
如國債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符合條件的非營利公益組織的收入等。
Ⅷ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是什麼意思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是是指企業持有國債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稅不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