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什麼灰色產業能賺錢
有是有,不過比較少,都是騙錢的多,所以投資的話慎重,特別是年底了,騙局防不勝防。
B. 上個月我應聘到一家投資公司做承兌匯票貼現 底薪3000 這個行業是灰色產業 請問前景這么樣收入怎麼樣
只有老闆們錢不夠用,這一行一定還不錯;
待遇方面,主要是看你接的業務與辦理的事情,這個說不好,做的好的話,一個月至少6000元吧……
C. 現在什麼行業的灰色(不是黑色)收入最普及為什麼
指職工獲得的工資,津貼以外的經濟收入,如稿酬,兼職收入,專利轉讓費等,有時也指一些透明度不高,不完全符合法規的收入(區別於「白色收入,黑色收入」)
灰色收入」並不是一個新話題,但灰色收入是一個時時需要關注的話題。「灰色收入」,是指介於合法收入和非法收入之間的各種收入。從某種意義上講,「灰色收入」與「隱性收入」一樣,在一定時期內具有某種「合理存在空間」。但同時也必須看到,「灰色收入」往往暴露了一些社會問題和體制性的痼疾。與這些收入一起被隱形的,是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的貧富不均、社會風氣不正等問題。
在反映社會貧富差距的基尼系數日益增大的今天,在中央三令五申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厲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現象的今天,關注中國人的「灰色收入」現象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灰色收入知多少
公務人員「灰色收入」種類繁多。有在非公務活動中收受禮金的;有利用在臨時機構任職或兼職的條件,領取各種酬金的;有在單位巧立名目,自發各種福利、補助的;有在非公務活動中頻繁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各種請吃、請喝、請跳、請釣、請洗的,名目之多,不勝枚舉。其中有些是共性的,有些則帶有明顯的部門、行業或崗位特點。
目前的「灰色收入」現象除具有隱蔽性、多樣性、普遍性等一般性特徵外,還有以下三大傾向:一是謀取對象「公款化」。「灰色收入」主要源頭是公款,主要渠道則是各種直接或變相的「化公為私」;二是謀取方式「集團化」。單位巧立名目濫發獎金、補貼,一般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人人有份;三是存在氛圍「正當化」。一些公務人員以各種理由和借口,使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灰色收入」。特別是部分公務人員利用職權謀取「灰色收入」聚斂不義之財,已成為當前困擾黨風廉政建設的突出問題,危害甚烈。
灰色收入數額巨大,這部分收入是不可能得到真實統計的。例如,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說,國家每年損失的國有土地收益近百億元,顯然這部分收入變成了灰色收入。又例如,奧地利一經濟學者研究認為,世界正規經濟GDP為39萬億美元,非正規的地下經濟GDP為9萬億美元,兩者是4比1。其中發達國家正規經濟與非正規經濟之比為6.5比1,發展中國家為3比1。而我國學者胡鞍鋼認為,我國稅收流失、國有經濟投資與財政支出流失、黑色經濟收入、壟斷行業租金合計為..1萬億元左右,相當於統計的GDP的15%。從這里可以肯定,我國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數目相當可觀。作為佐證,《瞭望新聞周刊》的一項調查表明,在我國不發達地區的某些縣市,個別領導每年不算黑色收入,僅灰色收入就可以達到10萬元,而發達地區可達到20萬元。
灰色收入拉大了我國個人薪酬差距。從某種意義上說,灰色收入是有權勢貪官的「專利」。江西廣豐有一個名叫鄭元盛的貪官,為了斂財,不論老家蓋房子,孩子過生日、結婚、上大學,都要通知下屬單位,哪個不心領神會?哪個敢不去「慰問」?其女兒過生日,一天中送來的生日賀禮就達10萬元。從近年被查處的腐敗貪官情況看,其來自灰色收入的財產的數目遠遠大於其被查明來源的貪污受賄數額。原湖南省岳陽市市長歐陽松,家庭財產價值人民幣389萬多元,其「灰色收入」就有334萬元,佔全部財產的85.6%。
不久前由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經過數年跟蹤調查完成的《中國城鄉收入差距調查》一出爐,即成為海內外輿論關注的焦點。因為這份報告顯示,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已是「世界最高」。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調查報告主創人李實對這個「世界最高」進行了說明:如果僅算貨幣收入,不包括實物,中國可能不是最高,辛巴威比中國還高。而此次調查之所以得出中國「世界最高」的結論,是因為調查中考慮到非貨幣因素。
灰色收入鑽了法律「空子」
「灰色收入」現象的產生不是偶然的,它既與我們的文化傳統有關,又與現實的體制機制等聯系在一起。特別是有些行業和領域,收入的差距是很大的。由於整體工資性收入偏低,某些部門會利用手中的權力去搞創收。這些非法的「灰色收入」表現形式有很多種,其中之一便是少數官員的貪污受賄。現行《刑法》對屬於灰色收入的「不明來源財產」的最高刑期為5年。《刑法》雖然界定了不明財產的內容,卻沒有劃定具體的量刑標准,使許多法律和制度存在「漏洞」。一些腐敗官員就是鑽了法律的「空子」,降低了犯罪成本,有的甚至逃脫了法律制裁和紀律處分。
比如浙江省紹興的一貪官,因受賄20萬元被判刑,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但其灰色收入就達到60萬元。原海南省公安廳副廳長路景林因受賄18萬元被判刑10年,因有357萬多元人民幣、9萬多美元、48萬多元港幣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僅被判刑4年。路景林對其數百萬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決不亞於受賄人民幣18萬元,4年有期徒刑顯然太輕,難以平民憤。
法律中雖然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規定,但由於現行的法律條文實際執行缺少可操作性,從而使社會對法律乃至整個法治產生疑慮。對此,廣大群眾表示憤憤不平,就連司法人員也感到困惑不已。新加坡《反貪污法》就規定,在公務員不能說明其財產合法來源時,一律視為貪污所得。這種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在現實辦案過程中,領導幹部搞「黑色」、「灰色」收入,收支明顯不符,卻很少有人被順藤摸瓜。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早在1998年邀請一批香港記者到沈陽采訪時,便露出了自己的「行頭腐敗」。當眾記者津津樂道於慕綏新演講時,有位香港記者卻緊緊盯住了慕市長的一身「行頭」:襯衣、領帶、西服、皮鞋……全身上下竟然皆是名牌。慕綏新這身「行頭」粗略一算,少說也得幾萬港元。
現在某些領導幹部吃講排場,穿講高檔,住講豪華,揮金如土,擺譜比闊,不可一世。對這樣的「官員」,只要算一算他們的收入與支出,其「內幕」、「貓膩」的嚴重問題,就不言而喻。由此可見,官員們的利潤尤其是暴利,其來源幾乎都是非法的,他們實現暴利的必要前提或必經之路是必然的腐敗。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任何正當的、合理合法的「暴富」渠道和「巨額」來源。
在一些地方,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個人收入申報制度,收受禮品登記制度等等,轟動了「一陣子」,就變成了先緊後松、事與願違,甚至背道而馳出現相反的結果。
灰色收入需要有效治理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的專家學者認為:在法律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在反腐敗問題上拘泥於「原告舉證」等一般法律程序。為制止灰色收入這類腐敗現象的蔓延,國家應該採取某些「有罪推定」方式。比如,超過本人收入過多的財產,應該由本人舉證說明來源,若舉不出證據,就應該視為非法所得,給予處罰和沒收。對待政府官員的收入問題,應該在法律上有明確的界定:只有合法與非法之分,不存在什麼「灰色」、「黃色」!當其支出超出其正當的收入時,一定要有監督機關真正的介入。應該讓那些有受賄之嫌的官員拿出證明自己收入「合法」的證據,而不應該讓監督機關去找證明其「非法」的證據。
另外,對於灰色收入增長的趨勢,政府應加大有效治理的力度。近年來,各級政府正採取一些措施來鏟除灰色收入。比如加緊公共財政的管理,嚴格控制預算外收入等等。
對於非法的「灰色收入」,政府已經採取了有力的措施,用法律的武器予以了嚴厲的打擊,公安和檢察機關也相繼開展了各種專項斗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湖南省為徹底根治領導幹部「灰色收入」,打出了一記重拳:黨政領導幹部違規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按規定登記、上交的,一律以貪污論處。款額不滿1000元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檢討,記入廉政檔案。款額在10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款額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先行免職,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此外,還規定了幾條「高壓線」:嚴禁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嚴禁在非公務活動中接受非親友所贈送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嚴禁以節日、喜慶賀禮等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嚴禁收受下屬單位發給的獎金和貴重物品;領導幹部經批准兼職,包括在臨時機構任職的,一律不準領取兼職報酬。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不準利用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收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違者,不論領導幹部是否知道,都要追究領導幹部本人的責任。
在這方面,深圳市也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他們將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探索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廉政公積金將由政府統一組織,從平時公務的福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錢來建立廉政公積金。如果公務員在任職期內未出現任何違規違紀行為,退休時將根據級別不同有望拿到100萬~200萬元的廉政公積金。如果任職內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將酌情扣發廉政公積金,直至全部扣完。
D. 誰有掙錢的路子,或者是灰色行業,有介紹的嗎,做成之後好不了好處
我這里有一個很穩定的,比打工強
E. 灰產投資萬元每天幾百收益,正當投資十萬每日幾百收益,您會怎麼選擇
你就當忽悠就可以了。
不用理會,肯定是騙子。
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講過:「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准備損失全部本金。」
他這里說的收益率是指年化收益率,你這收益率年化是多少?一看就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
F. 投資灰色產業有風險嗎
現在挺有危險的,不安全的時候,以後就不好說了,合法了也不一定,不被發現,不被舉報,不就還是安全的,看你怎麼做了。
G. 誰給介紹個灰色行業,來錢比較快的
懂得如何面對困境,從逆境中成長才是最難能可貴的。
H. 朋友從事灰色行業,收入可觀!我也開始有些猶豫是堅持自己還是跟隨入行,到底該如何選擇
建議題主想清楚自己要的究竟是什麼,你投資的收益能不能大於這樣做的的風險。
一點建議
雖然我並不真正理解你主要的事情,但建議你,人生的路不是一個清晰的路徑,直到最後,中間的岔路口,有許多點取決於的反復無常,一念天堂一念地獄,有的時候自以為自己拐個彎去走那條別人都不知道的捷徑,卻有可能是走入歧途,就算半路醒悟想要回頭都要付出很大代價,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做任何事情前思考最壞的結局是否是自己能承受的。
總結
如果是網上賭博百家樂代理所以你說很難做的,要你投錢或者拉客戶什麼的就不要想這事了,如果朋友只是叫你打打下手的話收入不高的,就賺個打工錢,比普通打工收入稍高但是也不靠譜的,純網路進行的話法律風險倒是很小,但是總的來說不靠譜。
I. 揭秘黑灰色產業鏈,電信網路詐騙到底是什麼
315晚會揭秘了黑灰色產業鏈,讓人們對電信網路詐騙有了一個更深的認識,對於電信網路詐騙,在這里再著重進行介紹。
還有,一些欺詐者使用虛假基站批量發送欺詐消息,這些消息通常包含病毒或特洛伊木馬鏈接,以獲取受害者的基本信息。通常只需要一台運行軟體的筆記本電腦和一台發射機。由於其輻射范圍短且設備體積小,通常隱藏在汽車,摩托車和行人背包中,在擁擠的市場和車站周圍穿梭。 設備及其部件主要通過互聯網購買,並配有詳細的使用說明,設備原理介紹,生產工藝等,這是一次性投資。 價格約為10000至30000元,每條短消息的成本為4至5分。每天可以發送超過100000個欺詐性簡訊。如果自行組裝,成本可低至幾千元。可以說,這是一個簡單,低成本,通用的傳播網,願意以電信欺詐為誘餌。特別地,可以隨意改變發送號碼。在過去的兩年中,中國發生了許多案例,其中使用來偽造95588、95533、95555和其他銀行客戶服務客戶發送欺詐性簡訊,受害人放鬆了警惕,不熟悉銀行業務以欺騙受害者各種身份信息並從銀行卡中提取存款。
J. 灰色產業是什麼
灰色產業:介於正當行業(白)和不正當行業(黑)之間的不合理但又客觀存在的產業。
簡單地說,灰色產業就是和法律打擦邊球,暴利的項目或者產業。
(10)灰色產業投資擴展閱讀:
揭秘「區塊鏈牌照」灰色產業鏈
來源:北京商報
隨著區塊鏈的大熱,區塊鏈牌照這一灰色產業出現於市場,一些手握「區塊鏈牌照」的經紀人也在深耕悶聲發財的大好機會。然而北京商報記者通過調查發現,這個所謂的「區塊鏈牌照」,實際上就是帶有區塊鏈的營業執照,並不是批准相關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分析人士認為,注冊區塊鏈相關名字的公司實際也是一種借題炒作,投資意義不大,有忽悠炒作的嫌疑。
最低2萬元入手「區塊鏈牌照」
近日,北京商報記者從一個名為金融牌照資源交流群中看到一則消息,「出爐一家炙手可熱的區塊鏈牌照,無戶無經營,15天過戶完畢,2萬元拿走」。叫賣該牌照的經紀人介紹稱,並購現成的牌照,價格從2萬-10萬元不等。如無特殊要求最低2萬元預算即可完成並購。
然而北京商報記者在出具牌照的具體信息中卻發現了一些貓膩。按照正規的營業執照要求,營業執照必須是國家工商總局或者地方工商局才能頒發的,正規營業執照必須有名稱、類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成立日期、營業期限和經營范圍。而這個所謂的「區塊鏈牌照」,執照蓋章僅是當地的工商局,並未標明注冊資金額度,有登記日期但沒有截止日期,也沒有具體的法人信息。針對記者提出的質疑,該牌照經紀人並未做出正面回復。
當北京商報記者詢問可否辦理新牌照時,這位牌照經紀人介紹稱,整體上來說,全國的區塊鏈注冊政策越來越收緊,目前上海已經全面限制辦理。北京雖未限制辦理,但經營范圍只限科技及科技相關類型。假如選擇在北京注冊,費用在1.8萬-5萬元之間。短則15個工作日,最長則需要一個月左右。
分析人士認為,之所以不少人目光瞄準搶注、轉讓區塊鏈牌照的生意,是因為此前名稱中含有「區塊鏈」的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數據顯示,經營范圍內含有區塊鏈字樣的企業多數為一年內新設立公司,共有4266家,且集中在廣東地區。其中,注冊在廣州的公司有2177家,注冊在深圳的有502家。
對此,盈燦咨詢高級研究員張葉霞表示,目前各地區塊鏈利好政策不斷,整體營商環境良好。從參與者來看,目前區塊鏈圈子較小,同時因政策差異有較明顯的地域集中情況,對於大多數參與者來說,行業上升期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對其創業有較強的吸引力。對於賣方來說,售賣「區塊鏈牌照」的收入相較於申請難度和花費高很多,也就為售賣方提供了較大的逐利空間。
此牌照非彼牌照?
近幾年來區塊鏈概念漸熱,各地紛紛出台區塊鏈優惠政策,比如廣州發布「區塊鏈十條」,在培育、成長、平台、應用等多方面基於獎勵,因而很多創業者看到其中的紅利,並積極入場。事實上,國內區塊鏈行業並無准入的許可證。而對於正規的牌照,官方說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而國外的區塊鏈牌照類似於金融牌照,是批准相關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
張葉霞對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早些時候區塊鏈主要應用在數字貨幣領域,存在金融屬性,而近年來監管層針對互聯網金融發行的「第三方支付」、「網路小貸」等牌照及P2P網貸備案等要求,使得創業者誤認為區塊鏈也有相關牌照。因而為「區塊鏈牌照」的產生提供了條件。
張葉霞進一步表示,這些所謂的「區塊鏈牌照」實際上並非牌照,只是企業名稱中帶有「區塊鏈」字樣的營業執照,與其他營業執照並無區別。就目前來看,我國針對區塊鏈業務尚未有明確的准入要求,目前的政策支持方向集中在將區塊鏈技術與實體經濟結合方向,整體側重技術層面而非金融層面。
一位區塊鏈公司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目前區塊鏈作為現在大火的項目,對投資人有較強的吸引力,很多投資人都想試水把握這一賺錢商機。在麻袋研究院研究總監路南看來,區塊鏈營業執照的獲得顯然讓這些公司擁有了一個暴富的可能,但區塊鏈技術公司其實並不需要「區塊鏈」營業執照,所以這樣的「牌照」其實沒有內在價值。
稀財匯創始人、500金研究院院長肖磊也認為,區塊鏈牌照大概率是有意炒作,目前從國家層面並不存在牌照一說,也沒有什麼正式文件,而且未來也很難就區塊鏈專門發某種牌照,因為區塊鏈是一種技術,而非一種業務形式。注冊區塊鏈相關的名字實際上也是一種借題炒作,投資意義不是很大,最主要還得看具體公司業務能力。
跟風炒作存風險
因為存在盲目推崇,「區塊鏈」一直有概念炒作的空間。除了散戶湧入外,一時間只要上市公司透露和區塊鏈沾邊就能股價大漲,公告有區塊鏈業務就能漲停。這也引來許多「名不見經傳」的公司紛紛發布公告表示將推出區塊鏈項目,謀求蹭上這一波熱點。而在收到交易所問詢函或互動平台的提問時,有公司積極回應,也有公司緊急澄清,撇清關系。
肖磊強調,區塊鏈很難在短時間內為企業帶來實際的高額利潤,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短期內風險是非常大的。而且很多企業的項目並不需要區塊鏈技術來解決,是硬加上去的,這對投資的辨識能力要求非常高。現在有將近90%的區塊鏈項目是「空氣」類型的項目,是毫無意義的。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在日前舉行的一次閉門會議中強調,「區塊鏈作為一項技術,是有門檻的,技術人員視角里的區塊鏈與很多人討論的區塊鏈往往不是一個維度,老百姓大多對技術不是很懂,騙子正好利用這一點讓區塊鏈成為自己行騙的外衣,利用技術概念行騙已經成為當下的一個趨勢」。
在談及監管明令禁止,為何還會出現叫賣區塊鏈牌照的原因,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石大龍指出,在對區塊鏈、比特幣等代幣監管收緊後,工商注冊部門對經營范圍涉及區塊鏈的營業執照暫停審批,一些真正從事區塊鏈技術開發的公司急需獲得涉及區塊鏈的經營資質,這些企業會購買此類執照;另一方面,可能是一些投機者進行投機,低買高賣。
「社會對於區塊鏈有著近乎瘋狂的盲目推崇,也存在著渾水摸魚進行牟利的市場空間,大量資本不斷進入,而我國全面禁止數字貨幣,區塊鏈公司注冊已經暫停,於是形成『殼資源』市場。目前我國沒有頒發任何區塊鏈領域的特許經營許可。這是賣家炒作的『概念』,不具有內在價值,未來監管落地或『區塊鏈』公司注冊放開,這些『牌照』可能一文不值。」路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