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叫或有債務
或有事項和或有債務
這兩個概念有著本質的區別,注意不要混淆了
或有事項是指:將來可能會發生,也可能不發生.它只反映在報表附註說明中.
或有債務就不同了,它是指:債務產生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說已經產生了,只是金額沒最後確定下來.它是要在報表中填列的!!!
比如:你公司被起訴了,在判決下來之前,已經預測到輸掉官司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大概也能推算出一旦輸了官司需要賠償別人多少錢.
那麼這筆預測的賠償款就是你的或有債務.
簡而言之就是:不出意外,你公司對這筆債務是掏定了的.僅僅在資產負債表日還沒定下來什麼時候掏錢?掏多少錢?所以才填列為:或有債務.
『貳』 直接債務與或有債務的區別和聯系
直接債務指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承擔的債務;
或有債務是指某件事情在未來可能會承擔的債務。
『叄』 省財政收到所屬市財政上繳的市政府債券轉貸款還本資金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根據購債券的目的不同,會計處理方法不同
短期持有,以賺取差價為目的,按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貨:銀行存款等科目
有明確意圖且有能力持有到期按,按持有至到期投資處理
購入可轉換債,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理,需要按實際利率法計算債券價值和期權價值
『肆』 政府債務轉貸收入帳務處理時不記負債嗎
A 政府債務收入是指政府以債務人身份,依據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取得的資金來源,是一種有償形式的、非經常性的財政收入。參見教材P90
『伍』 債券轉貸 什麼意思
債務轉貸實際上指的是國債以放貸的形式發展公共項目。
為了擴大有效內需,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國務院決定1998年增發一定數量國債,由財政部轉貸給省級政府,用於地方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項目。
國家財政部門作為政府的債權、債務人的代表,負責對財政部的還本付息工作。
國債轉貸資金的確定和使用原則:確定國債轉貸資金項目既要考慮本部門建設和發展的需要,又要考慮本地區綜合還款能力。國債轉貸資金應直接落實到建設項目,主要用於基礎設施項目,重點支持在建項目或已經完成前期准備工作的項目,新上項目一般要求在2年左右時間完成。
國債轉貸資金的適用范圍:
(一)農林水利投資項目;
(二)交通建設投資項目;
(三)城市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建設投資項目;
(四)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
(五)國家明確的其他建設項目。
『陸』 我國政府的或有顯性債務是指什麼
顯性債務一般包括外國政府與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國債轉貸資金、農業綜合開發借款、解決地方金融風險專項借款、拖欠工資、國有糧食企業虧損新老掛賬、拖欠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除了明確的負債外常表現為未支付的應付支出
『柒』 什麼叫國債轉貸資金
資金來源於政府發行的債券,現在貸給某個需要資金的項目.大多投向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利率較銀行低,還款期限長.
『捌』 如何避免股權轉讓中「或有債務」的風險
或有債務的規避是任何股權並購中涉及到的非常重要的問題。
一方面需要對公司進行詳細的盡調,另一方面在支付股權轉讓尾款時,需要延長支付時間和支付的額度來解決。
同時可以通過合同條款對或然債務進行約定,葯物違約者承擔違約責任。
『玖』 什麼是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
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轉貸地方政府債券,是由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政府使用而發行的債券。由此獲得的資金就是地方政府債券轉貸資金。
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中央政府發行的稱中央政府債券(國家公債),地方政府發行的稱地方政府債券(地方公債)。
(9)或有債務國債轉貸擴展閱讀:
地方政府債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國家中有財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機構發行的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一般用於交通、通訊、住宅、教育、醫院和污水處理系統等地方性公共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債券一般也是以當地政府的稅收能力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
地方發債有兩種模式,第一種為地方政府直接發債;第二種是中央發行國債,再轉貸給地方,也就是中央發國債之後給地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