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抽回投資嗎
公司在成立後即作為法律上獨立的法人而存在,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以及獨立的財產權利。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財產是分離的,在股東出資以後,財產的所有權就轉移歸公司所有,股東不能對其主張權利。公司成立後,股東享有公司的股權,就其出資享有公司的利益。根據我國《公司法》第35條的規定,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股東的出資是公司開始運行並對外承擔責任的基礎,如允許其隨意撤回出資,不僅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也會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因此股東的出資是不可以隨意抽回的,其作為股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將其在公司的股份轉讓。
2. 股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抽回投資嗎
公司在成立後即作為法律上獨立的法人而存在,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以及獨立的財產權利。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財產是分離的,在股東出資以後,財產的所有權就轉移歸公司所有,股東不能對其主張權利。公司成立後,股東享有公司的股權,就其出資享有公司的利益。根據我國《公司法》第35條的規定,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股東的出資是公司開始運行並對外承擔責任的基礎,如允許其隨意撤回出資,不僅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也會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因此股東的出資是不可以隨意抽回的,其作為股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將其在公司的股份轉讓。
3. 什麼是抽資效應
股價指數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而匯率變動則反映貨幣國際購買力的變化。兩者既是兩個主要的金融市場子市場(股票市場和外匯市場)的價格,又同為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狀況的指標。西方學者較早就關注這兩種金融指標的關聯程度。關於匯率和股價之間的關系,西方已有兩種成熟的理論模型,即匯率決定的流量導向模型和股票導向模型。前者強調經常項目或貿易平衡,認為存在著由匯率到股價的反向關系,這種分析主要著眼於微觀層面;而後者強調資本項目是動態匯率的主要決定因素,認為存在著由股價到匯率的正向關系,這種分析主要著眼於宏觀層面。在微觀層面,有觀點認為,匯率變動影響國內公司和跨國公司的資產組合的真實價值。總的來說,公司股價暴露在匯率風險之下的證據並不明顯。但是,已經發現資源類股票和實業類股票價格對於匯率波動的反應大不相同。當貨幣升值時,實業類股票價格表現較好;而貨幣貶值時,資源類股票的價格則較為堅挺。
在宏觀層面,對匯率與股價關系的探索主線,集中在股票綜合指數與匯率浮動價值的相互聯繫上。Smith(1992)利用美、日、德三個發達國家的數據構造了一個廣義模型進行描述。他的模型得出結論說,股價和匯率之間存在著重要的正向相關關系。但也有的學者認為,股價和匯率之間有強烈的負相關關系(Soenen Hennigar,1988)。
總的看來,不管在微觀還是宏觀層面上,對於股價和匯率的關系,無論是從理論還是從實證的角度,都遠未達成共識,特別是對這兩種金融價格變數的因果關系及其作用方向還未作出探討。尚需指出的是,以前的所有研究均未涉及發展中國家的股票市場。在這些市場中,政府的政策導向對股價的影響很大。
Abdalla和Murinde(1997)在這方面做了開拓性的研究。他們首先定義了關於股價和匯率關系的格蘭傑因果關系,並利用韓國、菲律賓、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的數據作了實證研究。他們進行了詳細的格蘭傑檢驗(Granger Test),最後得出了匯率對股價的影響十分顯著的結論,這與以前對發達國家的研究得出的結論一致。在格蘭傑因果關系中,匯率變動影響企業的出口並最終影響股票價格。其政策含義為,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在制訂匯率政策時必須十分謹慎,因為匯率制度的選擇和政策制定對這些國家還處在萌芽中的股市會產生或正或負的沖擊。
匯率是國內外資產價格聯系的橋梁:在各國走向獨立自由浮動匯率的過程中,一般是首先實現本幣經常項目的可兌換。這時,匯率反映的是在經常項目基礎上的外匯的供給與需求。同樣,在這樣的條件下,外國資金不可能參與本國股市的炒作,股價的浮沉基本上只是反映本國投資者對經濟走勢和公司業績的預期。匯率的變化首先必須影響實體經濟,然後再在股票價格上間接反映出來,因而其時滯較長。對於那些出口導向型的小國(如韓國),這一反向關系十分明顯,但這時股價的漲落則幾乎沒有明顯的對匯率的反饋關系。然而,一旦政府實行本幣在資本項目的可自由兌換,情況就截然不同了。在這種情況下,匯率不僅反映經常項目下的外匯供求,而且也反映資本項目下的外匯進出;不僅反映實體經濟活動,而且也反映金融交易活動。並且,在一個金融自循環的世界中,匯率更主要的是反映金融活動的外匯供求。在資本市場開放的條件下,股票價格則不僅反映本國資金的需求,還反映外國投機資本對本國經濟運行狀況的預期,股票市場不純粹是一個國內市場,而是帶有某些國際市場的特徵,因此國外資金對股價的巨大影響就必須引起十分重視了。這時,匯率下跌反映的是對本國金融資產需求的下降,股價隨之下降;反之,匯率升值主要會導致股價的上漲,匯率股價是正向的因果關系。
(苑德軍:中國銀河證券公司高級經濟學家;李謙: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李衡: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
http://www.globalpu.com/html/Aguluntan/20070812/524.html
4. 抽簽新股是不是個個都能抽有什麼條件才能抽
參與申購了才能參與抽簽,沒有新股額,就沒有抽新股的資格。
新股就是指剛發行上市正常運作的股票。前些年申購(俗稱「打新股」)新上市的股票是一個熱點,因為當時中上了新股就如「白撿」了一筆財,新股首日上市均有近100%左右的漲幅。
1、當大盤處於下跌的末端,進入築底階段時,市場人氣低迷,新股開盤價較低,一般在50%以下,甚至一些股票接近發行價,此時是最佳的買入時期,一旦大盤反彈,該類股票會領漲。如2003年1月6日上市的中信證券,處在大盤築底階段,其開盤價5.5元,當日報收5元,比發行價上漲10%,隨後在大盤反彈時,該股成為領頭羊。
2、當大盤處在上升階段:此時新股為平開高走,投資者可積極參與炒作。
3、當大盤處在上漲末端,市場人氣高漲,新股開盤價位很高,有的達到200%以上,一步到位,此時新股風險最大,一旦大盤從高位下跌,該類股票跌幅最大。如2004年2月19日上市的國通管業開盤當天達20.98元比發行價高200%,隨後在這次大盤下跌時,該股跌幅達40%。
5. 如何學會投資
投資理財第一點考慮穩健收入,不被高利吸引,了解投資項目。時刻保持理智,慎重選擇投資平台。
1、不被高利吸引
剛開始接觸投資理財的新手,也許會被高年利率的投資項目所吸引,因為那些達到15%-20%甚至以上的標的是非常吸引人的,但是這類高收益短線投資項目所面臨的風險很高,而實現穩健收入才是投資者的首要考慮。
2、了解投資項目
所以,在投資理財之前,請確保對你的目標項目做一個由里到外的深入了解,去了解該投資項目的相關信息,了解潛在的風險性,要抱著寧缺毋濫的心態去甄選項目,最終才可以實現穩健投資並獲取收益。
3、時刻保持理智
投資理財有風險,這是共識,所以你要保持理智。你不能因為個別問題理財平台就否定全部投資理財行業,也不能看到高收益的理財平台就趕緊投資。
保持理智就是根據自己掌握資金的情況,來判斷自己適合投資什麼樣的理財項目,要做好未來的投資計劃。
切忌發生賭博式投資,一旦遇到投資風險也學會理智應對,學會及時抽身尋找下一個優勢項4、目來挽回損失。
4、要慎重選擇投資平台
投資平台是非常關鍵的一步,選擇好的投資平台,不僅可以讓你的投資資金多一層保障,你還能從中得到各種專業的意見,幫助你更好地盈利。所以,在選擇投資平台時,要盡量選擇像京儲街這樣堅持信息中介定位,用戶資金交由銀行存管的可靠理財平台。
注意事項:
1、在小幅試錯中,不斷建立自己的投資體系,在復利的作用下,實現睡後收入的增長,從而實現財富的增值保值。
2、一部分人草率的把自己的財富交給別人搭理,謀求著超額的收益,殊不知這樣的結果有可能帶來「你想著別人利息,別人卻想著你的本金」的結果,最後可能落得兩手空空。
6. 投資人抽回資本是什麼意思呢怎樣做會計分錄呢O(∩_∩)O謝謝
1、抽回資本是不合法的,是股東私自從公司賬戶轉到個人賬戶現金。
2、如果是股權轉讓是合法的,經過董事會或股東會相關權利機構同意。
3、抽回資本(從公司的賬上):
借:其他應收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7. 為何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我國公司法採取法定資本制原則,股東抽回出資或者退股都會導致注冊資本的減少,這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法》第35條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公司法》第74條規定只有在三種情形下,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向公司主張出資回購請求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所以,公司一旦成立,除非屬於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股東不得抽回股本也不能要求公司退股,只能向他人轉讓股權。
8. 經全體股東同意股東可以抽回出資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不可以,公司股東出資上市要求必須至少有五個股東發起才能上市,他們出資所形成的股份為法人股,法人股不能在二級市場上流通,法人股流動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協議轉讓、拍賣、質押和回購.也就是說,他們的出資只能在具有法人資格的股東之間進行流動.
麻煩採納,謝謝!
9. 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後,股東抽回投資的如何解決
國家法律規定,股東不得隨便抽逃資本金
10. 所有者抽回投資算是費用
不是費用,直接減少實收資本,同時還要變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