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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遠期和期貨交易的異同

發布時間: 2021-05-20 05:55:46

㈠ 簡述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的特徵及異同

遠期相當於現貨,合約不是標准化,也有風險

㈡ 期貨交易和遠期交易的區別與聯系

1、期貨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眾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
2、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簽訂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某一時期進行交易的一種交易方式。外匯市場中的遠期交易通常被表達為高於(升水)或低於(貼水)即期匯率的差價。如要獲得實際遠期外匯價格,只需將差價與即期匯率相加即可。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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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的區別在哪裡

遠期是合約雙方承諾在將來某一天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標的物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數、債券指數、外匯等金融產品)。期貨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

它們的區別在於:

  1. 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 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 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 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 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6. 期貨有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上漲了100塊,期貨的贏利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贏利是100元的貼現值。同理,如果期貨和遠期都下跌了100塊,期貨的虧損就是100元,而遠期的虧損是100元的貼現值。

㈣ 期貨交易和遠期交易有什麼不同

期貨交易和遠期交易都是一種非現場當時交易,是到一定期限後的交易,但是在價格和風險方面有所不同,它們的區別是:

1、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它主要採用商品交收方式。

2、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期貨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而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但是沒有第三方,有可能出現信用履約上的風險。

4、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這是有固定的比例規定的,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無標準的保證金比例是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期貨交易的風險性要比遠期交易小。期貨交易是商品生產者為規避風險,從現貨交易中的遠期合同交易發展而來的更規范化的交易。

㈤ 外匯遠期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外匯遠期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相同點:
1. 交易的客體相同:外匯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過交易來防範或者轉移風險,最終達到保值或者投資獲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勢一致性: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存在一定的關聯,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價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點,否則會產生套利機會,直至套利機會的消失。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1.市場參與者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等,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具有會員身份的經紀行、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或信用良好的企業等參與期貨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其交易對手方是清算機構,不必擔心違約風險。
②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此參加者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買賣的具體執行都由經紀商代理。交易雙方並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對手是誰,他們都分別與交易所的清算機構打交道,清算機構是交易的中介。由於信用風險小,在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時可以不必考慮對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遠期外匯交易可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有時雖然也有經紀商介入,但通常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進行交易。因此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難免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3.交易場所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場內交易,即在交易所內進行,按規定的時間,採取公開叫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其競爭相當激烈。場內交易只限於在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如要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必須由會員代為買賣。
②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也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在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之間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單獨進行。如果要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除價格以外,在幣種、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FX168財經網-外匯資訊以及行情網站。
②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外匯遠期合約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此外,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並且遠期外匯交易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6.保證金和傭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交易中,為確保每一份合約生效後,當事人能對因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造成的虧損及時支付,期貨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存入保證金,且在期貨合約有效期內每天都進行結算,調整保證金。購買或出售外匯期貨合約時都必須交納傭金,傭金的數額無統一標准,一般由雙方自行商定。
②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客戶是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銀行享有的信貸額度應隨遠期合同的金額相應減少。只有在個別情況下,如銀行對客戶的信用情況不太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或信貸額度即將固定時,銀行才會要求客戶存入約為遠期合約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如果發生在銀行同業之間,一般不收取傭金,只有當交易通過外匯經紀人進行時才支付傭金。
7.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由於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行現貨交割,而實行逐日盯市、現金結算,其餘額必須每天經清算所清算,獲利可取出,而虧損則要按保證金的底限予以補充。
②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的盈虧只有到了協定的交割日才進行現貨交割。將交易方向相反的買賣結果相互抵消後,實際資金的移動僅限於差額部分。
8.受監管方式不同
①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
②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9.流動性不同
①因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從而大量投機者和套利者參與外匯期貨市場,導致其流動性很好,發展也極為迅速。
②遠期外匯市場最大的參與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場流動性差,規模小且不易擴大,而且經常是單向交易,易出現有行無市的情況。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貨交易的功能不僅能夠規避風險,同時還具有發現價格和投機的作用。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賣雙方,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價格,用於指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②遠期交易則主要用於規避外匯風險。介於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則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規避外匯風險。
11.報價內容不同
①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只報一種價格,即買方只報買價,賣方只報賣價。
②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要同時報兩種價格,即買賣雙方既要報買價,同時也要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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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期貨交易和遠期交易有什麼區別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頗有相似之處,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則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記得採納啊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㈦ 請問期貨與遠期的異同是什麼。還有期貨的主要交易方式是什麼

相同:都是交易的都是未來的東西,不是現(有的)貨。
不同:
期貨的交易對象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所會設計好),合約規模都是固定的。遠期可以由雙方對規模、時間等進行個性化的協商。期貨靈活性不如遠期。
期貨是場內交易,遠期是場外交易。
期貨有交易所做履約擔保,一般不會出現違約。遠期是場外交易,靠交易雙方的自覺,容易出現違約。
期貨的主要交易方式:這個不太明白你想要問的意思,期貨交易就是通過軟體下單,由交易所根據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進行撮合成交,有些企業客戶到期會進入實務交割。
我是期貨公司員工,如有問題可以追問

㈧ 期貨與遠期合同的區別

遠期和期貨的區別在於交易場所不同、合約的規范性不同、交易風險不同、保證金制度不同、履約責任不同等。
期貨和遠期的區別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期貨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平倉只平掉當前持倉,並不會建立新的頭寸;而反手不僅會平掉原持倉,還會建立新的反方向的頭寸。

以上就是關於「期貨和遠期有什麼區別」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大家。期貨交易能讓生活富足也能讓財產縮水,做交易時要控制好風險,保住本金才是第一重要的。要做好炒期貨,肯定要從期貨開戶開始。期貨開戶的期貨公司有很多家,選擇一家可靠的、期貨手續費又便宜的期貨公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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