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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公安部關於打擊非法期貨

發布時間: 2021-05-17 23:02:31

⑴ 被告以政府部門正在清理整頓為名對抗原告的起訴咋辦被告是非法期貨交易咋辦

如果對方或者是被告非法期貨交易你應該掌握好非法的證據這樣的話向政府部門進一步反應哦

⑵ 公安部怎麼打擊非法集資犯罪

11月7日消息,為認真貫徹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緊密結合公安機關職能,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公安部專門研究出台意見,就進一步加強打擊金融犯罪工作作出部署。

意見要求,要始終保持對金融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重點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和涉及互聯網金融、證券期貨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突出經濟犯罪活動。同時,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查處工作,深入推進金融領域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銜接,更好地防範金融風險。

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還老百姓養老錢保命錢!

⑶ 公安部將重拳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嗎

公安部近日就進一步加強打擊金融犯罪工作出台意見,將始終保持對金融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重點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和涉及互聯網金融、證券期貨市場和金融機構的突出經濟犯罪活動。

全國公安機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和專業優勢,積極參與金融風險排查工作,積極參與推動對金融領域犯罪和相關風險的預測預警預防;要結合辦理金融犯罪案件,積極向黨委、政府建言獻策,向有關職能部門通報情況,實現對有關風險的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

⑷ 公安部關於嚴厲打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文件打擊非法設立期貨市場,進行期貨買賣的規定

主要打擊非法的場外配資
前陣子是處罰了一大批
具體文獻不知道

⑸ 什麼是非法放貸,公安部嚴厲打擊中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⑹ 受到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侵害後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的查處和善後處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投資者受到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侵害後,為使不法分子及時得到查處,盡可能挽回損失,請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當地工商部門、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反映。投資者應妥善保管好合同、匯款單、銀行流水等憑證以及通話簡訊記錄、交易記錄等材料,提供給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以便其查處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於2008年1月2日聯合印發的《關於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非法證券活動受害人的救濟途徑作了規定,如果非法證券活動構成犯罪,被害人應當通過公安、司法機關行使追贓程序追償;如果非法證券活動僅是一般違法行為而沒有構成犯罪,當事人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請求賠償。

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打擊非法傳銷的職能部門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停止發展多層次傳銷企業的通知》和國務院領導的批示精神,堅決打擊非法傳銷活動,嚴格規范傳銷培訓活動,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要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加強對傳銷培訓活動的監督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充分認識查禁非法傳銷培訓活動的重要性。非法傳銷培訓活動是非法傳銷組織和個人從事非法傳銷活動經常採用的一種手段。一般集中在居民住宅或賓館、禮堂、會場、影院等場所,其形式隱蔽,監管難度大,極易成為不法分子進行迷信、幫會、邪教、煽動性宣傳及虛假廣告宣傳的重要途徑。如不及時予以查禁打擊,不僅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而且將會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隱患。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應引起高度重視,要採取有效措施,將非法傳銷培訓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二、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查禁非法傳銷培訓活動。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加大聯合執法的力度。對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停止發展多層次傳銷企業的通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傳銷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的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處罰;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嚴格規范傳銷培訓活動。凡舉辦和承辦傳銷培訓活動的組織和個人,應提前15日,將培訓申請書(載明培訓場地、人數、時間、授課內容、授課人等事項)報培訓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批並向公安機關備案。

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傳銷培訓活動,也不得為非法傳銷培訓活動提供場地等便利條件,違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秉公執法,從重從嚴懲治違法犯罪分子。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依法對傳銷培訓活動進行監管和查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阻礙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但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請各地將貫徹落實中發現的問題和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

⑻ 什麼是非法期貨類犯罪

今日深圳警方發布,深圳警方打擊非法期貨類犯罪刑拘167人,那麼到底什麼是非法期貨類犯罪呢?

⑼ 請問公安機關是否有權對股票期貨類進行平倉處理

這由公安機關根據情況決定。

⑽ 如何認定現貨交易中的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您好,
對於商品現貨市場非法從事期貨交易的認定
1認定單位

(1)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黃金市場及黃金衍生品交易監管職責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1〕39號),人民銀行負責組織認定非法黃金期貨交易等活動。
(2)除黃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根據商務部、人民銀行、證監會《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即各地證監局,負責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認定工作。
(3)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
對於沒有明確行政認定單位的,如權益類(產權、股權、債權、知識產權等)、有價證券、指數、利率、匯率等,可以提請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行政認定。
2認定程序
非法黃金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提請出具行政認定意見。
除黃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由各地公安機關致函當地證監局提請出具體行政認定意見。
特殊品種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可以由當地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致函國務院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請進行行政認定,或由各地經偵部門層報公安部經偵局提請其進行行政認定。
3認定內容
主要是涉案人員及其會員(加盟商、代理商)的行為是否屬於 「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或「擅自從事期貨業務」。
4認定標准
對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認定的標準是要針對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情形進行審查,對於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屬於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根據相關法律、規章的規定,在具體審查時須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確定性判斷商品現貨市場所進行的交易活動是否即為《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組織期貨交易活動」和「擅自從事期貨業務」的情形,從而按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第六條的禁止性規定而認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從事非法期貨交易行為。
(1)目的要件
根據111號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標准化合約為交易對象,允許交易者以對沖平倉方式了結交易,而不以實物交收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實物。
因此,在審理相關交易行為時側重於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A. 投資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資質
現貨交易平台上進行的交易動輒幾千盎司白銀、上百噸原油,交易平台為了主張其是現貨交易,往往聲稱,投資者完全可以隨時點擊交割按鈕進行交割。但是,絕大多數投資者是自然人,他們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數量的現貨商品(特別是賣出)是否屬於非法的無照經營呢?因此投資者必然是要通過平倉的方式來了結交易。合法的期貨交易中雖然也有自然人參加,但是自然人不能進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問題。因此,投資者是否具備交割的資質成為影響現貨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貨交易轉化的一個關鍵因素。
B. 現貨平台是否有真實的倉庫和倉單存在
現貨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快現貨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實存在的現貨是基礎。如果現貨平台沒有足夠的倉庫和倉單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達幾萬手,但僅僅只有幾手倉單甚至沒有),那麼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為了交收,而只能是對沖平倉,則轉化成為非法期貨交易。
C. 審查現貨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計算現貨交易平台的交易總量和最終的交收數量,從而判斷在現貨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為了對沖還是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來看,主要側重於審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准化合約的交易。
A. 標准化合約
所謂的標准化合約,根據111號文的定義,即是指除價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條款外,其他條款相對固定的合約。交易者將此類合約作為交易對象,訂立合約時,並非全額付款,而只繳納商品價值的一定比率作為保證金,即可買入或者賣出;合約訂立後,允許交易者不實際履行,而可通過反向操作、對沖平倉方式,了結自己的權利義務。
B. 集中交易
審理商品現貨市場非法期貨交易活動案件中最為核心的關鍵是認定現貨交易平台是否實施了集中交易。
所謂集中交易是指由現貨市場安排眾多買方、賣方集中在一起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人員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並為促成交易提供各種設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細分為集合競價、連續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機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買賣雙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行進行買賣申報,由現貨市場電子交易系統對全部有效申報進行一次集中撮合的處理過程。
連續競價是指現貨市場按照「價格優先、市場優先」等原則形成成交價,如當最高買價與最低賣價相同時,該價格為成交價;當買價高於賣價時,報價在先一方的賣方價格為成交價。
電子撮合是指眾多的買方和賣方同時通過電子交易系統進行撮合配對、點選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約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對於一項交易標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對手方的身份、年齡、信用狀況等除價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進行的交易。由於該交易標的物可以剝離其所有者的影響而獨立存在,因此極大地提高了其標准化、流動性水平,從而成為資本市場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於現貨交易的一般規律,不宜為商品現貨市場採用。
做市商機制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等,不斷地向買賣雙方提供報價,並按照自身提供的報價付出資金或商品與之成交,從而為市場提供即時性和流動性,並通過買賣價差獲取利潤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於做市商買賣商品的目的並不是獲取商品的所有權,而主要是低買高賣,提供流動性,與現貨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機制不宜作為現貨市場的交易制度。
5認定性質
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對有關交易場所是否開展了非法期貨交易的認定的性質
關於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性質認定的問題,國務院文件有明確規定。《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規定,地方交易場所均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日常監管、違規處理和風險處置。《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國函〔2012〕3號)規定,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證監會出具性質認定意見,本質上是應有權機關的請求,對其查處違法證券期貨活動提供的專業支持。該認定意見,僅供有權機關參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認定結論。一項交易活動是否違法,須由有權機關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斷。如果投資者認為某項交易活動構成非法期貨交易,應向有權機關提出,請其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