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98.6.21 海南發展銀行倒閉
金融類股票當時也就只有深發展當年一路陰跌,4月到7月21元到16元逐步縮量
陝國投當年年初7元漲至六月15元,繼續縮量上漲,9月高達19.5元
2. 海南發展銀行的破產關閉
1997年之前,即海發行兼並託管信用合作社事件之前,海南省被設立為經濟特區,經濟開始快速發展,房地產業也大規模擴張,同時伴生了許多金融機構。但是並沒有得到政府的有效監控,房地產業出現了泡沫,並在1990年代中後期,泡沫開始崩潰。海南省的銀行類金融機構數目很大,在這種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下,各個信用社都採取了高利息的方式來吸引存款。後來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許多信用社都出現了大量的不良資產,而對儲戶承諾的高利息也加劇了這些信用社經營困境。
1997年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海南省5家已經實質破產的信用社,其債權債務關系由海發行託管,其餘29家海南省境內的信用社,有28家被並入海發行。這28家信用社及關閉的5家信用社,最終使得海發行走向了末路。 海南發展銀行起初經營情況不錯。據1997年的《海南年鑒》記載,海發行收息率為90%,沒有呆滯貸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36家銀行及共403家分支行建立了代理關系,外匯資產規模達1.7億美元。雖然兼並了28家信用社、託管了5家信用社的債權債務,使得海發行賬面上實力增強——海發行的股本金增長為106億元,存款余額為40億元,債務為50億元,但由於這些信用社大多是不良資產,海發行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且兼並後的海發行員工人數劇增為3000多人,是原來的數倍。海發行兼並信用社後,其中一件事就是宣布,只保證給付原信用社儲戶本金及合法的利息。因此,許多在原信用社可以收取20%以上利息的儲戶在兼並後只能收取7%的利息。1998年春節過後,情況開始急轉直下。不少定期存款到期的客戶開始將本金及利息取出,轉存其他銀行,並表示因為利息降低,不再信任海發行。隨後,未到期的儲戶也開始提前取走存款,並且同時出現了多種多樣的都市傳奇,海發行各營業網點前開始排隊取錢,發生了大規模的擠兌。後來海發行規定了每周取款的次數,每次取款的限額,而且優先保證個人儲戶的兌付。但是由於擠提存款問題嚴重,次數和限額規定一變再變,使得儲戶每次能取到的錢越來越少,而每月可以取款的次數也變得越來越少,加劇了個人儲戶的不滿情緒,而公司儲戶幾乎都難以從海發行提出款項。此時,海發行的其他業務已經基本無法正常進行,應對儲戶擠提存款幾乎成了海發行這段時間里全部的活動。同時,由於房地產泡沫破滅,海發行賬內不少的貸款也難以收回。
有的營業部為了減少儲戶擠兌,同時吸引存款,又開出了18%的存款利率,但此時已沒有什麼人願意再把存款存入海發行。海發行見在海南島內無法緩解困境,想以島外的力量幫助恢復,於1998年5月在深圳設立分行,然而並沒有起明顯作用。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公告:由於海南發展銀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關閉海南發展銀行,停止其一切業務活動,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組織成立清算組,對海南發展銀行進行關閉清算;指定中國工商銀行託管海南發展銀行的債權債務,對其境外債務和境內居民儲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保證支付,其餘債務待組織清算後償付。
從宣布關閉海南發展銀行起至其正式解散之日前,由工商銀行託管海南發展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其中包括:接收並行使原海南發展銀行的行政領導權、業務管理權及財務收支審批權;承接原海南發展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停止海南發展銀行新的經營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清理原海南發展銀行的財產,制定、落實原海南發展銀行的清算方案和債務清償計劃。對於海南發展銀行的存款,則採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別對待的辦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儲蓄一律由工行兌付,而法人債權進行登記,將海南發展銀行全部資產負債清算完畢以後按折扣率進行兌付。1998年6月30日,在原海南發展銀行各網點開始了原海南發展銀行存款的兌付業務。由於公眾對工行的信任,兌付業務開始後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大部分儲戶只是把存款轉存工行,現金提取量不多。 不良資產比例過大
早在海南發展銀行成立之時,就已經埋下了隱患。成立海南發展銀行的初衷之一就是為了挽救一些有問題的金融機構。1993年海南的眾多信託投資公司由於大量。資金壓在房地產上而出現了經營困難。在這個背景下,海南省決定成立海南發展銀行,將5家已存在問題的信託投資公司合並為海南發展銀行。據統計,合並時這五家機構的壞賬損失總額已達26億元。有關部門認為,可以靠公司合並後的規模經濟和度化管理,使它們的經營好轉,信譽度上升,從而擺脫困境。1997年年底,遵循同樣的思路,有關部門又將海南省內28家有問題的信用社並入海南發展銀行,從而進一步加大了其不良資產的比例。
銀行體制混亂
海南人曾驕傲地說,海口銀行的密度在全國最大,銀行的數量多過了米鋪。但正因如此,使海南的銀行走上了惡性競爭的道路。在海發行未兼並託管城市信用社之前,各信用社無一例外地採取了高息攬儲的方式吸引存款,有的年利率高達25%。這也直接造成了多數城市信用社高進低出,食儲不化的結果,只有靠新的高息存款支付到期的存款,然後再吸入高息存款,進入了嚴重違背商業規律的惡性循環。於是,資不抵債、入不敷出,無法兌付到期存款,成了信用社的通病,並嚴重影響社會安定。這也正是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兼並海發行、託管信用社的最直接原因。
經營模式不規范
但是合並後成立的海南發展銀行,並沒有按照規范的商業銀行機制進行運作,而是大量進行違法違規的經營。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向股東發放大量無合法擔保的貸款。股東貸款實際上成為股東抽逃資本金的重要手段。有關資料顯示,海南發展銀行成立時的16.77億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籌建階段,就已經以股東貸款的名義流回股東手裡。海南發展銀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籌建,並於1995年8月18日正式開業的。但僅在1995年5月至9月間,就已發放貸款10.60億元,其中股東貸款9.20億元,占貸款總額的86.71%。絕大部分股東貸款都屬於無合法擔保的貸款;許多貸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確,實際上是用於歸還用來入股的臨時拆借資金;許多股東的貸款發生在其資本金到賬後1個月內,入股單位實際上是「剛拿來,又帶走;拿來多少,帶走多少」。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顯然無法使海南發展銀行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由於上述原因,海南發展銀行從開業之日起就步履維艱,不良資產比例大,資本金不足,支付困難,信譽差。在有關部門將28家有問題的信用社並入海南發展銀行之後,海發行明確規定,只保證28家信用社儲蓄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的支付。對於託管的5家被關閉信用社的儲蓄,也大致如此,而單位存款則被視為所欠債務,在債權債務清算後進行清償。應該說,這些措施也有其合理性,尤其是按國家正常利息付息本來就是國家的硬性規定,不得有違。但一些謀求「錢生崽」的老百姓卻不這樣想,他們將錢存入信用社,就是為了獲高息。這就使許多問題變得復雜了。
1998年春節過後,不穩定的因素開始出現了。一大早,在海發行的營業網點排成長隊的取款人便成為一個話題,而且傳聞越來越多、越傳越玄……有鼻子有眼的傳聞加劇了人們心理的恐慌,恐慌的心理又反過來增加了儲戶的取款。於是,金融界十分避諱、社會十分擔心的現象——擠兌,開始在海發行出現了。公眾逐漸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出現了擠兌行為。持續幾個月的擠兌耗盡了海南發展銀行的准備金,而其貸款又無法收回。為保護海南發展銀行,國家曾緊急調撥了34億人民幣抵禦這場危機,但只是杯水車薪。
為控制局面,化解金融風險,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當機立斷,宣布1998年6月21日關閉海南發展銀行。 當初是否應給海發行發照值得檢討
90年代初,「海南泡沫」破滅後,其經濟落後到其本來面目,從當時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和當地銀行競爭狀況看,沒有組建海發行的必要。否則只能為日後的違規經營買下伏筆(高息攬存,高風險放貸)。
對關聯交易需嚴加監管
主要是向股東發放關系貸款沒有控制好,從而使海發行成了股東的提款機,如股東變相的抽空出資,則其使銀行高風險經營的道德風險則不可避免(拿別人的錢為自己的利益冒險)。股東辦銀行應當將其作為一項產業來看待,而不是為了便利自己融資。否則銀行很容易成為股東的提款機,因此對股東貸款要有嚴格的限定。
行政性兼並應該停止
行政性的將30餘家由於高風險而難以為繼的城市信用社並入海發行,成為導致信心最終喪失,發生擠兌的直接原因。
3. 聽說海南發展銀行破產了,你存在銀行里的錢有多少是否擔心銀行倒閉錢拿不出來
50萬以內,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4. 海南發展銀行破產後儲戶的資金都拿到了么
海南發展銀行破產後儲戶的資金都拿到了。
海南發展銀行,這家銀行成立於1995年,但是在1998年宣告破產,當時海南發展銀行的注冊資本為16億元,在1996年就盈利了1.25億元。
當時海南的房地產發展相當的迅速,有些信用社等金融機構都開始用高利息來招攬儲戶,然後這些資金就都進入了房地產行業,當然風險也隨之而來,28家經營出問題的信用社都被劃入海南發展銀行。
但是海南發展銀行,將資金進行了基準利率來兌付,很多人就將錢取出來,那麼海南發展銀行就扛不住了,雖然國家還撥款34億元,但是仍然沒有阻止海南發展銀行破產,它也是國內首家破產倒閉的銀行。
(4)海南發展銀行第一支股指期貨擴展閱讀
海南發展銀行破產原因:
1、97年海南發展銀行接收了海南省5家破產的信用社的債權,並且並入了其他28家在營的農信社,這些農信社違規放貸的情況很嚴重,再加上海南省的房地產泡沫破滅,最終導致海發行賬內不少的貸款難以收回,發生擠兌,導致破產。
2、海發行的破產,對於儲戶的影響倒是不大,最主要的影響是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因為當時人行指定中國工商銀行託管海南發展銀行的債權債務,對其境外債務和境內居民儲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保證支付,其餘債務待組織清算後償付。
5. 銀行也能倒閉!海南發展銀行破產,欠銀行的錢還用還么
當然的還 破產銀行的債務會被第三方銀行接管,債權會轉移到接管銀行,所以大家欠銀行的錢,只是換了個債主而已。
6. 中國倒閉的三家銀行除了海南發展銀行還有兩家是什麼銀行
正式關閉的只有一家,海南發展銀行,簡稱海發行。中國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不少,如廣國投,華銀等等。
海南發展銀行倒閉過程: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海南房地產市場出現泡沫,很多信用社通過高息攬存的形式發展業務。到1997年年底時,海南省已有幾十家信用社出現資不抵債、無法兌付到期存款等問題,並發生多起擠兌事件。最終海南省政府決定讓海發行兼並這些信用社,背起它們的資產和負債。
1998年3月22日,央行在陸續給海發行提供了40億元的再貸款用於「救火」後,決定不再給予資金支持。
1998年6月21日,央行發出公告:由於海發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央行《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決定關閉海發行。
海發行關閉後,個人存款轉由工商銀行託管,由於公眾對於工商銀行的信任,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
而對法人(公司)存款則進行債權登記,待清算完後再行兌付,但是直到現在已經過去了近20年至今未完成清算。
(6)海南發展銀行第一支股指期貨擴展閱讀
倒閉原因分析
1、不良資產比例過大
早在海南發展銀行成立之時,就已經埋下了隱患。成立海南發展銀行的初衷之一就是為了挽救一些有問題的金融機構。1993年海南的眾多信託投資公司由於大量。
資金壓在房地產上而出現了經營困難。在這個背景下,海南省決定成立海南發展銀行,將5家已存在問題的信託投資公司合並為海南發展銀行。
據統計,合並時這五家機構的壞賬損失總額已達26億元。有關部門認為,可以靠公司合並後的規模經濟和度化管理,使它們的經營好轉,信譽度上升,從而擺脫困境。
2、銀行體制混亂
海南人曾驕傲地說,海口銀行的密度在全國最大,銀行的數量多過了米鋪。但正因如此,使海南的銀行走上了惡性競爭的道路。在海發行未兼並託管城市信用社之前,各信用社無一例外地採取了高息攬儲的方式吸引存款,有的年利率高達25%。
這也直接造成了多數城市信用社高進低出,食儲不化的結果,只有靠新的高息存款支付到期的存款,然後再吸入高息存款,進入了嚴重違背商業規律的惡性循環。
3、經營模式不規范
但是合並後成立的海南發展銀行,並沒有按照規范的商業銀行機制進行運作,而是大量進行違法違規的經營。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向股東發放大量無合法擔保的貸款。股東貸款實際上成為股東抽逃資本金的重要手段。
有關資料顯示,海南發展銀行成立時的16.77億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籌建階段,就已經以股東貸款的名義流回股東手裡。海南發展銀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籌建,並於1995年8月18日正式開業的。
但僅在1995年5月至9月間,就已發放貸款10.60億元,其中股東貸款9.20億元,占貸款總額的86.71%。絕大部分股東貸款都屬於無合法擔保的貸款;許多貸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確。
7. 海南發展銀行為什麼倒閉了
海南發展銀行倒閉的原因:
根本原因:經營管理不善,風險控制沒有做好。
直接原因:受90年代末房地產泡沫影響,不良資產太多。
1997年之前,即海發行兼並託管信用合作社事件之前,海南省被設立為經濟特區,經濟開始快速發展,房地產業也大規模擴張,同時伴生了許多金融機構。但是並沒有得到政府的有效監控,房地產業出現了泡沫,並在1990年代中後期,泡沫開始崩潰。海南省的銀行類金融機構數目很大,在這種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下,各個信用社都採取了高利息的方式來吸引存款。後來隨著房地產泡沫的破滅,許多信用社都出現了大量的不良資產,而對儲戶承諾的高利息也加劇了這些信用社經營困境。
1997年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海南省5家已經實質破產的信用社,其債權債務關系由海發行託管,其餘29家海南省境內的信用社,有28家被並入海發行。這28家信用社及關閉的5家信用社,最終使得海發行走向了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