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期貨交易 » 期貨就是標准化合約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期貨就是標准化合約

發布時間: 2021-06-12 05:57:23

期貨合約到底怎麼理解

1。期貨市場誰是誰的提款機。在一個期貨市場交易者成熟起來之前,他其實一直要扮演期貨市場的提款機的角色。在這個市場也就是千分之幾的人能夠最終把期貨市場當做自己的提款機,其他交易者都是期貨市場的供血機、提款機。
2。2%資金開倉是不存在逆勢交易的。期貨交易者奇怪:為什麼只要開倉就會是逆勢賠錢?也許永遠也不知道,如果使用2%資金開倉,懂得一點資金管理的粗糙皮毛,會發現一個嶄新的自我,一個煥然一新的交易新天地。
3。全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是逆勢。全倉交易等於是背水一戰。如果是滿倉交易,即便是順勢也等於逆勢,因為他們是經受不起最細微、最微弱的動盪,乃至在任何時間單元的行情起伏、波折,一點風吹草動對他們就面臨是滅頂之災。
4。要想不逆勢交易,解決好倉位問題。5。增加自身資金厚度和回撤空間。滿倉交易抵擋不了分時的波動,70%的倉位勉強應對隔夜的風險,半倉抵禦不了逆趨勢的波動,30%經受不起大幅度的回調。

Ⅱ 請用非專業術語 通俗易懂的方式 解釋下:期貨的標准化合約,保證金制度,對沖方式,杠桿機制 當日無負債結

期貨標准化合約就是除了價格沒固定,別的都是固定的一個合約(如:每手合約量,交割時間,交割等級.)
期貨交易保證金比例一般在10%—20%之間,比如,以10%的保證金為例,在現貨市場上10萬的商品,在期貨市場你只用1萬的保證金就有這10萬商品的遠期合約。
假如這10萬的商品漲價到11萬。
現貨市場你投入10萬,利潤1萬,資金回報率是10%
期貨市場你投入1萬,利潤1萬,資金回報率是100%
期貨保證金的杠桿作用放大了利潤或是風險。
對沖方式主要是指期貨交易是雙方向交易.
期貨可以先買再賣,也可以先賣再買。
通過分析,如果認為行情看漲,可以先買入開倉,等行情上漲後,再賣出平倉,完成一套交易。
看漲——買入開倉——賣出平倉。
通過分析,如果認為行情看跌,可以先賣出開倉,等行情下跌後,再買入平倉,完成一套交易。
看跌——賣出開倉——買入平倉。
杠桿機制其實就是保證金制度.
當日無負債結算: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結算制度,就是當天你沒有對沖了結的單子,當天收盤結算時用你的進場價和當天的結算價進行結算,浮動贏利或虧損當天就劃入你的帳戶或是劃出.

Ⅲ 期貨交易是買賣標准化合約,期權交易是以期貨的標准化合約為基礎的,這句話對嗎

河北穩升為您服務。

後半部分是錯誤的。期權的衍生品,所以需要有基礎標的,比如股票期權就不是以期貨為基礎的呀。

Ⅳ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嗎

期貨合約指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在一些集合期貨交易的過程中看到活躍是非常的標准,而且特別是期貨的合約都是這樣。

Ⅳ 為什麼期權交易是以期貨的標准化合約為基礎的, 這句話是錯的

期權不光有,期貨期權,還有,股票期權,利率期權等等,也就是期貨只是期權的一個標的,它本身並不影響期權的交易方式。

Ⅵ 什麼叫標准化期貨合約

指由期貨交易所經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以下是銅的標准 化合約
交易品種 陰極銅
交易單位 5噸/手
報價單位 元( 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0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3%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合約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品級 標准品:標准陰級銅,符合國標GB/T467—1997 標准陰級銅規定,其中主成份銅加銀含量不小於99.95%。替代品:1、高級陰級銅,符合國標GB/T467-1997高級陰級銅規定; 2、LME注冊陰級銅,符合BS EN 1978:1998標准(陰級銅等級牌號Cu-CATH-1)。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易手續費 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准備金)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C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Ⅶ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的區別有a.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遠期合約是非標准化合

你好題主,你說的沒錯

Ⅷ 期貨合約是標准化的,遠期合約則是非標准化的。

對。
遠期合約與期貨合約頗有相似之處,容易混淆。因為這兩種合約都是契約交易,均為交易雙方約定為未來某一日期以約定價格買或賣一定數量商品的契約。它們的區別則在於:
1、交易場所不同。期貨合約在交易所內交易,具有公開性,而遠期合約在場外進行交易。
2、合約的規范性不同。期貨合約是標准化合約,除了價格,合約的品種、規格、質量、交貨地點、結算方式等內容者有統一規定。遠期合約的所有事項都要由交易雙方一一協商確定,談判復雜,但適應性強。
3、交易風險不同。期貨合約的結算通過專門的結算公司,這是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投資者無須對對方負責,不存在信用風險,而只有價格變動的風險。遠期合約須到期才交割實物、貨款早就談妥不再變動,故無價格風險,它的風險來自屆時對方是否真的前來履約,實物交割後是否有能力付款等,即存在信用風險。
4、保證金制度不同。期貨合約交易雙方按規定比例繳納保證金,而遠期合約因不是標准化,存在信用風險,保證金或稱定金是否要付,付多少,也都由交易雙方確定,無統一性。
5、履約責任不同。期貨合約具備對沖機制、履約迴旋餘地較大,實物交割比例極低,交易價格受最小價格變動單位限定和日交易振幅限定。遠期合約如要中途取消,必須雙方同意,任何單方面意願是無法取消合約的,其實物交割比例極高。

Ⅸ 標准化期貨合約的主要特點

1、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2、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期貨價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喊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