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解釋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主要條款的含義
所謂股指期貨,就是以某種股票指數為標的資產的標准化的期貨合約。買賣雙方報出的價格是一定時期後的股票指數價格水平。在合約到期後,股指期貨通過現金結算差價的方式來進行交割。 滬深300指數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與維護,成份股票有300隻。該指數借鑒了國際市場成熟的編制理念,採用調整股本加權、分級靠檔、樣本調整緩沖區等先進技術編制而成。中金所首個股指期貨合約以滬深300指數為標的物。
從公布的規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有十大要點值得關註:一、交易時間較股市開盤早15分鍾,收盤晚15分鍾,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8%,當前點位單手合約保證金需15-20萬元左右。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當前點位賬戶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十、規則為期權等其他創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㈡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相關問題
21.C 22.C 23.D 24.A 25.C 26.D 27.A 28.A 29.A 30.C 不一定都對,憑感覺去選的。
㈢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一、如下圖
(3)瀘深300指數期貨合約到期時只能進行什麼擴展閱讀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8%。從這里不難看出,交易保證金依保證金比率和合約價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證金是被合約佔用的資金,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投資者期貨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余額超過交易保證金的那部分為可用資金,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資金不可為負,否則意味著交易保證金不足,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補足,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因此,投資者必須隨時關注自己期貨保證金賬戶中資金余額的情況。
這里特別提請投資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證金要求,並非今後實際交易中的保證金比率。實際交易時保證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貨公司還會在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率基礎上再上浮幾個百分點。保證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會根據市場風險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保證金比率。
㈣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套期保值
為促進套期保值功能發揮,提高套期保值效率,業務規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規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獲批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務規則修訂稿也允許個人投資者申請套期保值。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揮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㈤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業務規則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合約標的 滬深300指數
合約乘數 每點300元
報價單位 指數點
最小變動價位 0.2點
合約月份 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交易時間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12%
最後交易日 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同最後交易日
交割方式 現金交割
交易代碼 IF
上市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業務規則
一、交易時間較股市開盤早15分鍾,收盤晚15分鍾,投資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風險。
二、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准為12%,當前點位單手合約保證金需15-20萬元左右。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平倉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後,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交易賬戶的持倉限額為100手,當前點位賬戶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套期保值。
㈥ 簡要敘述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要點
滬深300指數。此指數採用調整股本加權、分級靠檔、樣本調整緩沖區等先進技術。發布以來,該指數與上證綜指的相關性在97%以上,具有較好的市場代表性。
㈦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到期日問題
滬深300的到期日為當月的第三個周五,上市至今,總共有6個合約到期 到期日分別為 5月21日 6月18日 7月16日 8月20日 9月17日 10月15日 。
㈧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交割規定
指期貨合約到期的時候和其他期貨一樣,都需要進行交割。不過一般的商品期貨和國債期貨、外匯期貨等採用的是實物交割,而股指期貨和短期利率期貨等採用的是現金交割。所謂現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指數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或第二天的現貨指數作為最後結算價,通過與該最後結算價進行盈虧結算來了結頭寸。
㈨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同期限是多少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最後交易日與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交割。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業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而股指期貨也有「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平倉,導致價格波動。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如今將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