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的外匯交易中心哪個比較好不是很懂,求推薦呀!
國內還沒有外匯交易中心,現在國家容許幾家銀行可以做實盤炒外匯。還有就是網上的這些外匯保證金,國家也沒有明確的法規,所以屬於灰色地帶。
如對外匯有興趣可以Q我。
② 中國是個什麼樣的外匯交易中心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是由中央銀行領導下的、獨立核算、非贏利性的事業法人。交易中心實行會員制,到1994年底已有會員303家,包括中資銀行及其分行、外資銀行、其它非銀行機構。其中,外資銀行只能代理,而不能自營外匯買賣。買賣的方式只有即期交易,沒有遠期和期貨買賣(在第三章我們將能了解到這幾種交易方式的區別)
1994年1月1日我國對外匯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外匯交易市場無論從結構、組織形式、交易方式和交易內容都與國際規范化的外匯市場更加接近。我國外匯交易市場有以下幾個特點:
a、運用現代化的通訊網路和電子計算機聯網為各金融機構提供外匯交易與清算服務。在交易方式和內容上,實行聯網交易。外匯市場只進行人民幣與美元、人民幣與日元、人民幣與港幣之間的現匯交易。
b、在市場結構上,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客戶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二是銀行間的外匯交易,包括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和外匯指定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交易。
c、決定市場匯率的基礎是外匯市場的供求情況。人行每日公布基準匯率,各外匯指定銀行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自行決定掛牌匯率,匯率浮動范圍在(0.25%)以內。
d、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匯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和管理。央行主要運用貨幣政策進行干預。
在我國,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外匯市場上存在著兩大板塊,即人民幣兌外匯市場和外幣兌外幣市場。下面我們簡單介紹一下這兩大板塊:
a、人民幣兌外幣市場;這一市場因涉及人民幣業務,對國內經濟的沖擊較大,存在著許多的交易限制。例如,目前只能從事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的即期交易;交易限制多等。
b、外幣兌外幣市場;參與者不僅包括公司企業,還包括持有外匯的居民個人。市場發展的較為完善。隨著開放型經濟的發展,我國國內外匯市場融人國際外匯市場是必然的趨勢,兩大板塊合二為一是必然的趨勢。
③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結構層次
從結構上看,該市場亦可分為三個層次:
(1)零售市場,即指客戶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市場。1996年7月1日前,為了保持對外商投資企業政策的連續性,保留了過去的外匯調劑中心的做法,專門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外匯調劑服務。外商投資企業買賣外匯的價格按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中間價),加收0.15%的手續費,不實行價差的辦法。可以說外匯調劑市場也是統一外匯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1996年7月1日實行外商投資企業銀行結售匯以後,外商投資企業結售匯既可到銀行辦理,也可到外匯調劑市場辦理外匯買賣。到1998年12月1日,外匯調劑業務停辦,外商投資企業,例如摩根士丹利、嘉盛、德國銀行、福匯環球金匯等結售匯均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
(2)批發市場,即銀行間外匯市場。外匯指定銀行在辦理結售匯業務的過程中,會出現買超或賣超的現象,這時,外匯指定銀行就可以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交易,平衡其外匯頭寸。
(3)中央銀行與外匯指定銀行間的市場,主要是央行可以適時以普通會員身份入市,進行市場干預,調節外匯供求,保持匯率相對穩定,是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匯市場進行調控和管理的有效途徑。凡在中國境內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之間的外匯交易,均應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
④ 我國有外匯交易中心嗎,推薦幾個外匯交易平台
我國是沒有的,只有外匯代理,多數是在國外注冊的公司進行代理外匯交易,列如金岳投資、領峰等交易平台,是先通過紐西蘭政府或者其他機構批准並進行監管的外匯投資,然後代理。我國的外匯規定的,希望採納。
⑤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可以給什麼機構發函
國內有個國家外匯管理局,你可以在網路上搜索一下,希望可以幫到你,
同時關於外匯的交流可以聯系我,望採納!
⑥ 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與外匯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的債券交易業務有何區別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機構投資者進行債券大宗交易的場外市場,是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現有銀行間債券市場可以分為兩層——外匯交易中心債券交易市場(以外匯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為支持)和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債券交易業務(以「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為支持)。外匯交易中心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和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是銀行間市場的兩個交易平台和重要組成部分。
外匯交易中心債券交易市場是依託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的,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的市場。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是指為非金融機構等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的合格機構投資人進行債券投資交易的系統平台。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以下簡稱「北金所」)為該平台技術支持方。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第一,參與群體。外匯交易中心本幣交易系統的參與者全部是機構投資者,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的參與者由報價商和投資人組成,報價商主要由銀行和證券公司組成,投資人為一般企業(非金融機構)。
第二,交易券種。外匯交易中心本幣交易系統可以交易的券種包括政府債券(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債、普通金融債、次級債、混合資本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包括企業債、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國際開發機構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等6類10餘個品種。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債券交易平台目前可以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於:超短期融資券(SCP)、短期融資券(CP)、中期票據(MTN)、中小企業集合票據(SMECN)、區域集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SMECNII1),未來平台會根據投資者需求不斷拓展交易品種。
第三,交易機制。外匯交易中心債券市場是債券的批發市場,交易方式包括一對一直接詢價交易、通過貨幣經紀公司的匿名交易以及通過做市商點擊成交等交易方式,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是債券的零售市場,交易方式是報價商匿名報價,投資人點擊成交。
⑦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業務與服務
組織原則: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外匯市場的監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為外匯市場調控部門,交易中心負責外匯市場組織運行。
會員構成: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的組織形式,凡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經營結售匯業務的外匯指定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可成為外匯市場會員。
交易方式:外匯市場採用電子競價交易系統組織交易。會員通過現場或遠程交易終端自主報價,交易系統按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撮合成交。會員可選擇DDN、F.R或撥號上網等方式實現遠程聯網。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五(節假日除外)上午9:30-16:30。
交易品種: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和歐元的即期交易。
匯價形成:外匯市場每場交易產生開盤價、收盤價和加權平均價,人民幣兌美元的加權平均價由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作為第二日人民幣兌美元的基準匯價,銀行據此公布人民幣兌美元掛牌價。
一、銀行間外匯市場
銀行間外匯市場是銀行同業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實行會員管理,參與者包括外匯指定銀行、具有交易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交易中心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委託,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提供統一、高效的電子交易系統,該系統提供集中競價與雙邊詢價兩種交易模式,支持人民幣對九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林吉特、俄羅斯盧布、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的即期,人民幣對七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的遠期、掉期,人民幣對五個外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的貨幣掉期和期權交易,以及九組外幣對(歐元/美元、澳元/美元、英鎊/美元、美元/日元、美元/加元、美元/瑞士法郎、美元/港元、歐元/日元、美元/新加坡元)的即期、遠期和掉期交易,同時還包括交易分析、數據直通處理和即時通訊工具等輔助功能。
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後,交易中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每個工作日上午9時15分發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外匯幣種匯率中間價。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外匯市場做市商詢價,並將全部做市商報價作為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的計算樣本,去掉最高和最低報價後,將剩餘做市商報價加權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權重由交易中心根據報價方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量及報價情況等指標綜合確定。人民幣對歐元、英鎊、港幣、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匯率中間價由交易中心分別根據當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與上午9時國際外匯市場歐元、英鎊、港幣、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對美元匯率套算確定。人民幣對日元、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匯率中間價的形成方式為:交易中心於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盤前向銀行間外匯市場相應幣種的做市商詢價,將做市商報價平均,得到當日人民幣對日元、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匯率中間價。
三、銀行間本幣市場
銀行間本幣市場由貨幣市場、債券市場、票據市場組成。通過信用拆借、質押式回購、買斷式回購、現券買賣、債券借貸、債券遠期、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交易,金融機構可以利用銀行間市場管理資金頭寸、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和進行投資理財。在銀行間本幣市場交易的證券種類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次級債、企業債、國際開發機構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本幣市場成員涵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基金、企業年金等各類金融機構。
交易中心負責為銀行間本幣市場提供高效、便捷的電子交易平台。由交易中心研發的新一代本幣交易系統,具有高效、安全、開放、易用等特點,適用多種本幣交易產品和交易工具,適合多層次機構投資者,包含成員端前台系統、成員端中後台系統、數據介面系統、清算系統和場務管理系統等多個子系統。同時,交易中心還通過互聯網站為金融機構提供拆借票據報價服務。
四、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 (Shibor)
2007年初以來,交易中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授權計算、發布中國貨幣市場基準利率——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簡稱Shibor)。Shibor是根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銀行組成的報價團自主報出的人民幣同業拆出利率計算確定的算術平均利率,是單利、無擔保、批發性利率。公布的Shibor品種包括隔夜、1周、2周、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年。每個交易日,交易中心根據各報價行的報價,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報價,對其餘報價進行算術平均計算,得出每一期限品種的Shibor,並於北京時間上午11:30對外發布。 清算原則:外匯市場實行集中、雙向、差額、一級的清算原則,由交易中心在清算日集中為會員辦理人民幣、外匯資金收付凈額的清算交割。
清算速度:外匯市場本、外幣資金清算速度為T+1,交易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辦理資金交割。
清算方式:人民幣資金清算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外匯資金清算通過境外清算系統辦理。
清算備份:在北京備份中心建立實時清算備份系統。
交易中心為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外幣、外幣/外幣即期競價交易提供直接清算服務。為人民幣外匯即期詢價交易提供凈額清算業務。該業務以多邊凈額清算為基礎,並通過清算限額和保證金等風險管理措施,嚴格防範風險,保證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交易中心為本幣市場成員提供間接清算服務。本幣交易系統具有清算跟蹤提示功能,系統自動提示會員在清算交割日收、付資金和債券情況。交易中心還通過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保證金管理賬戶,為債券遠期交易、買斷式回購、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議的市場參與者提供保證金集中管理服務。 交易中心堅持依靠現代科技手段,建設安全、高效、可控的電子服務平台。經過多年努力,交易中心採用自主開發與項目外包相結合的方式,已經建設完成外匯交易系統、本幣交易系統、Shibor系統、統計系統、清算系統、風控系統、中國貨幣網等30餘個電子系統。除交易終端和信息終端外,交易中心還提供報價、交易、實時行情發布、交易事後數據核對等介面,方便銀行內部前中後台的直通處理。
交易中心在上海、北京雙中心異地備份體系結構的基礎上,發展為「兩地三中心」的容災系統,以上海張江為總中心,在北京建立異地災備中心、在上海外灘建立同城災備中心。為支持業務發展,保障信息系統滿足市場需要,交易中心於2002年建立了數字認證中心,全面實施了網路系統的擴容改造,在重慶、大連、廣州、青島、汕頭、深圳、天津和廈門八地設立網路中繼站,所有成員會員除了可以通過上海總中心和北京備份中心接入交易中心網路外,還可以通過以上八地接入。經過網路擴容和本外幣交易、信息、風險管理、監控等系統改造升級,系統安全性、穩定性、有效性和可擴展性明顯提高,為加速實現全國統一聯網和交易主體增加、交易量增長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保障。 交易中心在成立的十多年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奠定了中國銀行間市場的基礎,交易中心正積極加快金融產品、工具創新,研究推出人民幣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推動外幣衍生品市場快速發展,加強各業務領域的系統平台建設,傾力打造全新外匯交易系統,自主開發新一代本幣交易風控系統,加強數據中心建設,構建快速反應的「一站式」服務體系等,努力提升交易中心的綜合服務能力。
⑧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機構簡介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於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事業單位。作為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貨幣市場、債券市場以及匯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場的具體組織者和運行者,交易中心在人民銀行、外匯局的直接領導下,緊緊圍繞人民幣匯率、利率改革和金融市場發展,致力於銀行間本外幣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產品和機制創新。銀行間本外幣市場交易量屢創新高,交易機制不斷創新,原生、衍生產品序列逐漸豐富,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交易平台成功上線,人民幣基準匯率和利率引人矚目,市場主體數量和類型不斷增加,清算、信息、監管服務功能日益完善。銀行間市場已經成為我國金融市場中交易量最大的一個市場,涵蓋外匯市場、貨幣、債券、衍生品市場。2008年本幣市場交易總量超過110萬億人民幣,2009年交易總量達138萬億人民幣。
⑨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交易嗎還是要通過下屬銀行外匯交易中心實力最強的機構是
中國人民銀行監督中國的金融市場運行,應該是不直接參與交易的,旗下四家銀行(建設、農業、中國、工商),關於外匯交易來說,四家都是國有銀行,相對來說建行和工商比較強力。
莊家是中國人民銀行,但是莊家不露面,其外交之類的全權分給其四個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