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解決外資企業注冊資本因匯率原因導致未達到最低注冊資本金的問題!
其實這是一個常識,當地的工商局連這種最基本的規定都不知道,真可悲!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及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06年聯合頒布了《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其中明確規定:
外商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只能採用收到出資當日的即期匯率,不再適用合同匯率,也不使用與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因此,外幣投入資本不會產生匯兌差額。
⑵ 注冊資本是外資匯率變動怎麼處理
如果是外資公司,注冊資金就是按照外幣來體現的。
如果公司已經成立了,匯率變動跟你們沒有多大關系,如果你們需要增資,實際貨幣進來那麼匯率波動就有點關系了。
⑶ 注冊資本匯率折算
實收資本不許調整。就按照當時的計價。與實際的差額計入匯兌損益里。
⑷ 中外合資企業變更為內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的匯率怎樣折算
按當時結匯的匯率
比如注冊資本為100萬美元,第一期打入80萬美元,當時匯率為1:6.8 折算為544萬元人民幣;第二期打入20美元,當時匯率為1:6.9 折算為138萬元人民幣。
外資轉內資後內資的注冊資本為544萬+138萬=682萬。
⑸ 由於匯率變動導致資本金不等怎麼做賬務處理
由於匯率變動導致資本金不等,不等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匯兌損益亦稱匯兌差額,就是由於匯率的浮動所產生的結果。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兌換業務和期末賬戶調整及外幣報表換算時,由於採用不同貨幣,或同一貨幣不同比價的匯率核算時產生的、按記賬本位幣折算的差額。簡單地講,匯兌損益是在各種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過程中,因採用不同的匯率而產生的會計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異。
匯兌損益分類
(一)按業務歸屬劃分
企業經營期間正常發生的匯兌損益,根據產生的業務,一般,可劃分為四種:
1、交易損益
在發生以外幣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交易外幣匯兌損益」;
2、兌換損益
在發生外幣與記賬本位幣,或一種外幣與另一種外幣進行兌換時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兌換外幣匯兌損益」;
3、調整損益
在現行匯率制下,會計期末將所有外幣性債權、債務和外幣性貨幣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匯率進行調整而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調整外幣匯兌損益」;
4、換算損益
會計期末為了合並會計報表或為了重新修正會計記錄和重編會計報表,而把外幣計量單位的金額轉化為記賬本位幣計量單位的金額,在此過程中產生的匯兌損益,稱為 「換算外幣匯兌損益」。
企業除了上述四種正常經營期間內發生的一般外幣業務匯兌損益以外,還有非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和經營期間特殊外幣業務發生的匯兌益。包括企業開辦期間收到外幣性投資而產生的資本折算差額的匯兌損益;企業籌建期間由於外幣收付業務產生的匯兌損益;企業清算期間由於企業各項資產及外幣性長短期債權、債務的調整和結算處理而產生的匯兌損益;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特殊外幣業務,如外幣性長期投資、外幣性長期負債、外幣性的風險規避措施等經濟業務也都會產生匯兌損益。
一般認為,只要匯率發生變動,就應在期末確認其匯兌損益實現,而不管其實實際的業務是否已經發生。也有人認為,本期匯兌損益的確認,應以實現為准,即以實際的外幣買入賣出已經發生,外幣性的債權、債務在本期已經結算,以此作為確認匯兌損益的依據,未實現的匯兌損益要遞延到以後會計期間,即當實際業務發生或已經結算完成後,才能作為已實現匯兌損益,計入該期的損益表。
(二)按本期實現與否劃分
匯兌損益按其是否在本期實現,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1、已實現的匯兌損益
已實現的匯兌損益,是指產生匯兌損益的外幣業務在本期內已經全部完成所產生的匯兌損益。
2、未實現的匯兌損益
未實現的匯兌損益,是指產生匯兌損益的外幣業務尚未完成。
⑹ 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金是人民幣,怎麼這算成美元
按現在的匯率算。
⑺ 關於注冊資本金的匯兌損益問題
借 銀行存款-美元戶 360*6.8=2448
貸 實收資本 2448
只能採用即期匯率作為實收資本
⑻ 注冊資本 匯兌損益
投資時產生的匯兌損益全部進入財務費用。
⑼ 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金是美元
營業執照上標注的注冊資本額是工商局按照申請人申請注冊額並經領導審核簽字日的當日匯率折算為人民幣數額而登記備案的。
記賬應根據工商局核准登記注冊實收資本額進行賬目處理。而不應根據外匯匯率的不斷變化而日日更改。否則,到來年企業年檢時,提交的資產負債表將與工商局登記備案的實收資本不一致,無法通過年檢的。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