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貴金屬分析師怎麼報考
國家貴金屬分析師報考:
1、報考對象
財經類大中專院校在校生、畢業生或社會上從事金融專業的在職人員。
2、職別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職別,分別為:貴金屬分析師(初級)、貴金屬分析師(中級)、貴金屬分析師(高級)和貴金屬分析師(師資)。
3、申報條件
----初級貴金屬分析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 中等學歷或財經類大中專和本科以上學歷;
◆ 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
◆ 具有一定金融知識,對貴金屬投資交易感興趣的有識之士。
----中級貴金屬分析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 已取得初級證書, 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
◆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4年以上;
◆ 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3年以上;
◆ 具有中等學歷,從事相關工作8年以上;
◆ 無學歷,從事相關工作10年以上;
----高級貴金屬分析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 已取得中級證書,從 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
◆ 無學歷,從事相關工作13年以上;
◆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8年以上。
◆ 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
◆ 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3年以上。
◆ 具有博士生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1年以上。
4、鑒定程序
可在下載《報名申請表》,附表上交A4紙身份證、學歷證和職稱證復印件各一份,一寸和兩寸藍底同版照片各一張寄、送至我中心。
5、考核方式
項目總考核 = 理論知識考試 + 技能操作測評 + 結業論文考評(高級)
要求:
1).理論知識考試:紙質考試結果分為「及格」或「不及格」兩種,受訓者的所有教學模塊的考試結果必須全部為「及格」時才可參加技能知識考評;
2).技能知識測評:採用國際上先進的上機操作系統進行講演分析,對數據進行專業解析,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
3).結業論文考評:參加高級貴金屬分析師培訓的學員結業後須按時上交結業論文,論文要求見官網公示,結果分為「優良」、「通過」和「未通過」。
② 貴金屬交易公司排名是怎樣的
國內正規的交易所有五所(以下是排名)
第一位:上海黃金交易所
上海黃金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組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的,中國一合法從事黃金交易的高級市場,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組織黃金交易,不以營利為目的,實行自律性管理的社團法人。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建立,使中國的黃金市場與貨幣市場、證券市場、外匯市場一起構築成中國完整的金融市場體系,為中國黃金市場的參與者提供了現貨交易平台,使黃金生產與消費企業的產需供求實現了銜接,完成了黃金統購統配向市場交易的平穩過渡。
第二位:天津貴金屬交易所
天津貴金屬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國發﹝2006﹞20號)的政策精神,經天津市政府批准,由天津產權交易中心發起設立的公司制交易所。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種有現貨鉑金、現貨鈀金、現貨鎳、現貨白銀、現貨銅現貨鋁六種貴金屬。
第三位: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
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是經廣東省政府同意,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經信委」)批復成立,由廣東省黃金集團和廣東立信企業有限公司共同發起組建的廣東省一一家省級貴金屬交易機構。交易中心現為中國黃金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廣東省黃金協會副會長單位。
第四位:新華上海商品交易所
新華上海商品交易所於2011年5月31日經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2011)1261號文核准成立,以礦產、貴金屬和福建地區需求大宗商品等品種交易為主,輔以貿易、物流、資金託管、信用評定等綜合的新型金融管理業務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所計劃5年內注資6億元,年營業額爭取1000億元。海西交易所爭取在5年內發展成為規范性、高效性、綜合性、國際化的貴金屬、大宗商品交易場所,並搭建起穩定、高效、安全的電子交易平台,配套設立自有大型物流倉儲中心,以促成整套交易流程的完整化、便捷化和系統化。
第五位:湖南省南方稀貴金屬交易所
南方稀貴金屬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2010年9月注冊成立,並於2012年3月15日獲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准,成為國內一家稀貴金屬交易所。交易所以「創新發展、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安全誠信」為經營准則,採取會員制經營模式,由會員單位開展相關業務,交易所負責交易的終結算、交收和物流配送。
投資者要如何識別貴金屬公司好不好
一是辦公環境。公司是否坐落繁華地段?辦公場地是否足夠大(大於800平方米算很大,小於100平方米算小)?
二是公司經營的證書。公司有沒有工商稅務執照?
三是公司員工素質。公司員工是否具有較高的專業能力?
四是公司提供的必要軟體。是否具有網上交易系統?是否具有高效、規范的資金出入制度和程序?
五是公司的能力。這是重要一點。公司是否具有交割實物能力?是否有實物金條?除了實地考察,你還需要了解公司背景,好是專門從事黃金生產、貿易、加工的公司或者是有實力的金商。
③ 香港貴金屬同業協會有限公司怎麼樣
香港貴金屬同業協會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香港貴金屬同業協會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④ 大家有聽說過國際鈀金協會嗎他們是專門賣鈀金的
樓主這是誤區哦,國際鈀金協會不是直接賣首飾的商家啦。 國際鈀金協會是非盈利性的國際組織,他們官網上是這樣介紹: 國際鈀金協會也就是Palladium Alliance International,簡稱PAI,旨在不斷發展、規范鈀金首飾市場,推動鈀金首飾的銷售為宗旨,把鈀金首飾樹立為一種時尚、出眾的白色貴金屬首飾。 國際鈀金協會是由以由最保護環境的方式開采鉑族貴金屬、北美最大的鉑族貴金屬礦業集團靜水公司創立的。靜水礦業公司在開采鈀金的過程中非常注重環境保護,曾連續5年獲得了美國政府頒發的環保獎項,為全球供應真正環保的「綠色鈀金」。 所以是不存在國際鈀金協會直接開店銷售鈀金產品的現象。買鈀金首飾要到正規商家哦,看清楚首飾上的「Pd」印記哦
⑤ 正規貴金屬交易平台有哪些
正規貴金屬交易平台有:湖南省南方稀貴金屬交易、上海黃金交易所、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恆大金屬交易中心
1、湖南省南方稀貴金屬交易
南方稀貴金屬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於2012年3月15日獲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准,成為國內首家稀貴金屬交易所。
4、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
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成立於2010年6月8日,注冊資本金3000萬元,總部設於廣州市金融商務區——珠江新城。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經廣東省政府同意,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批復成立。
交易中心由廣東省黃金集團(現轉納入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廣東立信企業有限公司共同發起組建,由廣東省黃金集團實際控股。交易中心現為中國黃金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廣東省黃金協會副會長單位、廣東省有色金屬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
5、恆大金屬交易中心
恆大金屬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是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批准成立的,由江西恆大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2591)做為主發起人控股,是國內為數不多獲得省政府批文的正規交易平台,注冊資金5000萬,注冊地為江西南昌高新開發區。
選擇正規貴金屬交易平台注意事項:
1、資金安全保障。資金安全保障直接關繫到投資安全,理當作為首選考慮因素。
2、平台服務質量。平台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用戶對交易平台的認可程度。
最後,提醒廣大交易者,雖然貴金屬市場有很多的獲利機會,但同樣也充斥著較大的投資風險,在沒有掌握過硬的交易技術前,不要貿然進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⑥ 中國正規貴金屬交易所有哪些
正規貴金屬交易平台有:湖南省南方稀貴金屬交易、上海黃金交易所、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恆大金屬交易中心
1、湖南省南方稀貴金屬交易
南方稀貴金屬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於2012年3月15日獲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准,成為國內首家稀貴金屬交易所。
4、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
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成立於2010年6月8日,注冊資本金3000萬元,總部設於廣州市金融商務區——珠江新城。廣東省貴金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經廣東省政府同意,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批復成立。
交易中心由廣東省黃金集團(現轉納入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廣東立信企業有限公司共同發起組建,由廣東省黃金集團實際控股。交易中心現為中國黃金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廣東省黃金協會副會長單位、廣東省有色金屬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
5、恆大金屬交易中心
恆大金屬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是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批准成立的,由江西恆大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2591)做為主發起人控股,是國內為數不多獲得省政府批文的正規交易平台,注冊資金5000萬,注冊地為江西南昌高新開發區。
選擇正規貴金屬交易平台注意事項:
1、資金安全保障。資金安全保障直接關繫到投資安全,理當作為首選考慮因素。
2、平台服務質量。平台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到用戶對交易平台的認可程度。
最後,提醒廣大交易者,雖然貴金屬市場有很多的獲利機會,但同樣也充斥著較大的投資風險,在沒有掌握過硬的交易技術前,不要貿然進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⑦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的主要活動
學會是非贏利性的、群眾性學術組織,它致力於促進中國有色金屬行業的科技進步,為實現這個目標,學會主要進行以下活動:
1、密切結合我國有色金屬工業生產建設及相關學科的發展,組織各種學術活動。
2、開展國際學術交流,加強與國外學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聯系和合作。為拓寬學會的活動領域,跟蹤科學技術的最新發展動態和加強國際合作,學會與國際學術組織和學術團體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合作:協助組織召開國際會議;交換出版物和技術信息;互派著名學者進行訪問等。迄今為止,學會已與許多國際知名學會和專業學術組織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主要有:美國礦物、材料、工程學會、美國材料信息學會、日本素材學會、印度金屬學會、大韓金屬學會、波蘭金屬學會、俄羅斯科學院、澳大利亞金屬學會等。中國有色金屬學會參加的主要國際組織有:國際礦物工程學會議國際科學委員會、世界采礦大會國際組委會、材料研究學會、世界鈦大會國際組委會等。
3、接受委託組織編制行業科技發展規劃,進行科技項目論證、科技成果推廣鑒定、技術職務資格評定,負責有色金屬行業科技成果的獎勵工作。
4、開展咨詢服務活動,創辦以咨詢服務為主的科技實體。
5、組織科普活動,普及有色金屬科學知識。
6、進行繼續教育,培養人才,發現並向有關部門推薦人才;表彰和獎勵在有色金屬工業科學技術和學會工作中取得優異成就的會員;
7、編輯出版學會刊物、科技書刊、情報資料和科普讀物,傳播有色金屬科技信息。學會的主要刊物有:中國有色金屬學報(中、英文版)、稀有金屬材料與工程、稀有金屬(英文版)、礦業研究與開發、有色設備、貴金屬、金屬世界(與中國金屬學會合辦)等。
8、開展軟科學研究,積極向黨、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發展有色金屬工業的建議;
9、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興辦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事業;
⑧ 中國黃金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為中國黃金協會(以下簡稱本團體),英文譯名為 CHINA GOLD ASSOCIATION,縮寫為CGA。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黃金貴金屬行業領域內相關的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第三條 本團體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為政府、為行業、為企業、為社會服務的宗旨;建立和完善行業協調和自律機制;在國家宏觀調控指導下,充分發揮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發揮在政府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規范運作,積極提供服務,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及時反映訴求,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推動我國黃金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范圍包括:
(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定本行業的行規行約。維護企業公平競爭,保護行業整體利益,提高行業整體素質。
(二)為政府宏觀調控提供服務。接受政府委託,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經濟政策、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參與制訂、修訂國家和本行業標准,組織貫徹實施並進行監督,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四)根據授權參與行業統計,收集、分析、發布行業信息。
(五)參與協調本行業價格爭議,反映會員單位要求,協調會員之間關系,維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按照規定,經批准後,組織本行業科技成果評獎。開展新技術推廣、人才交流、業務培訓、管理咨詢、企業評價等工作。
(七)受政府(會員)委託,參與擬訂行業發展規劃,對重大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進行前期論證;組織技術協作與交流;受政府委託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展覽會、展銷會;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舉辦行業競賽;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刊物。
(八)組織本行業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出國考察、進修、培訓;引進國外智力,推動黃金技術設備的進出口;參與國際同業組織的有關活動;組織和接待國外代表團的來訪和交流。
(九)組織黃金產品、製品、飾品的開發及推廣工作,開展各項有償中介服務。
(十)承擔政府和會員單位委託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團體,能夠積極參加本團體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在本團體業務領域中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本團體秘書處審核通過;
(三)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進行登記並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體章程,執行本團體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履行義務,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制定和修改會費標准;
(四)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本團體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特殊情況下決定增補少數理事,數量不超過理事會人數的1/5;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注銷和變更。
(八)決定副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及人選;
(十)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一)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特殊情況時,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七、八、十、十一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代表會員單位出任理事、常務理事的人員,須是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其由於工作變動、退休等原因不便再任其職務時,由本單位新任主要負責人繼任,並報理事會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應當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為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託,理事會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三十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實行會長負責制,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主持協會日常工作;本團體設立常設辦事機構。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本團體開展評獎等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認可的審計機構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團體專職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2014年2月16日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團體理事會。
第五十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⑨ 中國四大貴金屬交易平台是
中國四大貴金屬交易平台
2004年:上海期貨交易所成立
2007年:上海黃金交易所成立—中國人民銀行控股
2009年: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成立—中信集團控股
2010年:廣貴交易中心成立—廣東黃金、立信集團
也就是說到現在為止,中國只有四大交易平台,還有一些投資管理公司是這四大平台的會員,也屬於正規的公司,這些平台的會員還有一些下屬的會員或者代理公司,都屬於比較正規的公司。
⑩ 上海有色金屬行業協會的行規行約
上海有色金屬行業協會行規行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維護行業利益及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提高行業的整體素質,促進有色金屬行業健康發展,依照國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法令,特製定上海有色金屬行業協會行規行約(以下簡稱規約)。
第二條 規范會員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與市場行為,建立行業和會員單位的自律機制,規范行業經營行為,是行業協會自律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事同行業生產、經營會員企業自願簽訂行業自律規約並自覺遵守執行。
第二章 行業道德
第三條 提倡會員單位團結、互助、協調、自律,發揮行業整體優勢,對行業中發生的熱點、難點和重大問題,採取互通信息,共同研討、友好協商等方式解決。
第四條 提倡遵紀守法、廉潔奉公、講究信譽、自尊自重、增強法制意識,建立和完善行業和會員單位的形象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條 提倡文明生產、文明經營、優質服務,嚴格企業管理,自覺規范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及服務行為。
第三章 行業規約
第六條 本規約所稱有色金屬生產、經營單位,是指主要從事銅、鋁、鉛、鋅、錫、鎳、稀土金屬、稀有金屬、半導體、貴金屬、金屬粉末、粉末冶金製品、金屬復合材料等有色金屬和材料的冶煉、加工以及其他相關產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各會員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有色金屬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生產,合法經營。遵循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合法經營的原則,自覺維護行業生產經營正常秩序。
第七條 有色金屬產品生產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必須有相應的產品技術標准。必須嚴格執行「沒有產品標准不能組織生產,沒有產品標准不準進入市場」的准則,沒有產品標准進入市場的產品視同偽劣產品。
第八條 各會員單位應認真按照2000版ISO9000族標准、GB/T19000-ISO9000族核心標准,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通過ISO14001標准,建立環境管理體系;按照OHSMS18001標准,建立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並通過ISO9000質量認證、ISO140001環境認證、OHSMS18001安全管理認證。通過質量認證的企業,要嚴格貫標。
第九條 各會員單位應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按照市場需求和國家的產業政策,積極發展有色金屬高新技術產品,努力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不斷挖潛,逐年增加新品開發的投入,形成自己的知識產權,不斷發展新的經濟增長點。
第十條 各會員單位都應按照執行國家有關有色金屬工業設備、工藝、技術、安全、環保、質量等標准,規范生產和經營行為,堅持質量第一。不得制假仿冒,偷工減料;不準違反操作規程,粗製濫造;嚴禁采購、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嚴禁未取得注冊證件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產品進入市場;嚴禁虛假廣告宣傳。
第十一條 合理定價,反對壓價競銷。同一產品定價或調價,要相互兼顧,加強協商協調;同一產品不要以企業眼前利益,損害行業長遠利益。
第十二條 各會員單位要認真做好本單位的定期報表和統計年表,並按時、准確向協會上報。協會將按時向會員單位提供本行業年度統計有關資料,以便會員單位了解行業整體情況。
第四章 規約管理
第十三條 為保證本規約的執行,協會秘書處將不定期組織檢查,對執行本規約成績突出的會員單位給予表彰,並以多種形式公開宣傳。
第十四條 會員單位之間對執行本規約發生糾紛,可向協會秘書處提出申訴,由協會會同有關會員單位進行調查和協調處理,對拒不遵守規約的會員單位,協會常務理事會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勸告、警告、行業內部通報及其它制裁,以維護規約的嚴肅性。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規約所列事項,凡與國家政策法規不符或國家已有相關政策規定的,均以國家政策、法規為准。
第十六條 本規約的制訂、修改、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由協會理事會負責。本規約經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施行,其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