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民幣匯率升值對我國外貿企業的影響
一、人民幣匯率升值對我國外貿的積極影響
1.有利於進口成本的降低
人民幣升值以後,進口商品的價格將會發生相同幅度的下降,降低我國進口商品的成本和在進口環節支付的費用。我國進口依存度較高的行業主要有石油、天然氣、鋼鐵、航空、電力設備等,人民幣升值將使大宗交易的進口成本降低,進而改善相關行業的贏利狀況,對經濟建設非常有利。
2.有利於推動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
長期以來我國的外貿增長方式靠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經濟效益非常低下。人民幣升值將激勵出口企業更多地依靠技術進步和提高附加價值,而不是低價競銷佔領市場。一些只靠低成本競爭,技術含量低,高污染、高耗能的企業,可能因為人民幣升值被擠出市場。從長遠看,人民幣升值有助於我國外貿增長方式從原來的粗放型轉向高質量和高效益的集約型,這會帶來出口結構的改善,激勵企業技術創新,實現可持續發展。
3.有利於改善貿易條件
貿易條件=出口價格指數/進口價格指數,貿易條件的改善意味著同等數量的商品出口可以換回更多的進口商品。我國雖然每年的貿易順差很大,但由於出口商品價格不斷下降而導致貿易條件持續惡化,需要出口大量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才能換回少量的國外高科技產品或稀缺資源。人民幣升值以後,出口產品的價格相對提高,就可以用較少的出口產品換回本國所需要的各種產品。出口利潤不斷增加,就可以改善我國目前的貿易條件。
4.有利於推動部分出口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
人民幣升值以後,跨國公司在中國的投資成本就會相應提高。但沿海地區投資成本升高以後,一些跨國公司不一定就會撤出中國。為了降低成本,他們有相當一部分可能會轉向中西部城市和地區發展。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投資環境近年來已經有了顯著改善,完全可以承接這種產業轉移,有利於中國經濟未來幾年更平衡的發展。
5.有利於緩解貿易摩擦
我國自1994年外匯改革以來,對外貿易連年順差,就2004一年,我國的外貿總額為11 547億美元,貿易順差達到319.8億美元。連年的順差導致中國與各個貿易夥伴的摩擦日益增加,特別是中美貿易摩擦不斷加大。人民幣升值可增加我國的進口總額,從而有利於減少貿易順差的數值。低價競銷和出口受到抑制,放慢出口,增加進口,有利於減弱我國貿易順差不斷擴大勢頭,減少一些貿易夥伴對我國進行保護主義貿易攻擊的借口。人民幣的適當升值,有助於緩和我國與主要貿易夥伴的關系,減少經貿糾紛,促進我國經濟和貿易的和諧發展,創造和保持更加平穩的貿易環境。
6.有利於中國企業「走出去」
人民幣升值意味著中國企業到海外投資的成本相對來說比以前下降,這使得他們能以較低的成本在國外建立跨國公司。根據投資地的區位優勢充分利用全球資源,降低生產和交易成本,實現規模經濟,建立全球性的生產、營銷網路。所以有利於中國企業更好地「走出去」,造就出中國真正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公司。
二、人民幣匯率升值對我國外貿的消極影響
1.削弱我國外貿出口增長
人民幣升值將提高我國出口商品的外幣價格,直接削弱我國出口的價格競爭優勢。目前我國主要是以極易替代的製造業產品出口為主,這種出口的製造產品大多數是技術含量較低的產品,高科技產品很少。一旦人民幣升值,中國製造業在全球的競爭力可能會逐漸消失,極易發生製造業向國外轉移。人民幣幣值的提升,出口企業為維持一定的利潤,出口單位產品的外幣價格將有所提高,不利於出口持續擴大和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佔有率的提高;另外如果保持出口產品的國際市場價格不變,則勢必擠壓出口企業的利潤空間,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會對我國外貿出口造成沖擊。
2.不利於我國吸引外資
雖然人民幣升值對已在華投資或在華擁有資金的外國企業家有利,因為他們的資產因人民幣升值而增值,但卻會使即將到中國投資的企業家徘徊不前,因為相應的新增投資成本上升。另外中國許多周邊國家都提供了非常優惠的投資條件,所以新增資金在周邊地區存在著引資競爭的形勢下,就會轉向其他國家投資,這將會導致我國引進、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減少,也會影響到國內的就業率和經濟增長。另外,人民幣升值使加工貿易為主的外商企業的出口成本增加,從而使得加工貿易型的外商投資下降。這都將影響到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利潤再投資的規模及產業本地化的進程,不利於我國加工貿易產業的持續發展、升級。
3.使我國就業壓力加大
人民幣升值以後的一個重要不利影響是導致我國國內就業壓力加大。主要有兩方面原因:第一,我國目前出口的產品大部分是技術含量較低、附加值較低的勞動密集型產品,人民幣升值削弱了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出口量減少必然會增加就業壓力。第二,中國目前提供新增就業機會的主要是出口和外貿企業,人民幣升值影響了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資,進而影響就業,對當前就業環境的改善帶來一定的沖擊。「歐元之父」蒙代爾也明確指出,人民幣升值會加速中國的通貨緊縮,減少經濟增長,增加失業壓力。這樣,人民幣升值將對穩定物價、經濟增長、充分就業三個目標都帶來負面影響。所以,人民幣升值對我國經濟的影響非常明顯。
4.我國的農業將面臨更大的挑戰
我國出口增長較快的農產品主要是水產品、蔬菜和水果等勞動密集型農產品,與國外相比,這類農產品具有價格競爭優勢。人民幣升值有可能喪失此優勢,而且,目前我國玉米和小麥與國際市場價格相差不大,但如果人民幣升值,進口量可能明顯增加,而大米的價格優勢也可能消失。因此,人民幣升值將阻滯我國農產品貿易出口增長的步伐,進口將明顯增加,對我國農業生產將造成沖擊,影響農民增收。農產品進出口貿易可能發生逆轉,由順差變成逆差。
5.給各個行業帶來不同影響
對出口依存度比較大的企業遭受人民幣升值帶來的沖擊也較大。紡織服裝業是受影響最大的行業,出口依存度高達51%,而且其不斷擴大的國際市場份額又是建立在勞動力成本優勢和價格優勢之上的,因此,人民幣升值後,將大大削弱我國紡織服裝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據測算,人民幣升值2%,我國紡織業出口額將減少25億美元,行業總產值增速將下降近3.5%。家電行業、通信設備、計算機及電子設備製造業也是人民幣升值的重災戶。當然,對於出口依存度比較小的企業來說,受人民幣升值的沖擊也就相對較小。
❷ 人民幣匯率變化對我國貿易的影響是什麼,貿易為什麼一直保持巨大順差
人民幣匯率升值對我國經濟的有利影響
匯率變動對經濟產生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人民幣匯率升值的有利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刺激進口增加,人民幣匯率升值,國外消費品和生產資料的價格比以前便宜,有利於降低進口成本。二是有利於改善吸引外資的環境,人民幣匯率升值,可使已在華投資的外資企業的利潤增加,從而增強投資者的信心,促使其進一步追加投資或進行再投資;人民幣匯率升值將吸引大量外資進入中國的資本市場,間接投資比重將進一步增加。三是有利於減輕外債還本付息壓力,人民幣匯率的上升,未償還外債還本付息所需本幣的數量相應減少,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外債負擔。
抑制出口增長
人民幣匯率升值後,出口企業成本相應提高。在國際市場價格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出口利潤的下降將嚴重影響出口企業的積極性;如果出口企業為維持一定利潤而提高價格,則會削弱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不利於出口的持續擴大和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佔有率的提高。人民幣匯率升值將對我國大量勞動密集型出口產品的國際市場價格競爭力造成傷害。
資本市場上活躍的多為國際游資,這部分資金規模大、流動快、趨利性強,是造成金融市場動盪的潛在因素。在我國金融監管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金融市場發展相對滯後的情況下,大量短期資本通過各種渠道,流入資本市場的逐利行為、易引發貨幣和金融危機,將對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由於人民幣匯率面臨升值壓力,為保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迫使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大量買進外匯,從而使以外匯占款的形式投放的基礎貨幣相應增加。從表面上來看,貨幣供應量在持續增長,但供應結構的差異卻造成資金使用效率低下,影響了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由於目前我國提供新增就業機會的主要是出口企業和外資企業,人民幣升值將抑制或打擊出口,最終將影響就業。在當前我國就業形勢極其嚴峻的情況下,人民幣匯率升值可能惡化就業形勢。
❸ 試分析匯率變動對我國外貿出口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改革對我國稅收影響的各層面分析
人民幣匯率改革給我國的稅收安全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分析這種不確定性並進而得出應對方法是很復雜的過程,首先要基本了解影響的各個方面,通過分析各個層面的影響途徑和後果,我們可以對症下葯,維護我國的稅收安全。
(一)人民幣匯率改革在國際收支經常項目層面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1.匯率風險與進出口貿易
進出口貿易受匯率變動影響很大。在我國實行盯住匯率體制下,以美圓結算的大部分進出口貿易基本不受影響,進出口企業對於匯率風險基本不敏感。而在我國匯率基本實現市場化後,匯率更多的表現市場因素。
在匯率波動對貿易影響的一般分析中,意味著貨幣貶值將改善貿易收支,反之貨幣升值會使貿易陷入惡化的境地。但是,現實情況並非如此。「一些經濟體在匯率波動過程中,當貨幣貶值時卻沒有達到改善貿易收支的目的,反而使貿易收支轉向了相反的預期。在追尋這種沖突原因的過程中,產生了新的匯率傳遞理論(imperfect exchange rate pass-through)。」 對於匯率傳遞程度,許多經濟學家對匯率傳遞系數進行了實證估計,發現匯率傳遞是不完全的,即匯率變動後進出口價格不同比例的發生變動,匯率傳遞系數不等於1.因此人民幣匯率波動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影響是不確定的。
具體在出口環節,我國出口產品主題還在於紡織品,初級加工品和部分電器設備,在大型機電項目,我國還沒有形成一個標志性台階。外國對於我國的產品需求彈性很小,在價格優勢下,人民幣目前2%的小幅度升值不會影響我國出口產品的競爭力。在升值預期存在的情況下,更有世界銀行經濟學家對中國經濟未來50年樂觀的預測,這種升值力度會繼續增加,幅度將會是緩慢的,在這種升值預期的長期存在下,出口環節資金周轉會加快,企業會創造更多的利潤。
另外在進口方面,我國長期表現為內需嚴重不足,利率變動對我國儲蓄的影響不大,消費品市場長期處於輕度通貨緊縮的態勢,生產資料市場在未來10年內仍將是供應大於需求的態勢,進口環節不會有很大的增長,外貿環節稅收會隨著進出口企業的貿易增長而增加。
匯率變動並不完全由於市場本身的變化,還有很多人為的因素,比如國際熱錢和游資的干擾。我國目前處於金融改革的關鍵階段,關繫到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成敗。由於我國金融系統承受著巨大的歷史包袱,積聚了巨大的金融風險,人民幣市場化改革前進的道路上困難重重,這對我國的稅收安全增加了很多的不確定因素。
2.外匯匯兌損益風險對經濟體的影響
外匯匯兌損益也是影響進出口企業和有外匯交易的企業的風險。由於我國現在實行的是強制結售匯制度,企業保有的自主性外匯很少,進出口企業要完成進出口交易,需要經過結匯和售匯兩個階段,在這兩個階段中,都存在著本幣和外幣的相互兌換,在匯率市場化變動的情況下,兌換中會發生匯兌損益,這是企業必須面對的風險,同時對我國的稅收造成風險。在我國近期推出遠期交易後,企業可以通過掉期交易等遠期交易規避這部分風險。
(二)人民幣匯率改革在國際收支資本項目層面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改革在資本項下逐步實現完全可兌換,實現資本的自由流動。而根據蒙代爾-弗萊明模型,進而得出的不可能三角理論,一國不可能同時達到貨幣政策獨立性,資本自由流動,固定匯率的目標,只能同時達到其中的兩個。在我國的未來的匯率制度選擇中,偏向於彈性更大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這必然要求我國的資本項目下資本不是完全自由流動的,而事實上,很多國家和地區為了防止國際資本的沖擊,對國際資本流動都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1.資本自由流動與我國金融風險
資本自由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是金融系統的不穩定和金融脆弱性的增大。資本自由流動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時,也帶來很多負面的效果,比如國際投機資本的惡意炒作和游資的蓄意沖擊。
自改革開放以後,湧入中國的國際資本一直呈現增長勢頭。「中國在利用國際資本方面保持了合理的結構和期限,資本流入絕大部分採用國外自接投資的形式,外債增長適度,而證券投資相對少。」 國外直接投資中有相當部分投入我國房地產行業,導致金融風險積聚。再加上我國長久以來積聚的金融風險,如果被蓄意利用,將危害到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和改革的成敗,也將危害到我國稅收的安全。
2.國際資本流動變化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資本自由流動將大大提高我國的金融效率,在我國將來相當長的時間內,有限制的資本自由流動是適合我國的國情和發展需要的。隨著我國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經濟環境的不斷改善,適合國際資本進入投資的環境將越來越好,可以肯定的是,我國的投資價值在未來會好於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經濟健康快速的增長形象將會吸引國際資本的進入,帶動我國國內市場的繁榮,拉動我國的經濟增長,從而帶動我國稅收的增長。
一般說來,國際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主要表現在貨幣危機、泡沫經濟和銀行業危機等幾個方面。但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不一定必然演變為貨幣危機或銀行業危機,這主要取決於各國貨幣當局的政策以及所面臨的國際經濟環境。對於國際游資和熱錢的進入,我們要加強監管,採取部分限制性措施,增強風險預警,維護我國經濟的穩定和稅收的安全。
(三)人民幣匯率改革在國內金融市場層面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改革會直接影響到我國的金融市場,通過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債券市場等影響我國的金融風險。
1.人民幣匯率改革與我國金融市場風險
對於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來說,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格林斯潘有一句話在目前值得思考:弱的銀行體系與開放的資本項目相結合是「等著發生事故」。可見人民幣匯率改革後,資本項目可兌換對一國的經濟發展和安全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意義。
在我國實行單一制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下,我國金融市場基本處於封閉的狀態,金融市場主要受國內經濟狀況的變化而變化,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對我國金融市場的影響渠道不是特別通暢。這也是我國能夠抵禦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原因。當我國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完全市場化後,資本市場放開後,我國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將融為一體,我國金融市場會隨著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而變化,金融風險將會有更廣泛的傳播性與傳染性,影響也會是更大的。
2.金融中介機構市場風險與我國稅收安全
銀行資產質量惡化,不良貸款比重較高。在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軌過程中,由於資本市場發展滯後,融資格局主要以銀行的間接融資為主,在統一利率政策指導下,對支持企業不斷增長的投資需求以及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於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內容的企業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進展,各級政府對銀行的正常經營管理干預較大,不僅信貸資金的經營帶有「半財政」性質,而且扭曲了銀企關系;在近幾年的企業資產重組過程中,債、廢債現象嚴重,這無疑加重了銀行的壓力。
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風險日益暴露。我國的非銀行機構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等,由於經營管理存在問題,再加上監管落後,這些機構經營存在著不少問題,其中隱含的風險是絕對不能忽視的。
人民幣匯率改革後,金融中介機構將會面臨更多的金融風險。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後,金融機構將會面對市場化的利率,匯率風險,直接影響到金融機構的收益,另外隨著金融機構逐漸趨向於混業經營,我國金融機構將面臨更多的投資風險與經營風險,這將勢必影響到金融機構的穩定性,影響到我國的稅收安全。
(四)人民幣匯率改革在國內產品市場層面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從根本意義上來說,匯率體現的是一國貨幣對外的價值,物價體現是一國貨幣對內的價值,因而對於一個開放度有限的國家來說,物價還是主要受國內供求和內部經濟因素變化的影響,隨著一國開放度的不斷加深,外部因素,特別是匯率因素對物價的影響才會逐步加深。
具體到人民幣匯率變動對國內物價影響的研究, Lu. M and Z Zhang (2003)採用VARs(向量自回歸)方法對人民幣匯率變動對國內物價的影響進行了實證檢驗,得到了人民幣匯率貶值將給國內物價帶來通貨膨脹效果的結論。另外J. Scheibe and D. Vines(2005)在對中國通貨膨脹的實證研究中得出,以貿易額為權重的名義有效匯率變動是影響國內通貨膨脹的一個重要因素,名義有效匯率貶值一個百分點,將導致國內物價上升0.3個百分點。「 人民幣匯率波動帶來的國內物價變動將導致我國產品市場價格和企業格局的變動,直接影響到我國的稅收安全。
(五)人民幣匯率改革後我國的宏觀經濟政策選擇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改革對我們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在宏觀政策方面,我們所考慮的不僅是國內市場的均衡,更綜合考慮國際和國內市場的均衡政策選擇考慮內外兩個市場的相互協調。
❹ 我國人民幣匯率走勢不斷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我國經濟的持續增長是促進人民幣匯率堅挺的根本原因。人民幣匯率代表的是我國貨幣的實際價值量。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始終保持高速增長的態勢,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其對人民幣的信心增加。
國際收支狀況直接影響著人民幣匯率的走勢 。近十幾年來我國國際貿易一直處在順差狀態,貿易順差指的是一國的出口貿易總額大於進口貿易總額,貿易順差的大小情況反映了該國當年的對外貿易狀況。我國貿易順差的持續導致了外國投資者對人民幣需求的增加,使得人民幣在國外的購買力增加。促進了人民幣匯率的增長。
國際收支狀況直接影響著人民幣匯率的走勢。近十幾年來我國國際貿易一直處在順差狀態,貿易順差指的是一國的出口貿易總額大於進口貿易總額,貿易順差的大小情況反映了該國當年的對外貿易狀況。我國貿易順差的持續導致了外國投資者對人民幣需求的增加,使得人民幣在國外的購買力增加。促進了人民幣匯率的增長。
❺ 談談對我國匯率的認識 (從歷史回顧、我國對外匯管理體制及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方面回答)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簡單的說就是從管理匯率制度逐步過度到以市場供求決定的浮動匯率制
❻ 我國人民幣匯率變動的歷史
我這有篇更全面完整的: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希望採納
❼ 根據我國情況,分析我國應採取何種匯率制度
現行人民幣匯率制度是本次匯率制度改革的最佳選擇,其他中間類型的匯率制度具有的特點決定了他們不能夠成為本次匯率改革選取的目標。匯率改革下一步的方向應該是浮動匯率制度。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分類(1999),各成員國的匯率制度可分為8類(見表1)。本次匯率制度改革前我國實行的是第三類即盯住美元制度,改革後實行的匯率制度同時兼顧了第三類和第七類的特點。 一、 對現行匯率制度的認識 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照一籃子貨幣調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較之於原先的匯率制度,從形式上看有三個方面的變化:一是匯率形成機制市場化;二是選取參照一籃子貨幣調節的方式取代原來單一盯住美元的調整方式;三是選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取代原來的固化的匯率制度,它既吸收了盯住一籃子貨幣制度與管理浮動制度的優點,又擯棄了兩種匯率制度的缺點,從理論上講是人民幣走向區域貨幣道路上的最佳選擇,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能否如理論設想那樣完美,還有待檢驗。 1. 參照一籃子貨幣調節方式優於單一盯住方式。 (1)從貿易多元化的角度看,美國雖然是中國的一個重要貿易夥伴,但也僅佔1/6,比日本和歐盟都略低一些,中國和亞洲的貿易則佔57%。因此,應該參照所有主要貿易國的一籃子貨幣,而不能只盯住美元。另外,改參照一籃子貨幣,會鼓勵人們減少用美元結算,長期而言有助於人民幣成為亞洲地區國際貿易的結算單位與貨幣。 (2)從降低內生交易費用的角度考慮,中國應選擇經濟聯系緊密的國家的貨幣作為人民幣匯率參照的對象。單一的盯住美元,意味著我國的貨幣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受制於美國的貨幣政策,而且由於中美兩國的經濟情況和政策傾向有很大的差別,單純與美元掛鉤的匯率制度會對我國的貨幣政策有效性產生沖擊。近年來,我國和歐盟、日本以及美國的貿易額分別佔中國總貿易額的比重幾乎相當,歐盟和日本的對華投資也不遜於美國。因此,以一籃子貨幣為參照對象更適應我國的對外經貿往來。 (3)從滿足人民幣匯率政策出口競爭力的目標看,人民幣匯率政策出口競爭力的目標是:穩定出口國際競爭力與進口成本。參照一籃子貨幣制度的突出優點是穩定人民幣的名義貿易加權匯率(如果權數按照貿易比重在各貨幣之間分配)。如果中國與主要貿易夥伴國家沒有嚴重的通貨膨脹差異,參照一籃子貨幣同時也保障了真實貿易加權匯率的穩定。 2. 有管理浮動匯率制度優於原先的固定匯率制度。 (1)從有管理浮動匯率制度本身看,它既具有固定匯率制度的某些優點,又能使匯率保持一定的彈性。在管理浮動匯率制度下,一方面,匯率隨著外匯市場的供求變化而調整,從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發揮對經濟的調節作用;另一方面,貨幣當局可以對匯率進行較多的干預和管理,從而能夠保持本國貨幣匯率的穩定,避免本國貨幣匯率劇烈波動對國內經濟的沖擊。 (2)從我國的國情看,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選擇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有以下的基本優勢:①保證國內貨幣政策的獨立性。盡管我國的貨幣政策在刺激或緊縮經濟方面的作用一直受到理論界的質疑和實踐效果的挑戰,但利用貨幣政策進行前瞻性的微調而平抑經濟波動的作用目前在發達國家卻得到了普遍的認同。因而恰當的利用貨幣政策對我國這種以國內市場為主的發展中大國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②調整國際收支的靈活性。這種價格的調整可以減輕國際不利環境對國內經濟的影響。③阻止投機沖擊。在20世紀90年代,頻繁的貨幣投機沖擊對資本開放並實行固定匯率制度的國家造成了極為嚴重的損害,這一教訓對我國在未來逐步開放資本市場過程中相當重要。
❽ 人民幣匯率波動對我國外貿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改革對我國稅收影響的各層面分析 人民幣匯率改革給我國的稅收安全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分析這種不確定性並進而得出應對方法是很復雜的過程,首先要基本了解影響的各個方面,通過分析各個層面的影響途徑和後果,我們可以對症下葯,維護我國的稅收安全。 (一)人民幣匯率改革在國際收支經常項目層面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1.匯率風險與進出口貿易 進出口貿易受匯率變動影響很大。在我國實行盯住匯率體制下,以美圓結算的大部分進出口貿易基本不受影響,進出口企業對於匯率風險基本不敏感。而在我國匯率基本實現市場化後,匯率更多的表現市場因素。 在匯率波動對貿易影響的一般分析中,意味著貨幣貶值將改善貿易收支,反之貨幣升值會使貿易陷入惡化的境地。但是,現實情況並非如此。「一些經濟體在匯率波動過程中,當貨幣貶值時卻沒有達到改善貿易收支的目的,反而使貿易收支轉向了相反的預期。在追尋這種沖突原因的過程中,產生了新的匯率傳遞理論(imperfect exchange rate pass-through)。」 對於匯率傳遞程度,許多經濟學家對匯率傳遞系數進行了實證估計,發現匯率傳遞是不完全的,即匯率變動後進出口價格不同比例的發生變動,匯率傳遞系數不等於1.因此人民幣匯率波動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影響是不確定的。 具體在出口環節,我國出口產品主題還在於紡織品,初級加工品和部分電器設備,在大型機電項目,我國還沒有形成一個標志性台階。外國對於我國的產品需求彈性很小,在價格優勢下,人民幣目前2%的小幅度升值不會影響我國出口產品的競爭力。在升值預期存在的情況下,更有世界銀行經濟學家對中國經濟未來50年樂觀的預測,這種升值力度會繼續增加,幅度將會是緩慢的,在這種升值預期的長期存在下,出口環節資金周轉會加快,企業會創造更多的利潤。 另外在進口方面,我國長期表現為內需嚴重不足,利率變動對我國儲蓄的影響不大,消費品市場長期處於輕度通貨緊縮的態勢,生產資料市場在未來10年內仍將是供應大於需求的態勢,進口環節不會有很大的增長,外貿環節稅收會隨著進出口企業的貿易增長而增加。 匯率變動並不完全由於市場本身的變化,還有很多人為的因素,比如國際熱錢和游資的干擾。我國目前處於金融改革的關鍵階段,關繫到我國市場化改革的成敗。由於我國金融系統承受著巨大的歷史包袱,積聚了巨大的金融風險,人民幣市場化改革前進的道路上困難重重,這對我國的稅收安全增加了很多的不確定因素。 2.外匯匯兌損益風險對經濟體的影響 外匯匯兌損益也是影響進出口企業和有外匯交易的企業的風險。由於我國現在實行的是強制結售匯制度,企業保有的自主性外匯很少,進出口企業要完成進出口交易,需要經過結匯和售匯兩個階段,在這兩個階段中,都存在著本幣和外幣的相互兌換,在匯率市場化變動的情況下,兌換中會發生匯兌損益,這是企業必須面對的風險,同時對我國的稅收造成風險。在我國近期推出遠期交易後,企業可以通過掉期交易等遠期交易規避這部分風險。 (二)人民幣匯率改革在國際收支資本項目層面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改革在資本項下逐步實現完全可兌換,實現資本的自由流動。而根據蒙代爾-弗萊明模型,進而得出的不可能三角理論,一國不可能同時達到貨幣政策獨立性,資本自由流動,固定匯率的目標,只能同時達到其中的兩個。在我國的未來的匯率制度選擇中,偏向於彈性更大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這必然要求我國的資本項目下資本不是完全自由流動的,而事實上,很多國家和地區為了防止國際資本的沖擊,對國際資本流動都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1.資本自由流動與我國金融風險 資本自由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是金融系統的不穩定和金融脆弱性的增大。資本自由流動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時,也帶來很多負面的效果,比如國際投機資本的惡意炒作和游資的蓄意沖擊。 自改革開放以後,湧入中國的國際資本一直呈現增長勢頭。「中國在利用國際資本方面保持了合理的結構和期限,資本流入絕大部分採用國外自接投資的形式,外債增長適度,而證券投資相對少。」 國外直接投資中有相當部分投入我國房地產行業,導致金融風險積聚。再加上我國長久以來積聚的金融風險,如果被蓄意利用,將危害到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和改革的成敗,也將危害到我國稅收的安全。 2.國際資本流動變化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資本自由流動將大大提高我國的金融效率,在我國將來相當長的時間內,有限制的資本自由流動是適合我國的國情和發展需要的。隨著我國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經濟環境的不斷改善,適合國際資本進入投資的環境將越來越好,可以肯定的是,我國的投資價值在未來會好於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經濟健康快速的增長形象將會吸引國際資本的進入,帶動我國國內市場的繁榮,拉動我國的經濟增長,從而帶動我國稅收的增長。 一般說來,國際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主要表現在貨幣危機、泡沫經濟和銀行業危機等幾個方面。但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不一定必然演變為貨幣危機或銀行業危機,這主要取決於各國貨幣當局的政策以及所面臨的國際經濟環境。對於國際游資和熱錢的進入,我們要加強監管,採取部分限制性措施,增強風險預警,維護我國經濟的穩定和稅收的安全。 (三)人民幣匯率改革在國內金融市場層面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改革會直接影響到我國的金融市場,通過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市場,債券市場等影響我國的金融風險。 1.人民幣匯率改革與我國金融市場風險 對於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來說,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格林斯潘有一句話在目前值得思考:弱的銀行體系與開放的資本項目相結合是「等著發生事故」。可見人民幣匯率改革後,資本項目可兌換對一國的經濟發展和安全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意義。 在我國實行單一制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下,我國金融市場基本處於封閉的狀態,金融市場主要受國內經濟狀況的變化而變化,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對我國金融市場的影響渠道不是特別通暢。這也是我國能夠抵禦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原因。當我國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完全市場化後,資本市場放開後,我國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將融為一體,我國金融市場會隨著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而變化,金融風險將會有更廣泛的傳播性與傳染性,影響也會是更大的。 2.金融中介機構市場風險與我國稅收安全 銀行資產質量惡化,不良貸款比重較高。在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軌過程中,由於資本市場發展滯後,融資格局主要以銀行的間接融資為主,在統一利率政策指導下,對支持企業不斷增長的投資需求以及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於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內容的企業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進展,各級政府對銀行的正常經營管理干預較大,不僅信貸資金的經營帶有「半財政」性質,而且扭曲了銀企關系;在近幾年的企業資產重組過程中,債、廢債現象嚴重,這無疑加重了銀行的壓力。 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風險日益暴露。我國的非銀行機構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證券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等,由於經營管理存在問題,再加上監管落後,這些機構經營存在著不少問題,其中隱含的風險是絕對不能忽視的。 人民幣匯率改革後,金融中介機構將會面臨更多的金融風險。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後,金融機構將會面對市場化的利率,匯率風險,直接影響到金融機構的收益,另外隨著金融機構逐漸趨向於混業經營,我國金融機構將面臨更多的投資風險與經營風險,這將勢必影響到金融機構的穩定性,影響到我國的稅收安全。 (四)人民幣匯率改革在國內產品市場層面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從根本意義上來說,匯率體現的是一國貨幣對外的價值,物價體現是一國貨幣對內的價值,因而對於一個開放度有限的國家來說,物價還是主要受國內供求和內部經濟因素變化的影響,隨著一國開放度的不斷加深,外部因素,特別是匯率因素對物價的影響才會逐步加深。 具體到人民幣匯率變動對國內物價影響的研究, Lu. M and Z Zhang (2003)採用VARs(向量自回歸)方法對人民幣匯率變動對國內物價的影響進行了實證檢驗,得到了人民幣匯率貶值將給國內物價帶來通貨膨脹效果的結論。另外J. Scheibe and D. Vines(2005)在對中國通貨膨脹的實證研究中得出,以貿易額為權重的名義有效匯率變動是影響國內通貨膨脹的一個重要因素,名義有效匯率貶值一個百分點,將導致國內物價上升0.3個百分點。「 人民幣匯率波動帶來的國內物價變動將導致我國產品市場價格和企業格局的變動,直接影響到我國的稅收安全。 (五)人民幣匯率改革後我國的宏觀經濟政策選擇對我國稅收的影響 人民幣匯率改革對我們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在宏觀政策方面,我們所考慮的不僅是國內市場的均衡,更綜合考慮國際和國內市場的均衡政策選擇考慮內外兩個市場的相互協調。 更多請查看: http://..com/question/14182764.html?si=4
❾ 我國當前的匯率制度是什麼
中國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是有中國中央銀行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9)最近我國對國外的匯率情況是擴展閱讀:
在布雷頓森林體系的早期,其成員國很難找到一個與其國際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價,以及伴隨貨幣危機而來的對平價的重新調整,人們由此開始了對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的持久爭論。傳統上的匯率制度分類是兩分法:固定匯率和浮動匯率,這也是最簡單的匯率制度分類。但固定或浮動的程度是很難掌握的,在固定匯率或浮動匯率之間還存在眾多的中間匯率制度。
匯率制度指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做出的系統規定。傳統上,按照匯率變動的幅度,匯率制度被分為兩大類型: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西方各國在20世紀70年代之前實行固定匯制。後來由於美元危機,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各國開始採用浮動匯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