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國人不能直接購匯,是因為中國實行外匯管制制度嗎
是的,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
(1)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2)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
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註: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幣後,一律以鈔戶性質的外幣存入)
(3)外籍人員工資、獎金、津貼等人民幣收入的兌付需審核材料包括:
①書面申請
②本人有效護照或身份證明
③僱傭證明
④人民幣收入清單
⑤稅務憑證。
(1)外國人購買外匯需要什麼文件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制度基本方式
一: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匯管制中,最嚴格的規定是出口商必須把全部外匯收入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出口商在申請出口許可證時,要填明出口商品的價格、數量、結算貨幣、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並交驗信用證。
二:對進口外匯的管制
對進口外匯的管制通常表現為進口商只有得到管匯當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銀行購買一定數量的外匯。管匯當局根據進口許可證決定是否批准進口商的買匯申請。有些國家將進口批匯手續與進口許可證的頒發同時辦理。
② 個人購買外匯 需要什麼手續呀 謝謝
若准備通過招行辦理購匯業務,建議您致電95555轉人工服務了解相關規定。
③ 關於中國現在的外匯管制,對中國人和外國人有什麼區別,有五萬的限額嗎,我需要官方的文件的鏈接!
外國人僅在結匯時候適用5萬美元額度,中國人在結匯以及購匯都適用5萬美元額度。
具體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但該規定中並沒有直接使用「外國人」和「中國人」,用了「境外個人」和「境內個人」。但是看其定義其實就是指的外國人和中國人。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境內個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
(二)境外個人是指持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④ 外國人在中國可以購買多少美元外匯
按照國家外匯管理政策,中國銀行對境內個人客戶和境外個人客戶結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個人年度結匯總額為5萬美元。因為政策隨時都在變化,可以打國有銀行客服詢問
⑤ 外籍人員購付匯需審核資料有哪些有什麼注意事項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於1999年11月聯合發布了《關於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項下售付匯提交稅務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向我國境內轉讓技術所取得的收入,凡依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99年11月發布的《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3號)規定,經審批免予徵收營業稅的,在辦理購付匯時,應提供主管地方稅務局出具的免稅文件,不再提供《通知》中所規定的完稅證明及稅票。
外籍個人,對於直接在我國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如設計、咨詢、培訓等,應提供稅務憑證有:
①營業稅完稅證明及稅票。
②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及稅票或免稅文件。
工資薪金收入應提供稅務憑證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及稅票、或免稅文件。
⑥ 外國人用護照去銀行外幣兌換 就可以嗎 還需要什麼東西
不需要其他東西,護照是可以證明他們身份的。
⑦ 外國人一天購匯可以超過500美元嗎如果可以超過需要提供什麼資料謝謝,各位資深專家啊。
可以的。
500美金是境內未出關前提下只需憑身份證件就可以辦理的,境內關外是1000美金。超過此額度外個人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⑧ 個人購外匯有何規定
境內個人購匯:年度便利化額度內:每人每年等值5萬(含)美元以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不佔用年度便利化額度: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外,境內個人還需根據外幣資金用途不同提供相應的有交易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詳細信息可咨詢95566人工或中國銀行在線客服。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⑨ 向境外的公司購買產品,向他們付貨款時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才能順利付出去
以下回答來自於北京誠力財務
付到境外,如果涉及到預付款,要先在外匯局系統上進行預付貨款登記,然後再帶上fa票,合同,三個章去銀行填寫境外匯款申請書,購匯如上。等到貨收到之後,拿著進口報關單去外匯局辦理核銷。
進口付匯核銷辦理手續:
業務審核單據
根據《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暫行辦法》規定,進口單位「應當在有關貨物進口報關後一個月內向外匯局辦理核銷報審手續」。進口單位在辦理到貨報審手續時,須對應提供下列單據:
(1)進口付匯核銷單(如核銷單上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款」,則報關單號欄不得為空);
(2)進口付匯備案表(如核銷單付匯原因為「正常付匯」,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如核銷單上的結算方式為「貨到付匯」,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4)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一式兩份,均為列印件並加蓋公司章);
(5)結匯水單及收帳通知單(如核銷單付匯原因不為「境外工程使用物資」及「轉口貿易」,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6)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文件。
上述單據的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清晰、准確。
辦理進口付匯報審業務手續:
(1)進口單位須備齊上述單據,一並交外匯局進口核銷業務人員初審;
(2)初審人員對於未通過審核的單據,應在向企業報審人員明確不能報審的原因後退還進口單位;
(3)初審結束後,經辦人員簽字並轉交其他業務人員復核;
(4)復核人員對於未通過審核的單據,應在向企業報審人員明確不能報審的原因後退還進口單位;
(5)復核無誤,則復核員簽字並將企業報審的全部單據及IC卡留存並留下企業名稱、聯系電話、聯系人;
(6)外匯局將留存的報關單及企業IC卡通過報關單檢查系統檢驗報關單的真偽。如無誤,則將IC卡退進口單位,並在到貨報審表和報關單上加蓋「已報審」章;如報關單通不過檢查,則將有關材料及情況轉檢查部門。
進口付匯備案手續
進口付匯備案是外匯管理局依據有關法規要求企業在辦理規定監督范圍內付匯或開立信用證前向外匯局核銷部門登記,外匯局憑以跟蹤核銷的事前備案業務。
1、企業在辦理下列付匯或開立信用證業務時,須辦理備案手續:
(1)開立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遠期信用證;
(2)信用證開立日期距最遲裝運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
(3)辦理90天以上(不含90天)承兌交單的承兌業務;
(4)提單簽發日期距付匯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的付匯交單業務;
(6)超過合同總額的15%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
(7)報關單簽發日期距付匯日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的貨到匯款業務;
(8)境外工程使用物資采購的付款、開證業務;
(9)轉口貿易的付款、開證業務;
(10)不在名錄內企業付匯、開證業務;
(11)「受外匯局真實性審核進口單位名單」內企業的付匯、開證業務;
(12)經外匯局了解認為確系特殊情況,有必要重點跟蹤付匯業務。
企業在辦理上述備案業務前,須對應報審已簽發的預計到貨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備案表的到貨情況;否則,不予辦理。
進口單位在辦理備案業務時,須對應提供下列單證:
(1)進口付匯備案申請函(申請函內容應包含申請備案原因及備案內容);
(2)進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條款復印件;
(3)開證申請書(如備案原因為「遠期信用證」,則該開證申請書上應有銀行加蓋的業務章);
(4)進口付匯通知單及復印件(如結算方式不為「托收」,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5)電匯申請書(如結算方式不為「匯款」,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6)進口貨物報關單正本、復印件及IC卡(如備案原因不為貨到匯款、信用證展期,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及IC卡);
(7)結匯水單/收帳通知單或轉口所得的信用證(如備案原因不為「境外工程使用物資」、「轉口貿易」,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8)預付款保函(如備案原因不為「90天以上到貨」、超過15%且超過等值10萬美元的預付貨款,則企業可不提供該單據);
(9)進口付匯備案表;
(10)特殊備案情況下,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憑證、文件。
上述單據的內容必須真實、完整、清晰、准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