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出口企業的匯率差額應該怎麼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所以您公司如果按照上述情況確定匯率後,出口申報匯率是6.13即是確定的匯率。對於申報匯率和結匯匯率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舉例說明:
如果出口100美元是FOB,收匯99美元是正常銀行扣費,出口申報匯率是6.13,
結匯匯率6.2,其賬務處理:
出口時:借:應收賬款-應收外匯賬款 613元(100美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銷售收入613元(100美元)
收匯時: 借:銀行存款99X6.2=613.8(99美元)
貸:應收賬款-應收外匯賬款613元(100美元)
財務費用0.8元
Ⅱ 出口結匯,銀行按什麼匯率計算
結匯的時候是按現匯買入價折算的,即相當於銀行用人民幣買入外幣,所以執行現匯買入價。
詳細:
1:所謂買入價或者賣出價,都是從銀行角度看的,銀行收入外匯付出人民幣,就是買入外匯,執行買入價,銀行收到人民幣付出外匯,就是賣出外匯,執行賣出價。
2:如果結匯的時候不是現匯而是外匯現金,就執行現鈔買入價。
3:中間價只是標志性價格,用於企業記帳等情況使用,實際結匯的時候沒有使用這個價格的情況。
Ⅲ 出口企業應收賬款作帳時與收匯時的匯率
那貸方應收帳款是按哪個匯率來算呢, 匯率按收到款的當月月初匯率來算。
每月一次或每年一次對外幣帳戶進行匯兌損益調就行了。
在做收外匯憑證時借方銀行存款是按當天的金額,結匯時,月初匯率(記帳匯率)與當天的匯差就做匯兌損益。如無結匯,就無匯兌匯損益。
Ⅳ 出口企業每月收取外匯時會有多少匯率差損失
匯率損失是在人民幣升值外匯貶值時才會出現的,比如你在簽合同時美元的匯率是1美元兌換6.83元人民幣,在收匯時匯率變為1美元兌換6.81元人民幣,如果你收匯是10000美元,那麼匯率損失就是10000(6.83-6.81)=200元。
如果你們公司即有外匯收入同時也有外匯支出,那可以把外匯存在外匯賬戶上不辦理結匯,以備以後使用,不僅不會出現匯率損失,還能減少匯兌損失。因為銀行的外匯買入價要比賣出價低很多。按照今天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100美元的買入價是681.49,賣出價684.23,如果在匯率保持不變的情況下,10000美元結匯再購匯的損失就是10000(6.8423-6.8149)=274元。
不知說清楚沒有。
Ⅳ 外貿公司和工廠結匯的匯率問題
外貿公司或工廠結匯 就是美金結匯成人民幣 也就是按當天的匯率結算的 有外貿公司或工廠結匯的朋友請聯系 現可以互相了解一下
Ⅵ 外貿公司出口收匯分錄及匯率如何確定
外貿公司出口收匯匯率是按收匯當日的匯率確定。
外貿公司出口收匯分錄: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
貸:應收賬款——外匯賬款
一般是指出口企業在出口貨物或提供服務等而產生的應收貨款, 從境外匯入的外幣到境內指定收匯銀行的外幣賬戶上的過程。是因出口貨物或提供勞務等而產生的收入外匯款項,相當於收款。
Ⅶ 外貿出口企業,匯率的確認
意思是結匯的匯率怎麼計算, 是嗎 ? 可以肯定地是結匯匯率按結匯當天的匯率計算, 而不是按收到外匯時的匯率計算, 3月的預付款和5月的尾款都按結匯當天的匯率計算.
為避免匯率變動帶來的貿易損失, 一是可以在報價時考慮到匯率變動, 適當提到報價; 二是在收到預付款後做"預審報", 即預付款也可以結匯作為公司流動資金.
Ⅷ 關於出口貨物結匯的匯率如何確定各個匯率之間有和聯系
外匯匯率的確定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不論以何種外幣結算,凡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有外匯匯率的,均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匯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幣金額登記有關賬簿。生產企業可以採用當月1日或當日的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為中間價),確定後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調整。企業應將計算出口銷售收人時的匯率與實際收匯時的匯率加以區別,計算出口銷售收入時以入賬時規定的匯率計算,同時記應收外匯賬款,收匯時按當日銀行現匯買入價摺合人民幣,與對應的應收外匯賬款人民幣差額部分記入匯兌損益。結匯時銀行扣除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企業應作財務費用處理。
Ⅸ 外貿中, 出口公司的匯率和銀行的匯率怎麼差距那麼大。怎麼算。
外貿公司的匯率一般都是預估的,因為核算成本和實際收匯時肯定有差距,應該以實際銀行匯率為准,這個沒有按自己估計記賬的 ,比較換匯金額在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