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在外匯公司上班的然後客戶虧損了 現在公司要簽訂外匯協議要我承擔風險 我是不是可以不承擔這個風險
這樣的情況,客戶直接可以在法院起訴你,根據資金情況來對你量刑,因為國家是禁止代客理財的,就是你和客戶口頭商議 那試試還是你操作虧損的,順便說一句,中國沒有外匯平台,你們公司最多算是個皮包公司,做貴金屬外匯這些只有穩虧不賺,你們操盤賺的錢不是國際市場的錢,
B. 外匯保證金交易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國外匯市場的深度和廣度仍相對有限
2009-05-22 09:20
國家外匯管理局經常項目司司長杜鵬5月20日表示,中國外匯市場的深度和廣度仍相對有限,外管局將著重健全外匯市場機制,加強對外匯市場的運行,銀行外匯業務及衍生產品創新的監管。
杜鵬在5月20日由英國的FX-Week和中國外匯雜志社共同舉辦的外匯周刊中國年會上做出上述表示,他首先介紹了匯改以來外管局在促進外匯市場發展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是豐富交易品種,滿足市場主體多種避險需求。匯改以來,外管局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陸續推出遠期、掉期、貨幣掉期交易,允許銀行之間自行選定全額交割和差額交割兩種方式。同時在零售市場擴大遠期結售匯業務,並推出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
二是擴大外匯市場主體,構建多元化的市場主體層次。2005年8月,開始允許符合條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性企業進入銀行間近期外匯市場,自匯改以來,截至2008年末,銀行間近期外匯市場新增會員73家,會員總數達到268家,截至2008年底,銀行間遠期市場、外匯掉期市場和貨幣掉期交易市場會員總數分別達到75家、75家和20家。
三是完善市場機制,增加交易自主性和靈活性。2006年1月,銀行間外匯市場推出詢價交易模式,同期銀行間外匯市場正式引入人民幣對外幣交易做市商制度。目前已有23家銀行成為做市商,在此基礎上,2008年,允許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外匯經濟業務,進一步提高了外匯市場衍生品的流通性和操作性。
四是改進匯價管理和頭寸管理,進一步提高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2005年以來,放鬆了外幣對人民幣交易匯價波幅的管理,調整了掛牌匯價管理辦法,允許銀行掛牌匯率一日多價。將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調整為涵蓋銀行本外幣交易的綜合頭寸,統一中外資銀行的頭寸管理政策,實行全責發生制頭寸管理。並在天津濱海新區現行試點綜合頭寸正負區間管理。
五是健全市場基礎建設,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交易平台。2007年4月,新一代外匯交易系統正式上線,2008年7月發布中國境內首個人民幣外匯市場、外匯場外衍生品主協議。2009年4月,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又對外匯交易系統進行了升級,以更好地滿足市場參與者交易的需求,提高交易效率。
杜鵬表示,中國外匯市場的深度和廣度仍相對有限,首先,市場交易規模小,交易過於集中,品種仍不夠豐富;其次,由於資本項目尚未實行可兌換,銀行與客戶間的部分交易行為仍受到一定的限制,投融資和風險規避功能受到限制。資源配置有效性受到影響;第三,外匯產品創新仍然不足,外匯衍生品仍處於起步階段,產品設計和定價能力有待提高,風險管理缺乏經驗等等。」
看看這個報道就可以知道,中國的外匯市場下一步的動向了吧!
C. 個人之間簽訂的外匯投資理財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受到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D. 與人簽訂個人協議保本保息代操盤黃金外匯 協議合法嗎 拿到法院生效嗎
找個專業律師問問,協議應該是有效的,最好是有個公證人
E. 以私人名義代客理財做正規平台的外匯交易保證金是否違法
你這個轉型 做私募 其實都差不多,問題也不大
F. 現在國內公司代理外國的外匯平台 是否屬於違法行為國家允許除銀行外的私人公司涉足這些業務么
你的這個問題是很沒有道理的問題。首先外匯交易是投資,有投資就會有風險,賠錢是件很正常的事情。虧損是自己沒有本事,並不是公司的問題,所以公司不會承擔責任。其二,交易的行為發生完全是自己的一個行為,怎麼能夠要求別人承擔責任。
外匯交易在中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法律不保護你也不會懲戒公司。當然也不會保護公司。這個職業在中國來講是個灰色職業。說了這么多明白了嗎。不明白可以繼續追問。
G. 請問如果外匯代客操盤受法律保護嗎,再簽了協議,簽了字,按了手印的情況下
yhrf
H. 合夥協議涉嫌非法賣買外匯行為,合夥協議有效嗎
你們的行為屬於合夥經營行為,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應當書面協議明確出資股份,以便確定分紅標准和清償責任標准。
裡面涉及的東西太多,先不多做解釋,直接提供您一份標准合夥經營的合同範本。簽訂後就能達到您的「風險承擔協議」目的。協議後再解釋你們之間的關系,合夥後應當履行的義務和各自享有的權利。
I. TRFX外匯"賬戶託管協議"市面上從未有安全的交易系統被制訂過且無人能擔保穩賺不虧…是騙局嗎
請每個想投錢的人看清所有條款再決定!勿聽信經紀人亂說
J. 對於中國外匯保證金合法性的問題 如何確保資金安全 有合同嗎
外匯保證金在中國並無合法不合法的說法,因為國家條例沒明確說明;那也就代表這一種默認的態度,畢竟外保證金是全球市場,地球人都在炒,呵呵!
至於在中國大陸做外匯保證金為什麼會產生資金安全問題,那就是因為中國大陸黑平台實在是太多了,很多投資者不會分辨真假平台,所以往往被騙,因此許多朋友想投資外匯,但又怕被騙個血本無歸。。。由此造成的負面影響也使得外匯在中國發展進度比較緩慢;其實分辨真假黑平台很簡單,直接去相應官網查便可;但官網又全是英文很多看不懂不會查,就需要專業人士了;(題外話)要是以後有想做外匯投資的朋友而又不會查監管怕被騙的朋友,都可以找本人,因為對我來說揭穿騙子最有意思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