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涉嫌合同詐騙犯罪與金融詐騙犯罪 起訴通告函
這是一封假冒律師名義的所謂的函,一般是小額借貸公司催款的一種手段。內容不夠專業,不要擔心不會構成犯罪的。
『貳』 怎麼舉報廣東智天貴金屬詐騙
向詐騙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2)貴金屬金融詐騙通知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單位和個人有權利和義務在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時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叄』 防詐騙通知怎麼寫
重點揭示騙子長相,詐騙手段,主要針對的詐騙對象等等。
『肆』 被貴金屬內部員工詐騙應怎麼處理
首先向公安部門報警,並出示證據證明哪家貴金屬公司員工詐騙。
一般金融公司員工詐騙,跟公司都有一定關系,就算完全屬於個人行為,該公司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所以報警的時候可以連公司一起舉報的。或者直接在網路上通過公安部經濟犯罪舉報中心舉報,並且配合他們調查。後續賠償問題會有公安部門中間協商,如果雙方沒有問題,可以按照協商結果得到賠償,而詐騙員工會受到司法制裁。如果該公司或者員工不願意賠償,就只能通過法院起訴,追回自己的損失了。
『伍』 QQ郵箱收到一封海華律師事務所郵件說我在螞蟻金服金融詐騙
先確認真假,別著急,現在很多假平台發假消息的
『陸』 金融貴金屬是不是詐騙
金融貴金屬是不是詐騙 ,你可以向公安機關求證,讓警察協助進行辨別確認。
公安機關的認定最權威。
全國統一報案電話110,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撥打這個號碼報案。
『柒』 我微信收到這樣的信息陳顯信涉嫌金融詐騙,所有通訊、虛擬財產等將凍結。希望
公安機關是不會通過微信通知你的。
『捌』 金融詐騙立案通知書
收到通知書就趕緊找律師准備應訴ba
『玖』 今天我接到一個電話說我涉及到一宗金融詐騙案,他說他是公安局的,我告訴他我的銀行卡號,他說要凍結財產
騙子 絕對的 不要相信他 直接掛掉
『拾』 貴金屬公司涉嫌詐騙一百多萬,員工怎麼判刑
如果是共同犯罪,以詐騙總金額定罪論處。判輕判重,則是要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一、概念。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二、法條與司法解釋。
1、法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司法解釋。
(2011年司法解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996年司法解釋)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3、相關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