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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付外匯折算未含稅

發布時間: 2021-06-09 01:18:31

Ⅰ 關於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

第二個問題是
在外幣利潤表中 有一個情況是這樣的 減:營業外支出$33000 下一行為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30000 那麼問題就是 當我減去營業外支出時 這個其中要不要再減還是不再計算(說的簡單一點 因為非流動資產那個是在另一行 我不知道營業外支出的價格是否已經包含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不用再減3W了,已經包含在3.3W里了。

Ⅱ 不好意思 美金價格也有含稅和不含稅之分嗎有什麼區別,一般供應商報的美金價是含稅還是不含稅呢

在國際貿易中,為了鼓勵各國出口貨物公平競爭,各國對於其向出口貨物徵收的國內間接稅實行退還或免徵的稅收措施,即以出口貨物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由於這項制度比較公平合理,因此,它已成為國際社會通行的慣例。

從我國現行情況看,出口退(免)稅政策的實行,其目的就是使我國出口貨物以不含國內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價格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總之,在國際貿易中,對貨物並不徵收國內流轉稅(包括出口國徵收的、進口國徵收的)。所以,貨物的成交價格無需考慮是否含稅問題。

另一方面,對於我國進口的貨物,由於是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內市場的,因此,國家需要在貨物報關進口時,比照國內貨物,對其徵收一道國內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以使進口貨物與國內貨物在稅負上處於平等的競爭地位。這里,徵收稅款屬於我國行使國家主權的范疇,相關稅款也是由國內進口商支付、承擔,並歸屬於我國的財政收入,與對方國家及其出口商無關。

此外,如果題中所謂的「美元報價」只是針對國內交易的,則一樣存在稅款是否包含的問題。

Ⅲ 我跟客人做的是不含稅人民幣價,但他匯美金給我,有無問題呢

如果外匯結匯不出問題,金額也不少的話,就沒什麼問題。

Ⅳ 向境外支付外匯資金,在什麼情形下需要進行稅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
「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

稅務備案
(一)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遊、通信、建築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二)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三)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應按照本規定進行稅務備案。

Ⅳ 什麼是付外匯的代扣代繳增值稅

非貿付匯時向稅務所支付了代扣代繳的增值稅(VAT-6%),那實際支付外匯的時候是不是要扣除這筆相應的增值稅額後支付還是不扣除支付?代扣代繳的增值稅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支付外匯扣除這部份增值稅,帳就不平了。我們既支付了增值稅又能抵扣增值稅,如果不扣除,是不是就只是「代繳」而沒有「代扣」?稅務所是不是就不讓抵扣了?
如果抵扣增值稅,支付外匯不扣除增值稅額帳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進項稅 B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B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 A
貸:其他應付款 A
如果支付外匯時扣除相應的增值稅額,差額支付時,帳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進項稅 B
貸:應交稅金-代扣代繳稅 B
借:應交稅金—代扣代繳稅 B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B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A-B/匯率
貸:其他應付款 A-B/匯率 ,其他應付款就不平了,還有餘額在帳上

Ⅵ 公司有進出口權出口給國外客戶報價都是含稅價嗎客戶打款到公司基本賬戶,不繳稅會被處罰嗎

如果客戶從國外支付外匯,你們就必須以你們公司的名義出口報關,否則外匯款無法核銷,也無法辦理出口退稅。如果客戶在國內以人民幣支付貨款,你們必須給客戶出具增值稅發票。

Ⅶ 支付外匯需繳納什麼稅費,依據是什麼

1、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

2、—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
(一)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遊、通信、建築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二)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三)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應按照本規定進行稅務備案。

Ⅷ 關於企業外幣折算的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第三章 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第九條 企業對於發生的外幣交易,應當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

第十條 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認時,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第十一條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外幣貨幣性項目和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進行處理:

(一)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二)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仍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不改變其記賬本位幣金額。

貨幣性項目,是指企業持有的貨幣資金和將以固定或可確定的金額收取的資產或者償付的負債。

非貨幣性項目,是指貨幣性項目以外的項目。

(8)付外匯折算未含稅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第四章 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

第十二條 企業對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算,所有者權益項目除「未分配利潤」項目外,其他項目採用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

(二)利潤表中的收入和費用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

按照上述(一)、(二)折算產生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 比較財務報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企業對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折算:

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變動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在境外經營不再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時,應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價格水平重述的財務報表進行折算。

第十四條 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 權益項目下列示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第十五條 企業選定的記賬本位幣不是人民幣的,應當按照本准則第十二條規定將其財務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Ⅸ 所付外匯如何做成本抵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
因此,如果是外匯繳納增值稅,可以這樣處理:
如果繳納是當月的增值稅那麼直接做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如果是上個月的增值稅。
那麼期末將貸方應交的銷項稅轉入未交增值稅中,表示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在實際繳納時再轉入已交稅金明細科目中轉銷: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