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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改革開放匯率

發布時間: 2021-06-02 14:46:32

A. 簡述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及其發展趨勢。

[摘
要]近年來,中國正經歷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中國的貿易順差和外匯儲備迅速增長,在這種背景下,人民幣升值的壓力逐漸凸顯出來,進而成為國際輿論關注
的焦點。文章首先論述了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匯率制度的發展歷程,在此基礎上,指出目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希望對我國人民幣匯率
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及政策走向提供一些參考意見。
[關鍵詞] 人民幣匯率 匯率制度 固定匯率制 浮動匯率制
引言
匯率制度又稱匯率
安排,是指一國貨幣當局對本國匯率變動的基本方式所作的一系列安排或規定。在國際金融史上,迄今為止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採取適當的匯率制度,對於一國的經濟發展以及國際貿易將會起很大的影響作用。
一、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匯率制度發展歷程
(一) 雙重匯率制時期(1981——1993)
1.官方匯率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存(1981——1984)

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確立了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開始注重發揮市場的作用,以搞活經濟。為了發展對外貿易,獎出限入,促進企業經濟核算,適應
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1979年8月國務院決定改革匯率制度,從1981年起試行雙重匯率。一種是適用於貿易外匯收支的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匯率,這是內部調
節進出口貿易的平衡價;另一種是適用於非貿易外匯收支的匯價,按官方公布的匯價辦法,仍然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的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制度的主要特點是:(1)典型的雙重匯率;(2)從性質上說是屬於貿易性匯率,它是以我國的貿易政策為中心,為出口創匯服務的;(3)人民幣仍然處於高估的狀態,難以很好地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
2.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1985——1993)
1980年我國恢復了在IMF中的合法地位,按照IMF的有關規定,其會員國可以實行多種匯率,但必須盡量縮短向單一匯率過渡的時間。為了解決匯率制度帶來的諸多問題,盡快達到國際標准,從1985年1月1日起,我國又恢復了單一匯率,該匯率以貿易匯價為基礎。

一方面,1980年10月起我國創辦了外匯調劑市場,開展外匯調劑業務,當時規定外匯調劑價格是在官方匯率之上加10%。在這之後,隨著留成外匯的增加,
調劑外匯的交易量越來越大。在這期間名義上是單一匯率,而實際上又形成了新的雙重匯率,出現了官方牌價和調劑市場價格並存的局面。
(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1994——2004)
1993
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該公告把我國的外匯體制改革推到了日程表上,標志著我國外匯體制改革正式起步,改革的主要內
容有:第一,實行浮動匯率制度,人民銀行宣布1994.1.1起執行外匯調劑市場和人民幣官方匯率的並軌;第二放開人民幣兌換,允許人民幣有條件市場兌
換,同時取消人民幣額度管理制度,取消各類外匯留成;第三,成立銀行間外匯市場,原外匯調劑中心繼續保留,服務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企業的外匯交易需要;第
四,從即日起(1994.1.1),境內不允許外幣流通,不允許在任何非法的途徑進行外匯買賣,暫停原外匯券的發行,已發行的繼續使用,直到對換完畢。
除上述規定外,《關於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還對外資外債管理、強化外匯宏觀管理及強化國際收支統監等很多方面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從而拉開了我國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步伐。
(三)被稱為一籃子貨幣的、有管理的人民幣浮動匯率制的實施(2005—至今)

國人民銀行在2005年7月推出了人民幣匯率機制的改革方案,其核心內容是人民幣不再僅看美元的臉色行事,而是有條件的選擇若干主要幣種,按照相應的權重
決定人民幣的浮動匯率,這是根據我國經濟及外貿現狀採取的一項重大變革。與此同時政府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幣值的穩定。這些管理和調節
都是以市場為基礎,參考上述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當時規定出台後人民幣對美元即日起即升值2%,即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
二、人民幣匯率制度目前存在的問題
眾所周知,人民幣匯率制度其實包括了多方面的內容,主要涵蓋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外匯市場和外匯管理制度等多方面的內容和規范。當前在執行過程中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點是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和實效性受到現有外匯管理制度的制約,這主要體現在我過強制性的外匯結算制度方面。這種外匯結算制度的後果是強制結匯政策導致國家
在外匯資金已經相當充裕的情況下,仍然不得不大量吃進真實貿易項下和投機人民幣升值項下的雙重外匯流入,被動地增加基礎貨幣投放。其結果是:央行一方面在
現行外匯管理體制下不得不收購進入國內的大量的外匯資金,造成流動性過剩;與此同時,卻為了減輕流動性過剩問題,又被迫的通過提高存款准備金或加大公開市
場操作的方法收迴流動性,形成左手出右手進的尷尬局面,嚴重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執行效果,降低了政策執行的效率。
第二點是在決定匯率未來走向方面,
該政策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往往造成政策的左右為難的局面。比如當前局勢下人民幣升值預期有增無減,人民幣面臨著國內和國外的強大壓力,但是如果現在大幅度升
值,必然對我國的外貿出口產生巨大的影響;同時造成外匯儲備的具量減值,形成無可置疑的損失,也會影響到持有外匯的其他人群和機構;更為嚴重的是大幅度升
值還會人為造成人民幣匯率拐點的出現,極易引發資金外逃,造成金融的危機。但另一方面如果抑制人民幣升值或採取當前緩步升值的方法,經濟生活中的很多問題
還會頻繁的出現。
第三點是人民幣匯率經過改革雖然受美元的影響有所消弱,但不可否認,美元對人民幣的影響仍然是決定性的,客觀上為美國向中國輸出通貨膨脹、轉移經濟成本提供了通道。
三、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上所述,
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加快人民幣匯率機制的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內在要求,也是
深化經濟金融體制改革、健全宏觀調控體系的重要內容,完全和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建立以市場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
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的要求想吻合,
同時,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對於解決對外貿易不平衡、擴大內需以及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提高對外開放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具體來說,應從以下幾
方面進行著手:
第一,增強匯率彈性,擴大匯率浮動區間。從長遠來看,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改革方向應是增強匯率的彈性和靈活性,擴大匯率的浮動區間,
逐漸放鬆對資本和外匯的管制。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應把握的原則是:真正反映市場的供求關系,採用多樣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適當擴大匯率的浮動區間。
第二,加強對國際游資的管理和監控,防止匯率波動帶來嚴重沖擊。國際游資為追求高額投機利潤而在全球金融市場中頻繁流動、積聚和炒作,在股票期貨、房地產等極富投機性的市場上,巨額游資可以輕易地在較短時間內吹起經濟泡沫,引發市場的暴漲暴跌。

三,調節外匯儲備規模,減少人民幣升值壓力。截至2008年底,我國外匯儲備規模為2.1萬億美元,位居世界第一。雖然當前我國外匯儲備充足並保持增長態
勢,有利於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對外信譽,增強海內外對我國經濟和人民幣的信心;有利於拓展國際貿易,吸引外商投資,降低國內企業的融資成本;有利於維護金融
體系穩定,應對突發事件,平衡國際收支波動,防範和化解國際金融風險。但是外匯儲備持續激增是國際收支失衡的結果,順差也是國際收支失衡的一種表現。現
在,我們應該由過去的「藏匯於國」向「藏匯於民」轉變,「藏匯於民」轉變意味著民眾與市場也要分擔承受匯率風險,這就要求有一個較為完善的外匯市場,這個
市場上要有多樣的風險對沖工具,還要讓企業和個人有較多的外匯投資領域和投資品種,央行拋出「藏匯於民」的政策深意,目的就在於加快資本項目改革,將會在
健全外匯市場、豐富外匯投資領域和投資品種上做文章。

B. 改革開放前,人民幣匯率高估的優缺點

幾個方面可以了解
人民幣匯率高估實際上可以表示為本國貨幣升值的幅度高於其國內通貨膨脹與國外通貨膨脹差額,也就是本國貨幣匯率高於相對購買力平價。按照相對購買力定理,由於各國不同程度的通貨膨脹會相應降低各國的實際購買力,因此,匯率也要相應地按各國通貨膨脹的比例偏離舊的平價。如果本國沒有按照兩國通貨膨脹情況調整舊的平價,而採用低於本國通貨膨脹率的物價指數來計算匯率,則會出現本國貨幣匯率高估。

C. 90年代至今人民幣匯率變化歷程

下表列出了1971年至2015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變化:

注:年平均值,1美元兌換人民幣金額。特別說明:1949年-1952年採用浮動匯率換算,53-71年都是2.462。

(3)改革開放匯率擴展閱讀:

率是指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的比率或比價,或者說是用一國貨幣表示的另一國貨幣的價格。匯率變動對一國進出口貿易有著直接的調節作用。在一定條件下,通過使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即讓匯率下降,會起到促進出口、限制進口的作用;反之,本國貨幣對外升值,即匯率上升,則起到限制出口、增加進口的作用。

影響匯率變化因素:

(1)國際收支。最重要的影響因素如果一國國際收支為順差,則外匯收入大於外匯支出,外匯儲備增加,該國對於外匯的供給大於對於外匯的需求,同時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則該國外匯匯率下降,本幣對外升值;如果為逆差,反之。

需要注意的是,美國的巨額貿易逆差不斷增加,但美元卻保持長期的強勢,這是很特殊的情況,也是許多專業人士正在研討的課題。

(2)通貨膨脹率。任何一個國家都有通貨膨脹,如果本國通貨膨脹率相對於外國高,則本國貨幣對外貶值,外匯匯率上升。

(3)利率。利率水平對於外匯匯率的影響是通過不同國家的利率水平的不同,促使短期資金流動導致外匯需求變動。如果一國利率提高,外國對於該國貨幣需求增加,該國貨幣升值,則其匯率下降。當然利率影響的資本流動是需要考慮遠期匯率的影響,只有當利率變動抵消未來匯率不利變動仍有足夠的好處,資本才能在國際間流動。

參考資料:匯率 網路

D. 我國改革開放後的匯率計劃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要把這個東西講清楚可真不容易。 不知道大家對國際貿易的知識知道多少, 因為匯率的影響因素挺多的,最根本的當然是購買力平價( 不懂的話自己去看書),第二個當然就是供給關系了。 匯率用最簡單的話來描述就是這個貨幣對另一種貨幣的價格, 當然也受供給關系影響了。 不知道大家看過謝國忠的文章沒有,此人了不起啊,敢說實話, 和郎咸平一樣,是個敢於說真話的人。 其實他們說的難道政府不知道,說得不客氣點,關於國有資產流失, 我比郎咸平知道得多得多了。只不過大家都不說而已, 怕觸犯某些利益群體,自己吃不了兜著走。 而且老百姓也不願意聽真話,他們寧願活在睡夢中( 還記得魯迅在吶喊自序中的那個鐵屋子的故事嗎?)。 記得我去銀廣夏考察回來的時候,告訴自己的同學, 000557造假時,有誰相信啊?特別是我剛說完, 該股就從25元漲到了歷史最高價37元,別人都說我神經病。 現在是多少呢?1.2元。我同學至今還持有。不好意思說得遠了。 話說回來,為什麼要說謝國忠呢, 他有篇文章說萬億游資炒作人民幣升值。 我國的那些專家和所謂經濟學家(某些利益團體的代言人) 就大批特批。也不想想, 像謝國忠這樣的人如果沒有根據的話會亂說話嗎? 他可不是那些卑鄙的中國經濟學家。 大家如果有興趣可以到中國人民銀行的網站上看看,查《 黃金和外匯儲備報表》,5年來中國外匯儲備的增長。 幾千億美元啊!!!為什麼會爆發式增長呢? 這就要從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說起了。 這方面大家看看索羅斯進攻英鎊和97東南亞金融危機, 就會有感性的認識了。這里我就說得通俗易懂些吧, 固定匯率就是計劃經濟,由權力部門行政定價, 浮動匯率就是市場經濟,由供給關系市場定價, 當影響匯率變動的基礎(即購買力平價)發生變動時, 浮動匯率制通過市場具有自動修復功能,而固定匯率制沒有。 也就是匯率由於行政干預嚴重脫離購買力平價的基礎, 這就成為危機爆發的原動力。

E. 剛改革開放 美元匯率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F. 如何理解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匯率的基本趨勢及其推動因素。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與外幣兌換從一個完全管制,逐步過度到匯率雙軌制。直至1998年東南亞出現金融危機,朱鎔基總理為了幫助亞洲國家度過危機,承諾人民幣匯率不貶值,這一不貶值政策,一直使得人民幣匯率對美元保持了7年的固定匯率。在此之間,中國的外匯儲備由1998年年底的1450億美元快速上漲到2005年7月底的7327億美元。
2005年7月,央行宣布進行人民幣匯率改革,將之前實行的與美元固定匯率制改為以市場供需為基礎,參考一攬子貨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同時將人民幣一次性升值2%,由之前的8.2765升值到8.11。之後,人民幣匯率雖有波折,但一直維持單邊上漲的態勢,目前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在6.14左右。
匯改後美元對人民幣的持續升值,最主要的因素是中國一直維持國際收支雙順差。出口導向型經濟導致外貿盈餘大量積累,鼓勵吸引外資政策使得流入境內的海外投資遠大於出境投資額,同時我國目前仍實現資本項下管制,資金不能自由流出,人民幣不能完全自由兌換,人民幣與外幣之間的買賣只能採用實需原則,這些因素都導致了境內封閉市場美元和人民幣供求失衡,大量凈流入的美元需要在境內得到消化,只能通過人民幣持續升值的方式來解決。

G.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歷程

匯改歷程:
1979年至1984年:人民幣經歷了從單一匯率到雙重匯率再到單一匯率的變遷。
1985年至1993年:人民幣對外幣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向雙匯率回歸。
1994年:中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建立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市場,改進匯率形成機制。
2005年:中國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銀行,德意志銀行等七家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近期事件:
2010年4月13日,第四次胡奧會在美國華盛頓舉行,國家主席胡錦濤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態度強硬,超出國際市場的預期。他強調中國致力繼續推進人民幣匯率改革,但只會根據自身經濟發展需要而進行,不會屈服於外部壓力。
2015年8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完善人民幣兌美元匯率中間價報價,並在下一步推進匯改安排中提出加快外匯市場發展,豐富外匯產品,推動外匯市場對外開放,延長外匯交易時間,引入合格境外主體,促進形成境內外一致的人民幣匯率。

H.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改革歷史進程詳情!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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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怎樣理解改革開放30多年來人民幣匯率趨勢及近期波動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人民幣匯率總體上來說,是呈升值的趨勢,這主要是跟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

J. 改革開放後人民幣貶值多少倍

從1979年起,我國進入了經濟改革階段。貨幣雙軌制適時浮出,中國人使用人民幣,外國人及華僑華人使用外匯券。1980年,中國銀行設立外匯調劑中心,持有外幣者可在調劑中心向需要者出售外幣。

1981年起,兩種人民幣匯率並存的狀況隨即出現,也即雙重匯率制。其中,非貿易匯率在當時是1美元摺合1.5303元人民幣,貿易匯率規定為1美元摺合2.8元人民幣,其中非貿易匯率主要適用於旅遊、運輸、保險等勞務項目等外匯結算。其間,我國曾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但到了1986年全國性外匯調劑市場的建立,事實上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

而也正是在這段時期,由於存在匯率差,炒匯也由此正式興起,成為我國外匯市場上最重要的記憶。

1994~2005年:走上正軌

1994年1月1日,我國匯率制度才算真正走上了正軌:人民幣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價並軌,官方匯率由1993年12月31日的5.80人民幣/美元大幅貶值至1994年1月1目的8.70人民幣/美元,並實行單一的有管理浮動匯率制,改變了以行政決定或調節匯率的做法,利用市場機制對匯率進行調節。

此後,我國又關閉了外匯調劑中心,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買賣全部納入銀行結售匯體系;並對境內居民個人因私用匯大幅度提高供匯標准,擴大供匯范圍,超限額貨超范圍用匯。其間,人民幣匯率小幅升值為8.3兌1美元。在此之後,匯價固定在8.28兌1美元,上下浮動的幅度很小。

即使在東南亞金融危機期間,人民幣匯率也頂住壓力,保持了貨幣穩定的態勢。

人民幣匯改大事記

2005年7月21日我國啟動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7月21日19時,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一次性調高2%,為8.11元人民幣兌1美元,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

2005年9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我國即日起擴大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交易價的浮動幅度,從原來的上下1.5%擴大到上下3%,適度擴大了銀行對客戶美元掛牌匯價價差幅度,並取消了銀行對客戶掛牌的非美元貨幣的價差幅度限制。

2006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自1月4日起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上引入詢價交易方式,同時保留撮合方式。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主體既可選擇以集中授信、集中競價的方式交易,也可選擇以雙邊授信、雙邊清算的方式進行詢價交易。同時在銀行間外匯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為市場提供流動性。

2006年5月15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突破8.0關口,為7.9982元人民幣兌1美元。

2007年1月15日人民幣對港幣匯率中間價首破1:1,為0.99945元人民幣兌1港元。

2007年5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自2007年5月21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對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

2008年4月10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首度「破7」,達到6.9920元人民幣兌1美元。新華社
2012年2月,目前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在6.29左右,年底估計在6.15左右。
實際的購買力及物價情況,人民幣內部貶值,物價上漲,購買力下降,改革開放到現在實際的貶值應該在50倍左右。